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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于太湖当中的那座小山和岛……纯属编造,如有巧合,那我无语
旁白:你就瞎掰吧你
第 33 章
晚上何小君与杜美美躺在床上聊天,仿佛又回到了大学的时候,床很大,两个人躺在上面也不觉得挤,杜美美下午与蔡军到镇上闲逛去了,到这时仍是兴高采烈,不停地说这里有多好。
何小君安静地听了许久,最后忽然开口,说的却是一句全无干系的题外话。
“美美,陈启中……是不是喜欢我?”
“啪”地一声响,杜美美在黑暗中用手拍额头,“小姐,你才看出来?人家那是在追求你!我们能来这儿也是托你的福,否则我至于一清早那么辛苦跑你家拖你起床吗?”
她这么一说何小君也忍不住了,“你还说,都不事先打个招呼,弄得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杜美美笑嘻嘻,“事先打招呼你肯来吗?我还不了解你?”
这次何小君顿了一下才开口,声音低下去许多。
“知道你还这么做。”
杜美美翻个身面对她,收起嬉笑,“小君,难道你不觉得陈启中是个不错的对象?”
何小君沉默,半晌以后才回答,“他是很好。”
“那就试试看,没试过怎么知道不行?真的不行再放弃就是了,这种男人很安全,完全不具备杀伤力,不会让你伤心的。”
“试试看?要是我试过觉得不行,那他怎么办?男人也会受伤害的吧?”何小君迟疑。
杜美美笑出声,“你怎么不想想冯志豪让你伤心的时候?拜托,现在骑驴找马找备胎的多的是,你又不是脚踏两条船,还有何小君,你什么时候变成男性代言人了?这么替他们着想?”
何小君也不明白,她原不是这样顾及他人感受的人,但说话间眼前总是无法克制地望见陈启中在稀薄暮色中看着自己的样子,不知不觉便说出那句话来。
“我只是怕大家浪费时间。”无法解释自己的反应,她再说话的时候声音软弱下来。
“时间是用来干吗的?”杜美美作总结性发言,“读书的时候我妈老说,你要敢谈恋爱我就打断你的腿,那是浪费时间!现在呢?现在我要是不谈恋爱我妈才认为是浪费时间,女人青春短暂,有人追的时候千万别闲着,你想干吗?走了一个冯志豪而已,难不成你还想为了他做修女?往前看,男人多的是。”
杜美美豪言壮语,何小君忍不住笑起来,点头附和了一句,“是,往前看,男人多的是。”
但是这样说完之后,她却只是在黑暗中睁着眼睛,屋顶很高,夜里漆黑一片,偶尔有的狗吠声,更让人觉得空旷宁静,杜美美这一天玩得太累,很快便在她身边发出均匀的呼吸声,何小君却回到了困扰她长久的绝境里,怎样都不敢让自己睡去。
她就这样睁着眼一个人在黑暗中挣扎了许久,最后终于放弃,叹息了一声,伸手去摸那个熟悉的药瓶。
第二天早晨何小君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件东西是一碗杨梅,就搁在床头柜上,装在白色瓷碗里,堆得高高的,还凝着水珠,殷红一片,她迷迷糊糊地想叫美美看,一翻身才发现床上只剩下她一个人。
何小君洗漱之后捧起那个碗,等不及下楼便吃了一个,杨梅冰凉,一口咬下去清甜四溢,太美味了,她忍不住眯起眼感叹了一声。
楼梯上有一道小小的身影奔上来,奔到她面前咧开嘴笑,“姐姐,你起来啦?”
她很喜欢这个孩子,低下头也笑了,问他,“小刚,这是你摘的?”
昨晚他们到山上天色已经暗下来,还没来得及摘什么就被小刚的父母叫下去吃晚饭,回去的路上小刚妈妈还说自家头一批收下来的杨梅都送到供销社去了,不过明天还会再摘一些,所以保证会有最新鲜的杨梅可以吃,小刚在她面前跳得很高,说他明天一早就来摘,弄得何小君很是不好意思。
“恩,早上去摘的,我爸妈和叔公都去了。”小刚邀功,“这些是我特地挑出来给你吃的哦。”
小刚长得可爱,笑起来的时候还有尖尖的小虎牙,何小君喜欢得不行,忍不住低头去抱了他一下,“小刚太好了,我真喜欢你,谢谢。”
小刚脸红了,过了一会才伸出手来,拉了拉何小君的手,她笑嘻嘻地牵起他往楼下走,下楼以后却只看到陈启中一个人在院子里,正在井边洗杨梅,其他人人影都不见。
小刚刚才一瞬间的腼腆已经过去,这时突然想起些什么来,拉着何小君的手叫,“军棋军棋,姐姐,我们和叔公再来一盘。”她还来不及答应那孩子便一溜烟又奔进屋里去了,行动力十足。
日上三竿,阳光正好,陈启中正看着她,院子里有葡萄架,地下光影斑驳,她在这样的光线里一时竟看不清他的脸,不过想也知道自己一定是起得太迟了,让人家觉得不可思议,不好意思起来,她开口,“我睡过头了,美美都不叫我……”
“她说你最近太累了,昨天又那么早被叫醒,反正没什么事,多睡一会也好。”
他没说杜美美下楼吃完早餐之后是想上楼去叫她的,但被他阻止了,杜美美便把她吃安眠药的事情也说了,说没人叫她绝对爬不起来,他听完也没说什么,只是嘱咐小刚不要去吵她,那孩子倒也听话,只是偷偷跑上楼看了好几次。
“我在这里睡得很好。”何小君捧着那碗杨梅在小竹椅上坐下。
“饿不饿?小刚妈妈留了稀饭给你,去厨房吃吧。”
“不用,我吃杨梅。”她又伸手拿起一颗,还问他,“你吃不吃?很甜。”
陈启中笑,“我知道,不过一早就吃那个会把牙吃倒的,待会你喝水都牙酸,还是先吃点东西吧。”
她刚把杨梅放进嘴里,拒绝的话都说不清楚,摇头的时候只发出呜呜的声音,他走过来拉她,她本能地一缩手,手指上还有红色的汁水,在他掌心里划出一条淡淡的红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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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这两天真累残废了……一点瞎话都不说,还有就是,谢谢每个来签售会的亲,我签完名好多都说,来,笑一个,我一般一听就僵硬,因为大脑自动闪出“来给大爷笑一个”……所以如果你们拍到我表情丑丑的,那是我瞬间穿越了一下,千万别害怕……
旁白:我证明,那表情真的很丑……
海:真的谢谢大家了,再谢一次
第 34 章
假期并不长,离开前最后一个晚上何小君喝醉了,喝的是陈启中侄子夫妇自家酿的杨梅酒,她的酒量并不好,所以平时都很节制,但那酒十分清淡,又有香味,入口甜润,让她不知不觉就喝了许多。
后来何小君口袋里的手机震动,打开看到是家里来的电话,她站起来说声抱歉想走开去接,一起身就觉得不对,脑子里晕乎乎的,但心里仍旧清醒,唯恐自己会失态,她转身时加了许多小心,走路都是看着自己脚尖的。
电话是妈妈打来的,声音有些奇怪,只问她,“小君,你现在在哪里?”
何小君一愣,想她来这里的那天早晨给爸妈打过电话了,他们当时还让她玩得开心,怎么才两天就忘记了。
“我在西山啊,妈,你跟爸到家了?”
“刚到。”何妈妈答得简单,又说,“有人在我们家楼下等你,好久了,你知道吗?”
你知道吗?
她不知道,也无法理解,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她竟然无法理解,有人在等她?谁在等她?
——还有谁是值得等的?
妈妈在那头继续说话,说那辆她见过的宝马车,说车里坐着的人,又问她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茫然应了两声,最后说,“妈妈,那个人和我没关系,让他去吧。”
挂上电话后何小君在原地立了很久,她之前走得漫无目的,居然不知不觉绕到了老宅后的一片空地上,石板小道,稀疏树影,不远处就是太湖,月色很好,照得湖面一片雪亮,夜里清凉,她却觉得胸口潮热,眼前朦胧一片,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真的是醉了,竟然连回去的路都看不清。
肩膀突然一沉,她回头便看到陈启中,就立在她身后。
她想说话,开口却哑了声音,眼前仍旧模糊,他也没出声,只递过一样东西来,她本能地接过,入手柔软,却是一块手帕。
为什么要给她手帕?觉得奇怪,她仰起脸看他,一阵风吹过,满脸冰凉,伸手去抹,居然是湿的。
他还在看她,略带些无措,她与他就这样面对面立着,她其实是心里难受,难受得动弹不得,又克制不住自己的眼泪,狼狈不堪,想把他推开,不让他看到这样的自己,但是眼前突然一黑,却是他伸出手来拥抱她,姿势略有些笨拙,也没有任何言语,只在她背上轻轻拍了两下,哄孩子那样安慰的手势。
她有一瞬觉得这一切真是好笑,她为什么要他来安慰,他又有什么资格这样安慰她,但耳边传来的却是自己的哭声,一开始断续呜咽,到后来嚎啕大哭,他益发地手足无措,又怕她跌倒,只是搂着她,最后她哭得累了,索性坐在侧边的石头上,开口要求,“我还要喝酒,杨梅酒。”
石头很大,表面平滑,月光下反射出白色的光,他也坐下来,慢慢答她,声音低缓,“已经喝完了,你要是喜欢,还可以再做。”
她侧过头去看他,手里还抓着那块手帕,眼泪鼻涕揉在一起,皱巴巴的一团,刚刚哭过了,眼睛鼻子都是红的,潮湿眼角,泪光宛然,他又忍不住,伸出手去摸摸她的头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重复,“可以再做的,别哭了。”
她想说自己没有醉,也不是为了那些酒,但喉咙沙哑,说不出话来,眼前只有他看自己的眼睛,专注耐心,让她有错觉,错觉他可以一直这样看着她,一直到天荒地老。
又有什么可以天荒地老?荒谬,可她竟突然心生贪念,贪恋这样的目光,贪恋他给她的温暖,即使这不是她真正想要的东西。
她只想要他带给她的一点点力量和温暖,明知这样做是可耻的,但是她孤独、脆弱、迷茫、对自己丧失信心、想有人陪伴、想有人拥抱,还有,不想再做噩梦。
她开始害怕——害怕自己会被困死在回忆里,永远都走不出去,像一个溺水者,惊恐万状,慌乱不堪,本能地想抓住眼前出现的任何一个人。
她就这样看着他,许久,看到眼前一片模糊,最后的印象是月光,水银泻地,亮得刺目,逼她闭上眼睛,让自己躲进最深的黑暗里去。
但是身上温暖,却是他伸手过来,再次拥抱了她。
第 35 章
第七章 无法选择的选择
我们无法选择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但是至少可以选择不过自己不想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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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杜美美每次在何小君面前谈起这次西山之行,都会眉飞色舞,自觉功绩非凡,按老习惯掩着她的胸口感叹,“小君,你说,我是不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要不是我,你能那么快就和陈启中走到一起吗?”
何小君却每次都答不上来,只好保持一个笑容,都不知道自己在笑些什么。
事实上她一直都没能清楚地回忆起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些什么,只记得第二天离开的时候所有人都已经理所当然地认定了她与陈启中的关系,就连她自己都找不到否认的理由。
一个半夜三更才被男人背回来并且还在他背上傻笑抓着他要他抱要他亲的女人,是没有资格否认她与他没有关系的。
再说她并不讨厌陈启中,有时甚至是有些喜欢他的。
陈启中与冯志豪当然是天差地别的两个男人,他不会说什么特别的甜言蜜语,也不会送她非常奢侈的礼物,工作虽然很忙,但总会抽出时间与她在一起的时间来,每天打电话给她,大多不长,但很固定。
她在他面前感觉很放松,偶尔还会耍赖,比如一定要他认同她的某个想法,他通常会由着她,有时也会说几句,但最后赢的总是她,倒也不是她永远正确,特别有理——她也知道——只是他让着她。
不过说实在的,他们两个也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原则性的问题可以起争执,所以每当意见相左,他们的对话往往是这样的。
她说:我是对的。
他摇头,然后说一个理由,解释得很耐心。
她不听,或者听了也不认,只说:我是对的,反正我就是对的。也不是蛮横无理的口气,就是脱口而出。
而他听完总会顿一下,然后不再继续反驳,笑着看她,只说,“好吧,你是对的。”每次所用的语气都像她第一次在那条山路上听过的那样,无奈又愉悦。
她一开始还有些不安,为自己莫名的改变,还特地去问杜美美,杜美美拍着桌子笑她,“何小君啊何小君,你白长这张脸,白谈两场恋爱了,男人就该让着女人,明白不?你这是回归正常世界,来到人间了。”
后来何小君便习惯了与陈启中的相处,只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有人陪伴比寂寞好,她26了,感觉得自己对身边所有的人和事都有些无力,前男友没有再出现在她面前,却总是在她偶尔的噩梦中挥之不去;妈妈对她彻底失望,开始自力更生,整天忙着托朋友找亲戚给她介绍一个条件好的男人;爸爸有自己的退休生活,她也没想过要与他谈论什么样的男人才适合自己;工作是奔波疲累,永远都看不到尽头,总之,何小君需要陈启中,需要他来证明自己还是有一丝自主之力的,能让她在这一切的夹缝中喘一口气,让她知道,无论情况如何,总有一个人,愿意无条件地给她安慰,只是安慰而已,她也不需要更多。
周末何小君与陈启中一起吃饭,他带她去金桥,非常安静的街区,星期六的中午都没有什么人在街上走动,沿街全是西式餐厅,竟然还有水道,一排玻璃房临水而建,她难得来这里,看得有趣,他就拉着她进去了。
吃的是西班牙菜,皮质的菜单巨大,餐厅里没什么中国人,她用菜单掩住脸偷偷问他,只露出一双眼睛来,“哪个好吃?”
他也压低声音回答她,“我也不知道,随便点吧。”
她诧异,遮住脸都忘了,直接问,“你没来过?”
他点头。
“那你平时都去哪里吃饭?”
“公司啊。”他理所当然。
“一天三顿?”何小君流汗。
“差不多。”
“休息日呢?”
“我自己煮。”
“不可能!”一个单身汉会自己煮饭吃?何小君绝不相信。
他放下菜单看她,“不信?我们打赌。”
打赌的结果是午餐之后何小君与陈启中直接去了超市购买原材料,然后直奔他的公寓,他们两个人才认识不久,真正开始约会也不过是这几周的事情,她没想到自己竟会就这样跟他一起回了家,还觉得很自然。
或许是陈启中给她的感觉太安全了,一个男人能够给女人这样强大的安全感,不知该庆幸还是沮丧。
陈启中家所在的小区很大,小高层,并不因为地处金桥就华洋混杂,住的都是中国人。他买的是六层,一梯两户,上楼的时候何小君还问他,“这里的房子很贵吧?”
他摇头,说了一个让她吃惊的价格,何小君吸气,“这么便宜?你捡来的?”
他笑起来,“正好遇上房地产低谷,不过那时候这里真的很荒,出门什么人都没有,一星期看到的狗都比看到的人多,现在好多了。”
她想说现在人也不多,不过做人实在没必要那么直白,所以忍住了。
其实她在超市里就相信陈启中真的是会煮饭的,他挑选原材料非常熟练,何小君从小没进过厨房,更没买过菜,看着都觉得佩服,只知道跟着走,超市里人多,他在肉类柜台前停下,问她,“你喜欢喝什么汤?”
“冬瓜排骨汤。”她从小的最爱,说完还伸手去指,“小排骨。”
他笑着拉回她的手,“那是牛仔骨,小排骨在另一边。”
肉柜前冷气扑面,但他的掌心温暖,对比强烈,她原想把手收回来,后来却放弃了,任他牵着继续走。
陈启中家里的厨房非常干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