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和六十年代批判弗洛伊德学说的一些论文。他几乎可以成为一个研究弗洛伊德的专家了。前几天,在一个小书店里,他意外地买到美国传记作家欧文·;斯通所写的关于弗洛伊德的长篇传记小说《心灵的激情》,如获至宝,回家后就一直很有兴趣读着,直到深夜三点钟。第二天晚上,他在饭桌上,与子君说起这本书,摇摇脑袋说:“唉,弗洛伊德这个人,我看是有点儿变态,性心理变态……唉,这样的激情,真可怕!”
“什么—;—;弗洛伊德变态?怎么变态?”
“唉,他的心理不正常。”
“我看,弗洛伊德倒会觉得你的心理不正常呢!”
“我的心理怎么不正常?”
“你不承认现实呗!”
“嗯,嗯—;—;这也是可能的。”他沉吟一下说,“各人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衡量的标准也不一样。”
其实,弗洛伊德的许多理论深刻地影响着他。他相信,在人的潜意识领域里,性冲动是占优势的。他却一直不愿意认真思考这个问题。而且,他在公开场合也反对这个观点,一些说法也并不是言不由衷的。他对弗洛伊德理论既有着病态的关切,又有着莫名其妙的敌视,大概正代表了中国受儒家思想影响的知识分子们的某种复杂矛盾的心理吧。他与叶雨鹤在一起,最强烈的刺激并不是肉体感官的亢奋。他已经是一个老人了,那股少年式的蓬勃性欲高潮早已衰竭了。他的情欲冲动中更多的是对衰老的恐惧,是妄图从中复燃已熄灭的青春之火,这当然是枉然的。他抚摸着她那细腻柔软的肉体之后,又突然涌上一种无地自容的羞愧,罪恶的感觉像汗水似的从他每一根毛孔渗透出来。有时,他在女儿子君面前有一种自惭形秽的隐秘感觉,甚至子君随便投来一个目光,他都会浑身不得劲儿。叶雨鹤来,如果子君也在家,他像一个可怜巴巴犯错误的孩子,冲大伙忸怩笑着,屋里屋外跑进跑出,又不知道忙什么。谁说了一句并不可笑的话,他神经质地哈哈大笑。他总想插在她们中间,也说几句幽默的话。话一出口,却笨重得像铅砣:“哈呀,你的衣服真时髦呀,年轻二十岁!年轻二十岁!”
子君没理他,叶雨鹤却翘起二郎腿,吸着细长的女士烟,毫不掩饰朝他投来怜悯和讽刺的目光。
他更有了那种刻骨铭心的孤独感。
子君和叶雨鹤很要好,常见她俩搂在一起,叽叽咕咕讲悄悄话。英夫却有一种直觉,这不过只是一层巧妙的伪装。女人们最善于伪装。她俩极深刻的敌意都隐蔽在各自的潜意识里,越是亲热,敌意越深,他其实有些怕女儿。好几次,她主动劝说他,要他立刻跟叶雨鹤结婚,还不住夸奖叶雨鹤怎么好,眼睛里闪烁着探询的目光。英夫并不答话,只是默默注视女儿的深黑色瞳仁,表现出一种冷漠、世故和超然的神情。子君像是感觉到什么,突然煞住话头,又一下子恼羞成怒:
“看什么看!有什么可看的!你倒是说呀,结婚不结婚呀!……当我爱多管闲事呀!”
砰!子君撞上门,气冲冲走了。
英夫斜靠在沙发上,从胸膈内长长呼一口气。他轻轻抚摸自己瘦骨嶙峋的胸脯,摸呀摸呀,他觉得自个儿特别寂寞,也特别脆弱。
子君和那个男朋友试婚以后,生活更加放浪形骸,一晚上一晚上不回家。有时,在自家的客厅里,公然与一些油头粉面的男人搂搂抱抱。有一天晚上,子君又喝得酩酊大醉回家,倒在沙发上就俯身哇哇呕吐,刺鼻的酸臭秽物吐了在地毯上。他心中极痛苦,但什么也没说,默默倒一杯温开水,递给了她。她接过那杯水,瞥爸爸一眼,眼睛里突然涌满了泪水,又把脸埋在沙发里,微微喘息。刹那间,英夫蓦地明白过来,女儿对他有一种很复杂很奥妙的情感,里面混杂了强烈的仇恨与强烈的爱。他又记起弗洛伊德性心理学的一个观点,女儿对父亲的性爱行为特别敏感,并且有一股变态的憎恶。那么,子君一下子放纵她的情欲,有没有报复他和叶雨鹤的关系的成分在内呢?
他不愿意往下想了,内心充满了憋闷与无名烦恼甚至也有恐惧。他又责怪自己,我这是胡思乱想!怎么可能呢?我是中弗洛伊德的毒太深,也有点儿变态心理了。可是,看见子君,他却更加不安,就总是不断催促子君与男朋友早点儿结婚。
子君翻脸了。“你干嘛老催我结婚?告诉你,我不想结婚!你是不是想赶我走呀?哼……哼!”
“子君,你,你……怎么说出这样的话!”英夫哽咽了,声音颤抖地,“你,你不知道爸爸的心啊!”
“我怎么不知道你的心?哼哼,你什么心思也休想瞒过我!”子君冷笑,“得了,别说啦!再说也没意思!”
英夫站起来,摇摇晃晃的。他的心脏怦怦急跳,血液一下子冲到脑门。脸色苍白,前额沁出点点汗珠,嘴唇皮轻轻颤动,却说不出话。子君忽然发现他的神情异样,立即闭嘴,上前搀扶他。
他又倒在沙发上,张嘴大喘气,示意子君解开衬衫的领扣,拉松领带。子君也慌了,手哆嗦着解开新衬衫的纽扣,扣眼很紧,半天才解开。英夫深深吸一口气,又吸一口气。子君去拉窗帘,一股新鲜的风吹来,他的呼吸已正常了,胸膛里那股揪心的憋闷感也消失了。子君傻怔怔瞧着他,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他朝子君惨然一笑,“我,我可能得冠心病啦,过几天,到医院去查一查。”又软弱无力挥一下手说,“走吧,走吧,你走吧,让我静一静。”
子君眨一下眼皮,退出房间。
英夫望着她的背影,悲哀的愁雾笼罩了他。这个不知深浅的傻丫头呀,真要把爸爸气死了,她一辈子会留下悔恨的,那时,哭泣和自责都没用了!他又带点迷惘地望着窗外,明媚的阳光,摇动的树叶,啁啾的鸟鸣,忽然唤起了某种对神明的敬畏感。虽然,他一生中不信任何宗教,也不信仰任何主义。而今,他和坟墓的距离越来越近了,他越来越意识到主宰命运的不是自己了,是谁呢?是上帝吧。在上帝的秤盘上,人们总能找到奇异的平衡,谁都难以把握一切。这也使他压在背上的爱的重量与恨的重量得到奇妙的相等。唉,一个人爱着另一个人,竟然扭曲地通过仇恨与忿怒来体现,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啊!看来,弗洛伊德老头子还是对的。当然,并不是指他的性心理学什么的,而是,他将人类意识的微妙复杂之处看得那么清楚,以至于神圣与罪恶都分不清楚了。
他下定决心,已经到了该理智地解决他与叶雨鹤之间关系的时候了!要不顾一切打住了。他有些感伤,坐在沙发上很久,东想西想。
又一天下午,他打一个电话,把叶雨鹤叫来了。他穿了一件明黄色缎子的高级睡衣,上面有一些花纹与铜钱似的圆圈,腰上系了一条带穗子的紫色腰带。在房间里这儿走走,那儿走走,显得无所适从的模样。雨鹤是急匆匆赶到的,未落座就直截了当问,有什么事情?一个钟头后,她还要赴一个约会。
英夫瞥一眼她那粉红细嫩的脸孔,满脸不耐烦的神情。他忽然从内心涌出了凄苦的感情,真希望让她再搂一搂他,再亲吻他两下,让她的呼吸嘘在他的脖子上……他咽一口唾液,就乱七八糟说起来。他说,他永远感激她,当他的生命快枯萎时,给他浇灌了爱的雨露。他又说,他也明白,这种短暂的美好局面必然会结束,就像窗外树上的麻雀聒噪成一片,没多久,扑扑翅膀鸟儿全飞尽了。人生不过如此,他早有悲观的预感。他还说,他恨自己为什么不能年轻二十岁,他恨自己有着如此多的桎梏不能解脱,他恨自己是宋英夫,而不是别的哪一个男人……他真的动感情了,那一对囊眼泡里汪满泪水,话也说得语无伦次。
雨鹤靠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悠闲自得晃着白光光的大腿,又点燃一支香烟,皱起眉头忍不住打断他的话头儿了。要不然,他仍要啰;嗦地说个没完。
“哦,你说了半天,中心意思是什么呢?”
“这个,呃,这个,我的内心很痛苦……我,我的感情……唉,唉,我很内疚!”
“你干嘛要内疚呀?”
“我,我,我是不配你的……”
“真奇怪!我觉得很奇怪,你干嘛要配我呀?我让你配我了吗?”
“是的,是的,所以,我和你结合不合适,只能给你带来痛苦。”
“就更逗了!你怎么知道,我想跟你结婚啦?咱们什么时候商量过这个问题?你真糊涂!”雨鹤将手一抬,手中的香烟蒂落在圆鼓鼓的膝盖上,她不耐烦地拂开。“你这个人思维不清楚!”
“那,那,那就是我自作多情了。我,我,其实真的感激你,给我留下一段美好的感情生活……”英夫又笨拙地在身上摸索着,取出一个白信封,可怜地交给她,“给—;—;给你,这,这是……”
他未说完,被雨鹤厉声打断:“干—;—;嘛?你这是干嘛?”
“这这这是我的意意意—;—;思……”
她看见他蜷缩起身子,手腕子不住颤抖,两眼不知所措地看着她,内心油然生出一股怜悯,明白这老头儿确实是好意,不过脑子有点糊涂罢了。她无奈地瞟他一眼,又吸一口烟,问:“这,是什么?”下巴颏朝那白信封一伸。
“哦,一万块钱。”
“唉,说你糊涂,你还不乐意听!”雨鹤温柔地抻一抻他的耳朵,“你不是讲美好的感情吗?那就感情呗!何必用这玩意儿来玷污呢。”
“可我,可我,真是想要表示一种……啊,这个,表示。”
“那好吧,就帮我一个忙吧。”她顿一下,娇嗔地问,“啊,先说好了,帮不帮呀?”
“你说,你说。”
“你不是早已经答应给我写一篇回忆罗水泊的文章嘛,拖了多久啦?快点儿给我写出来吧!”
“就这个?”
“怎么,不行?”
“行,行。”英夫心里先是一阵轻松,随后又是难以言状的忧伤与迷惘,他频频点头说,“我立刻写,写。”
一鸣扫描,雪儿校对
第十四章
宋英夫:(一篇文章《观渔乐》,发表于《社会文化》月刊)
现在,大家都在回忆罗水泊,分析罗水泊,赞扬罗水泊,甚至崇拜罗水泊。泰戈尔一首诗里写:“如果你在黑暗中看不见脚下的路,就把你的肋骨拆下来,当作火把点燃,照着自己向前走吧!”还有俄国作家柯罗连科,也写过一个童话故事,其中的英雄丹柯也是用自己燃烧的心引导人们走出黑暗。罗水泊是否也是这样的英雄么?说实话,我还不敢断定。也许,这就是我与罗水泊多年相知,又是多年老朋友的缘故?
在我的眼里,罗水泊的形象从来就是既伟大又复杂的,他的思想也是既矛盾又统一的……写到这儿,我又犹豫了。我觉得,把“伟大”改成“高大”,可能更慎重一些,我是历史学家。我认为,最终还是由历史来评价一个人物更好一些。对于水泊来讲,也是这样,似乎如今还没到完全给水泊做定评的时候。
近几日,我却常回忆起水泊来,不是那个深刻思想家的水泊,也不是具有无畏精神的英勇斗士水泊,而是那个有血有肉,总爱跟我拌几句嘴的水泊。
我想起一组颇有情趣的生活镜头。
是干校后期了,军宣队对于我们的管理不是那么严格了。已经有两批干部回到北京,干校里人心涣散,人们都心心念念盼望着能轮到下一拨回京。水泊却显得挺潇洒,他对我说:“咱俩能最后一批回去,也没有什么。反正,我们都是妻离子散了。天涯沦落也是沦落,回北京也是沦落。”我听了他的话,心里酸溜溜的,却不能否认这是我们俩的现实。那段日子,开始发还我们的工资了,不准买零吃的纪律也松弛下来。我们嘴馋,时不时去何家湾买一条鲜鱼吃。开始还不敢公然做了吃,待到深夜,悄悄用煤油炉煮了吃。以后,发觉军宣队的头头并不干涉,我们就把他们也请来,再买两瓶白酒,买来的鲜鱼也能做出更高的水平了:干烧鳜鱼,糖醋鲤鱼,炒鱼片,炸鱼排,清蒸鱼……吃个不亦乐乎。水泊不知从哪儿搞来了一本旧菜谱,前后都撕去好儿页。我们却把它奉为至宝,按照它的做法依着葫芦画瓢,大家都试一试手艺。
水泊很聪明,他的厨艺也是顶呱呱的。原在法国留学,我俩挺俭省,又不习惯光吃黄油面包和外国饮食,只好自己动手。一般来讲,是我去买菜备料,他下厨。在干校的那些日子,他重操旧时的厨艺,又发明了好几道鱼菜。例如我刚才写到的炸鱼排,就是他仿照西式炸猪排的做法,又加以创造,发明出的一道新菜。他与何家湾的那些农民都熟识了,还买了不少酒糟,我们做了一盆米酒。他做的米酒很到家,色清醇,微甜。虽然度数不高,喝多了也挺醉人的。我们到湖里放鸭子,那儿有很多茭白草,就割上一大捆,背回来。然后,剥出茭白的嫩心做蒲菜,每根两寸长,选其中脆嫩者切成不规则碎片。又取鲜活鳜鱼一条,去骨切成厚片,用淀粉鸡蛋浆好,湿油拖过。再取酒糟泡过的茭白块投入,加佐料,勾薄芡,一沸即倒入木耳垫底的海碗里。鱼片晶莹,蒲菜碧青,木耳黝黑。吃起来鳜鱼片软滑,茭白脆嫩,酒糟的芬芳清香,真让人口爽神怡。
那时候,水泊与何家湾几个农民关系很密切,尤其与老黄一家人。他说,老黄原是河南人,是三年困难时逃荒流徙至这里。那时的干校,还是一大片湖泊,他们就以捕鱼为生。以后退湖还田,湖面渐渐缩小,老黄与这里的农民也相处颇好,就在此落户了。不过,老黄挺机灵,又擅长捕鱼,生产队就让他作为专业渔户,给他最高工分,还让他从卖鱼得的钱里提成,他几乎是当地富裕户了。原来干校里有一条纪律,不准与当地农民来往和买东西,我们也只敢悄悄到他家去买鱼。以后,军宣队周参谋长知道,还托水泊为他买一些鱼干带回老家。这一条纪律就被打破,我们也能堂堂正正出入何家湾了。我也去过老黄家,虽说他家也算那儿的富户了,可也实在可怜。一家七口人住了四间土坯房,黑洞洞的房间里一股烧稻草的味道。一个十分破旧的五展柜,一张油腻的八仙桌,还有几顶熏黑的蚊帐,我看不出他家富裕在哪儿?问水泊,他说老黄家有一辆旧自行车,一个伢子还上了县中学,堂客养了两头猪。这在当地农民眼中,已经非常值得羡慕了。这比起寅吃卯粮的贫苦社员,可不就是富裕啦?中国农村的贫富区别,以及所谓阶级划分,从来都是自己与自己相比的,难道还能与美国农民相比不成?
一天上午,我们放鸭子,水泊无意中对我说,他明日早起要去观老黄捕鱼,可能回来晚一些,我就先放鸭子下湖吧。我听了,怦然心动,也非常想去。他拼命摇头说,“咱们都去,谁放鸭子呢?”我说,“老黄的渔船既然是未曙出湖,必然是日升而返,咱俩回来放鸭子还来得及。”他乐了,捅我肩膀一下说:“你这家伙真难缠……可是,我还要问一下老黄,瞧他乐意不?”我急不可耐,下午还未收工,就催他去何家湾。那时忐忑不安的心情,真像个小孩子。
晚上,到食堂打饭时,我碰见他。见我急煎煎投去询问的目光,他有点儿忍不住笑,轻轻一点头说:“老黄答应了。”他又肃然对我说:“咱们不能迟到。晚去了,人家没法等我们,就出湖了。”我连连称是,心里却犯了嘀咕:宿舍里是六七人睡一间大屋。我若拨上闹钟,会把别人也在半夜吵醒,怎么办呢?想一会儿,我只好老着脸皮又提一个要求,今晚只好与他在单人床挤一夜。他有些不乐意,也只好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