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By Niuniu
第一章
明永乐年间,苏州。
我睁开眼睛,看着这个陌生的世界。
据我已经了解的情况,今天江南首富林家刚刚买了我当打杂的小厮。我叔婶说我虽然是个白痴,但做起杂事来还挺能干,三百文钱买去应该不算亏本。他们的话其实并无贬低之意,我,或者说,我现在居住的这个身体,的确是个白痴,从生下来到现在为止,整整十九年都是无知无觉、行若木偶,叔婶肯抚养这样一具身体近十年,已算十分难得,尽管这个白痴几乎已包揽了家里所有粗重的活计。今年他们的亲生儿子要娶亲,现钱突然变得非常重要,于是终于决定把这副皮囊卖掉,能卖多少钱算多少。就在这具身体易主的这一天,我来了,我与他合而为一,承继了他的生命线。
讲起来很玄妙是不是,那就说清楚一点儿。我生在现代,长在现代,标准新新人类,父母副业是医生,正职是巫师,两口子恩恩爱爱,就是没小孩,掐指一算,原来命中无子。仗着有些法力,竟使用了一种相当古老的巫术“逆天夺嗣”,生生拦路抢了一个魂魄,生下一个聪明可爱的男孩,呵呵,那就是我。我幸福地长到三岁那年,父母接到天警,再掐指一算,哎呀不好,原来法术使得不到家,抢魂魄的时候没抢全,漏了一魄照原路去明朝投胎去了,唉,那就是我现在居住的这个身体是也。法术有了漏洞,天运便开始运转,逆天夺嗣之功仅能维持到我十九岁时,然后魂消魄散,大家一起死。父母大哭一场后,打点精神又使了一种名为“补天裂”的古老巫术,这次侥幸成功,我不用魂飞魄散了,但却必须要回归本位,也就是在我十九岁这年,不管天灾也好,人祸也好,现世的我一定会死,然后魂魄借巫术之力回到明朝,继续按我天定的命数生活。
就这样,我睁开眼睛,看着这个陌生的世界。
尽管从懂事那天起我就认命地在为这种逆转做准备,尽管我从来都知道有那么一天,自己会告别熟悉的现代世界,逆溯着光阴之河,来到这个属于我又不属于我的时空。然而当我的目光掠过柴房的青瓦,滑过远处烟柳重重、庭院深深的檐角高楼,停留在这明代的天空中时,泪水仍然忍不住如泉般涌出。我害怕,我恐惧。在这里,我是真正的举目无亲,我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命运在等待着我。
我被带到厨房干活。
我当然是不会的,但我这具身体会,当他没有意识没有灵魂的时侯他常干这种活。这算是很值得庆幸的事,因为虽然我早知道自己会回到明朝,也知道自己在这个年代里不是什么享福的公子哥儿,但我没料到自己只是个干粗活的小厮。我关于小厮的所有概念都是从小说和戏曲故事中得到的。我为了适应古代所学的那些东西,好象一点儿也派不上用场。
我睡在一间大房里,跟四个粗壮的杂使男仆一起。林家是有钱人,连我们这种最底层的下人都有不漏雨不透风的完整房子住。现在是春天,气侯还暖和,我很忧虑该怎样过冬,我非常害怕寒冷。不过这里幸好是江南,如果命运安排我在北方,我相信我熬不过第一个冬天。
然而命运不允许我安安心心地在这温暖如春的江南当我的粗使小厮,它非要把我弄到北方去,越北越好。
小姐要出嫁了,嫁给京里闻太师的大儿子,堂堂国舅爷闻潜。本来这不干我的事,我是下等的杂役,边替小姐捧嫁妆都不配,更别提陪嫁了。可我自己干的一件傻事断送了我。
那天晚上月色撩人,我悄悄披衣下床,溜到荷池边赏月。其实都是粗使小厮了,还硬要保持这种莫名的情调本身就很可笑,但我崇尚美的头脑完全不理会我身份的卑微,硬要拉我的身体出去。
坐在荷塘边,我心中默诵着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想着明代的文人一定会觉得这篇美文又无韵又无律的差劲死了,自己一个人笑了起来。
这时柳径那边来了几条人影。我认出那是即将出阁远嫁的大小姐和她的贴身丫环英儿,另外还有一个体态俊逸的年轻书生。
我静静地坐在柳树荫里没有出声。我当然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按照现代的观念来看这根本算不上能让人吃惊的事儿。
然而让人吃惊的事儿很快就发生了。具体的细节没能看清楚,我只看见了结果:小姐掉进了荷塘。
荷塘并不深,但淹死人的能力还是有的。小姐挣扎着不敢呼救,情郎和丫环完全吓傻了。我叹了一口气,在阴影里站起来,悄然无声地跑另一条路上来。从这个方向出现可以让我在事后解释为起床解手听见了动静,不至于被人怀疑偷窥个人隐私。
我跳进荷塘把小姐拉了上来。作为前校际游泳冠军,救人只是一件小事,关健问题是善后,因为这三个人已经没有哪一个有正常思维能力了。没办法,天塌下来,只好聪明人顶着。我吩咐英儿送小姐回绣楼,自己拉着抖作一团的白面书生从后门打发走。本以为已经了事,可回来时发现那两个女人居然还待在原地等我。凶巴巴地一问,才知道绣楼底下守夜的丫头尽忠职守,起夜时看见门开着,以为自己不小心忘了关,咔嚓锁上了。偷情在外的可怜人儿回不了二楼的香巢,又不敢叫门,只好回原地等我,天知道她们为什么认为等我来会有用。
不过还真有用,我领着这主仆二人绕到绣楼后面,悄悄从暗梯回了房间。小姐从不知道她的闺阁内有暗梯,英儿也不知道。因为这暗梯是供我这种人进出这间美仑美焕的房间的……我每天都要来擦地板。
小姐进内室换衣服,进去之前还坚定地命令我不准走(这时侯倒威风起来了)。整装完毕出来后,小姐颤抖着询问李公子(我猜是指那个书生)是否已安全离开,我回答说走得飞快哩,神行太保也捉不回来了。小姐流下泪来,看样子这位久居深闺、金尊玉贵的大小姐的确受了惊。我同情这些金丝雀般不自由的小姐们,但不赞赏她们的眼光。干嘛总是喜欢邻院的书生啊?实际上那些书生既没决断也没魄力,只是些酸溜溜的呆子。不知道《西厢记》有无续集,我想莺莺嫁了张生未必会幸福一生,因为就理论分析张生属于那种见不得漂亮女人的肤浅男子。
揣摸着大小姐的心思,我善解人意地保证道:“小姐你放心,今晚的事情我决不会说出去的,女人成亲前总得谈一两个恋爱才不负青春好年华啊。”
小姐感动地扑过来抓住我的手(放开!快放开!男女授受不亲!!),眼泪汪汪地说:“你肯这样,实在是救我第二次命了。我一见你就投缘,不如明日回了太太,调你来我这里使唤如何?”
英儿也在一旁猛点头道:“是啊是啊,小姐出嫁后,身边最好有个能干人儿,我们也可以做好姐妹啊。”
我顿时满面挂上黑线,怒吼道:“你们看清楚一点!我是男人!!”
第二天我才知道自己给自己惹了什么样的麻烦。
为了两个瞎眼的女人一身都湿透,还被缠住没能及时换衣服,虽说这副皮囊还不算娇弱,可也经不起长久的湿气,一大早起来就头疼脑热。
正当我不停地“啊请、啊请”地请人吃饭时,小姐通过她的奶娘点名要我做她的陪嫁。
我万分懊恼地被带去见老爷夫人。老爷没说话,夫人打量我一番,点点头道:“模样儿还生得端正。”
我有些受宠若惊。在明代下人们是没有镜子照的,所以我一直不是很清楚自己现在的模样,从水里的倒影看来,脸色青青的,面庞还不停随着水波扭来扭去,看不出哪一点端正。
于是我明白我回到明朝是为了活活冻死的,但我没权利说一个不字。一番忙乱后,我随着小姐动身往北走。小姐有十六个陪嫁丫环,八个男仆(其中有一个就是我啦)相随,行李拉了一条长龙,马车也有几十辆,还不算闻府派来的车队。
英儿在路上找到时间就把她所知道的关于闻家的一切都讲给我听。据说闻太师是三朝元老,女儿便是当今宫里品级最高也最受宠的闻贵妃。我没有太多惊羡的表示。在我的脑子里,西宫娘娘和国舅爷根本就是贬义词,这些浪荡公子哥儿的特征就是五毒俱全,擅长的是强抢民女,下场不是被包青天之类的诤臣铡掉,就是在比武擂台上被忠良之后给打死。但这些话是不能说出口的,毕竟我只是个下人,惜命保身要紧。
婚礼的排场果然不小,可惜我一直在偏院守嫁妆,只看到了一点点的热闹。新郎瘦瘦高高的,样子还不错,脸色有些白,表情相当严肃。我有些替小姐叹息,这男人看起来是个庸材,不象个有情趣的人。但转念一想,小姐虽然相貌还美丽,但智力也不怎么样,真要嫁了个人中龙凤,多半会被丈夫瞧不起。这个庸材毕竟家境不错,三高之中已占了“高身材、高收入”两项,至于高学历嘛,人家有那样一个了不起的爸爸和姐姐,不工作也养得起好几个老婆的,总而言这还是个抢手的老公人选呢。我自己一个下人,将来还说不准被主子指一个什么样的丫头配给我呢,明朝这年代,还能指望爱情吗?
第二章
第二天,英儿扶小姐盛装去拜见公公婆婆。我们这些陪嫁也一溜儿垂手站在厅堂,等待新主子验收。
我很仔细地研究过明代的礼仪文化,细细看来,闻家果然是根基浓厚的世家大族,连下人们的应退举止都颇有规矩。
小姐先向公婆磕了三个头,闻府丫环捧过茶来,双手举过头顶奉给二老饮了一口,闻夫人递过一个红包,等小姐接了站起身后,招手将侍立在她身旁的两个华服少妇叫出,凛然命道:“你们见过大奶奶。”
两个少妇双双跪倒在小姐面前,恭敬地道:“见过大奶奶。”
闻夫人淡淡地解释道:“这是鸾红鸾娇,潜儿房里的两个贱妾,以后就有劳媳妇管教了。”
小姐脸色有些发白,但只敢点头答应。在这深似海的侯门,丈夫有姬妾是寻常事,她若敢表示不满,便是不贤惠了。
这时丫环又托出一盅茶,显然是为小叔子准备的。这位二公子一直悠闲地坐在一旁,从我的角度只能看到一个侧影。
小姐捧起茶盅,微微万福道:“祝兄弟大安。”
闻二公子接过茶盅一饮而尽,放肆地大笑了几声,收了小姐递出的见面礼。
接下来就轮到我们这些陪嫁流水般地亮相。管家在一旁挨个唱名,被点到名的就上厅去磕一个头。
我上厅时,眼睛瞟到小姐朝我微微地笑了笑,磕完头正要退下,突然有一只手粗暴地捏住了我的下巴,把我的脸猛地抬了起来。
这是一个偶像级英俊的年轻人,比他大哥好看很多倍,体格也很健美而富有活力,一双亮得刺人的眼睛和唇边惯常的嘲讽笑意表明这完全是个被宠坏了的人。
“嫂子,你这个小子蛮不错,兄弟要了,怎么样?”他轻松地说,好象我只是一件物品。
我强忍着心头的怒火,一遍一遍告诉自己:你现在是在明朝,你要习惯人家当你是件东西,你要习惯这该死的等级制度,小姐喜欢你,她不会把你送人的。
果然,小姐吃了一惊后婉言拒绝道:“这个小厮手脚不太麻利的,兄弟若喜欢江南小子的话,可以随便在其他陪嫁里挑。”
她这些话刚刚说完,堂上的气氛马上就变了。闻二公子嘴角的笑纹更深,眼睛也更亮。堂上二老的脸色已沉了下来,连新郎也有些惊诧和不满的表情。
我的心顿时凉了半截。因为我发现小姐根本保护不了我,我已意识到在这个府里谁才是权威,谁才是真正的主人。
我的感觉没有错。远在江南的林家根本不了解这里的一切。闻烈是闻夫人的亲生子,闻潜却是庶出妾生。所以闻烈尽管是次子,却是这个家庭的第一继承人。何况人人都知道闻烈的确远比他哥哥有出息。他富有胆识和魄力,聪明也够冷静,他控制着整个府第的一切运转,也控制着外人以为是老太师掌握着的朝廷要权。即使有一天他父亲不在了,他也只不过是从幕后跳到幕前罢了。闻潜懦弱又缺乏主见,常以弟弟的意志为意志,因此他不会帮助妻子去维护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厮的。
我被分派去侍候二公子,每天的工作就是打扫书房,准备他的衣帽,以及随时听候吩咐去泡茶或磨墨什么的。
说实话,这份工作比以前更有趣。因为闻烈的书房里有很多书,多得不象是一个正宗国舅爷的书房。但他留在书房的时间却不多,每天顶多两个时辰,
其余时间就出门吃喝玩乐去了,至少我是认为他吃喝玩乐去了。这时我就可以假装清扫房间偷看他的书。在大学我主修明代文史,这些书籍于我不亚于旷世奇珍。
不过聪明如我知道不能太乐观,一切平静都是暂时的,闻烈是个性情多变的危险人物,伴他如伴虎,终有一天可能不晓得为什么就被咬死。就算侥幸讨得他欢心,他也决不会就此好心地发现我与他生而平等,从而放我自由。按他的逻辑思维方式,可能最大的奖赏就是配一个俊一点的丫头给我,赏两间平房,生一堆小子继续给他当奴才。
不管怎么说,我总算平平静静地熬了一段时间。闻烈除了那天在堂上对我比较感兴趣以外,根本就没再正眼瞧过我。
小姐安安心心地做着她的大少奶奶,看来那个白面书生已化作青春绮梦的一段过去,只有些浮光掠影的碎片。这一对新婚夫妇古怪地平谈,看不出谁幸福也看不出谁痛苦。我想原来古代媒妁之言的婚姻便是这样的毫无激情却也相当稳定,怪不得离婚率低。
闻太师年事已高,已将大部分的事务都移交给了次子闻烈,每天就是逗逗花鸟、下下围棋、打磕睡养神。闻夫人性格更宁静,沉默寡言,不苟言笑,只有爱子承欢膝下时才见得着她的笑脸。
算起来整个府邸都比较阴沉,勉强称得上能言会道、八面玲珑的就只有小姐的正经婆婆,闻太师的妾曹姨娘。明代官宦之家的妾地位很低,几乎就是正室夫人的婢仆。曹姨娘因为生了儿子,母凭子贵,身份略有不同,但仍够不上主子的地位。她的亲生儿子、儿媳都称她为姨娘而称闻夫人为娘,在公众场合她见着闻烈还必须行礼请安。这种屈辱的地位未能影响她的谈笑风生,唯有人不注意时,她那美丽的大眼睛才会闪过愤恨的光芒。我不知道别的下人注意到没有,反正我是看出来了,这个女人不简单,假若能有一点机会给她扳倒闻夫人的话,她是会不择手段的。
我不是一个笨人,我知道要想在明代安安稳稳地活到老的话,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小心地保护自己不引人注意,文绉绉一点的话就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白话一点的就是“枪打出头鸟”,最好永远都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仆人;二是努力往上爬,让自己的地位升到某一个高度,拥有自我防护的实力。
这第二条路看起来比较难走,我又是相当闲散的一个人,于是只好放弃了自由平等的精神理念,选择了第一条路。
可尽管我的理智是如此的清晰,感情却总是迫使我干傻事。冲动是我的老毛病,没想到回到明朝,这个毛病居然也跟来了。
那天我真的是不应该多嘴乱说话的。我只是奉曹姨娘之命,给正在后花园下棋的闻太师与二公子献参茶。
我到的时侯闻烈恰好站起来,对他父亲说:“孩儿得去处理一下。”前来报事的钱管家侯在一边,想来是有什么事情。
闻太师恋恋不舍地看了看棋盘又看看儿子,低声道:“下完这盘不行吗?”
闻烈笑了笑,轻轻摇摇头,行了礼转身与钱管家一起走了。我这才上前去放下参茶,小声道:“老爷,姨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