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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秋,天高气爽。
朝阳初升,金子般的江水一浪浪拍打著砂石岸,不时溅起的浪花,湿了岸边织网阿留的青花裙角。
阿留面朝著东方,一抬眼,就能看到大朵大朵、边缘被阳光染成金红色的云,在蓝得通透的天空中层层叠叠,好似高耸的棉花堆。
仔细看了,那棉花堆里面有狮子滚绣球、麒麟传书、三羊开泰……但过一会儿没瞧,又变成其它的形状。
不远的地方,有什麽东西被江水送到了岸边,阿留年过五十,身体虽硬朗,眼睛终究有些花。她瞧不清形状,只看见那东西和江水一样,被朝阳镀了层金色,灿灿的晃人眼。
阿留连忙放下手中织梭,将青花裙往老腰间一盘,把鞋子蹬掉,迈开生满老茧、满是开裂的大脚就朝岸边那东西走去。
近了才看清,那是个全身赤裸的男人。
二十七八的样子,很高很瘦,左肩处有个烙印,被江水浸得发白,一头乌黑长发浸在江水里,丝丝缕缕的随波浮动。
如果还活著的话,这男人应该很好看;如果死了,也就和别的死人没有任何区别。
应该是哪户富贵人家的逃奴吧。这世道就是把人分成三六九等,把人当驴子骡马一样买来卖去,甚至打上印,宣布是自己的私有物。
而且这印,各家的式样还完全不同。村里的男人们聚在一起聊天的时候,对这些事津津乐道,经常讨论哪家的奴隶用什麽印,阿留却不感兴趣,总觉得那是变著法的折腾人,听过就算。
阿留蹲下身子,将自己起皴的手放在男人鼻下,感觉到一丝气息,再摸摸他的心口,也还温热。
於是再不犹豫,将那湿淋淋的男人背起来,大步朝自己住的小木屋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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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留自江边长大,打小就知道怎麽救治溺水的人。
她背那男人回家的时候,特意用背顶著他的腹部,让他一直头朝地面。这样回到家之後,他肚子里的积水,一路上已经吐得差不多。
将男人扶到炕上,让他躺下,又为他盖自己的薄被。阿留就在旁边架起锅,拿出珍藏的红糖,小心翼翼倒了些进去,又切了几片姜,替他把姜汤熬上。
估摸著再过一会儿,他就该醒了,总让他这麽光著也不是事。阿留犹豫了片刻,打开衣柜,从最底下找出一套男人的粗布衣裳、一双没穿过的布鞋,放在男人床头。
她那死鬼在十年前走了,连她最後做的一双鞋子、最後一身衣裳都没穿上,就直接套上了寿衣寿鞋。
看身形和脚的大小,死鬼的衣服鞋子,眼前这男人应该正合适。
这些事做完了,阿留就坐在床边,一边看炉子,一边等著男人醒过来。
过了半刻锺,男人呻吟一声,睁开了双眼。当他撑起身,看到床边的阿留时,狭长的眼中透出刀刃般的锐利,端正俊美的面容也显出股阴鸷:“……你是谁?我为什麽在这里?”
“我是卸甲村的织网阿留,在江边救了你。”阿留朝他微笑。
叛逃出来的奴隶,大都害怕被人抓回原籍领赏,所以他的反应,她完全能够明白。
“你肩上的奴隶烙印我看到了。你放心,我不会去报官领赏。我阿留都这把岁数了,还想著积点阴德,不会赚这没良心的钱。”阿留看到旁边的姜汤烧好了,扑扑的冒著白汽,走过去掀开锅盖,用粗陶大碗盛上半碗棕红色的姜汤,端到那男人面前。
“卸甲村……阿留……多谢。”男人端过姜汤,低声道。
他锐利的眼神渐渐消失,神情也变得柔和起来,也许是被姜汤热气熏的,眼底泛上一层薄薄雾气。
“你真是好看。”阿留忍不住称赞。
男人有些尴尬,掩饰的端著姜汤喝了两口。
“呵呵,我这可不是没见过世面的话。”阿留接著往下说,“我年轻的时候,也曾经跟我家死鬼,在外面贩海货,走南闯北了十几年呢。”
“……只是一场战乱说来就来,赚来的钱全部被官兵抢走,充给国库当军费。我和死鬼的两个孩子,一男一女,男孩子聪明伶俐,念书的时候哪个先生都夸,女孩子长得跟花儿似的,又对爹娘知冷著热,也都在战乱中没了。”
阿留幽幽叹了声,往炉子里添块柴,背朝著他:“我那儿子若没走,也就比你大几岁……对了,你该是二十七八岁吧。”
“哪里,我三十二了。”男人看看阿留有些佝偻的背影,目光中掠过一抹深痛,“您放心,天朝和金摩的战争已经结束,再也不会有大规模战乱,当今皇上又圣明决断……”
“其实呢,我并不在乎被哪个皇帝管著。”阿留打断他的话,“至於谁错谁对,谁圣明谁坏蛋,我这把岁数了,也不想听。天朝也好,金摩也罢,只要能让我过上安稳日子就行。”
男人垂下眼帘,望著碗里的棕红色姜汁,怔了片刻,忽然笑了:“大娘,您说的真对真好。”
卸甲村,将军卸甲;阿留,永远留下。
这是不是,上天为他指出的一条最终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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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地方去吧。要是不嫌弃,就在我这里先住下。”阿留被他这麽一夸,笑得连嘴都合不拢,眼角堆出两排细纹,一张皴皮老脸,被炉火映得彤红,“村里要有人问起,我就说我儿子战死是误传,他历经周折又回来了。”
“嗯。”男人也笑,“我虽说没什麽谋生手艺……但砍柴什麽的力气活路,都是可以做的。”
他笑起来的模样,真的如同和煦春风,让人看了既想亲近,又觉得温暖。
阿留听他答应,站起身,搓著手,往前走几步,想想不对,又退回到原地,欢喜的都不知道该做些什麽了。
就好像,十四五岁就被官府强行征走,然後在沙场送了命的那个孩子,再度回到自己身边。
“对了,你叫什麽名儿?”阿留走到他身边,忽然开口,自己都觉得这话问的有些没头没脑。
“我的名字……”男人的神情一点点沈寂下去,“对不起,我的名字不能说……大娘儿子的名字是什麽,以後就叫我什麽好了。”
“你瞧瞧,我真是老糊涂了,这个当然不能说。”阿留拍拍自己的脑门。
这男人的名字,多半是他主人给取的,当然不能到处让人乱喊,否则的话,难保哪天不被找上门来。
“我儿子叫洪引,字亦凡,这是发蒙时,先生给取的。小名宝蛋儿,这是我给取的……以後,我就叫你宝蛋儿吧。”
听她这麽说,男人再忍不住,噗哧笑出声来。
没想到活了三十二岁,居然生平第一次,要被人叫做“宝蛋儿”。
“咦,你笑什麽?”
“没、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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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洪引在阿留的家里住下,天天上山砍柴。砍回来的柴火,家里烧水烧饭之外,多的就由洪引挑到集市上去卖。
为这个,阿留特意给他做了顶大斗笠,出门就让他带著。表面上是晴时遮阳、雨时遮雨,实际上是为了遮挡他的脸,就算在集上看见以前认识的人,也可以不动声色的绕开。
日子一晃,半年就这样过去,洪引也跟周围的人渐渐混熟了。
洪引生得好,又勤勉能干活,很快吸引了村里女人们的目光。阿留家虽穷,但卸甲村本身就是个穷村,谁也别嫌弃谁,於是三天两头就有人上阿留家说媒提亲。
洪引年岁不小了,上门提亲的大都是寡妇。但也有十五六的黄花大姑娘看上他,死活缠著爹娘要嫁给他的。
阿留虽然还没有明确表态,但心里盘算著,还是让洪引娶个年岁相当、贤惠能干的寡妇。
大姑娘年轻好看,粉嫩水灵一朵鲜花般,却始终未经世事,看到洪引左肩那个烙印,保不定会出什麽事。寡妇再嫁不易,就不会计较那麽多,有个肯实实在在过日子的贴心人,才是洪引眼前最需要的。
这天傍晚,洪引卖完柴,又割了二两肉提在手里,扛著扁担从集上回来,在回村的路口,却被五个青年拦下。
这五个青年他都认识,是卸甲村的,十八九岁,血气方刚,有事情在脸上藏都藏不住。
洪引打量了他们一番,放下扁担,和和气气的开口:“有什麽事吗?”
“秀儿她妈上你家提亲了,这事你知不知道?!”领头的再旺直著脖子朝他喊,两眼通红。
“再旺兄弟,这事我知道。”洪引朝他抱拳,“但我也知道,我配不上秀儿姑娘,请再旺兄弟放心。”
这话本来说得和气婉转极了,搁在稍微有点见识的人,都应该明白是什麽意思。偏赶上再旺是个山村莽夫,又刚被秀儿亲口拒绝,正在气头上,一把扯住洪引的左袖,高声道:“哈!配不上?!天下哪有人送到口的肥肉不吃?!你以为说几句漂亮话,就能轻易把我打发了?!”
洪引要放倒再旺,甚至其余的四个青年,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却只是皱皱眉头,仍然耐著性子解释:“我没有……”
这话还没说完,只听得哧拉一声响。
正值春天,洪引穿的是单衫,又是阿留亡夫十年前留下的衣裳,本来就不怎麽结实,再旺在猛烈拉扯间,竟将他左袖扯裂,露出整个左肩。
“这……这……”再旺看到他左肩上的烙印,瞪大双眼,往後退了一步。
那烙印是一条栩栩如生的飞龙,张开五爪,意态狰狞的盘在洪引肩头。
“柏啸青!他是柏啸青!!全天下,没有第二个人有这个烙印!!!”再旺叫得又是恐惧又是兴奋,“没想到这个卖国贼,竟会撞到我们手里!兄弟们快上啊,抓住他就是万两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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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知道柏啸青的厉害,但是,人越是年纪轻,就越是不怕死、不惜命。五个青年一拥而上,伸手就去抓他,还一边大声嚷嚷:“快来人哪!快来人哪!!柏啸青就在这儿!!!”
此处离村里不远,再加上山村里的青年没什麽长项,就是身板结实、嗓门大,这麽一喊开,想必村民们马上就会蜂拥而至。
卸甲村,终容不得将军卸甲。
柏啸青戎马半生,怎会被这几个乡下青年所困。他身形矫若游龙,瞬间避开他们攻击的同时,带起一串啪啪脆响。
青年们甚至根本没看清他是怎麽出手的,就只觉腹部传来一阵剧痛,身体也随之瘫软,纷纷呻吟著倒地,再也站不起来。
“得罪了。”柏啸青朝他们抱拳,抬起眼,望向不远处的卸甲村。
尽管知道,到了不能不离去的时候……他还是舍不得阿留,舍不得这里的平静恬淡。
如果他不是柏啸青,而是真正的洪引,那有多好。
“对了,替我把这二两肉捎给织网阿留。她不知道我的身份,更不知道我肩上的烙印代表什麽……她,只是好心收留了我而已。”柏啸青将从集市上捎回来的那包肉放在地上,拿起扁担,转身离去。
“你、你别以为能逃掉!”
青年们的声音,在身後远远飘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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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卖国贼柏啸青的消息,怕是很快会传遍十里八乡。所以柏啸青没有朝人口密集的乡镇前行,而是进了深山老林。
他并没有在野外林间生活的经验,但靠著一身本领,身上又带了火石,想必应付有余。
夕阳西沈,敛去最後一抹投入山林的余晖。
柏啸青的运气不错,天黑之前,就在郁郁葱葱的山林中,发现了一个可以用来休息的洞窟。
虽说是春天,但入了夜,这洞窟内却依然寒冷,他又穿著件没了左袖的单衣,更是难耐。直到捡了一些易燃的枯枝,在洞窟里升起堆篝火,这才觉得好些。
因为烧的是松树枝,松脂在火中炸裂,发出劈劈啪啪的细碎声响。洞窟外面则寂静一片,不时传来几声野兽嚎叫。
柏啸青的容颜被对面的火光映得一片彤红,他伸出右手,不自觉的抚上了左肩,抚上了那个烙印。
皮肉上每一寸凸起凹进的痕迹,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受尽刑罚和屈辱之後,是那个带著快意笑容的漂亮孩子,在众目睽睽中,亲手在他肩头烙下。
现在回忆起来,那种剧痛,以及自己肌肉皮肤被烧焦的滋滋声响,仍然清晰无比。
世上早就没有他的容身之地……明明知道,像自己这样的人,死了比较好……但一有机会,还是想活下去。
无关执念,无关任何事物,只是人的本能。
所以,每当想起过去的岁月中,那些坦然赴死的身影,他都是带著种敬慕崇拜的心情。
……
寂静的夜,若有声音便格外清晰,更何况是鼎沸人声。
柏啸青神情一凛,拿起身旁的扁担,冲出洞外,发现洞窟已经被点著火把的人群包围。
他都认识,是卸甲村的人。那些人的脚下或包著软布,或包著兽皮,行走起来没有什麽声响,所以直到现在他才发觉。
虽说不想和早晨还和睦相处、互相问候的乡邻为敌,但看到人群里没有阿留,他稍稍觉得安慰。
知道一场混战再所难免,柏啸青握紧了手中那根竹扁担,感觉到掌心渐渐有冷汗渗出来。
他虽有本领在身,但再怎麽样,也没有对付全村两百多青壮年的自信。更何况这些人,他一个也不能杀、不忍杀。
人群中有牵狗的猎户,他们显然是靠著猎狗,找到了他的行踪。
“这回,看你再往哪里逃?!”再旺站在人群中大声叫喊,“捉住这个卖国贼就是黄金万两!我们全村有份!”
柏啸青苦笑了一下,忽然间万念俱灰。
死了吧,自己早应该死了,本来就没有人希望自己活下去。
将军卸甲、归隐田原,对自己来说……只不过,是个不可能实现的梦罢了。
早就该明白的。
在众人一拥而上的时候,柏啸青松开右手,任那根竹扁担落在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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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百姓历经战乱,面对卖国通敌的叛贼,谁不切齿痛恨,甚至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才好。
刚开始时,众人还只是想捉住他打一顿,然後上交官府,等到将柏啸青摁倒在地,用麻绳牢牢捆住後,不知谁带著哭腔喊了句:“我家八口全部死於金摩人手里,杀了这个叛国贼,打死他、剐了他!”
群情顿时激昂愤怒,失去了理智。
一时间,众人不管手里拿著什麽东西,都往柏啸青身上招呼过去。其中,有个七十多岁、走路都颤巍巍的老猎户,实在是打不动人,也憋足劲儿,往柏啸青身上吐了好几口痰。
棍棒、铁锹、扁担、刀剑……击打在身体上的砰砰声响、划开皮肉筋络的声音,在山林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突兀惊心。
柏啸青的口鼻渐渐溢出鲜血。他咬紧牙关,闭上了眼睛,也不运功抵抗,只是等死而已。
然而就在这时,阿留牵著一条土狗出现在人群外围。她看到眼前是这种情况,立即放开牵狗的绳子,从腰间抽出一把柴刀,一边挥舞著刀,一边状如疯癫地朝人群冲过去,大声叫喊著:“让开!黄癞、二狗、小毛……不许动他!谁也不许动他!!”
柏啸青听到她的声音,慢慢睁开了眼睛。额头上流下的血遮住了他的视线,和瞬间满溢而出的泪水混在一起,形成两道红血泪,沿著脸颊淌落。
“大娘,我们知道您一直把他当儿子,怕您受不了,这次行动都没敢告诉您,可您不能这样啊!”几个青年上前,费了老大的力气才把阿留架住,“您老糊涂了吧,他可是叛国贼,您忘了,您亲生儿子是怎麽死的吗?”
“我呸!”阿留朝对面的青年用力吐了一口唾沫,“我再怎麽糊涂,天天听你们念叨,柏啸青叛国的年头还是记得清的!他叛国那一年,是建纯十年……我儿子在建纯九年就战死了!你说我儿子的死,和他有没有关系?!”
“我才不管什麽天朝金摩,什麽国贼家贼!我只知道,这半年来,他是真心把我当娘,我也是真心把他当儿子!”
阿留声音洪亮,一字一句清晰的传到柏啸青耳朵里。
他的手筋脚筋全被挑断,身上的骨头不知断了多少根,再没有反抗的能力。
此刻却觉得,心头一片空明灿烂,就算这样死去,也了无遗憾。
世间毕竟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