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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于浩风希望把同样多的酒灌进她的胃里,让她尝尝是什么滋味,让她再开心,再嚣张,再无理取闹地不肯爱他。她说他从不在意她的感受,从不设身处地地为她着想,那她呢?可在乎过他的感受,为他想过?她竟和人跑去夜总会寻乐子!
于浩风用力翻一下身,想要把记忆中的她连同她带来的不快狠狠压碎在身体下面。可恶的女人,这个世界上谁不比谁会寻开心、找刺激。于浩风嘴角泛起一丝微笑,她可以不在乎他、忘记他,他也一样,而且绝不逊色于她。
只因还是春天,还留着残冷,窗子也不能整夜不关。
叶紫晶照照镜子,粉蓝色高领长袖衫,粉蓝色牛仔长裤,看起来神晴气爽,出门前,忽然想起今天要去北山索道的广告拍摄现场,临时又加了一件风衣。
还好,上山前与刘主任通了电话……刘盈大呼小叫,命令叶紫晶在就近的商场帮女演员选购一副长纱手套。该死的女模特,还未正式拍摄,就先弄掉东西,刘盈一副生气的口吻。
叶紫晶了解她的个性,玩是玩,工作是工作,公私分明。
叶紫晶放下话筒,火速奔去纺织品大楼,搭乘电梯直接进入服饰世界,挑选了一双白色网眼丝质长袖手套。
大清早的商场很冷清,叶紫晶风风火火冲出电梯,直奔大门,险些与一个刚进门的人撞个满怀。
叶紫晶惊魂未定地揉揉眼睛,不敢相信会在清晨与于浩风相逢在一座百货大厦内。然而事实就是事实,他就站在那儿,黑色西服,黑色灯芯绒长裤,黑色皮鞋,眼神安静,精神抖擞。看见她,于浩风咧咧嘴,露出一个酷酷的微笑:“嗨!”
“嗨!”叶紫晶缓和一下情绪,轻应一声。
“被狗追吗?”于浩风坏坏一笑:“累成这样。”
叶紫晶暗叫一声“见鬼”,勉强挤出一丝笑容。
“最近好吗?”他上下打量她。
“还好。”叶紫晶轻咬一下下唇,抬头看他:“你呢?”
“和以前一样,无所谓好坏。”于浩风耸耸肩,毫不在意地回答。其实他恨不得一把将她搂进怀里,以解这些天的相思之恨。
……
“好巧啊!”叶紫晶再度扬起一抹笑容。
“是挺巧。”于浩风盯住她,想知道她的戏还能演多久?
“怎么这么早来逛商场?”叶紫晶语气中的疑惑远次于内心的困惑。
“不算早。”于浩风嘴角的笑意加深了,“我陪人来的。”
“你?陪人?逛商场?在大清早?”叶紫晶意识到自己的语无伦次时已经太迟了。他的眼中明显混合着不怀好意地笑。的确,她仍在意他,关心他,他知道了又怎样?
“不信吗?”于浩风反问一句。
叶紫晶摇摇头,有意要刁难他一次。
于浩风不慌不忙地四处张望一下,使劲拍两下手掌,冲化妆品专柜那边高声叫道:“丽莎,过来一下,有人想见你。”
叶紫晶疑惑地瞪住他。与其说他在唤人,不如说他在唤一条狗,谁会受得了他这种方式?
被称作丽莎的女孩缓步而来,停在叶紫晶面前,高挑的个头,长长的乌发,狐狸似的小尖脸,白皙、娇媚。一身紧身衣衫勾勒出她丰满、迷人的身段,风野、诱人,风情万种。
叶紫晶一时竟呆住了,于浩风总能弄到漂亮女人。
“你好。”丽莎落落大方伸出手,露出撩人的微笑。
“你好。”叶紫晶情绪忽然有些低落。
“叶小姐是我最好的朋友。”于浩风亲昵地搂住丽莎的肩头:“丽莎是我现在的女朋友。”
“怎么能说现在呢?”丽莎轻拍一下于浩风脸颊,昵声道:“以后也会是的,难道你还要花心下去?我不许哦!”
“放心吧!”于浩风随随便便回答,一双眼睛却紧紧盯着呆怔的叶紫晶。
“阿风,叶小姐好漂亮啊!结婚时,我可不可以请她当伴娘?”丽莎拉起叶紫晶毫无知觉的手。
于浩风看到叶紫晶的肩头抖动了一下,脸色迅速发白。
“对不起,我还有事,要先走一步。”叶紫晶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扬头冲于浩风笑笑:“你未婚妻好美,你好福气。”说完,急匆匆与他们擦身而过,很快,也很急。
于浩风上前一把抓住叶紫晶的胳膊。
叶紫晶倔强地侧过脸,眼里已是雾濛濛一片。
“紫晶,我没打算和她结婚。”于浩风一语到位。他最不能容忍让叶紫晶掉眼泪的人,即便是他也不可以。
“这与我无关,你爱跟谁结婚是你自己的事。”叶紫晶的心一点点冷下去。她想装成无所谓、不在意的样子,可她办不到。她见到他,见到他和别的女人,她就会激动、会吃醋、会伤心。她根本做不到忘记,做不到少爱他一点。
“紫晶,不要无理取闹。”于浩风紧紧抓住她。
“我无理取闹?你把自己估计得太高了,我不会为你和你的美人无理取闹。”叶紫晶的声音和心一样冷。
“我说了,我和她没关系,你冷静点好不好?”于浩风耐着性子,恨不得摇醒她。
“你的记性未免太差了,要么是你感觉太好。我说了,你的事与我无关。”叶紫晶一脸决绝,斩钉截铁说道。
“你真的不在意吗?”于浩风也火了,痛恨她的口不择言,无情无义。
“对,不在意。”叶紫晶叫道:“你愿跟谁一起就跟谁一起。”
“好,很好!”于浩风摔开她,后退两步,吆喝一句:“丽莎,我们走,现在就去登记结婚,这个女人不大可能来喝我们的喜酒。”
叶紫晶站在大厅的台阶上,摇摇欲坠,她抬高头,抑制住眼泪,飞也似地跑下台阶,拦住一辆出租车,绝尘而去。
也许他是无心的,也许他是恶作剧,都已无所谓。她不会原谅他了,决不。
于浩风望着叶紫晶消失的背影,狠狠推开挽住他胳膊的女人。他的劲很大,女人闪了个趔趄,差点坐倒在地。
“你太过分了。”丽莎委屈地睁大眼,满脸哀怨。
于浩风冷冷看她一眼。
“明明是你拉我来演戏,怎么可以把一切都怪罪到我头上?”丽莎的声音明显弱了半截。
“谁让你说结婚的?”于浩风恶声恶气。
“是我为了逼真,即兴发挥的。我以为……”丽莎总算明白他这场无名火的症结所在了。
“你以为?谁允许你自作主张的?你个蠢猪!”于浩风怒气冲冲,眼中的火苗大有烧死这个女人之势。
“风哥,我错了,我不知道她会生那么大的气,我以为……”
“又是你以为?”
“不不不,是我误认为你只是想整整她,可我没想到,”丽莎的声音明显带上了哭腔:“我不知道你还爱她,她也还爱你……”
“住嘴!”于浩风低吼一句:“谁允许你乱评价的?记住,你没有资格评论她,任何女人都没资格提她。”
丽莎泪水涟涟,一个劲点头。
“回去吧!今天的事不准对任何人提。”于浩风命令道。
丽莎走出几步,忽然回过头来:“如果光头问呢?”
是啊!光头。于浩风忽然想起来,这个笨蛋女人就是光头为他物色来的,除了胸大简直就一无是处。光头喜欢胸大的女人,可他没兴趣!
于浩风懒懒散散走下台阶,看也不看女人一眼,道:“告诉他,他该死!”
丽莎不明所以地念叨一遍,忽然觉得很冷。
于浩风帅帅的面孔在丽莎脑海中忽然化成一只白牙森森的饿狼,她打了个哆嗦。这种男人她是不敢违背的,也不敢走近,更别说爱了。死光头,还说是美差,命险些都被送掉,算哪门子美差啊!
丽莎走下台阶,向背离于浩风的方向行去。
他们注定是两股擦肩而过的风,永无碰撞的可能,尽管他是个英俊的男人,她是个天生的美人……
第34节:生与死之间存在的只有放纵
叶紫晶冲上一辆出租车,眼泪磅礴而出,她一句话也不讲。
“去哪里?”出租车司机询问道。
“去……”叶紫晶大脑一片空白,突然感到天下之大,却无她想去的地方,她犹豫再三开口:“送我去西宁电影院。”
出租车司机无声地看看她,想说点什么,可叶紫晶根本不看他,也不想听他说什么,司机只好掉转方向,暗骂一句:这个女人有毛病。
叶紫晶的确有病,得了健忘症,她忘了如火如荼的广告拍摄现场,忘了女模特焦急等待的白手套,忘了刘盈对工作的苛责态度……她甚至忘了商场和电影院的距离近得根本不用挡车。
出租车发动起来没几分钟,就停下了……叶紫晶这才恍然明白,她心疼地看看计价器上的启动价。
出租车司机看看她,耸耸肩……叶紫晶付过车费,下了车,买了票。
电影似乎还不错,很多人在笑……笑得前仰后合,叶紫晶努力集中起精神,银幕上一位老太太正对另一位老太太作思想工作,思想开放的老太太说:“儿女的事,老人最好少插手,我就不干涉我女儿的婚事。她如果要嫁青蛙,我也不嫌它嘴大……”又一阵哄笑声。
是有点意思!叶紫晶咧开的嘴不亚于一只青蛙,却始终没有笑的感觉,自己算是完了,被于浩风气得晕头转向,肝胆俱裂……思维却始终定格于商场的一幕,丽莎美人的娇笑声不断扩大、回响在耳畔:“叶小姐好漂亮,浩风,我看我们结婚时不如请叶小姐当伴娘。”
多刺激啊!叶紫晶深吸一口气,眼眶仍保持着良好的湿度,于浩风为什么不干脆一刀刺死她?却用这种方式来折磨她、伤害她……她爱他,这不假,她放弃他,这也不假,可并不代表不爱他呀!相反,她太爱他了,爱的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敷衍和杂质。他不理解不说,还用另一个女人来刺伤她,不是残忍是什么?歹毒的男人!
看完电影已是中午时分,骤然见到外面的阳光,叶紫晶才记起刘盈需要的手套……糟糕,怎么会把这茬给忘记了。叶紫晶狠拍脑袋一下,自己一向把工作视为生命,生平第一次因为其他原因而忘了工作……
叶紫晶拿着白色手套在原地兜了几圈,最后将它丢进了垃圾筒,不想沾上它带来的晦气。
“你好,我是紫晶。”叶紫晶战战兢兢地拨通刘盈的手机。
“哈,叶紫晶?”刘盈对着话筒怪叫一声:“你真是叶紫晶吗?我以为她到月球上鬼混去了,怎么你还在地球上?”
“对不起,主任……”
“少跟我讲对不起。为了等你的手套,我们卡机了,叶小姐。”刘盈的火气显然越烧越旺:“最后我撕了一个工作人员白衬衣的袖子充当手套。”
“效果好吗?”叶紫晶被她的奇招搞得想笑。
“能好吗?”刘盈没好气:“我被人骂为疯婆子,都是拜你所赐。”
“真对不起。”叶紫晶口气极其温顺,自知罪不可恕。
“少装可怜!”刘盈大约骂累了,缓和一下语气,道:“明天可能还要重拍一次,你就继续开溜吧!”
“再也不会了。”叶紫晶慎重地向她保证。
挂断电话,叶紫晶跑去德克士大吃一顿,吃下去的每一样东西都被视为于浩风身上的某处器官。她恨透了他,这么多年来,她从未被人折磨成这样。因为曾经失去过,所以她小心翼翼,让自己练就了一个金刚不坏之身,可以承受生活中许多的侮辱和伤害。可是他却结结实实地打破了她的盔甲,让她柔软的心一次次暴露于他面前,任他揉捏、捶打,唾弃。她的伤一次比一次重,一次比一次痛。
叶紫晶强忍着痛逛完了那条街上的所有店铺,却不知道自己都看了什么,最后她拖着疲惫的躯体伤痛的心回到了家,第一次明白一个人竟然可以麻木到如此毫无知觉的地步,这就是爱情带给她的全部。
暮色渐渐降临,叶紫晶静静坐着,胡乱地翻着书,却一个字也看不见。窗外的灯光映花了她的眼,打乱了她的心,自从认识他,叶紫晶就不断地脆弱起来,也许再多爱一点,就粉身碎骨了。
叶紫晶做事百分之百投入,包括爱情,所以此刻除了心碎又能怎样?她忘了自己是一个情感过于丰富,内心过于脆弱的女孩,忘了他曾是爱情游戏中的惯犯,所以一开始就是一种错误,一种失败。从此,他们不再是恋人,不再是情人,不再是有任何关系的陌生人,往日的种种就让它从记忆中消亡吧!与其寻寻觅觅,不如豁达独行江湖路,宛如一切从未发生过。
叶紫晶大声诵读:“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心理学上学过移情,就是通过做不相干的事情,将注意力从某件自己正关注的事件上分散开,据说这样有助于承接压力,减少痛苦。她虽然做不到立即移情别恋,但起码可以试试移情减痛吧!
叶紫晶挑选出记忆中最豪迈的语句,大声念着,却又忍不住悲天悯人起来,古人的悲凉、无依汇聚着今日的惨痛一股脑儿奔涌而出,化为热泪,化为哽咽,最后她干脆扑倒在床上,无所顾忌地痛哭起来。
叶紫晶对自己说,只哭这一夜,过了这一夜,她就再也不哭了……
15
春天的西宁城沾着些寂寥的寒意,冻结一树的枝条被春风舒展开,一缕一缕,新发的嫩芽羞羞地攢成一朵朵米粒似的苞蕾。
过惯冬季的路人仍不能卸下包袱,厚厚地、臃肿地挪动着,用来活血、取暖的青稞酒在城区泛滥一个冬季后,仍能瞥见它的影子。西宁城白酒的销量曾一度仅次于莫斯科,位居世界第二,高寒气候,天性中的豪迈、泼辣造就许多人的好酒量,脆弱的神经也总是要在酒精的麻醉中才能够舒缓、睡去。
每年春节前后,公安机关就要设置“醒酒室”,以防路有冻死鬼。春暖花开之日,“醒酒室”的作用也就不那么重要了,常有醉汉以天为被,以地为席,横七竖八、无所顾忌地横卧街头、树下,汇成西宁城一大景观。古人诗云:“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此种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的大义、大悲不知是否为西宁街头的醉汉所承袭,但社会、家庭、个人的小悲小痛却俨然很大程度上粉碎了生存的全部意义,甚至有人说:“我连死都不怕,又怎么会怕活着?”他们活着,却不挺起腰杆,堂堂正正,反而象死人一样匍匐在地,曝尸荒野。酒鬼或许是介于生于死之间的另类。
夜晚迷离的街灯下闪过犹如鬼魅的影子,苍白、冷酷、颀长,隐密,交织着邪恶、堕落、绝望的因子,沉浸于黑暗无穷的罪恶渊薮。失去灵魂的男男女女在夜幕的掩护下,纷纷爬出肮脏的阴沟、下水道,在臭气熏天中亵渎这片神圣而高寒的土地。
神色慌张的女人匆匆接过男人递上的纸包,很快消失了。
男人注视着女人急不可耐逃离的背影,冷哼一声,迈开沉重的步伐……他憎恨吃白食的女人,憎恨说谎的女人,他要的只是钱。
回到家,冬子急急地点燃锡纸,贪婪地吸上一大口,惬意地眯上眼睛。她是离不开男人的女人,她不会轻易死去,她可以为男人下贱地活着。离开于浩风的庇佑,她只不过更下贱、更卑微罢了!
冬子拨通光头的电话,一言不发地流眼泪。
光头什么也没说,叹息一声后关闭了手机。
冬子知道自己已经在他们心中死去,她是让于浩风不高兴的女人,沾染她等于和风哥过不去。冬子失宠了,尽管她还年轻、美丽,她的世界一团糟。
失去男人后,冬子就沾染上了毒品,她知道哪儿能搞到粉。她无所谓用身体促成这样的买卖。除了它,冬子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在乎,为它,她愿付出金钱、美色、甚至别人非常想知道的一切……没有男人,没有票子,没有美貌,没有衣服,活着也就失去了光彩。
冬子狗一般蜷缩在自己的角落,不发出一丝响动。她不能离开这座城市,因为她没有地方可去。她知道于浩风已经忘了她,就象她从未存在。她不敢相信自己曾痴痴地恋过于浩风,曾亲密地跻身于他的世界。那一切都好不真实啊!如果她不曾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