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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愁公子大怒。一掌把浴桶劈得稀烂。南若谷明显是故意把和尚们往自己这引啊!这个南若谷真把自己当他知音死党不成,凭什么让他来收拾这烂摊子!简直就是岂有此理!
无愁公子再无心情,拿起华衣欲穿,却看见衣裳上被南若谷一趴,满是又脏又臭的泥淖。无愁怒得丢了出去。只拿起雪白里衬一披。刚穿好,侍童便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公子,有一堆秃驴指名道姓要找您。来势汹汹很是不善!”
无愁公子怒道:“走!”他本想去解释。
他一抬脚,却看见那缸酒,只能捂头——说不清了。说得清才是有鬼。好个南若谷,真是坑死他了。
这南若谷是不是脑子有病啊?怎么老阴魂不散啊!
也罢,了不起跟人打一架就走,这京城他不想待了。
这边无愁公子刚动去意。谁知又一个侍童却走了进来,道:“公子莫生气。不用去了。”
“怎了?”
“花娘的儿子真厉害,他一出手,秃驴们全跑了。”侍童笑得很坏。
“花娘的儿子?他会功夫?”他见过花娘的私生子几次。貌如女儿,很能管账,事母至孝。不说话时却很是清冷。没什么朋友,总是一个人孤单地在繁华中来来去去。最关键的是,那孩子还不到八岁吧!
“不用会功夫。”侍童道。
那是怎么做到的?
“小掌柜的要一群花姐儿除了外裳扑上去,口里喊着‘想死奴家了!’,‘您怎么才来啊!’。那群和尚就逃似的跑了。可精彩了,哈哈哈!”侍童道。
干得漂亮。
“小掌柜的还说了,这钱跟一位南公子未结的酒钱,他可就都算在公子账上了。公子若是着急走也没关系,公子那条千金换得的明珠抹额可就归他了。”侍童道。
无愁公子被气笑。
这京城,似乎有许多好玩的人跟事。既然如此,那就留着吧。
“无愁,走,划船看月亮斗诗去!”
“不去。”
“不去不行啊,我昨夜背进你房中的那个姑娘她未婚夫追过来了!”
“关我什么事。”
“我们这是做好事,那姑娘为了不嫁都要自杀了。现在有你帮她顶着,她也好溜去找她的相好的啊!”
“什么叫我帮她顶着!我可没碰过她!——罢了罢了,还是让我杀了你吧。”
话说如此,两人到底跑到船上。
又一日,“无愁,小心有杀手。”
“哦。”
“找你的。”
“……。”
“我去给我弟弟找解药时,不小心把你的扇子丢药房了。放心,我会帮你打架的。”
“……。”
不知不觉间,无愁公子跟南若谷的名字就混在了一块。
有一回,南若谷跟无愁喝醉了。南若谷问无愁公子。“对了,刚认识时,你好像想杀我?”
“现在也想。”无愁公子道。
“那要等等再杀,我还有事要做呢。”南若□□。
“什么遗愿?”无愁懒洋洋地问。
“一是解了我那神仙弟弟的毒,二是找个美人儿浪迹江湖终老一生。”南若谷笑道。
“解毒还比较有谱,找老婆的事还是省省,你眼光不太好。”无愁公子道。
“何以见得。”
“非把我当成朋友,你眼光可不是不好吗?”无愁公子横眼道。
南若谷仰天大笑。
无愁再次见他这样笑便已经是在大牢里。血淋淋的无愁落在被铁链穿着琵琶骨的他的身边。
“我就知道你个口是心非的家伙一定会来。哈哈哈哈。”南若谷笑。眼神悲伤。
“少罗嗦,快走!”无愁公子道。
“我不能走。”南若谷平静地说,“能得一知己,我无憾。”
“谁是你知己!有本事跟我出去打上一百回合!”无愁怒。
他终究没走。
很多年后,在维郡王府的门口,无愁试图拦住一个叫杜若的医官,杜若说:“当年你救南若谷时怕不怕会死?知道很有可能会死,你怎么还去了?”
无愁公子无言以答。
人生在世,易得千金。难得知己。
☆、番外三 心太高
林大小姐惊恐地看着眼前的人。
假如她还能被叫做一个人的话。
眼前的人被泡在一个药缸里。看不见身子,只露出一个狰狞的头颅。脸上一半是烂肉,一半是宛若凝脂的雪肤花貌。这样的对比尤为可怖。
林大小姐见到缸子里的人,倒吸了一口冷气,转身想跑,却撞在已经锁上的栏杆上。
“给我开门!给我开门!”林大小姐怒道。
“恕小的无礼。吾王有令,责令英妃娘娘在此反省思过。”看管的士兵们冷冰冰地说。
“思过?我哪里有错!岂有此理!叫死胖子给我过来!”林大小姐叫嚷,叫嚷着叫嚷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士兵们不再理会她。对于关进这的娘娘来说,重回高台的可能性渺小得几乎像是奇迹。
“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再浪费体力。”泡在药缸里的人突然开口说。一开口,诡异恐怖之感更甚,林大小姐惊恐地看着那个头颅一开一合的嘴巴。
“你能告诉我,现在羌午水国国王登基几年了吗?”那个头颅说。
林大小姐好容易才喘匀了气。惊魂未定地道:“你,你真的是人。”
“是。”酒缸里的头说。
“吾王执掌神器已经有三年。”林大小姐道。
“三年。一晃竟然已经过了三年。真没想到还能遇上一个故人。林大小姐。”那个头颅笑。
头颅一笑,林大小姐的小心肝几乎就要炸开。
“你,你是谁?等等,你叫我大小姐,你是维郡人吗?”林大小姐问。
“我曾在王府服侍过你。您是林节度使的大小姐,没注意过我。”头颅道。
头颅一边说一边笑,笑得林大小姐心肝发颤。只是这回却让林大小姐心里升起一种莫名的安心——好歹这个怪物是旧相识。
“你既然是王府的人,为何会在这里……遭罪?”林大小姐问。
“几年前,我做了几件伤天害理的事。其实我做的坏事很多很多。偏偏那件坏事让一个男人耿耿于怀。于是那个男人在我最接近巅峰时把我拉了下来,然后给了我这所谓的惩罚。他不愿别人找到我,便把我送到了羌午。由你的王负责让我不死。”头颅笑着说。
林大小姐听得打了一个寒颤。
不让她死,只让她在黑暗跟煎熬中度日。
好狠的男人。
那男人是谁,竟然可以指使一国之君做事?林大小姐心里寻思。全天下都忌惮的飞雪楼主人?还是龙朝吊儿郎当的太子爷?亦或是,成国那个倾倒众生的神仙皇帝?
“倒是大小姐你,又怎么落到这般境地?”可怖的头颅问。
林大小姐嘟嘟嘴,道:“死胖子移情别恋,早知道他这样,我就不该听我爹娘的话嫁给他。迎娶一堆美人就算了。最可恶那李贵人,我明明没碰她,她却非说我撞上了她。害她流了产。死胖子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要孩子。一生气,就把我关进了大牢。今天又把我关到了这。难道,他真的一点情分都不念。”
林大小姐一说眼泪就掉了下来。越想越可怕,整个身子都抖了起来。
“暂时还不会。”那头颅却说。
“你怎么知道。”林大小姐眼泪吧嗒。
“如果他要杀你折磨你,根本就不会给你这么长的时间。”头颅道,“他只是想恐吓你一番,想要你反省反省。但是你要还执迷不悟的话,想杀你的可不是胖子,而是等着爬上来的那些女人们。必经这是你白送给她们的大好机会。”
林大小姐喃喃地道:“你说得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良久,没有说话。
直到值班的士兵们换过两班,林大小姐才道:“我该怎么办?”
头颅道:“你命比我好,轻而易举地当了皇妃,离后位也不过一步之遥。可是你怎么就这么笨呢?”
“是啊,我真的很笨。”林大小姐咬唇。若是再给她一次机会,她真希望能把那些可恶的美人贵人们都送上西天。
“你像我,心太高。我的心太高,所以我什么都愿意去做,你心太高,便不知道去讨好于他。其实胜与败,只看是否能抓住他的心。”头颅说。
“你想说什么?你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就算我心高,我知道我错了,可一切都太晚了。”林大小姐道。
头颅摇摇头:林大小姐还不晚。真正知道错了却一切为时已晚的是她。
“我们做笔交易。我助你回去,助你东山再起,助你一步步将那些美人贵人逼进死角,成全你高高在上的心;你带我去享受我没得到的荣华富贵,成全我的心。”头颅道。
林大小姐怀疑地看着这个头颅。
头颅凄然一笑道:“你或许听说过成国大亲王原本要娶一个女官为妃。为此,甚至降妻为妾。”
林大小姐点头。这件成国出了名的糊涂事,她当然听说过。
“我就是那个女官。对于男人,我比你懂一万倍。”头颅道。
“成交。”林大小姐痛快地说。
“那么你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安静。然后对士兵说‘谢谢’。”头颅说。
“要我跟他们说谢谢。我不打他们一顿已经……”林大小姐怒。
“心太高,对你现在有什么好处呢?你知道维郡的人在说什么吗?说你若不是心太高,说不定南岩风会不顾一切地留下你。”头颅道。
一句话,扎在林大小姐心中隐藏的痛处。
“好,我做。”林大小姐低下了头。
头颅惨然一笑,眼前的林大小姐还有低头的机会,可是自己呢?
“然后,不要吃东西。谁从来的都不吃。只喝我这边的水。”头颅道。
“不吃饭怎么有体力扛下去?”林大小姐茫然地道。
“不,你非但不会饿死,而且还省去了别人投毒的危险。而且,可以变瘦一点。你要记着,几乎没有男人不喜欢身姿曼妙的女子。”头颅道,“放心吧。现在这个阶段。你不会死。只要你不吃,他自然会知道。”
林大小姐点了头。握了握拳。
一连几天,她都拒绝了士兵送来的食物。按照头颅的交待安安静静地呆着。甚至会弱弱地跟士兵们说谢谢。她如此反常,惹得士兵们比平日里来看望的次数多了许多。到后来,来的不是士兵而是总管。
一天,等侍卫统领巡视了一圈走掉后。
头颅突然又开了口。
“现在时间差不多了。这两天应该会有御医来或者他自己来。如果是御医来,你便只问三个字‘他可好’,其余什么都不说;如果是他来,你便什么都别说,只伸手去拉他,不要真的拉,要记得快拉到时缩手。说‘做梦了’。再楚楚可怜地蹲回角落里去。”头颅道。
林大小姐依言而行。果然当天就来了许多人,当头的是御医。林大小姐安安静静地任医官诊脉,医官问:“为何不吃?”林大小姐却只动了动唇:“他可好?”一语未尽,躲在阴影里的胖子便冲了出来,抱着林大小姐心疼不已。
头颅冷冷地一笑。
一切如此简单。为何有时又如此难。
又是三年。林大小姐披上凤冠霞帔的那天。大典之后,林大小姐来找头颅。这时浸泡头颅的酒缸被安置在数不清的锦缎珠宝中。这些珠宝全是林大小姐赏赐给头颅的。
“皇后吉祥。”头颅道。眼睛在那凤冠上流连。精巧的九尾凤冠,每个凤头都衔着一颗圆润闪着宝光的珠子。
“今天的庆典果然出了你所预料的‘纰漏’。还好,宾客跟本宫都安然无事。只是杜神医的侍女受了一点伤。”林大小姐说。如今的她已经不是之前的气势
“杜神医?杜若?他怎么来了?”头颅猛地一动。
“他与飞雪楼大约与沐王有某种君子约定,至今仍为沐王做事。飞雪楼不愿露面,杜神医便是双方信使。加之杜神医与成皇、龙朝太子都有私交,沐王对他尤为器重。对了,沐王的势力如今已经不可小觑。——此番,杜若便是代沐王为本宫的庆典而来。”林大小姐碰了碰头上的凤冠道。珠子流光溢彩,照在她意气风发的脸上。
“据说,他一直在找什么人。一个如此不俗的男子,至今还是孑然一身。挺可惜的。真不知他是心太高还是怎样。不过今天本宫看他待那哑巴侍女很是不同,也不知他们命里有没有缘分。”林大小姐道。
头颅低头道:“是啊,不知道命里有没有缘分。”
她便是杜若要找的訾云英。
命,这个字,訾云英曾经不信的。她曾以为只要有美貌有脑子便可以得到一切。
很小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很美。跟药庄别的女子不同,她没有丝毫庄稼女的粗壮跟黑糙。她从头到脚都流淌着一种妩媚精致的韵味。连脚趾,都透着粉嫩白皙的诱惑。一颦一笑,眼波流转,动人心魄。
药庄的男孩儿们多半喜欢看她,连那个傻傻的药老头的孙子杜若也喜欢看她。小的时候,没人敢从杜若手中拿糖,可是她可以。
庄上的人觉得她好命,可以嫁给杜若,杜若多好啊,能写会算还会治病。可是她却不稀罕这种“好命”。这算什么好命呢?她觉得自己的容貌该当皇妃。
还是年少时的一天,她像往常一样坐在石头山上看日落,看着官道从脚底蔓延去更远的天边。突然从大山另一边来了一大队马车。那么多的马车,每一辆马车的四个角都垂着青丝八宝的铃铛;那么威风凛凛的阵仗,所有的仆从竟然都骑着高头大马。訾云英吃惊地看着官道上的车马,一边看,一边暗想这是哪里的大户人家?竟然有这么多的车马。而且连下人都穿着绫罗绸缎。
訾云英穿的是一件姜红色的土布长裙,上身是一件深蓝色的上裳。在庄上的姑娘里,这一身已经是跟三月新桃般艳丽,但是跟眼前的车马一比,却是难以入目。
马车在官道上突然停住。一个小姑娘从车里跳出来。那周身的打扮,晃花了她的眼。
后来她才知道,那车里的小姑娘,竟然是位小王妃。
“那个姑娘一点都不美。”訾云英说。香车里的王妃,还比不上她的一半。
“可是她命好。嘻嘻,你的命也挺好的。我娘看见杜若为你买胭脂了。”旁人说。
“哼,有什么好的,又不是王妃。”訾云英淡淡地道。那王妃身上的华衣始终在她脑海里转来转去。
“你呀,心莫要太高了。”那年,旁人道。
命,她不想认的。结果却到底不得不认。訾云英苦笑。眼前是一箱箱的珠宝,属于她,她不能用,一箱箱的绫罗,名义上也属于她,她又不能穿。实在是可笑。
最可笑的是,“拥有”了这些后,她才渐渐知道那个不顾一切愿意给她一个家的男人是多么难能可贵。
心太高,高得错过了他。
如果可以后悔,她真愿意做一个村姑,洗尽铅华,傻傻地在药庄等他服役归来。他若回来,一起共话桑麻,他若不归,她也会为他生下娃娃。
如今的他,对那个哑巴侍女很是不同吗?他这样的男人,是该有人好好疼他。
“皇后,能不能帮我一个忙。”訾云英对新任皇后说。
那晚,王宫起了火。火,烧掉了訾云英。
“她要我转告你一句话,她说她就是死,也不愿意跟你去过平凡日子。”王后告诉杜若。
哑女安若轻轻地握住杜若颤抖的衣袂。
“还有,你想错了,她没有受刑,被劈成人棍的不是她。她要我告诉你,她一直很美。”王后说。
心,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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