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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色-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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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桢恍然,又问:“若萧起执意要与你为难呢,阿父可有法子对付他?”
刘远露出地痞流氓式的嘿嘿一笑:“他若有能耐,功曹又怎能压得住他?可见他不过是靠着匹夫之勇横行乡里罢了,我与他交好,只是不想多生事端,而非惧怕他,惹急了我,不仅得罪了我,还有你那两位阿叔,以及我背后的刘家,他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

刘桢不由得刮目相看,在这个遍地都是文盲的时代,若是寻常乡里农夫,怎能说出这番颇有见地的话,自家老爹看着粗俗,内心却不乏细腻,不仅会做人,连人心都看得如此透彻。
刘远瞧见女儿闪闪发光的崇拜眼神,哈哈大笑起来:“阿桢可是听懂了?”

刘桢点点头:“阿父好生厉害,可为何大父还是不喜阿父,只喜欢世父呢?”先秦时,伯父便称为世父。
她实在没法理解,枉费她祖父长了一张聪明睿智的脸,却只看重正室生的大儿子,对小儿子弃若敝屣,要知道孔子的父母还是无媒苟合呢,人家还不是成了一代先贤!
刘远敛了笑容:“我出生时,你大父即大病了一场,差点一病不起,是以视我为不祥。”

刘桢有点无语,她本来还以为祖父因为老爹是庶出才不喜欢他,但事实上,庶出和嫡出虽然有区别,现在还没有被看得那么重,祖父讨厌老爹的根本原因竟然是因为迷信!
她忘了古人有多迷信,不,别说古人,就算放在后世,稍微迷信点的,碰上这种事情,肯定也要怀疑儿子跟自己八字不合。

天生的偏见再加上娄氏和大儿子在旁边煽风点火,可以想象,这对父子要改善关系,除非刘薪自己醒悟过来。
不过怎么看都有点希望渺茫。
而且可以想象的是,以后张氏带着他们去问安时,还得遭受一轮又一轮毒液的喷洒,从祖父今天的表现来看,下次估计还有更难听的话等着他们。
刘桢觉得自己老爹跟继母简直被祖父一家折磨得可以赢得年度杯具夫妻奖了。

她忽然想到一种可能性,她迟疑了一下,还是问:“阿父,世父会不会背着你,在县令面前言你之过?”
毕竟她大伯本来就是县里的官员,平日里没少见到县令,要是他在县令面前说上一两句坏话,老爹这个晋升说不定就泡汤了。
刘远笑了笑:“不会的,我是功曹所荐,即使是你世父,也不敢跟功曹过不去,得罪了功曹,他以后的晋升之路岂不是也没了指望?”

好吧,这个老爹很有想法,自己根本不需要为他担心。
刘桢笑嘻嘻地凑过去:“阿父,明日你归家时,顺道买点东边林家的醢可好?”
刘远斜睨:“小女子又嘴馋了?”
刘桢作了个鬼脸:“说不定我看过之后自己也会做了,不瞒你说,阿母的厨艺实在有些难以启齿,我也只好自己动手了!”
醢是一种用鱼肉或其它肉制成的肉酱,其中还加入了各种香料,她听刘远和安正等人都提过,据说是难得的美味,这附近要数东边林家的醢做得最好,就是价格稍贵,张氏一直不舍得买,她不好跟继母歪缠,对着老爹可没有任何心理压力。
刘远失笑,揉揉她的头发:“好罢好罢,明日给你带一小罐,你可得藏好,要是让你大兄和小妹们发现,三两口可就没了。”
刘桢忍不住欢呼起来。

现在的日子就很好了,刘桢想,即使生活中存在这样或那样小小的困难和矛盾。
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如果忽略几年后那场即将席卷天下的暴风雨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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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刘老爹吃的肉羹,这里解释一下。
当时的流食呢,从稀到稠,分4种。
糜、粥、值、羹。
有个大家都知道的故事,晋惠帝问大臣,百姓何不食肉糜,指的就是这种很稀的,放了肉的流食。
至于羹,就是很浓稠的拉,从分类来看,当然是越浓稠越好,这样才吃得饱。
于是电视剧里面我们经常看到朝廷开粥场,然后难民们去排队领吃的,那些粥都跟水差不多,可以称为糜拉。


☆、第 9 章

春去秋来,刘桢的学习进程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她已经把大篆和小篆基本都认识了个遍,虽然书写还不流畅,总会忘字,但起码阅读是没有问题了。
对这两种字体,刘桢的自我要求也是认识即可,因为她知道以后的文字流行趋势是隶书,所以书写练习重点都在隶书上,日子一久,随着认字数量的逐渐增多,她从安正和姬辞那里借来的书简,已经可以基本看懂了。
当然,文言文和没有标点符号这两个重大障碍让她每看一段话都异常吃力,但为了早日能够脱离文盲的行列,刘桢还是逼着自己努力去读,每当这种时候她就特别怀念现代的书籍。
什么时候才能再看到横排简体的可爱字体?
确切地说,要两千一百多年后。
呵呵,这真是一个令人悲伤的事实。

与学习进度相对的,刘桢长大了一岁,鉴于她在鼓捣食物方面的爱好,张氏也将全家一日二餐的食谱决定权交到了她手里。
在此期间,刘桢按照自己的理解和摸索,仿照东边林家卖的肉酱,自制出了刘氏肉酱,主要材料用的是猪肉,辅料则是盐,酒,豆豉,花椒,茱萸。
现在还没有辣椒,刘桢所能找到的辣味调料就是花椒和茱萸了,这种肉酱纯属初次尝试,不过成品出来之后味道还不错,刘远和张氏也各个品尝之后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刘家的家境虽然有了改善,毕竟也不可能天天上肉菜,这种肉酱最大的作用就是下饭,有了它,刘桢就觉得即使是难以下咽的豆饭也不那么难吃了。

姬辞现在跟刘家往来频繁,因为常常要向他借书和请教功课,刘桢欠了对方不少人情,肉酱制好之后也让刘楠送了一小坛给他。
作为回礼,姬辞则邀请刘楠和刘桢到姬家作客。
张氏已经生下了腹中的胎儿,是个男孩,刘远取名为槿,小孩儿还未满月,正需要母亲的照料,张氏没有多余的精力再照顾刘婉和刘妆,便让刘楠去姬家时将两个小妹妹也带上,刘楠询问过姬辞的意见,后者自然爽快地应允了。
于是挑了个晴朗的日子,刘家四兄妹正式到姬家作客。

姬家的家族底蕴远比刘家深厚得多,同样是木屋,从建筑结构就可以明显看出来,姬家的屋子明显要精巧许多,刘桢仔细观察了一下,就连屋顶上的瓦当隐约还纹着奇异的兽面图案。相比之下,刘家可就没那么讲究了,即使是在向乡称得上家境良好的刘薪,顶多也就是把房屋建得高大一点,整齐一点罢了。
从这一点来看,姬家也无愧于世家的称呼。
只可惜,是落魄的世家。

姬家人口众多,十数间屋子院落连在一起,错落有致,彼此隔开一点,建筑上的相似性让外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一个大家庭。
姬辞所居住的屋子是这些房屋里最大的一间,因为他的父亲是姬家族长的嫡长子,也就是姬家的宗子,将来是要继承父亲族长之位的,作为嫡长孙的姬辞,地位自然也举足轻重,加上他早慧聪颖,学识过人,已是姬家第三代的领头者了。

坐在这样一间比祖父家里还要好看讲究的屋子里,就连向来鲁莽的刘楠也不由得放缓了呼吸,变得有点小心翼翼,他的目光落在主屋挂在墙面上的一把剑,有点移不开眼。
“阿辞,那把剑可真好看,能解下来给我看看么?”
姬辞歉然:“对不住,那是大父最珍爱的剑,据说是昔年楚王所赐,没有大父允许,我平日也不敢去碰。”
听到这把剑竟有如此大的来头,刘楠吐了吐舌头,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没敢强人所难。
“那你大父今日可在,我们需要去拜见么?”

姬辞见他们束手束脚的样子,噗嗤一笑:“郡守有请,我大父与阿父皆出门赴宴了,今日只有我招待你们,不必太过拘束,尽可随意些。”
刘楠:“郡守?可是颍川郡守?”
姬辞点头:“正是。”
刘楠咋舌不已,他已经是半大少年,上学之余,也能帮着家里干活,甚至还跟刘远和许众芳习武强身,自然也耳濡目染,对外面的事情知之甚多。能得颍川郡守相邀,这可不是一般的荣耀,即使是他们的父亲,想见上县令一面也不容易,更别说郡守了!
姬辞这么一说,他非但没敢放松,反而更加拘谨了,平日里的胆大妄为也收敛不少,跪坐的姿态别别扭扭,看得姬辞有点好笑。

至于刘楠的两个幼妹,刘婉和刘妆,自从姬辞让人将加了蜜的泉英端上来之后,她们的注意力就只放在那上面,两人四只小手捧着碗,伸出舌头一点点地舔着,充分表现出对那两碗泉英非常喜爱又不舍得一口气吃完的矛盾心情。
姬辞看得微微一笑,目光转向刘桢。

他跟刘楠在闲聊的时候,刘桢一直很安静地跪坐在一旁,手里捧着书简,偶尔加入他们的聊天内容,但更多的时候则低头看着书简上的文字,从她目光的游移位置来看,不难看出刘桢的阅读速度很慢——上面那些大篆对她来说还有些难度。
只比刘婉大了一岁的刘桢,呈现出一种与她年纪丝毫不符的沉静。
姬辞觉得,即使是自己在刘桢这般岁数的时候,也无法像她这样能静得下心看大半天的书简,去认那些扭曲难辨的字形。

“阿楠,我听说刘家阿父升任治狱吏了?”姬辞问。
“是的,你也听说了?”刘楠大大咧咧地端起自己面前那碗泉英一饮而尽,然后咂咂嘴巴,故作豪爽,“这是小女子才喜欢的味道,咱们自然还是要喝稻米清才来得痛快!”
姬辞还未答话,刘桢已横过来一眼,“阿兄,你知道稻米清是何物,别是听了阿父与叔父说过,便拿出来一通胡说!”
刘楠不服气:“那你说稻米清是何物?”
刘桢:“稻米清产自会稽,因用稻米所制,清冽如水,故有此名。颍川本地不产稻米,你让阿辞上哪儿去拿稻米清来招待你?即使有,那也是贵族才能喝得起的。你没听许叔父说吗,他们也就是从军时才偶然喝过一次。”

刘楠张口结舌:“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
刘桢敲敲竹简,意味深长:“书中自有黄金屋,阿兄,你上乡学的时间可比我识字的时间要长得多了。”
见刘楠被妹妹教训得哑口无言,而且看情状显然不是第一次了,姬辞暗自偷笑,又问:“书中自有黄金屋,阿桢,你说得可真好!”
刘桢吐吐舌头:“那可不是我说的。”说这句话的人要一千多年后才出生。

姬辞有些疑惑:“有关稻米清的记载你是从何处看来的?我也未曾见过呀。”
刘桢:“是我听阿父说的。”
刘楠叫起来:“好啊,那你还诓我是从书里看的!”
刘桢面无表情:“刘家大郎,是你太好骗了。”
姬辞嗤嗤地笑,他平时在家里笑的次数都没今天加起来多。

笑声还未落,外面就响起一个声音。
“大兄,你这里有客人吗?”
随着声音一起进来的是三个人,两男一女。
姬辞脸上的笑容微微收敛了一下,就像刘桢刚认识他的那样一样,又变回那个温文有礼的姬小郎。
“是的,他们是刘家兄妹。”姬辞向对方简单介绍了刘楠等人,又对刘楠他们说:“这是我二叔父与三叔父的孩子。”

那两名少年刘楠都认识,大的那个叫姬玉,是姬辞二叔的儿子,比姬辞还要大一些,小的叫姬惠,是姬辞三叔的儿子。

姬玉在乡学的表现不逊于姬辞,而且对待像刘楠这样爱玩的学生,他显得有些不爱搭理人,姬惠好一些,但同样带着世家子弟式的傲慢。
三人中唯一的少女叫姬宣,也是姬辞三叔的女儿。
刘桢打量着这三个人,这个时候平民只能穿本色麻衣或绢衣,姬家再有名望和底蕴,也不能改变他们家族现在无人当官的事实,三人的衣服质地和款式都比刘桢四兄妹身上穿的要好看很多,姬宣穿的也不是短衣,而是襦裙,腰间用绢带系紧,已经看得出少女逐渐长成的玲珑身段。

经过姬辞的介绍,两边都对对方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姬玉的视线扫过刘楠,以及他旁边的三个妹妹,尤其是把碗抱得紧紧的,嘴角沾上白沫的刘婉和刘妆,眉头微微皱了一下,闪过一丝嫌弃,脸上则保持着不咸不淡的表情:“大兄,若是大父和世父知道你请了这些客人过来,一定会恼怒的。”
姬辞微微皱眉:“何出此言?”
“大兄,”姬玉加重了语气,“姬家乃四百年世家,楚国贵胄,你是姬家的嫡长孙,请不要作践姬家的名誉。”

姬辞心下恼怒,但比他反应更快的是刘楠,他腾地站起来:“姬家小儿,你有什么了不起的,难道我们不配当你大兄的朋友?!”
姬惠撇撇嘴,“大兄,这便是你的好友?二兄说得没错,你的眼光辱没了姬家的名声,世家子怎能与贱民为伍?”
刘楠哈了一声:“贱民?我阿父如今乃是长社县治狱吏!”
刘桢默默扶额,她这位大哥真是不擅长吵架。

果不其然,对方马上嗤笑出声:“治狱吏是何官何职?不过一乡隅小吏耳!姬家祖上曾至楚国相邦,彼时尔父在何处?!”
刘楠涨红了脸,他这下、体会到平日不读书的坏处了,想吵架都没法像姬惠那样用文绉绉的言辞来驳倒对方,如果破口大骂,那只会更让对方笑话他们是乡野贱民。

但刘楠的难堪并没有维持太久。
很快,他就听见刘桢不紧不慢的语调响起。
“四百年世家?四百年上溯,何来世家?若论血统,谁人不是三皇五帝的后裔?王侯将相,何来天生贵种?不过是因缘际会,趁势而起罢了!姬家若真有能耐,何至于沦落到避居乡野,与一群贱民朝夕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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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注:
1、泉英就是牛羊的鲜奶或奶酪之类的,可能还包括了其它什么动物的奶,反正就统称为泉英。
2、稻米清,那会真有这酒,也确实产自会稽,不过俺不知道滋味如何,古代的酒酒精含量都很低,这个听名字就跟饮料差不多,估计还是甜的。。。
3、隶书在当时是作为一种旁白批注出现,因为书写它比写小纂的速度快多了,所以后来就慢慢取代了小篆,祖宗们真是英明神武,要不然我们现在就得用小篆来写文留言了。。隶书基本就是后世繁体字的基础,但是秦汉的繁体字跟现在的繁体字肯定还有很多字形不一样,所以刘桢需要全部从头学习,这真是一件令人忧桑而蛋疼的事情。。【刘老爹:摔!要不我怎么不读书呢!


☆、第 10 章

    骂得好!
刘楠几乎要为自己的妹妹大声喝彩,刘桢完全是将他想说又组织不出措辞的话全说出来了!
他看着姬玉他们,咧开嘴,带着痛快和解气的笑容。

姬玉和姬惠吃惊地看着眼前这个才五六岁的小女孩,谁也没想到会从她口中听到这样一番言论。
但吃惊过后,是愤怒。
姬惠气红了脸,情状跟刚才的刘楠一模一样,只不过现在换了对象。
“你这黄口小儿,怎能如此一派胡言乱语!”
刘桢笑了笑,放下手中书简,慢条斯理道:“秦君昔年不过周天子一马夫,论血统,何人能比周天子更高贵?然则秦国代代积累,终究尽灭六国,一统天下。反观楚国,战国七雄,楚国疆土为最,最后却落得国破家亡的下场,累得你们背井离乡,隐姓埋名,这可不正是我先前说的,王侯将相,何来天生贵种,不过是因缘际会,趁势而起罢了!难道我所言有误?”

“你!你!”姬惠的脸色由红变青。
就连姬玉,一时也想不出什么话来反驳。
“粗鄙无知!”姬宣见自己两位兄长都无话可说,马上站了出来,她用挑剔的目光打量着刘桢,微微冷笑,“秦国纵然坐拥天下,也不过是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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