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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下些回忆-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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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了一下票价,60几镑。我觉得似乎还可以接受。那么,走吧,不到长城非好汉。


在火车上咣荡了3个多小时,我下了车,来到一个古老凝重的城市。我从火车站出来,买了本投币地图顺着摸到市中心。果真比伦敦小太多了,似乎只要不到半小时,我就站在了一座雄伟的直插云霄的纪念碑前。那个纪念碑可真高啊,上面站着一个人,气定神闲指着远方。我坐在纪念碑下的台阶上,很快天就黑了下去,我看看表,才下午3点多。看来,今天是去不成了。索性,我就这么坐在那里,看着来往的行人。我发现我很喜欢这个城市的建筑风格。放眼望去,几乎全是清一色的罗马式雄伟建筑,我喜欢古代的罗马,跟着喜欢上了这个城市。


那地方比伦敦冷多了。坐了一会儿我只好起身,得找个地方填填肚子。于是,我往前走着,看到一家麦当劳,我推门进去,一份最普通的起司汉堡,薯条和可乐。我正吃着,隔壁传来熟悉的母语,我侧过头去,3个和我年纪相仿的学生打扮正在议论,“晚上河边有烟火……”


我一直在麦当劳耗到人家关门才走。其实也只有6点。出了门,街上人头攒动很是热闹,到处是张灯结彩。我顺着人流往下走,似乎是下了一个很大的坡,渐渐人流分散了,周围林立的是联成一片的club和酒吧。我走到将近河边,跟一个似乎是很闲的老头问路,顺便聊了几句,我起初真的听不懂他的口音,后来,他自己也笑了,说,你们伦敦过来的都笑我们说话。等我后来回到伦敦,才从沈芳那里知道,这个城市的英语发音,在英国人的心中,类似于我们提到福建话。我觉得,其实没有这么夸张,本来英国也就我们一个省差不多大。


不过,我还是废了很大劲才弄明白老人家的意思。要是等烟火,那要等到半夜才有。不过,倒是可以去河边看看,他说,这里的桥很有名,有七座。我热情的谢了他,边走边取笑他的孤陋寡闻,7座桥有什么可以夸张的,小地方人小见识。不过,等我真的到了河边,我才开始傻眼,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那么骄傲他的桥了。7座桥,不算什么,7座那么大的桥,也没什么。可是如果你把其中的5座如此巨大还建的离得那么近,那可也真是一个标志性创举啊。从那之后,每当电视上出现那座城市最著名的那所桥,我都会拉着边上的人说,看,看,这边儿还好几座挨着呢。


那河的两岸也是几乎挨满了club,还有一座大轮船,据说是英国很著名的一家夜场。我没去,我当时也不知道那是夜场club。回到伦敦后,沈芳知道我去了那里,一直追着我问到底去过“晚礼服公主号”没有,我被问的急了,忍不住说,我要是去了我就不回来找你了。沈芳有点不知我所云,我解释道,要是碰到比你还有钱的看上我了,我就把你甩了。自然,她又是一阵不高兴。


也很冷,冷的像我的心一样。也许是这温度冻醒了我麻痹很久的神经。我坐在河边的长椅上,面对着最年轻的那座桥上变换五颜六色的彩灯,好好想了想我的心事。


我仍是从那年的暑假想起,然后想到我爸,然后想到和男友,然后想到回国的种种。那一晚,我从内心里觉得自己真的对不起男友。没错,我是想过死心塌地这辈子就跟他了,但是,随着我身份一点点的有所进展,我又是怎样的对他呢?嘲笑,不耐烦,冷言冷语。我爱他,但是,我是否真的尊重过他?而为什么我可以这样肆无忌惮地嘲讽他?原因只有一个他是真心实意地爱着我。所以,即使受了那么多不公平,也受了那么多世上所谓“不配”的压力,他仍是迁就我,因为他爱我。即使是他跟我分手,也只是因为我辜负了他对我善良的期望。像他这般,成长在欢乐平凡人家的孩子,又怎能去理解一个晚辈处心积虑地为了“金钱”去陷害自己的亲生父亲呢。


没错,我是很难再和他之间体会到像和沈芳一样的激情了,也许,我们之间也从来没有过像我和沈芳之间的这种“揣摩”和“折磨”以及它们带来的欲罢不能。但是,年青时毕竟是发过誓的,是不是没有了共同目标和语言,我就可以理所当然地虐待他或是甚至甩掉他去另有所爱呢?如果,我这样做,又和我爸有什么两样?如果说我们现在思想上已经有了差距,那么,作为女友的我在这几年中看着他被我落下越来越远,却从来只是责骂而没有好好的想去真正的帮助他赶上来,我是不是也应该负很大的责任呢?


我的确是对不起他。


然后,我又想到了我爸。我试着第一次承认了自己之所以这样对他,一是为了他曾经伤害过我的母亲(这些以前就明白);二是,我实在是在乎他。我想他能像别人的父亲一样把我放在心里最重要的位置上,我想他可以为了我而放弃所有的一切,我不会要求他真的放弃,可是他最好能有这个决心。可是,一次又一次,在他的事业和女儿中间,他似乎是一点犹豫和矛盾都没有就把我一把拔开了。我想起看过的一篇很煽情的文章,在一个缆车将要从山上坠落到地面的一瞬间,一位父亲奋力把自己的孩子用力上举,放到肩头,一车人都死了,而这个孩子活了下来。我记得,转述这篇文章的应该是读者文摘。我记得当时,我哭了。在那个时候,想起这篇文章,我又哭了。如果换了是我和他,他会不会举起我呢?想到这里,我真的觉得自己又没出息又可悲。哭泣中,我想,那些和奸商的事,就一切随天意吧。我不再去惦记什么股份或是提成了,我安心的念我的书,毕业了找一份自己胜任的工作。我会把这件事做完。但是,我只是希望如果冥冥之中有上苍,让他明白其实是他做错了。这世上永远有金钱买不到的东西。


我把头埋在腿上,我哭了很久。我觉得自己其实真正想得到的都没得到。


等我擦干眼泪的时候,我对着夜空发誓,将来如果我结婚,我一定会只带着这一枚婚戒走进坟墓,I promise you to have and to hold from this day forward; for better or for worse; for richer or for poorer; in sickness and in health; to love and to cherish; till death do us part。


如果将来我有一个孩子,我不需要你漂亮,聪明,能为我带来多少荣耀,我只愿你健康,快乐,善良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而我,一定就是这世上最爱你的那一个。


最后,我想到到了沈芳。我的心为她第一次那么敏感而温暖的跳了一下。我想,我的确是喜欢她。但是,人这一辈子总是可以喜欢上很多人和事。你坐车出去旅行,你可以喜欢擦肩而过的小溪,河流,你也可以震撼于远方的连绵青山。但是,这些再心动,你也不能都一一装在口袋。走过,欣赏过,心底留下美好的感觉,然后,可以一直美好的怀念下去。如果真的跳下了车,最后很可能不但仍要离开,并且在你跳车的瞬间,已经深深的伤害了坐在你身边和你同行的人们。


而她在意的,一直问我的问题,如果她没有了美丽、富有,是否我会喜欢她?我想,坦白来说,当然不会。如果你在车窗外看到的只是干涸的细水,光突的丘陵,试问有几个人会毅然决然的指着那片存草不生说,这下面是金矿啊!我只是一个凡人,而且是略带粗线条的凡人。没有你的那些闪光,自然吸引不了我的注目。可是,我的确是喜欢你的,这种喜欢我可以发誓是真心的。请别问我如果你再失去了这些,那我会怎样。很抱歉,我无法回答。不是我不喜欢你,而是,如果伦敦没有了国会和大本钟,巴黎没有了香榭丽舍和铁塔,纽约没有了自由女神和帝国大厦,北京没有了天安门和红墙黄瓦,那他们还是原来的那些“他们”吗?你可以抱怨我对你的喜欢不够深,可是请别抱怨我的喜欢是假的。


我想,等我回去。我一定不惹她生气了。如果她打我,我就受着。如果她骂我,我会跟她说三个字,“对不起”。(别拍我,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


在我矫情地不得了地跟自己放了一堆安慰剂后。我忽然发现人群越来越多了。天上开始飘起雪花,我听到人们的欢呼,我跟着大家一起计时。然后,河对岸,无数个燃放处,腾起一朵朵灿烂的烟花,绚丽,升腾……我忽然想到了沈芳,我觉得她就像这烟花,美丽的让我永远念念不忘,但是,总会随风消散在空中。


我怀着激动的内心挤过人群,寻到一个公用电话。我数着手里的硬币。


我打通家里的电话,很久没有和家里联系了,母亲听到是我,还没等我新年快乐说完,就大声的问:你跟晓军怎么回事!我下意识哆嗦了一下,我想辩解一下只是我们闹气而已,我会努力让他不生气,可是,没容我话说出口,电话就没钱了。


我想了一下,又拨了男友的手机。我想,我要好好跟他解释一下。电话通了,我说新年好。他说,你别打了。我说,能听我说完吗?他想了一下说,你说吧。等我说完之后,我满心欢喜地等着回复,等了一阵,他说,我真的不知道是不是该相信你,你,你太可怕……


我没有再用剩下的硬币打给沈芳。我觉得,很多时候,人想的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又或是,我的想法太不靠谱了。


 


LAST CHRISTMAS


( Chorus )


Last Christmas


I gave you my heart


But the very next day 


You gave it away


This year


To save me from tears


I'll give it to someone special


( back to Chorus )


Once bitten and twice shy


I keep my distance


But you still catch my eye


Tell me baby


Do you recognize me?


Well


It's been a year


It doesn't surprise me


(Happy Christmas)


I wrapped it up and sent it


With a note saying 〃I love you〃


I meant it


Now I know what a fool I've been


But if you kissed me now


I know you'd fool me again


( back to Chorus )


A crowded room


Friends with tired eyes


I'm hiding from you


And your soul of ice


My god I thought you were


Someone to rely on me


I guess I was a shoulder to cry on


A face on a lover with a fire in his heart


A man under cover but you tore me apart


Now I've found a real love 


You'll never fool me again


(back to Chorus )


A face on a lover with a fire in his heart


A man under cover buy you tore him apart


Maybe next year 


I'll give it to someone


I'll give it to someone special。


室友今天问我为什么一直放这首歌。


没什么,喜欢而已。


晚上去了Zoe家参加她的家庭聚会,客厅的CD机中时不时也传来这首歌。当中,收到了天天打来的电话,我试图躲开吵杂的喧嚣,不过,他仍是咧着大嗓门儿,“姐们儿不是吧,你们那里也放这曲子?”


稀罕吗?这首歌似乎是英国人才更有理由喜欢吧。


看起来,我会比你有更多的理由喜欢她。我对我的室友说。


真的是喜欢吗?还是因为有记忆在里面。


那一年的12月31日,你们猜我是在哪里过的?


好吧,我自己讲,火车站四面透气的大厅里。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在火车站里过夜。一个仍然年轻的女孩子,不是乞丐,也不是没有足够的钱。可是,除了以这种方式来折磨自己,她似乎找不到更好的方法让自己心安理得地活下去。那两个电话,让我忽然觉得,一向自我感觉良好的自己,原来不过是一个乞丐。一个精神上的乞丐。


似乎我的心有多冷,那夜就有多冷。我坐在椅子上,机械地用脚踏着地面,双腿仍是渐渐没有了知觉。似乎在发抖,连身体里的器官也跟着抖起来。如果来上一杯咖啡,应该会好很多。不过,像我这样被自己最亲的人猜忌、鄙视、抛弃的可怜虫,还有面目喝什么咖啡。我真的很可笑。似乎,我的钱更好的用途应该是捐赠给这社会上有所需要的人们,哪怕是乞丐。不过,一定不应该花在我身上,因为,就像沈芳说的,我不是人。一个没有人爱的家伙,似乎不应该被划分到“人类”的范畴。


我看到手上的戒指。我开始把它摘下,后来又戴了回去。我很冷,至少她能证明我曾被人爱过。我翻动着数码相机,里面的存储卡上依然保留着初秋上海的美好回忆。我看着画面上那三张和睦幸福的面孔,我禁不住问自己,我真的拥有过这些幸福吗?那一晚,那一个辞旧迎新的夜晚,我是数着墙上钟表的指针过完的。2点,3点,4点20、30、50……5点、5点半……6点……为什么这夜晚并不像我想的那般漫长?为什么会天亮?为什么让我要面对这曙光?


那个晚上,我第一次从内心不再惧怕死亡。甚至,我幻想起了自己应该如何离开这个世上,如果,这时候发生了大火,如果,这附近有什么突发事件。我应该像个勇士一样冲上去,然后,就像报纸上写的那样,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若干天后,电视上映出自己年轻的笑脸,幸存者悲伤的感恩着我的帮忙,而那些我爱的人们,应该会明白,其实,我仍是一个简单而向往纯洁的孩子,尽管世俗中我被蒙上了颜色,不过,我的内心依然尊崇着高尚。


我看着墙上的钟表,看她一点点移动着。那上面的数字让我想起沈芳送的那块儿我跟本配不上的名表。为什么我把她留在了家中没有带来?如果她在,我会不会更暖和些?


写到这里,我真的觉得自己走过的这27年人生,其实很多的现实,不过决定于脑海中瞬间迸发的一个念头。我觉得自己看过不少书,受过挺多年教育,接触的人和社会大多都是正面的。不过,很多次,面对着道德和灵魂考验的时候,我往往是被一个火星的意识引到着选择了自己要走的路。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些选择来得时候总是没给够我时间考虑清楚,让我那么多年的书和教育都没来得及启动就一只脚已经跨了出去。然后,这些书和教育,只得,不得不变做为对自己行为合理化解释的支持工具。书中有那么多样的大千世界,总是可以找出让自己觉得心安理得的看法。


读书读到这个份上,真的是很可怕。也很可悲。


想想当初,如果得知我爸出轨我可以冷静地和他谈而不是上来就嘶嚎着扭打,如果不是因为冲动而带沈芳回家,如果不是在我爸的嘲讽下占有了沈芳,如果不是被沈芳带着见了奸商,如果我没有给奸商写完信而保存了原件,如果我没有把自己地邮箱密码设为男友和自己的生日,如果我能够及时的给男友联系而不是冷落他冷落到他怀疑我有了外遇,而萌生偷看我信函的念头,如果在那个时刻男友原谅了我……


我曾经无数次想过当初如果……现在该怎样……后来看到一篇类似的文章,原来在西方,他们也和我一样承认生活中存在无数个“ifs”的结局。那么,今天我坐在电脑前的这个结局,促使它形成的,到底是我原本懦弱不争又险恶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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