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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将军是重生-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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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军说完就走了,我望着他的背影,半晌都不知该做什么。
    这是我第二次和他讲话,将军对我这种人来说,太过高高在上了,他竟还对我有印象,实在令我受宠若惊。
    将军的午餐自不会和普通士兵一样,里面甚至有肉。
    我一个人躲起来吃了那顿午餐,这是很长时间以来的第一顿饱饭。进军营里以后,不管多累多苦多难受我都没掉过眼泪,但这次缩在林子里吃了顿饭,我却忍不住哭了。
    那天,我在心里发誓,我要一生一世为将军卖命,去死也没关系。
    我愈发拼命练习。
    然后,我发现,常青原来一直拼得比我狠,比我想象得还狠。他傍晚在树林里练习,黎明前在校场上练习,好像他醒着的每一分钟不用来练习都是浪费。
    军营里没几个地方是适合自己训练的,于是我们老是撞到。
    最初我们会互相避让,但后来渐渐的在一起练习,不过互不说话,也不干扰。又过几日,我们便习惯对方的存在了。
    有一天,常青问我的年纪。
    那时我们已称得上熟,我便告诉他实情,我十四岁,比谎报的年纪要小两岁。常青则是十七岁。这日后,我便喊他一声哥。
    常青仍旧不爱讲话,唯有遇到我时话会多些。我怀疑他真是将我当做了他的弟弟。
    他问我为什么这么努力。
    我回答,因为想要回报将军的恩情。
    常青对这个理由嗤之以鼻。
    我反问他为什么这么拼命,常青沉默了好久,接着跟我讲了他的身世。
    常青果然是出生权贵之家,尽管亲生父母只是旁支一脉的,仍能锦衣玉食。但后来出了变故,本家的老爷夫人没有孩子,在众多旁支子嗣中选择过继他。
    这是件极为荣耀的事,常青从此不仅成为本家人,还将是常家未来的家族继承人,一时风光无限……直到,本家夫人怀上身孕。
    若是女孩也罢,常夫人生下一个健康的男婴,起名常胜。常青成了碍眼的绊脚石。
    常青冰冷地说:“有一次我发高烧,母亲端来一碗燕窝,说要给我进补。我难过得要命,实在没有胃口,就让丫鬟拿去倒掉……后来那个丫鬟口吐白沫死了,因为她没忍住,偷偷尝了一口那个燕窝。”
    我被常青眼中刻骨的仇恨刺得一颤。
    常青讽刺地道:“后来又有过几次险情,其中还有两三回是我弟弟亲自操办的,但我都没死成。于是名义上的父母把我送去了别庄,眼不见心不烦。现在又趁着征兵将我送进军营来,他们定是巴望着我死,我偏不。我倒要瞧瞧,若是他日我建功立业,那些人脸上会是何等的神情。”
    常青说这话时,没有看我,而是眺望着远处的星空,仿佛已经瞧见自己头戴金玉冠,身披百花袍的模样。
    我与我妹妹黑子很是和睦,全家人感情都不错,不大懂这种恩恩怨怨,只能替常青加个油。
    作者有话要说:_(:з」∠)_我真的是有大纲的……
    拆伏笔的时候到了!!!!!!【搓手

☆、第四十九章

运气在某天降临到了我身上;我在林子里发现一个偏僻的小温泉,洗澡洗衣都一下方便许多。
    另外,我的体力和技巧都逐步能跟得上其他人了;亦再也不用被那些窜出来的汉子抢午饭,偶尔还会受到司马的表扬。
    我想要把趁手的武器,无奈军饷不多,只能买得起武器店中最便宜的破匕首。我把匕首打磨了一番,细看竟然还行。
    原本一切都不错;只是冬天我来月信的时候;不知触了什么禁忌,痛得死去活来,还好巧不巧地被罚洗衣服。
    又是将军救了我。
    常青见到我衣服上的血;皱了皱眉头;若有所思。只有,此后他看我的目光时常有些怪异,过了一阵子,他就不让我喊他哥了。
    我觉得奇怪,但常青不让我喊哥似乎并不是绝交的意思,他反而比过去更照顾我,我便没太往心里去。
    常青教我射箭,我的箭术进步得飞快,之后我们常常一起去森林里找加餐吃。
    某日,常青终于笑了,我才察觉他有两颗尖尖的虎牙,相当可爱,让人觉得很亲和,他应该多笑的。
    常青不再那么沉默寡言了。他待我很好,但对其他队友还是不太友善,经常会讽刺个别好吃懒做的人,久而久之,别人依旧害怕着他。
    不晓得哪天起,我们不再是新兵,而成了训练有素可以用来迎敌的老兵。
    出征的日子来临。
    我和常青因为在新兵中格外突出,而被挑选为将军的护卫,能够在将军最近的位置。我很高兴!对我来讲,这意味着我回报将军的可能性更大了。
    不过,常青的表现有点奇怪。他原本应是开心的,这里是离加官进爵最近的地方,离他的目标近了许多。但我表达对将军的仰慕以及选为侍卫的欣喜之后,常青突然显得有点生气,当晚就将帐篷前的老树多射出了好几个箭孔。
    远征并非易事。
    天冷,风大,雪厚,路窄。
    我们凑巧赶上所有恶劣的条件,迎着风雪,举步维艰。队伍中,不断有人死去,饿死的、冻死的、累死的,都有。大家都不清楚自己还能否在第二天醒来,一种潜藏着压抑的薄雾在军营中弥散。
    然后,在疲惫和痛苦中,我们遭遇了一次敌人的偷袭。
    突厥人的计划缜密周全,他们完全掌握了我们的动向,将我们逼到峭壁的死角,接着放下密密麻麻的箭雨。
    我拼命地抵挡射向将军的箭,作为护卫,我必须保护将军的命。箭太多太多,我觉得颓然无力,过去似乎从来没有与死亡如此近过。
    不知奋战了多少个时辰,我喘着粗气,小腿在打颤,手臂累得举不起来,但我必须支持住,否则就会死,将军就会失去一个人的保护。
    我还是太累了,一支飞矢向我飞来,如果不将它挡掉,一定会刺穿我的眼睛。但我的手慢了一点点,它超过负荷太多,或许挡不下来……
    我下意识地闭眼,结果发现我还活着。
    将军替我挡下了那支足以夺走我生命的利器,代价是他自己被射中左肩。将军的血从盔甲里渗出来,倒映在我眼里,一片猩红。
    将军大概是挺疼的,可他努力扯扯嘴角,对我轻柔地笑了一下,正如当初他递给我那碗饭。
    我瞬间明白我的松懈造成了什么,不敢再有哪怕一刹那的疏忽,咬着牙,拼命地挥动手中的银剑。
    我发誓过用生命来回报将军,而结果是将军牺牲他的肩膀救了我。
    我的命明明远不值那个价钱。
    眼眶发酸,但我决定憋着,死都不让眼泪掉出来。
    此时,我身上流下的,应该是血,不是泪。模糊我视线的,应该是汗,也不是泪。我应该选择累死,而不是被突厥人杀死!
    我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力气,一口气又挡下十余支剑。
    后来,上将军救了我们。
    我在将军的帐篷外跪了一夜,其实没有人责怪我,甚至连上将军都没说什么。只是若是没有跪这夜,我过不去自己心里的坎儿。
    军营里的人都晓得,将军大抵是整个营里最温柔的人了,他的个性太肖其母,反而失了上将军果断飒爽的英雄气概。将军会给快要枯萎的野草浇水,会给伤了翅膀的麻雀包扎,所以,他当初会给我一口饭吃,现在会替我拦下那支箭。
    这样的人大概是不适合战场的,只是任家代代为将,将军是上将军的独子,被寄予厚望。他不仅得对得起他的父亲兼上将军任隆,还得对得起宗庙里成排的列祖列宗。
    将军好像对我连夜下跪道歉的行为很感动,于是我成了他的心腹,超过另外任何一个护卫,包括从小跟着将军的齐寻、许文、吴隐城和谢誉。
    吴隐城对此很不能接受,此后一直带着谢誉针对我,幸亏他们年长却学艺不精,两个人一起上都打不过我。
    另一个将不开心写在脸上的人是常青,但我一直不理解他到底是为什么不高兴。常青尽管成了将军的护卫,可他并不想和将军变得多么亲近,他的目标是立功、立功和立功。常青杀的突厥人是我们中最多的,战录是我们中最厚的。我并不认为常青会由于将军愿与我交心而产生不平衡。
    不过,抵达澍城后,我们仍然一起习武,一起吃饭,一起喝酒。我找到一个可以用来洗漱的池塘,也仅仅将地点分享给他。
    常青是我最亲密的好友,或者说挚友。
    只是,每当我提起将军,常青便显得极为不快,他勒令我一天说到将军的名字不许超过两次,并且不许在私事上说到将军。
    我们把难得的一壶酒分成两份喝,一人一口,常青搭着我的肩,对我说:“阿刃,总有一天,我也会成为将军,乃至大将军、上将军,站到比所有人都高的地方,到那时,我必会让你永随我左右。”
    说罢,他猛地将剩下的酒全灌入喉咙,一把擦去嘴角的酒滴,将酒坛往后一扔,后面立即传来一声脆响。
    他道:“你且看着,将来,我会给你比将军能给的更好。”
    常青竟忘了给我留一口酒,我大为生气。
    不过,他那番话却令我心暖得很,便没纠正他我跟着将军并非是为了好处。
    常青从澍城买了把匕首,和我常放在靴筒中的那把一模一样。他好像很是喜欢那柄新匕首,时常拿出来把玩,还让我把自己的和他的放在一起对比。
    我以为他是中意这把匕首,就要送给他,谁知常青反而生了气。
    日子一天天地往下过,我们经历过大大小小的战役,数次九死一生,但我们都活了下来,还得到了官职。
    我收了一个叫傅贤的小鬼。他比我进营时年纪还小,只有十二岁,干瘦干瘦的,总被别的士兵抢食物,经常吃不饱。
    我想到了当年的我自己,出于一点共鸣和同情,我将他收入麾下。
    这件事我后来从没后悔过,因为这孩子眼底有股不服输的韧劲,像一只蓄势待发的幼虎,相当拼命。我教他射箭、骑马、使刀,他并非天才,但着实勤奋,动作、姿势练得与我相差无几。
    后来,我们迎来回家前的最后一战。
    将军下发了命令,常青负责弓箭手,而我是先头冲锋,跟往常一样。这将是迎敌最多的凶险一战,常青十分担心我作为先头冲锋的安危,便要和我调换岗位。
    弓箭的位置相对安全,我自不愿意让他替我涉险,百般推脱。常青居然口才了得,我和他争辩了两个时辰,最后仍是他胜了。我得了弓箭的令牌,站在离战圈最远的位置。
    世事难料。发觉这是突厥人的新圈套时,我真是无比庆幸我与常青调换过令牌,现在他比我安全多了。
    箭篓里还剩下最后一支箭时,我决定拼一把。
    突厥小王子,阿史那柯罗的名字我早有耳闻,我决定亲自结果他。我爬上一处高起的山坡,给箭上弦,眯起眼睛,将箭头指向阿史那柯罗的胸口。
    很可惜,我被兵器的银光晃眼,射偏了,只射穿阿史那柯罗的肩膀。
    阿史那柯罗成天围在关押我的牢笼外面转,说了大堆大堆的废话,当然,我一个词都听不懂。
    旁边那个趾高气扬的翻译多少翻译了一点,大致内容是“王子从来没被任何人伤过,你还是第一个,一定要让王子多开心开心”。
    阿史那柯罗是个很奇怪的人,他以折腾人为乐。他连饿我好几天,然后在我面前摆上一顿大餐,又告诉我他在饭菜里下了毒。
    他可能是想看我在吃与不吃中痛苦挣扎的表情,可是很遗憾,我是从小饿大的,饿这么一两天未免太家常。于是我想也不想就把桌子掀了,拿饭菜糊他一脸,直到被反应过来的护卫按住。
    我原本打算强行给阿史那柯罗喂下去,毒死他的。计划没能成功,我心中多少略有几分遗憾。
    回到真正的大本营后,阿史那柯罗绞尽脑汁地想了个更恶心人的招数。他让我在野兽和队友中选择一个射,若是射野兽,就从我身上剜下肉。
    这实在没什么好考虑的,我射死了两只珍兽,哪怕被选中的不是对我而言很重要的李司马和常青,这个选择也不会变。
    不过,阿史那柯罗最终也只从我手臂上剜下一块肉而已,我和常青用两把匕首配合着完成了自救。然后营救的大部队冲进来,救了我们,所有人。
    杀死阿史那柯罗的人是常青,他跟疯了一般往前冲,浑身浴血,整个人被煞气包裹,简直不像是个人间的人,而是个厉鬼。
    我从没见过他那样,比他过去用冷淡的目光扫视别人还要可怕百倍。
    常青杀了突厥小王子,这绝对是一件大功劳,他梦寐以求的、足够让他在其他士兵面前抬起头并且加官进爵的大功劳。
    但是常青一点高兴的意思都没表露出来,他走过来搂住我,将我的脑袋按在他的胸口,就维持这个姿势过了很久很久。
    他身上的血全沾到了我身上,不过我本来也不干净,没资格嫌弃他。如果不是我手臂被剜肉抬不起来的话,其实我是想回抱他的。
    在边关,常青就是我的家人,是我的兄弟。
    这之后,常青变得不肯离我太远,变得欲言又止,我觉得他的想法比过去多了什么,但他不愿意说,只肯自己憋着。
    偶尔,他会凝视着我发呆。
    我们回到京城的军营,并且渐渐养好了伤。我决定回家一趟,常青说要同去,我怕女子身份暴露,没答应他。
    或许我有一天会告诉常青我是个女人,可现在我还没做好准备。
    爹娘比过去老了许多,黑子起了大名叫梨花,出落得亭亭玉立。她是方圆十里最漂亮的姑娘,还有贤德勤劳的好名声,让媒婆为她踩破了家里的门槛。
    可梨花拒绝了所有的提亲。因为上门的人仍络绎不绝,再者梨花可以算是家里唯一的孩子了,所以爹娘由着她,没有加以催促。
    我倒是颇为意外,问她为何迟迟不肯出嫁。
    梨花腼腆得红着脸对我笑,告诉我她是想等我回来。
    梨花笑起来,脸上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甚是可爱。
    作者有话要说:_(:з」∠)_前世今生还是有很多不一样的来着……
    比如梨花妹妹……她很重要我会随便说……真的很重要……
    …
    非常感谢烟消云散妹子又给我扔了一颗地雷,么么哒,揉揉你。╰(*°▽°*)╯
    以及今天有个特别重磅的地雷消息……_(:з」∠)_
    非常感谢查无此人030妹子给我连扔了十颗地雷!!!十颗!!!十颗!!!
    除了跪谢我还能做什么呢……【跪
    我在后台默默数了好几遍才相信自己的眼睛T…T
    QUQ亲爱的你已成为我专栏霸王票榜第一名,且遥遥领先于第二名的姑娘。
    么么哒=3=

☆、第五十章

我在家里住下;梨花开心得要命,嘴上没说,但整天忙里忙外的;脸颊由于劳动而变得扑红,吃饭时,恨不得把所有的菜都夹进我碗里。
    娘见我回来,觉得梨花心愿已了,便催着她结亲。娘看好隔壁村长家的小儿子;小伙子比梨花大两岁;人品相貌皆很不错,他十分喜欢梨花,大有非梨花不娶的架势;拖到如今不肯成亲。
    梨花答应会看看。
    我与梨花睡一床;最初有几分生疏,但毕竟是姐妹,很快我们就和小时候一样亲密了。梨花还跟过去一样害羞,亦略有些不善言辞。
    梨花依旧记得我十四岁生日那年,从寿面里拨给她吃的鸡蛋,她说那是她吃的第一个鸡蛋。我对这事已经记得不太清楚,只有隐约的印象。
    与亲人道别时,我自然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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