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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远时近,天地间只剩下以我俩为中心的一会段距离明亮。
“仙境!”萧稣惊叹着。调着焦距光圈,捕捉着美丽。
“我终于明白干嘛有那么多人喜欢登山,登山是个借口,享受才是真正的目的,感受这大自然的神奇。”我站在处高丘上面朝山下,湿湿的水气在山风中扑扑地掠过我的脸,滑过我的手臂滑入我的颈间,衣服鼓鼓胀胀。头发像地上的草一样向后翻动,我展开双臂,闭上眼,迎着这幽灵般的清风;这一刻,我感受到了什么叫超脱。
“上面的风景将是方外之物!”萧稣说。望向迷雾深处的前路。
“那我们还等什么,留恋这里的,错过上面的?”
萧稣与我创造了一个小小的奇迹,十八点钟我俩成功地找到了那个背风的宿营地,很感激迷雾,迷住了我们的视线也迷住了云雾山那不可超越的气势,让我俩敛起了人的渺小的感叹,而风景,一直引导着我俩前行前行。迷雾把她的面目深陷,我们必须去迷雾深处才能探访她的美丽。而迷雾深处总是在前方等着萧稣与我。
撑开帐篷,打下定风桩,在帐篷四周洒下驱蛇虫的药粉,又到不远处的岭涧取了水。这是线路图上最后一个标明的宿营地,名叫雾隐谷,看来是名副其实, 线路图上注明此处是不能生火的。萧稣与我想生火取暖的计划落空,并不是线路图上那么说我信就依了,而是湿气太重,柴木浸润了水分,燃不起来。
脱掉了因在湿草中穿梭而湿透的靴子,萧稣与我躲进了干燥暖和的帐篷中,俯趴着伸头看外面。嘴中的压缩饼干咬得沙沙响,天色渐暗,风声加急,不知是云幕还是湿气压在上空,忽明忽灭,我俩疑似身处天际了。
“韩若,我俩是不是够神经的,两个人跑到这地方来。”萧稣说。
“你怕了?”
“才不呢,这里还没有原始森林那么恐怖,幻境吧!要是一生在这我也愿意。”
“你在说痴话吧!有些事和只能停留在偶尔一次的欣赏上,真的握在手中,还会烫手的。”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这里挺美的。可惜太难走了,若是在城市近郊。又有缆车该多好啊。也不用这么辛苦。”
“好吗?我可不喜欢夹在一群群人中间看风景,还不如去动物园算了。有时候人比垃圾还可恶……”我惊觉要说别人的坏话了,所以打住。
“假若我姐姐,还有祺儿,还有卞一一跟卞乙乙,她们都在这儿就好了,这么美丽的地方她们错过了,我俩却独享了。”
我喝口水,翻身钻入睡袋。
“喂!韩若,我正跟你说话呢!这么早就睡?”萧稣叫道,“天还没黑,不多看一会儿?”
“又没落日夕阳,好看的在峰顶哩!养足精神,明天你就知道什么是没气力说话了。”我打着哈欠说。今天可乏死人了。
“明天,不,后天我们就在最高的地方看日出。”萧稣也钻入了睡袋。
没有原始森林中夜枭的哭嚎,没有虫鸣蛙叫,只有风吹过树的呼呼声传来。一切是那么的静,而后,我睡着了,这并不困难,原始森林中的三天二夜,要说恐怖我早就领教过了。而且,萧稣与我不相信真有魑魅魍魉、山间的妖怪蹦出来吓唬人。我想都没想。
一阵急雨惊醒了构,忽啦啦一会儿就消停了。高山的气候真的不可思议,八九月之交说雨就雨。我看一眼表,已是凌晨四时一刻。轻声唤几声萧稣,他深睡没有回应。我醒后一直睡不着,可能是昨晚睡早了大脑休息足了吧!在睡袋里睁眼躺了近半个小时。掏出玉质的小丘比特在黑暗中用脸和唇感受它的温度。大脑从刚醒时的懵痴状态越发清醒,索性爬了起来,打开手电筒,穿上靴子,加件外套,就出了帐篷。
雨停歇很久了,可是迷雾仍没有散,微光中依稀可辨远处山丘淡淡的黑影和脚下草丛的大致模样,或许是海拔巍峨的地方,晨光光临的也早。昨天到这儿时因为身心的疲惫不堪而没能四处走走,山丘上多是草原,我于是信步向东方的一个高丘走去,草没到了膝盖,踩上去挺柔软的,只是湿湿的脚掌有点麻木冰冷。高山的温差大,我们早就预备了保暖的衣物,把手缩在袖子里,瞄着直线往前走。
我想到了云淡风轻,她曾和晨雨谈到了人生的局促。云淡风轻说人像一只海龟,背上驮着沉沉的壳,壳内的空间是狭小的,但海龟不能没了它。但海龟更不能因为是负重而抛掉——那同时也是海龟生命的完结,海龟的幸福就是因为有这么一副沉沉的壳,危险时可以躲进去,想戏水时可以背着它嘻玩遍整个海洋。
我当时很信服她的这番话,晨雨说这有点像道家的入世,避世而不离世,人生的挫折、沮丧、烦恼,甚至愤世嫉俗,也如那个沉沉的龟壳,其实是在完整着人生,如果没有残缺,人生却是残缺。
晨雨那时说得很坚定,云淡风轻不会知道那是晨雨在为我开脱。
我站在高丘上静默一会儿,一切心事慢慢地沉淀,东方的天空的雾障被天风吹动,露出一个亮亮的曙白的缺口,瞬息间又掩上了。
雾隐谷,是雾的故乡么?
谷底深处传来萧稣微弱的声音,焦急地喊着我的名字。
“韩若——,你在哪儿?”
若在平日,萧稣一定会说韩若你死哪儿了,在这人迹渺渺的地方,萧稣也讳忌“死”这个字。
我把小拇指放进嘴中,吹出一个音调极高的口哨,像风声一样迅速远去,掠过草原的树顶。
往回走,半途中遇上了匆匆而至的萧稣。
“这么早就出来,想急死我呀!”萧稣说,他双手插兜在前面等我。
“我睡不着,你怎么也起来了?”
“一醒来。摸摸你不在,还能睡得着吗?好冷啊!”
“还回去睡吗?”
“不用了,睡饱了,昨晚一倒下就睡熟了。”
“脚呢?还酸吗?”
“有一点点,不太严重,今天能坚持。”萧稣说,跳跳身子驱驱寒冷。
“我们现在回去,填饱肚子,收拾好东西,再过半小时,我们出发。”我望望头顶的天空说。
“啊?天还没亮,这么早,有必要吗?”
“我想了一下,我们不可能在凌云峰上呆两夜,最多一夜,上面的环境我们可能受不了,还有,如果不那样的话,我们就必须一天这内在回到镇上,从凌云峰一直往下,强度太大了。”我边走边说,“也就是说我们尽早赶到凌云峰,我计算了一下,今天中午我们可以到凌雾峰,下午二点左右应该能到凌云峰,明天下午二点开始下山回到这里,在上面刚好呆一天,二十四小时的景观变化我们也算欣赏遍了。后天早上我们就可以从这里马不停蹄一直返回镇上了。”
我说服了萧稣,很听我话的他没有再拖遢,半个小时后,两个身影在迷雾间蜿蜒的小山路上前行,冲击更高的山巅。
当火红的太阳蹒跚着到了东面方向时。萧稣与我走出了迷雾的包围,它在我俩的脚下逐渐隐退萎缩,退守进了山林,飘出条条雾带,缠绵着绿叶鸟鸣流连不去,可是,最后他还是屈服在太阳的威严之下,讪讪地把仅有的白色也付与了清风。
凌雾峰,海拔3113,多草,少石,凌雾峰下岭二三时再往上才是凌云峰。然,在凌雾峰上就足以俯视群山了,萧稣与我被这壮阔所激昂,一扫疲惫,稍事休整,就向凌云峰进发。
耐力和体力都损耗到了极限,越近山顶,我俩就越觉得气息都难以相继,抬头望望咫尺之远的高峰,爬也要爬上去,于是我们手脚并用,背着大行囊就像海龟驮着沉沉的壳,一点点去接近。
凌云峰,我们来了!
瘫倒在一块表面风化严重的大石下,萧稣和我脸下迎风展开了胜利的笑容,同头顶的骄阳一样灿烂,绚丽。
“我们赢了!”我无声地笑着说。仰头天空浮动的白云,像吮着甘露似的呼吸着最纯最净的空气。
“第一时间应该是庆祝吧!奖赏下自己。”萧稣亦望着天空笑着说。
“差点忘了,呵!”
我解开背囊,翻出两听生啤,那是仅带的准备在登顶时开启。“温热的,美中不足。”
“下面有泉水,我拿它们下去冰冰吧!可没有下次这样的机会。”萧稣自告奋勇,站了起来,脚一软。欠一点就扑倒了。
“算了吧,还是我去。”
我沿着来时的路小心地下了一里多,找到了那一潭清泉,丢生啤进去,趁机洗了脸湿了发,清醒下神智。复又返回,再回峰顶,身了乏得实在不能动了。早晨五点就上路,中途只补了些水干吃了一袋速食。肚子早就有意见了。回到山顶。萧稣把背囊中最好的食物摆了出来,铺开在地。
这是我俩在全市的最高的地方野餐,格外的开心,辽阔起伏的山峦都低低地矮了一线,使我觉得世界都踩在了脚下,视野如同脱缰的野马无拘无束在开阔的天宇下奔驰,我终于体验到什么是容纳百川的气度和极目远眺时无涯无际的壮观。
“在离天最近的此地,为我们自由探险家的梦想,为我们凌云壮志干杯!”萧稣站起来,举杯朝天,似在敬奉宇宙的浩大,衣角在劲风中猎猎作响。
我亦举起生啤,碰碰他手中的。
“也为天下所有无缘一亲凌云峰芳泽的人。”我说,“他们不再有遗憾,因为这里的风光我俩替他们领略了。”
我第一次强烈感受到自己的灵与欲,也同自己来到了这里,到了海拔最高处,俯仰着万物,超逸了许多尘俗的肉身的灵魂。苍劲的凌云峰给了我睥睨天下的胆气。
渺小的人到了绝顶,也都如此狂妄的,我是否也算其中的无知的一个?或者说是因征服一个倔立的山巅而狂妄?
凌云峰不那么突兀,山势较为舒缓,云雾山一体之上,能跟它同时有“峰”的概念的就是凌雾峰了。凌云峰山顶上零星一些或大或小的岩石祼露在荒草中,龟裂坍塌,也有一些矮小的、大概可以作盆景的小树杂立其间。
体力稍稍恢复一点,已是半个傍晚了,在山顶是不可能宿营的,风疾而且风向很不一致,亦没有背风平坦处,萧稣嚷着要看夕阳落山。我俩只好下山到那潭小清泉处,尽可能快地扎下营,虽然太阳离下山还有一段距离,金色浓洌的光辉照在身上仍有一股寒意,山高了气温也就低。
万事妥当后,加上衣物,带上相机,复又爬上了凌云峰,落日残照、暮云彤艳,萧稣与我紧挨着倚靠着一块大岩石坐着,嘴中叨着一根草茎,轻咬转动,平视着西方的天空,层叠的山峦一直延伸至红日的脚下。
“夕阳衔山,彤云缤纷,还有呢?”萧稣说。他的肤色上蒙上了一层神圣淡金色的光晕。
“物我不分,至臻至美,神游八万里。”我说。我手心托着从萧叶茗身上无意得来的小丘比特,它温存了我的体温,蓝芒的身上闪着夕阳的残影。萧叶茗把丢了它的事告诉了萧稣。萧稣也没说是落在了我手上。我想,明天日出时也是它命运被时间凝固的时刻,因为它将永远停留在这与朝露晚星为伴。
“你在想我姐?”
我点点头,瞳仁中的夕阳温柔似水。
“我挺不明白的,你和我姐我总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在网上你们明明很投缘的,干嘛一下来你就不像是你了,我知道你打心里是喜欢的姐姐的,最真的那种,但你又当逃兵,也许你与我姐姐真的不合适,毕竟你比我姐小了那么多。”萧稣咬着草茎说。他意识到我与他姐姐之间确实存在一种差距。
我起身,迈前几步,余辉倾泄在大地上,也倾泄在我的身上,我默然贮立,挡住了风的前行。
“萧稣。”我说,面对着凄凉悲壮的夕阳泣血,“说真的,我对你姐姐并不是仅仅肉欲的渴望或者说是简简单单的喜欢,也不是单纯意义上我喜欢成熟气质的女性。我三岁到十三岁是在此姥姥家长大的,初中是寄宿学校,我承认,我可能有一点点恋母情结,可我陷入对你姐姐的爱恋不是因为我有这种倾向,我不能完全否认,也许是带上了一些,但不多。”
我沉默了片刻。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从小我就比较钟爱完美的事物和恬淡的生活,形容你姐姐,也许也只能用这两个词,完美、恬淡。是你姐让我相信世上还有一个人同时拥有这两样东西,也就是说,假如我拥有了我姐我也拥有了它们。可是,很悲哀,你姐姐不是为我存在的,至少,我,韩若,在你姐姐眼里只是跟你一样的高中生。”
“可是,还有一个晨雨呢?”萧稣也寥落地说。
“别傻了,十个晨雨也不能盖过你姐姐的天空,晨雨是个没血没肉的人,只能寄存在冰冷僵硬的光电世界,他所能拥有的只是你姐姐心中的一点点。这就像我们头顶的天空,太阳再美丽再绚烂,也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圆,再即使它能照彻整个天空,带给大地光明。但地球的另一边仍然是漆漆的黑夜,永远有一半是它的光芒不能所及的。”
我置身于怆凉的夕辉下,神情与之同样悲怆。
“我姐姐曾说,好像是引用你的话,她说,除了情人之间的爱,什么爱都可以分享。我姐是个很专一的人,她不会去追求曾经拥有。可是,我觉得你们不应该,你可以让我姐姐每天晚上等你到10点,而且,每天要到下半夜才去睡觉。很少有跟我姐姐心心相印的人,自小的时候就这样,姐在家里,除了弹钢琴,就是看书发呆,顾影自怜吧!退一万步说,你也可以成为我姐排遣苦闷的人,我也不愿看到姐姐总是那么落落寂寂的模样。”
“也许吧!”我说,“也许有一天当我变成了圣人时,我会的。”
远方镀了一层金边的山峰间,太阳只余下半阙红脑袋,我突然有了狂喊的冲动。
我对着西方的天空用尽气力大声喊道:“万物的火种——去沉沦吧——跌入那罪恶的深渊,洗净你的身子——明天——再去重复你的使命,我等着——东方的天空挂上你来临的启示,喂——笨太阳,你听到了吗——”
萧稣也来到我的身边,披着一身霞光,他也喊了起来,直到嗓子哑了生疼,直到最后一缕霞光从我们的身上被笨笨的太阳收回,直到山风彻骨的冷。我俩才不无留恋地摸索下山,晚上在凌云峰看星星是不可能了,只能退而求次在帐篷内伸了出脑袋瓜子观望那片倏忽不定了。不过,明天早晨还要看日出,疲乏至极的身子需要充足的休息,恐怕直瞪瞪盯着星星的时间也不会太久。
半夜我俩给冻醒了,说了几句悄悄话就爬起,坐在帐篷外,没有雾隐谷的那种湿气蔽天。星空很低,很寥阔。我俩仰望着那一暮碎玉,辨认着星座。萧稣说城市里的星星远没有这的这么多这么亮,好像只要爬到山顶上就可以把它们摘下来,如果真是那样,他就把星星串起来,做成星星项链。
然后戴在我姐姐颈上,肯定配得上。萧稣笑着说。
萧稣问我是我会怎么样。我说我只要一颗星星,仙女座最亮的那一颗,把它镶在一个用银河的水做成的戒指上,偎在月光雕成的百合花蕊间,用彗星刻成一个漂亮的盒子,铺上朝霞织成的锦缎,放戒指于其间,让风的双翼驮着它带给你姐姐。
萧稣问我那个戒指的名字。
星月水之翼吧!我想想后说。
萧稣说韩若你好浪漫。
我呆呆地望着仙女座那颗最亮的星星说得不到浪漫的人才会去幻想浪漫。
然后我钻进了帐篷,呼呼地睡去。
在凌云峰的二十四个小时,有三分之一在睡梦中悄然消逝,一如风的尾巴消溶在茫茫的夜色中。
“第一缕阳光将最先被我们亲吻到!”萧稣看着东方的曙白兴奋地说。他搂紧身子抵御山顶的奇冷。
小丘比特玉雕的断绳已被我换下了,现在用一根极细极柔软的银链穿着。晨雨说给云淡风轻的那个占星师的故事中也有一块玉,也是在最高的山峰上寂寞摇曳。而我,将要扮演的是另一个失意的占星师,在黎明第一道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