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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魔行-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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臂上也有明显的病灶,分明是被人撕咬后留下的痕迹!微臣建议,应该立刻对阿赫穆鲁采取强制隔离措施!以免他发狂后,祸害别人!”
嗨格尔眉头一皱,问道:“不是说阿赫穆鲁是被格鲁萨咬的吗?我今儿刚从角斗场回来,格鲁萨看起来挺好的,并没有什么问题!”
“这个正是微臣疑惑的地方,我刚才已经派人去钢都角斗场请侯兽医了,听说他专门给格鲁萨看过病!”
“哦?”海格尔大喜,“你说侯兽医能治好狂犬病?”
雨里御神医摇了摇头,“这个似乎是不可能的事情,狂犬病向来都是绝症,必死无疑的,再说,侯兽医一直在角斗场专注于跌打扭伤的治疗,哪有功夫搞狂犬病研究?三皇子殿下,我国南方有一位撒厘米医师,他做过数百例的调查,发现一个规律,凡是发狂咬人的疯狗、疯猫、病兽,在咬人之后,十日内必定毒发身亡!简单地说,如果你被狗咬了,但是咬你的狗十日之后还没有死掉,那么恭喜你,这条狗没有狂犬病,你也不会有事。但是这个格鲁萨咬人已经过了十余天了,依然健在,微臣真的是有些疑惑不解了,真想亲自下角斗场探视一下这位奇人!”
说话间,角斗场的侯兽医来了。雨里御神医大喊:“侯兽医!听说你治好了格鲁萨的狂犬病?”
“治个屁啊,反正没给他吃过药,把他关在地牢里,他自己就好了!我正怀疑呢,他到底是不是得的狂犬病,怎么就自己好了!诶哟,三皇子殿下也来了,草民见过三皇子殿下。”
嗨格尔摆了摆手,“不必多礼,你先去看看阿赫穆鲁吧。”
仆人掀开了阿赫穆鲁盖着的帆布,供侯兽医查看。半晌,侯兽医叹了口气,说道:“我实在是愚钝,看不出什么名堂来,瞧这样子,应该就是狂犬病了吧,不知雨里御神医怎么看?”
雨里御神医耸了耸肩,“当然是狂犬病了!”
侯兽医说道:“他,跟格鲁萨发病的时候一模一样!别的事情我不敢说,但是格鲁萨已经痊愈的事,我倒是可以百分百肯定的,这个家伙有非常强的自愈能力,连膝盖上被咬过的伤疤都看不到痕迹了!不过也有可能这是一种奇怪的传染病,并不会致死,要么我们再等等看吧,说不定阿赫穆鲁自己就好起来了,不过最好还是把他的手脚先捆起来,恩,他这样,还是非常具有攻击性的,很危险。”
三皇子听到“传染病”三个字,不由眉头一皱,“各位忙,我先走了!”他心中暗想,既然格鲁萨没事了,我留着这个阿赫穆鲁也没什么用!这家伙临死前倒还真做了件好事,终于给我找了个实力派角斗士!
钢都角斗场,叶晓枫的地牢内,一片欢声笑语,阿尔米达和叶晓枫两人正高兴地喝着马奶酒,啃着菲力牛排!“格鲁萨,你真是太厉害了,我今天可都沾了你的光,又是羊腿又是牛排,爽死了啊!”
叶晓枫颇为得意,“这算什么?你要是喜欢,咱们以后顿顿吃肉,天天喝酒!我已经跟他们说过了,一天给我安排两场角斗!”
“什么?你疯啦?”阿尔米达惊得舌头都快吐出来了,“人家逃都还来不及呢?你居然还要加赛?真是不把馒头当干粮,这命可是你自己的啊!”
叶晓枫猛的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豪情万丈地说道“我等不及了!最好一天干个十场,早一天成战神,早一天出去!”
阿尔米达摇了摇头,“兄弟,你有这个志气,非常好!但是你要记住,无论你多少优秀,在这里你始终是个异族,如果你太过于张扬,会受到种族主义分子仇视的,什么时候被人害了都不知道。”
叶晓枫点了点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他还是懂的,但是要他低调,叶晓枫却是做不到的,因为他要出去!
阿尔米达仔细打量着叶晓枫,“你以为我们兽族真的打不过你吗?你太高看自己了。”
叶晓枫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皮,心想,管他谁呢!石头砸过去就行了嘛!
阿尔米达轻蔑地说道:“你要是遇上会远攻的兽族,就麻烦了!到时候我看你怎么应付!”
叶晓枫吃了一惊,“远攻?什么意思?就是像我这样会投掷兵器吗?”
“岂止是会投掷兵器?高水平的兽族斗士都会使波动拳!”
“波动拳是什么东西?”叶晓枫显然对这个新名词还是很陌生。
阿尔米达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朝着墙角霍地挥出一拳,只见远在角落里的一个夜壶顿时在地上蹦跶了几下。“看见没?这个就是波动拳!”
叶晓枫大吃一惊,心想,这种隔空打物的拳法不光是他家咏春神拳、刘门爆裂拳,连蛮夷之地毛兽大陆居然也有!
阿尔米达顿了顿,说道:“我这个算最差的波动拳了,基本没什么用,但是那些‘斗神’门徒就不一样了。”
“斗神是什么?比战神厉害?”叶晓枫好奇地问道。
阿尔米达一脸不屑,“战神算什么?那只不过是大家给我们角斗士奴隶的一种尊称!真正有实力的是我们兽族的达官贵族们!只有他们,才能得到斗神的真传,修习上等的武艺!我前面跟你说过的咱们这的准战神阿迪达和奈克吧?他们都是斗神门徒,学过上等武艺的,有很强大的波动拳。”
叶晓枫又有些奇怪,“我记得你前面说起过,你不曾见过他们两个,你是怎么知道的?为什么那么久了,你都没见过他们?”
阿尔米达叹了口气,“阿迪达和奈克是棕毛兽,原先也算是贵族了,在棕毛兽国战败后他们做了黑毛兽帝国的俘虏。在我进角斗场之前,他们就在了,而且已经名声鹊起。他们的比赛,我肯定不会去看的,因为越看越自卑,为了避免我的自信心不受到打击,我只会去看实力比我弱的角斗士比试。你要知道,在角斗场上,自信是非常重要的。”
叶晓枫心想,“这个阿尔米达也太没出息了。”
阿尔米达继续说道:“我真是后悔了,前几天看了阿梵达的比赛,就是那个半战神。实力太强大了,害我几个晚上都没睡好觉,满脑子都是他的野蛮冲击和旋风连斩,恐怖啊。”
叶晓枫心中一凉,“你给我仔细说道说道。”
“就是说还没等你楞过神来,他就一个野蛮冲击冲到你的跟前,把你撞得东倒西歪的,然后就是旋风连斩,尖刀突在外面,整个人像陀螺似的飞速旋转,这招特别厉害,一下子能把你砍成十七八块的。”
叶晓枫大吃一惊,心想自己要是遇到了这么强悍的对手,恐怕也是凶多吉少了,一定得先下手为强!
“所以说,我叫你低调一些,不要搞什么一天两场比试。到时候角斗场看不惯你了,直接安排让你跟阿梵达比试,那就麻烦了!”
叶晓枫无奈地耸了耸肩,“反正都这样了,打就打呗。”
此时,叶晓枫已经有了新的策略,当他面对这种会远攻,会急速近身的毛兽的时候,躲闪和奔逃是必须,他得好好掌握风魔的技巧!一想到这层,叶晓枫又暗暗后悔起来,悔不当初没有向玉临风好好讨教几招风魔的口诀,现在,就剩下他自已一个人琢磨了!他现在精神力虽然强大到一定的程度了,但掌控风性仍然十分生疏,对于博大精深的风系魔法来说,他还仅仅只是初窥门径。“天下所有的武功绝学都是人创的,我就不信,我琢磨不出个门道来!”
叶晓枫故意想炫耀下技艺,他笑吟吟地对阿尔米达说道:“你的波动拳老差劲了,我看你,费劲!瞧我的!”叶晓枫暗暗吟唱咒语,“伟大的澳陆之神澳斯曲利亚,请赐予我无限风之能量,让风随心动吧!”,他将自己的意念力集中到刚才被阿尔米达击打过的夜壶之上,然后假装将右手食指伸出,指向天空,微微地转动。只见那夜壶突然腾空而起,可惜在半空只旋转了几下之后,便“哐当”一声掉在地上,摔了个稀巴烂,黄黄的尿液,顿时潵落一地。
阿尔米达急得大嚷,“诶呀!你干什么啊?臭死了,脏死了,你这混小子啊!”
叶晓枫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啊哈哈,失误,失误,纯属失误!”
阿尔米达气呼呼地隔着铁栅栏将手伸进了叶晓枫的牢房,在地上一掏,抓起了一大把稻草,然后将这些草覆盖在尿液之上!
叶晓枫嘿嘿一笑,也操起了些稻草,问道:“还要吗?”
阿尔米达白了叶晓枫一眼,“要!你的夜壶。”


第六十八章 大战阿梵达
更新时间2011…2…5 8:25:20  字数:3037

 叶晓枫羞得满脸通红,刚才想耍一下酷,结果把别人的夜壶砸了不说,还把自己的赔进去了。这风魔技艺还真是难练啊!
阿尔米达生气归生气,但是仍然掩盖不住他的羡慕之情,“你刚才怎么弄的?”
叶晓枫嘿嘿傻笑了一下,“风吹的!怎么样?还行吗?我得好好练练这个东西,将来说不定有用!”
阿尔米达连忙挥手,“别,别再拿夜壶练了,换个别的东西!”
叶晓枫继续乐呵呵地笑着,脱下了自己的羊皮外套,将它丢在地上,“拿这个练!”
阿尔米达一脸鄙夷,“难怪叫你格鲁萨!原来你就是有这爱好!”
叶晓枫问道:“格鲁萨到底啥意思?我一直很,很奇怪。”叶晓枫“好奇”不会说,只好讲“奇怪”。
阿尔米达用他那独特的肢体语言向叶晓枫解释着,他做了个宽衣解带的动作,然后说这就是“格鲁”,接着用不堪入目的性行为姿势,表明“萨就是男人,娜就是女人的意思。”
叶晓枫总算是了解了,原来格鲁萨不是男妓!仅仅只是裸男的意思。而格鲁娜意义就特殊了许多,表面上是裸女的意思,其实就是妓女。叶晓枫当日就是在皮鲁城趁着阿赫穆鲁嫖格鲁娜的时候,逃脱的,只可惜终究还是没能逃出这个魔窟。
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中,叶晓枫的羊皮外套整日在地牢的空中飘来荡去,好不威武。阿尔米达最烦这个了,每当叶晓枫施展风魔的时候,地牢里的稻草杂物,飞得漫天遍野,墙角的陈年老垢也是随风飞扬,弄得地牢里可谓是乌烟瘴气,臭不可闻。最讨厌的就是原本就阴冷的地牢突然刮起了寒风,纵使是毛兽阿尔米达也有些吃不消。他抖了抖身子,向叶晓枫抗议道:“风那么大,格鲁萨,你就不冷吗?诶哟,你能不能消停会?”
叶晓枫瞥了他一眼,拍了拍自己赤裸的胸膛,“不冷啊!怎么?你冷了?”
阿尔米达比叶晓枫可多了一层厚厚的皮毛,就算再冷也得打肿脸充胖子啊,当下用略微颤抖的声音答道:“冷……冷个屁,哪有怕冷的兽族!我是怕你受了风寒感冒了!”
叶晓枫嘿嘿一笑:“这风一点儿都吹不到我!”
阿尔米达心中暗骂,“好你个臭小子,原来就老子在这喝西北风是不?”表面上却又不好意思发作!毕竟拿人手软,吃人嘴短,叶晓枫每天两顿的庆功菜肴,可没少分阿尔米达吃。转眼间,叶晓枫已经在角斗场混迹了十多天了,从一个愣头愣头的菜鸟茁壮成为了一名具有二十四胜的辉煌战绩的角斗士。他的比赛,没有任何悬念,几乎每场都是爆头秒杀,许是因为他至今没有遇到有实力的对手吧。叶晓枫的壮举也惊动了整个钢都朝野,越来越受到钢都贵族的重视,有他出场的比赛,入场门票也水涨船高,赔率更是跌至1比1。1,少得不能再少了。
阿尔米达对于叶晓枫连战连胜却有着不同的看法,“1:1。1?这可是个危险的赔率的啊!我估计,在你的比赛中,几乎所有的赌注都押在你的身上,角斗场应该开始赔钱了吧?这可是个危险的信号!”
叶晓枫问道:“他们会怎么做呢?”
“哼!有两种可能,第一种,会有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新手与你对垒。这个新手绝不是泛泛之辈,他肯定是经过角斗场秘密培训的强人!不到关键场次,角斗场是不会派这种制造悬念的黑马上场的,你现在呼声很高,1:1。1的赔率,恩,差不多了,是时候登场了!”
叶晓枫又问道:“那还有一种可能呢?”
阿尔米达轻蔑地白了叶晓枫一眼,“你就不能机灵点?剩下的那种可能自然是跟名家对垒啊!比如阿梵达、阿迪达、奈克!”
叶晓枫小小地吃了一惊,“阿梵达倒是有可能!但总不会这么快就跟阿迪达、奈克他们准战神打吧?这些准战神杀我不是没积分的吗?”
阿尔米达哈哈大笑:“那就把你养肥了再杀啊!等你过了五十胜,你就会整天提心吊胆,祈祷上苍不要遇到他们了。”
叶晓枫苦苦一笑:“在我们那边,这句话叫做人怕出名猪怕壮,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阿尔米达:“人怕出名猪怕壮,哇,真有哲理啊!你这小子明明什么道理都懂,可为什么偏偏做起事情来还是那么浮躁?”
说话间,狱卒来了,“格鲁萨,准备上了!今天只有一场!”
叶晓枫楞了楞,心想,怎么只有一场?随即问道:“这回对谁?”
狱卒瞅了他一眼,“知道为什么今天只给你安排一场吗?因为你恐怕见不到明天初升的太阳了!对手的名字叫阿梵达,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他是半战神!”
叶晓枫吃了一惊,“哇靠,什么世道啊?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他再也豁达不起来了!轻轻地叹了口气,说道“劫数到了!”阿尔米达在一旁直摇头,“我都跟你说了,叫你低调低调!现在麻烦了吧?迟了!”
叶晓枫突然豪情万丈地用中土话喝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盗用伟人名句,罪过罪过!)
阿尔米达挠了挠头皮,“你叽里咕噜说了些什么?好像挺有气势的嘛!”
叶晓枫微微一笑:“我刚颂了首词,大概的意思就是说问这个世界谁最牛逼,到底谁最厉害,还得看今天!”
“哈哈哈,好大的口气啊!不错不错!”阿尔米达笑了几声,随即脸色又变得凝重起来,“你瞧好了,我把他的招数演示给你看!”说着,他那个硕大笨重的身躯就在地牢内“翩翩起舞”了!“我就只看了他两招,不过他使起来,可比我快的多了!这是我唯一能帮你的了。”
叶晓枫表示感激地朝阿尔米达点了点头,“我会好好想想办法的!”其实,他心里却想,管它什么招数不招数的,待会唯一的办法就是绝不能让对手出击!一开场就只管火力打压!
角斗场上兽声鼎沸,司仪站在场中央,热情激昂地喊道:“各位观众,又到了每日一场的压轴大戏了!今天率先出场的是我们新近晋级的半战胜,阿——梵——达!”
“哦,个哟,个哟!哦!”角斗场内欢呼声一片。
“今天的挑战者,是来自南疆的人类,二十四胜的格鲁萨!”观众同样报以热烈的掌声!叶晓枫昂首踏入了他再也熟悉不过的角斗场,他的那双眼睛死死地盯住了站在司仪旁边,那个传说中的半战胜,阿梵达。
阿梵达的装束明显比起先前和叶晓枫激战的角斗士简单了不少,只在要害部位裹上了单薄的皮制护甲,兵器是单刀加圆盾,仅此而已,看样子,阿梵达似乎完全没有要防御的意思。简单的着装更让叶晓枫觉得此兽不可小视!叶晓枫又联想到先前阿尔米达的介绍,隐约间预感到,他将面临的是一个以快制胜,倚靠速度与力量迅猛出招的强悍对手!
“现在宣布比赛赔率!阿梵达胜利,赔率为1:1。7,格鲁萨获胜,赔率为1:2。3。好,比赛马上开始,选手退后!”
叶晓枫心中有些不平,麻块妈妈,老子最近几场都是1:1。1的,今天赔率怎么就那么高了?吗的!谁瞧不起老子,老子就让他赔钱,赔光老本!
这两人都已经退到了指定的位置,这样的距离对于叶晓枫来说,并不是什么问题,他只要一出手,就必定能打到对方,并给予对手一定的伤害。不过叶晓枫有个习惯,他并不会率先发招,以免落人口实,让别人说他搞偷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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