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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就因为这原因,所以女人们才会觉得大多数男人都很愚蠢可笑,
郭通还在笑,还没有笑够,他的脸上已开了花,人也飞了出去。
飞出去三四丈,越过了那两个女孩子,“砰”的一声,跌在他自己桌子上,桌子上的一碗红烧狮子头正好压在他屁股下,被他压得稀烂粉碎。
他自己的脸却已跟这碗红烧狮子头差不多。
没有人看见他是怎么样飞起来的,也没有人看见小马出手。
小马还是痴痴地坐在那里,痴痴地看着那喝茶的女孩子。
郭通的同伴们怔了半天,才跳起来,有的卷袖子,有的拔刀。
“这小子敢打人,咱们先去把他一双招子废了再说。”
十六七个人大叫大骂,摔杯子,踢椅子,已准备冲过来。
没有人阻拦他们。
小马好象根本不知道世上还有别的人,红杏花也不见了。
自从这两个女孩子一进门,她就已人影不见。
丁喜叹了口气,道:“你想不想打架?”
邓定侯道:“不想。”
丁喜道:“我也不想。”
邓定侯道:“只可惜看样子我们已非打不可。”
“呼”的一声响,那些人还没有冲过来,已有三四个碗飞了过来。
丁喜还没出手,突听“叮,叮,叮”三声响,三只碗在半空中就已被打得粉碎。
破碗的碎片和三样打破碗的暗器一落在地上,赫然竟是三枚发亮的银梭。
“金枪银校徐三爷来了。”
一个瘦削长头、高颧鹰鼻、穿着很讲究、气派很大的中年人,背负着双手,施施然走进来,顾盼之间,棱棱有威。
两个劲装急服的彪形大汉,扛着个很长很长的布袋,站在他身后。
布袋的份量很沉重,里面装的,显然就是他的金枪。
本来已准备打一场混战的江湖人,看见了他,居然全都安静下些。
金枪徐成名多年,称霸一方,凭掌中一杆金枪,囊中一袋银梭,也曾会过不少高人,一向很少遇过敌手。
在这些江湖豪杰心目中,他一向是个很受尊敬的人物。
“徐三爷一来,这件事就好办了。”
金枪徐沉着脸,冷冷道:“这件事是什么事?你们是来看我打架?还是打架给我看的?”
一个精壮的小伙子大声道:“我们并不想打架,可是我们也不能看着郭老大被人欺负。”
这少年叫曹虎,是郭通拜把子的老么,郭通挨了揍,最火的就是他。
金枪徐道:“你是不是想替你们的老大出气?”
曹虎握紧拳头,道:“这口气非出不可。”
金枪徐道:“那么你最好先去找坐在那里的那个穿宝蓝色衣服的人。”
曹虎道:“动手的并不是他,咱们为什么要找他?”
金枪徐淡淡道:“因为你们既然想找死,就不如索性快点死,你们找上了他,我保证你们一定可以死得很快。”
曹虎动容道:“他是什么人?”
金枪徐冷笑道:“他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只不过是个保镖,叫邓定侯。”
曹虎的脸色变了。
每个人的脸色都变了。
“神拳小诸葛”的名头,他们当然也不会不知道。
近年来正是“开花五犬旗”风头最劲,势力最大的时候,若有人去惹了他们,简直就象是在太岁头上动土。
这些刚才还威风十足的江湖人,忽然间就变得象泄了气的皮囊。
金枪徐连看也不再看他们一眼,走过去向邓定侯抱了抱拳。
邓定侯也站起来抱拳还礼,他一向是个很随和的人,一点儿架子也没有。
金枪徐道:“多年不见,邓兄风采依旧,可贺可喜。”
邓定侯道:“一别经年,想不到徐兄居然还记得我,只不过以后若有人想找死,徐兄最好莫再劝他们来找我。”
他微笑着,又道:“因为我可以保证,一个人若想死得快些,找我绝不如找我这两位朋友。”
金枪徐道:“这两位朋友是……”
丁喜道:“我姓丁,丁喜。”
金枪徐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几眼,道:“讨人喜欢的丁喜?”
丁喜笑道:“有时也叫做倒霉的丁喜。”
金枪徐道:“阁下既然是丁喜,这位想必就是愤怒的小马了。”
他转头看着小马,小马却没有看他。
除了那个喝茶的女孩子外,他根本就没有把别的人看在眼里。
金枪徐的脸色沉了下来。
邓定侯立刻抢着道:“听说徐兄今日要在这里约战霸王枪。”
金枪徐道:“不是我约他,是他来找我的。”
邓定侯皱眉道:“他会来找你?”
金枪徐冷笑道:“邓兄也许会认为我根本不值得他出手,我自己也自知不敌,可是他既已找上我,我就万无退缩之理。”
他脸上露出种奇怪的表情,接着道:“使枪的人,能死在霸王枪下,岂非也是人生一快!”
丁喜立即拢起拇指,道:“好,好汉子。”
金枪徐看着他,冷酷的眼睛里已有了温暖之意,缓缓道:“象我们这种在江湖中混的人,岂非本就该死在刀枪之下,以草席裹尸。”
丁喜微笑道:“我死后若能有条草席裹尸,已经很不错了,要能做几件大快人心的事,就算抛在阴沟喂狗,我也毫无怨言。”
他脸上虽然还带着笑,可是一种说不出的愤怒和悲哀,却是微笑也掩饰不了的。
那喝酒的女孩子居然回头来瞟了他一眼,眼波居然也变得很温柔。
金枪徐也挑起了大拇指,大声道:“好,好汉子。”
丁喜道:“你既然来早了,为何不先坐下来喝两杯。”
金枪徐道:“我来得并不早,我已迟到了半个时辰,因为……”
他脸上又露出那种奇怪的表情,慢慢的接着道:“因为我还有些后事要料理清楚,我来得干净,去得也要干净。”
一个人明知必死,却还是要来应约,这种勇气绝不是那些住在高楼上的人们所能了解的。
能活着固然好,死了也只不过脖子上多了个碗大的疤口而已。那又算得了什么?
丁喜脸上也露出种奇怪的表情,过了很久,才问道:“霸王枪呢?”金枪徐道:“不知道。”丁喜道:“你愿他有仇?”金枪徐道:“没有。”
丁喜道:“你以前没有见过他?”金枪徐道:“素不相识。”
丁喜道:“但他却找上了你。”
金枪徐淡淡道:“这也许只不过因为我用的也是枪。”
丁喜冷笑道:“除了他之外,难道别人都用不得枪?”
金枪徐淡淡道:“就算要用枪,也不该太出名。”
丁喜眼睛里似已有了怒意,对人世间所有不公平的事,他都觉得很愤怒。
金枪徐又道:“我只不过在奇怪,既然是他约我的,他自己为什么还不来?”
这句话刚说完,他身后就有个人冷冷道:“我早已来了。”
说话的声音虽然很冷,却又很娇脆、很好听。说话的竟是个女人。
金枪徐霍然转身,就看见一双令人心跳加快的眼睛,正在盯着他。
她手里还拿着杯酒,一双手柔若无骨。
就凭这么样一双手,也能举得起七十三斤七两三钱的霸王枪?
金枪徐皱了皱眉,道:“这位姑娘莫非是在开玩笑?”
喝酒的女孩子板着脸,脸如秋霜。
她不是在开玩笑。
金枪徐看了看摆在桌上的大铁枪,道:“难道你就是……”
喝酒的女孩子打断了他的话,一字一字道:“我就是霸王枪!”
王大小姐
她就是霸王枪?
这杆枪长约一丈三尺余,至少比她的人要高出一倍多。
这杆枪重七十三斤余,也远比她的人重。她真的就是霸王枪?
金枪徐不信,丁喜不信,邓定侯也不信,无论谁都不会相信。
但是他们又不能不相信。
金枪徐试探着问:“姑娘贵姓?”
“姓王。”
“劳名?”
“王大小姐。”
金枪徐笑了笑,道:“这当然不是你的真名字。”
喝酒的女孩子板着脸道:“你用不着知道我的名字,你只要记住‘霸王枪王大小姐’这七个字就行了。”金枪徐道:“这七个字倒很容易记得住。”
王大小姐道:“就算你现在还记不住,以后也一定会记住的。”金枪徐道:“哦?”
王大小姐冷冷道:“你身上多了个伤口后,就一定永远也忘不了。”
金枪徐大笑,道:“你约战比枪,莫非就要我记住这七个字?”
王大小姐道:“不但要你记住,也要江湖中人人都知道,霸王枪并没有绝后。”
金徐枪道:“王老爷子呢?”
王大小姐咬着嘴唇,脸色更苍白,过了很久,才大声道:“我爸爸已经死了,他老人家虽然没有儿子,却还有个女儿。”
她说话的声音就像是呐喊。
也许这句话并不是说给屋子里的人听的,她呐喊,只是她生怕她远在天上的父亲听不见。
——女儿并不比儿子差。
这件事她一定要证明给她父亲看。
“一枪擎天”王万武真的死了?
像那么样一个比石头还硬朗的人,怎么会忽然就死了?
邓定侯在心里叹息,忍不住道:“令尊一向身体康健,怎么会忽然仙去?”
王大小姐瞪眼道:“你管不着。”
邓定侯勉强笑道:“在下邓定侯,也可算是令尊的老朋友。”
王大小姐道:“我知道你认得他,但你却不是他的朋友,他死的时候已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她美丽的眼睛里,忽然涌出了泪光,心里仿佛隐藏着无数不能对人诉说的委曲和悲伤。这是为什么?
是不是因为她父亲死得并不平静?
丁喜忽然道:“王老爷子去世后,姑娘想必一定急着要扬名立威,所以才找上徐三爷的?”
王大小姐又咬了咬嘴唇,忍住眼泪,道:“我要找的不止他一个。”
丁喜道:“哦?”
王大小姐道:“从这里开始,往前面去,每个使枪的人我都要会会。”
丁喜笑了笑道:“若是姑娘在这里就已败了呢?”
王大小姐连想都不想,立刻大声道:“那么我就死在这里。”
丁喜淡谈道:“为了这一点儿虚名,大小姐就不措用生命来拼,这也未免做得太过份了吧。”
王大小姐瞪起眼睛,怒道:“我高兴这么做,你管不着!”
她忽然扭转身,抄起了桌上的霸王枪。
她的手指纤纤,柔若无骨。
可是这杆七十三斤重的霸王枪,竟被她一伸手就抄了起来。
她抄枪的动作不但干净利落,而且姿势优美。
金枪徐脱口道:“好!”
王大小姐道:“走!”
她的腰轻轻一扭,一个箭步就窜了出去。
金枪徐看着她窜到外面的院子里,忽然长长的叹了口气。
丁喜道:“你看她的身手如何?”
金枪徐道:“很好。”
丁喜道:“你没有把握胜他?”
金枪徐又叹了口气,道:“我只不过有点儿后悔。”
丁喜道:“后悔什么?”
金枪徐淡淡道:“我本不该着急料理后事的。”
院子里阳光灿烂。
他们走出去,别的人当然也全都跟着出去。屋子里已只剩下四个人。
小马还是痴痴地坐在那里,痴痴地看着。
那喝茶的女孩子垂着头,红着脸,竟似也忘了这世上还有别人存在。
邓定侯在门后拉着丁喜的手,道:“王老头的脾气虽坏,人却不坏。”
丁喜道:“我知道。”
邓定侯道:“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我的朋友,老朋友。”
丁喜道:“我知道。”
邓定侯道:“所以……”
丁喜道:“所以你才能看着他的女儿死在这里。”
邓定侯点点头,长叹道:“可措这位王大小姐却绝不是金枪徐的对手。”
丁喜道:“哦?”
邓定侯道:“我知道金枪徐的功夫,的确是经验丰富,火候老到。”
丁喜道:“王大小姐好象也不弱。”
邓定侯道:“可惜她太嫩。”
丁喜道:“难道你认为她败了真的要会死?”
邓定侯道:“我也很了解王老头的脾气,这位王大小姐看来也正跟她老子一模一样。”
丁喜笑了笑道:“我明白了。”
邓定侯道:“明白了什么?”
丁喜道:“你是想助她一臂之力,金枪徐再强,当然还是比不上神拳小诸葛。”
邓定侯苦笑道:“这是正大光明的比武较技,局外人怎么能插手?何况,看来这位王大小姐的脾气,一定是宁死也不愿别人帮她忙的。”
丁喜道:“那么你是想在暗中帮她的忙,在暗中给金枪徐吃点苦头?”
邓定侯叹道:“我也不能这么做,因为……”
丁喜道:“因为一个人有了你这样的身份和地位,无论做什么事都得特别谨慎小心,绝不能让别人说闲话。”
邓定侯道:“我的确有这意思,因为……”
丁喜又打断了他的话,道:“因为我只不过是个小强盗,无论多卑鄙下流的事都可以做。”
邓定侯道:“不管你怎么说,只要你肯帮我这次忙,我一定也会帮你一次忙。”
丁喜看着他,脸上还是带着那种独特的、讨人喜欢的徽笑,缓缓道:“我只希望你能够明白两件事。”
邓定侯道:“你说。”
丁喜微笑道:“第一,假如我要去做一件事,我从来也不想别人报答;第二,我虽然是个强盗,却也有很多事不肯做的,就算砍下我脑袋来,我也绝不去做。”
他微笑着转过身,大步走了出去,走入灿烂的阳光下。
邓定侯怔在那里,怔了很久,仿佛还在回味着丁喜刚才说的那些话。
他忽然发现他那些大英雄、大镖客的朋友,实在有很多都比不上这小强盗。
现在屋子里只剩下两个人。
喝茶的女孩子抬起头,四面看了看忽然站起来,很快的走到小马面前,叫了声:“小马。”
她叫得那么自然,就像在于千万万年前就已认得小马这个人,就好象已将这两字呼唤过千千万万次。
小马也没有觉得吃惊。
一位陌生的女孩子忽然走过来,叫他的名字,在他感觉中竟好象也是很自然的事。
在这一瞬间,他们谁也没有觉得对方是个陌生人。
喝茶的女孩子道:“我听别人都叫你小马,所以我也叫你小马。”
小马凝视着她,道:“我叫马真,你呢?”
喝茶的女孩子道:“我叫杜若琳,以前我哥哥总叫我小琳,你也可以叫我小琳。”
她的胆子一向很小,一向很害羞,从来也不敢在男人面前抬起可是现在她居然也在凝视着小马。情感本是件奇妙的事,世上本就有许多无法解释的奇妙感情。这种感情本就是任何人都无法了解的。有时甚至连自己都不能。“小琳……小琳…小琳……”小马轻轻地呼唤着,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
她纤弱的指尖在他强壮的手拿里轻轻颤抖,可是她并没有抽回她的手,
小马的人就像是在梦中,声音也很像是在梦中来的。
“我一直是个很孤独的人,没有认得你的时候,我只有一个朋友。”“我本来也有一个朋友。”
“谁?”
“王盛兰。”小琳道:“她不但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姐妹,有时我甚至会把她当作我的母亲,这些年来,若不是她照顾我,也许我已经……”
小马没有让她说下去,轻轻道:“我明白你的意思。”
他的确明白,没有人能比他明白。
因为他和丁喜的感情,也正如她们一样,几乎完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