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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深深忏悔的亚沐,我只想说两个字:
阿门!
如果她可以继续深造,800%的不会遇到潘越歧。我也深深吐了口气,仿佛要把心脏都吐出来。如果潘越歧没有遇到凌亚沐那现在他会怎么样呢?我是不是真有什么地方得罪了上帝爷爷呀?
我陷入了一系列假设的沉思,凌亚沐的脸就在这时变得模糊。模糊得视线里亚沐枯涩得表情出现了笑容,笑得那么有讽刺意味。
她说:“在西安的几天,我遇到了一个许久都没有遇到的人。”
伍丽丽立刻道:“谁?”
我好像真是叫了她来听故事的。
“难道是乔振柯?”
“是他妻子。”
“他们怎么也去西安了。”
“我没有问,可是她却告诉我一段很惊人的往事。”
“什么往事?”
伍丽丽这个疯女人真让人发愁。
“把我和乔振柯的故事告诉高老师的人并不是李俏,而是另有其人,这个人就是被我引为知己的马页页。”亚沐的表情很平和,毕竟她已经不再年轻。
“啊!?”伍丽丽的眼睛瞪得跟气球似得,我恨不得踩碎了它。
“那李俏为什么都不分辨一下呢?”
亚沐摇头,“高老师说,李俏去找过她,可是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最后借了本书就走了。凌岫,你说我做人是不是挺失败?”
我说:“每个人一生都会犯许多不同的错,重要的是看你有没有勇气去面对,有没有决心去改正。”
泪水再次划过了那张不再年轻的脸,她的脸扭曲了,又平静了。这种宁静来自于她那深深的无助。“如果有可能我情愿她像我当初对她那样对我,可是上帝连个赎罪的机会都不给我。”
“我想李俏是不会和你计较的,真的。”伍丽丽这个笨女人说。
我却感觉周围的空气不停得升压,压得我喘不过气,说不出话,突然感觉有什么要发生。
“要是岫岫这么对我,我会很伤心。可马页页为什么要这样作呢?”
“因为我们系有一个保送研究生的名额。这个名额后来给了马页页。”
亚沐说:“她觉得我被学校处罚了或者有什么不光彩的事情就会失去这个保送的机会。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我一直想考北大,高考的时候就想考,考研的时候更不会错过。”
“你恨她吗”我艰难地问。
“不,记得《倚天屠龙记》里的殷素素吗?生孩子之前她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生孩子以后她却连一个小动物都要怜恤。我在外头漂泊了这么久,现在又有了丁丁,一切都看得淡了。我最在乎的还是我现在能享受到的幸福。”
我想,你又知不知道你们的幸福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呢?那种嫉妒的感觉就像把生锈的刀迂回得措着我的心脏,默默地,无声无息地疼着。
“那你和马页页还又联络吗?”伍丽丽问。
亚沐点头,说:“在我最窘迫的时候,总是她借钱给我。”
伍丽丽说:“那是她在弥补自己的歉疚。”
“我也曾经想问个明白,但是话到了嘴边却又开不了口,小歧说得对,过去的事情就是过去了,怎么都不会再回来。再说,将来丁丁将来考大学也许还要向她求助。如果把关系弄僵了,对谁都不好。”
叫得这个肉麻,还小歧呢!
“丁丁将来考大学…………对谁都不好。”我有些没有办法相信自己得耳朵,那么一个侠骨凛然的凌亚沐,毅然退学,孑然漂泊,一意孤行嫁给一个比自己小5岁的男人的凌亚沐。竟然也被社会同化成了这个样子。究竟是棱角被磨蚀得光滑了呢,还是爱真得会把人变得庸俗了呢?
曾几何时,凌亚沐在我心中是一个迎风烈舞,像风一样飘逸,像火一样热烈得江湖女子,她卓然而立,迎着飘洒得雪花在冰封的空间舞动着她的长剑,面对长风高昂不折,望着朝阳冷若冰霜。是高蹈于世俗之上的不尘之客。而不是我眼前这个看着儿子傻笑的家庭主妇。
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擦刮着我的鞋……
第十九章 冰蓝脚趾甲(二)
是那只很可爱的小猫,全身都是白色的毛,张扬开来,毛茸茸的像个线团,我想有机会我也会养一只的。
我问亚沐:“你什么时候也有兴致养这个东西了?”
“在火车上捡的,丁丁总管它叫狗,当时他蹲在那里不走,指着这只猫就说,爸爸,我们把这只狗带走吧。满车的人都笑他。笑歧把他拽走了,他还哭来着。后来这只猫竟然跟着他俩过来了,没有办法我们只能把它带回家了。”
“猫很少会跟着人走的,它们都是的躲着人走。” 伍丽丽说着就用手去逗弄那只小猫。
一刹那,我的脑子就像被通了高压电——砰!
许久许久我听见凌亚沐和伍丽丽叫我
凌岫!岫岫!
我的意识清醒了过来,看着我的还有丁丁,那纯净的眼睛和好奇的眼神仿佛让我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躺在妈妈的怀里问:“妈妈,什么是鬼呀?”妈妈用哀怜又斥责的语气说:“傻孩子,有妈妈就不会有鬼。”
“岫岫,你怎么了?”
水色旖旎,美丽的西湖长堤上有一双绝美的脚,不停地走着,尤其是那冰蓝色的脚趾甲,象一粒粒透明的蓝色水晶。我想这双脚的主人也一定是一个绝色美女吧,我的视线顺着她的脚脖往上移动着,细长的小腿,腿肚子上一点坠肉都没有——
我说:“它的趾甲都是冰蓝色的。”
凌亚沐说:“是呀,小歧说是基因突变。”
我说:“不是,我最近常常梦见在西湖长堤上,水色旖旎,有一双美丽的脚在不停地走,走得我好累,可她不会停下来,她的脚趾就是冰蓝色的。”
说着我不由得打了个冷战,不敢再往下想,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离奇的事情发生呢?我看见凌亚沐和伍丽丽的脸也都是煞白得没有一丝血色得。
伍丽丽战战兢兢地说:“也许是巧合呢?”
“那你说我梦里那双脚是谁的呢?”
伍丽丽打了一个冷战没有讲话。凌亚沐却紧锁着双眉仿佛极力地在记忆中搜索着什么。
我们几个人沉默着,看着那只玲珑的小猫和在地上玩耍着小汽车的丁丁。
打破沉默的是凌亚沐有些嘶哑的声音:“我好象记得李俏总染这个颜色的脚趾甲。”
“是张得,还是染得?”
“应该是染得吧。”
“那你有亲眼见过吗?”
亚沐摇头,说:“谁会——”
突然看见那只白线团一样的小猫伸出那冰蓝色的趾甲,她把话又咽了回去。
我们几个的视线全部放在那只猫的身上,带着沉重的呼吸看着它。它突然蹿上了电脑桌,把丁丁倒吓了一跳。
它用那玲珑的小爪子轻轻晃动着鼠标,显示器亮了起来。它又点了两下鼠标,打开了一个文本。然后就轻巧地踩在键盘上,用两只小爪子按住CTRL和SHIFT,在输入法之间转换着。
我们三个人立刻围到电脑前头来。它果然在文本上输入了两个字 “李俏”。
已经是中午了,艳阳高照,明媚的阳光沐浴着整个屋子,我的肢体却如冰雪般寒冷,我感觉整个身体都在发软,但我还是伸手扶住了伍丽丽。可能有些人总会在有人需要自己照顾的时候变得意想不到的坚强吧,我就是这种人,此时此刻竟然还能鼓起勇气安慰伍丽丽:“怕什么,三个人在呢,又是大白天能怎么样呀!再说它还是只这么丁点大的小猫。”
凌亚沐看着我,我也看着她,我感觉我和她从未如此贴近过。同一个想法在我们心间浮动,那个发邮件的就是这只寻找前世记忆的猫。
我问伍丽丽:“那些发给乔林的邮件大致都在什么时间。”
伍丽丽想了想说:“都是中午发的。”
凌亚沐说:“那时候我家里没有人。
我倒吸了口凉气,那一定是这只猫。
她真得寻着爱人得气味找了回来。
它用无辜得忧晦得眼神望着我们,终于又在文本上打出“带我去看看乔林。”
我们几个觑觑相望。
亚沐终于说:“你们还是带她回去吧。”
第二十章 李俏(三)
车窗外下着雨,豆大的雨滴砸在窗户上我和伍丽丽面对面地坐着,我手边的箱子里还放着凌亚沐的那只猫,我们谁都不说一句话,心里都在想着自己的事情。
下了火车,伍丽丽带我回了家,家里很凌乱,这一向不是伍丽丽的风格。在一堆凌乱的废报纸中,伍丽丽找到了一个密码锁日记。那只猫却朝着那本日记蹿了过去,用那娇小的带者冰蓝色趾甲的爪子拨开了日记本的密码。我和伍丽丽看到里面这样一篇日记:
她们常说美女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远看漂亮近看不漂亮;第二种是远看漂亮,近看更漂亮看,但是看长了不漂亮;第三种是刚开始看不怎么漂亮,但是越看越漂亮。
我认为第一种美女是伪美女,通常都是化妆化出来的,第二种美女是真正的美女,第三种美女只是某些“善良”人编造出来安慰那些普通女孩的。
而我恰恰是这三者之外的第四种美女:远看漂亮,近看漂亮,刚开始看很漂亮,看长了更漂亮。
人家也常常说:再美的女人也是有缺陷的。比如说杨玉环有狐臭,王昭君脚太大等等诸如此类……。但我觉得我不,我认为自己的一切都很完美。
虽然是地地道道明媚若花,温婉似水的江南女子,我却长出了1米68的身材,即便五大三粗的东北女人中也算得上高挑吧。我的皮肤却承袭了江南女子凝脂般的触感,细腻得连一个毛孔都见不到,在别人眼中我也许有些黑,但我却引以为荣,因为这种肤色可以让我在众多苏杭美女中显得那么与众不同。
我的脸型是最上镜的那种,尖尖瘦瘦的,这样的脸只要张了五官,即便是很普通的五官也会很好看。而我的五官却更精致。
淡淡、弯弯的眉毛却很清晰。它像一片青翠的竹林,在宁静的夏日里,晴朗的阳光下,昨夜细雨的浸润中一片疏淡的竹林,间或有情侣温存缠绵,互诉衷肠的竹林。
我的眼睛并不大,却充满了动荡妩媚之意,它好像清澈得可以一望见底,但却又给人一种朦胧混沌的欲望。
我的鼻子像挺秀的山峰,并不大却很有立体感,挺拔之外又带着柔和秀美的气息。
每每看到自己的嘴,我就会想到一种植物——罂粟。薄厚有致,棱角分明。妖娆性感却又有种不谙世事的天真,但我有时候说出来的话却像利剑一样伤人,其实我也并非故意,谁让我是李俏呢?
我很瘦,即便每天都吃很多东西,但是我就是这样的人怎么吃都不会胖,尤其是我那一尺七的蛮腰,更羡煞了那些依靠节食来苦苦维持身材女人。
大多数腰细的人,腿都短,而腿短的人腰都细,即便有那种腰细腿又长的人,他脖子也一定很短。我则是个例外。修长性感的脖子和修长均匀的双腿都是我骄傲的法宝,尤其是我美丽的小腿,腿肚子上没有一点赘肉,简直是件完美的艺术品。还有我的脚,我认为这是双世界上最美丽的脚,上面镶嵌着冰蓝色的脚趾甲。许多人都认为这是我染上的,我只是一笑而过,可她们却从来都没见我染过脚趾甲,因为这是天生的。
我常被别人取笑是“太平公主”,每每谈到这个问题我总被作为参照物。我不以为然,平胸一样性感,而且更性感。其实性感并不代表取悦,取悦那些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男人。性感应该是一种独立的、坚强的、内涵的、深邃的魅力。
而且平胸的女人会活得更轻松,更不会得什么乳腺癌,再说男人不都是平胸吗?也没有什么人觉得不妥呀!为什么平胸的女人要自卑呢?我就偏偏要以“飞机场”为骄傲。
我最钟爱的便是我的手,乔林亦喜欢我的这双手。
没有人会相信瘦骨嶙峋的我,会张出这样一双又白又嫩的手。长而不修的手指如同尖尖肥肥的竹笋那样楚楚动人,我尤其喜欢那一个个珠圆玉润的手指甲,饱满得鲜艳欲滴,微微透着淡粉紫的颜色。
每一个指甲都好像一位有着倾世故事的女人:
大手指就像朱德笔下的母亲,一个像土地一样的女人,一生生了13个儿女的母亲,把所有重担都挑在自己肩膀上,把所有痛苦都放在自己肚子上。真正是一个平平凡凡的女人,但是骨子里却记录着中国传统女人的伟大和真善美。是那种最真实的中国女人。
食指是一个充满才情的女人,有着游走笔间,来去自如的风一般的灵魂。她会为了真理、为了自由,为了一种不可名状的感情而悲哀,愁苦,继而将这千丝万缕的哀愁与苦楚化为文字诉诸纸端,不为别的,只为取悦自己。她像李清照那样经历了世间冷暖,苦楚自知。是“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的少女情怀,亦是“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的思人离愁,也有“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的憔悴不堪的锥心之痛。
中指是一个有着超人智慧和毅力的女强人,在风口浪尖处她英姿飒飒,挥手间就可以改变天地运转,她不甘心沦为命运的奴隶。她会为了满足虚荣而心颜不开,会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但是她活得有声有色,顶天立地,就像唐朝武氏,巾帼更胜须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无名指是我最喜欢的,她是风华绝代的,秉绝代之姿容,具稀世之俊美的薄命红颜,她在静谧的花丛中,皎洁如水的月光下,旖旎的湖水旁,翩翩而舞。舞尽了她的风情,却挥散不了那郁结的心愁。她似乎用那灿若明星的双眸,欲哭欲诉地望着我。她是聪明的,也是懦弱的。命运从来不曾眷顾这样的女人。“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一笑倾人国,再笑倾人城”,就像汉武帝的李夫人,仙逝于风华正茂之时,却得到了这位薄情帝王的终身思念。“以色侍人者,色衰而爱弛”,不同于陈阿娇的娇纵,也不同于卫子夫的恬淡隐忍后的攻于心计。她聪明地在歌舞升平中望见了自己灰突突的未来。
小指有一双眼睛,一双清澈而干净的眼睛,她用同样的感官去感受所有的一切,天真无邪得像个小女孩。如同秀兰。邓波,聪明、活泼,惹尽世人的怜惜和疼爱。她是世上所有母亲都想拥有的孩子,是世界上得到最多爱的人。
第二十一章 乔林
伍丽丽一下把那个日记本扔得老远,哭着说这个世界上怎么有这么不要脸的人呢!我弯腰拣起地上的日记本,伍丽丽瞪着那只白猫的小猫,那只小小的动物也瞪着她,凌乱的屋子里顿时有了剑拔弩张的氛围。我茫然,女人和动物,女人和男人。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我的脑袋“晕!”
我跟伍丽丽说:“天都黑了,快点收拾 一下睡觉吧,明天还得去见乔林呢。”
伍丽丽说:“要去你自己去,我不去!”
我说:“我去干什么,要不是因为你我认识他是谁?你能用你的脑子想想事不?”
伍丽丽气哄哄地坐在床上,一句话也不说了……
漆深的夜,伍丽丽辗转不眠,又不断地叹着气,搅得我也无法入睡,我披了件衣服,缓缓走到平台上,点上颗烟,打开了窗户。夜凉如水,风轻轻从我的身旁拂过,一种清澈地痛苦划过我的心田,呼吸也像风一样通透。前些日子看陈凯歌的《无极》,倾城因为得到了一切而失去了爱情,我一直纳闷,难道平平凡凡什么也得不到的女人就可以得到爱情吗?那我呢,我只希望得到一份平平常常的爱,不需要惊天地,泣鬼神,可为什么得不到呢?
当烟蒂一点点熄掉时,我想到古人的一句话“温饱而后思淫欲”,真羡慕这些古人的智慧,也许就是因为在温饱的问题上从来没有遇到什么挫折,所以我才会在爱情路上饱受煎熬。
遥望苍穹几点孤星,忆递请贴给我的那一刹,我眼前一片黑暗,我没有想到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他们就决定结婚了,我还一直对他们的最终分手一直抱有幻想,我以为潘越歧早晚有一天会厌倦凌亚沐,那毕竟是一个比他大了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