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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她身怀六甲,也不愿以此形象出席婚礼。弗龙迪跟她的想法一致,将婚礼推迟。在21世纪,太多的传统都让位于自由的个性,人们只要有意愿怎样做,是否符合传统已不再重要。
又发生一个小插曲。
弗龙迪父亲的叔叔,曾参与八国联军侵华。弗龙迪的这个堂姐,深受其老祖父殖民思想的影响,对堂弟娶一个中国女人感到十分不解。她甚至上门来亲自看看这个女人是怎样地有魅力。
写琳不知道她是谁,说实话,也不关心她是谁。
这位堂姐在豪宅里走来走去,以自己是家族成员自居。见到大腹便便的写琳,她实在无法想像在她眼里:写琳的形象,是如此平凡无奇。
那一天,她做了件愚蠢的事——对这个弗龙迪视为珍宝的女人说了一句话,语气轻蔑无比:“我真不明白:弗龙迪为什么会娶一个中国女人?要知道,我祖父曾说,中国女人是世界上最适合做妓女的人种。”
写琳当即气血上涌,幸好旁边丽迪眼尖,将她扶住。
她动了气,为这个自认高贵的女人对中国人,尤其是对中国女人的侮辱。
“你是我见过的最令人讨厌的英国猪”,她毫不客气地回敬:“在我们中国,象你这样无知且傲慢的英国女人,我们都叫英国母猪。”
一旁的佣人忍俊不禁笑出了声。
于是这个玛丽小姐苍白着脸,一路小声咒骂着,跑掉了。
得知此事的弗龙迪,第一反应是哈哈大笑,第二件事是给玛丽打电话,告诉她必须要马上来给汉克思夫人道歉,否则,今后永远不会再被允许到康沃尔城堡来了。
象所有的父亲一样,从四、五个月有胎动开始,弗龙迪只要在她身边,都会不由自主地抚摸孩子。现代的B超技术,早已告诉他,他即将有一个儿子。对即将诞生的第七代汉克思公爵,他毫不犹豫地认为,这就是这个家族下一代的继承者。
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著。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
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家族的展厅,有自第一代始的汉克思公爵的油画画像。弗龙迪祖父的祖父的父亲,第一代汉克思公爵,画像严肃而威严。公爵在当时是“最高最有权威的亲王”,标准的服饰上,戴十字冠,饰以百合花。被尊称“殿下”。
——
爵士的人身及特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贵族院与法院(conciliumetcuria)悉由爵士组成,掌理立法与司法事宜。对爵士要尊称老爷,是“正统的老爷”。
对国王与法院,爵士不须起誓,只说“凭我的人格”就够了。
众议员自人民中选出,众议员被传到贵族院时,应脱帽,态度谦恭,爵士不应脱帽。
众议院如有议案交贵族院,应由众议员四十人送去,交议案时应深深三鞠躬。
贵族院如有议案交众议院,可派书记一人送交。
两院意见不同时,同在彩色大厅协商,贵族院议员们坐着,不脱帽,众议院议员应脱帽侍立。
根据爱德华六世颁布的法律规定,爵爷有无故杀人的特权,爵爷只要不预谋杀人,即不问罪。
男爵与主教的地位相同。
要做一个英国贵族男爵,必须从国王那儿得到一块采地,是完整的男爵采地。采地包括十三又四分之一块贵族领地,每一块贵族领地值二十镑,折合四百马克。
男爵采地的中心,caputbaronie,是一个像英国本身一样的世袭宫堡;没有儿子时才能传给女儿。
子爵和男爵的儿子是帝国第一流的绅士。
爵士的长子有优先获得嘉德骑士勋爵的权利,幼子不得享受。
子爵的长子的地位,在男爵和准男爵之间。
爵士的女儿称“夫人”,其它的姑娘称“小姐”。
所有的审判官都比爵士的地位低。执达吏穿羔皮披肩;审判官穿“千张子”deminutovario,也就是说是用各种白色的小皮拼起来的,但不能用银鼠皮。只有爵士和国王能用银鼠皮。
对爵士不得签发supplicavit(拘捕状)。
不得拘束爵士的人身自由。除非犯了蹲伦敦塔的案子。
被国王召见的爵士有权在御园里杀一两只鹿。
爵士可以在自己的城堡设立爵士法庭。
爵士不得只穿大氅,带两个跟班上街。必须有大群家丁卫护。
贵族院议员列队乘车赴议会;众议院议员不得乘用。有几个爵士可以乘四轮轿车入西敏寺。轿车和大马车饰着纹章和冠饰。这种式样的车子只有有爵位的人可以使用,表示他们的尊贵。
只有爵士可以对爵士罚款,罚款水远不得超过五先令,只有对公爵可以罚十先令。
爵士家里可以收留六个外国人,普通的英国人只能收留四个。
爵士可以有八桶酒不纳税,普通英国人只有四桶。
只有爵士可以不受出逃的州长的传唤。
爵士不纳民兵税。
爵士如果高兴,可以招募一支军队献给国王;亚索尔公爵、汉密登公爵和诺诚勃兰公爵殿下都献过军队。
爵士只受爵士的管辖。
要是陪审官里面连一个骑士也没有的话,爵士可以对民事案件要求停审。
爵士可以指定自己的牧师。
男爵指定三个牧师,子爵四个,伯爵和侯爵五个,公爵六个。
爵士即使犯了叛逆罪,也不能被送上拷问台。
爵士手上不能打烙印。
爵士是一个学者,尽管他不识字。因为在法律上他算是识字的。
只要国王不在场,公爵在任何地方可以用华盖。子爵可以在自己家里用。男爵可以使用一种象征性的华盖,只在喝酒的时候可以放在酒杯底下。
男爵夫人有权在子爵夫人面前用一个男子来给她曳裙据。
八十六位爵士或爵士的长子主持着每天在王宫里举行的八十六桌宴席,每桌有五百人参加,费用由王宫周围的地区负担。
平民打了爵士,就要割掉一只手。
爵士差不多就是国王。
国王差不多就是上帝。
大地是爵士的领土。
怪不得英国人称上帝为“我的爵爷”。
。。。。。。
。。。。。。
真是个有意思的时代。
在城堡的一间古老的图书室里,放置着自1637年,自第一代公爵开始的家史。古老的羊皮卷,很可能是因为日常人们精心的维护、保养,而依然字迹清晰可辩。这些古老的卷宗,详细记载了近四百年来,汉克思家族通过政治、经济、法律和特权的手段对康沃尔郡的统治和管理。
而她,法律上已成为汉克思公爵夫人的梅写琳,此刻居然成为了这个历史家庭的一部分。按照惯例,她的一生也将在这个家史上,留下不可磨灭的一页文字记载。
读完这些介绍贵族历史的天书,她不由想到:她可能是英国历史上第一位华裔公爵夫人了。
也怪不得:弗龙迪处事的方式霸道专权,对她的不服从耿耿于怀。可以想像:这样一个从极高端的权利和地位中长大的男人,即使是对她这样在自由环境里长大的女人,要给予她真正的自由和民主,也将不可能。
从他对她的一系列方式就知道了。
但是她的一生,真要就此屈从在他的安排里?她能否继续从前属于自己的自由生活,而不被他主宰和改变一切?
第十六章 爱已沉沦
第十六章爱已沉沦
城堡阴暗的角落,有一处不起眼的建筑。
一堵纯粹巨石筑成的白墙,苍白得没有任何装饰。一扇不到平常门二分之一的铁栅栏就是入口。芳草萋萋,已长到半人高,在栅栏处平添了几分幽静。
写琳在阿莎莉、丽迪等4个人的陪同下,在弗龙迪不在家的日子里,会在城堡内四处搜罗好奇之物,闲逛。这个白墙及铁栅栏已经是第四次印入她眼帘了。这次,她决定要去探个究竟。
可是,丽迪轻轻拦住了她兴冲冲的脚步。
“夫人,对不起,这个地方,你最好别进去。”
看到她眉宇间一丝担忧,写琳不由笑道,“为什么?”要知道,以前城堡游时,哪里她没去过。
“这是汉克思家族的私牢,已经很多年不用了。”阿莎莉过来介绍,“里面的环境和空气一定不好,您现在,不适合进去。”
“哦,”写琳沉思,手下意识地抚摸高高隆起的腹部。但,好奇心占了上风。私牢?那么里面是什么样的?目前为止,城堡给她展示的,全是美好的一面。那么,这个地牢是怎样的?里面曾经关过谁?
研究历史,是她此份工作之余的一大私人爱好。此刻,地牢给她的吸引力,更多地来自于:这是这个家庭的一部分。而且,现在不去,至少还要等2个多月。
不,好奇的她等不及。
她带着哀求的目光看着丽迪,“我只想看看,就看一眼。”
丽迪无奈。有谁能拒绝这样一位从不自大,待人和颜悦色的夫人的正当要求呢。她吩咐旁边的人去叫男佣斯诺尔。他是开锁人。
下到地牢,写琳忽然有一些后悔,这里阴冷无比,也许本来就阴森恐怖,再加上多年未启用,且经年未见阳光,少有人气,更觉让人毛骨悚然。即使丽迪她们在身边贴身跟随,但是写琳仍然心底里生出一丝恐惧。无神论者的她怎也会落了俗套,开始怕起鬼来。
牢房显然以前就很干净,石床及铁栅栏完好如初。但经过刑讯室时,那锈迹斑斑的刑具很难不让人联想到,上面曾经粘附的受刑者的血液。想到这点,写琳心里更觉害怕,几乎不敢再往前走。但恐怖的是前面——钉在墙上十字架上的整具骷髅。
“啊!”她的目光不经意地与骷髅的双眼对视,突然禁不住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骤然昏厥过去。
斯诺尔眼疾手快,已将昏倒的她牢牢接住,迅速地抱出地牢。而四个女佣更是因此吓得心惊肉跳,匆匆随后跑出。
当弗龙迪回家,听到凯维立即报告的这个消息,突如五雷轰顶般震惊。他扔下手中所有的东西,疯狂地奔向他的卧室。
那里,他心爱的女人,带着他的儿子,静静地躺在床上。身边一众医护人员见到他,默然而立。所有人的眼神告诉他:她还没有脱离危险。
“Sillin!Sillin!”他执她的手,那手柔软而无力,似乎他根本未曾握住一般。他疯狂地喊她的名字,但她紧闭着眼,面色如纸般苍白,没有反应。
从没有过的恐惧和痛苦弥漫全身,这是他一生至今,从未经历过的感受。他自此的一生,尚从未体会过这样眼睁睁地失去。已被他爱入骨髓的她,还未曾说过一次——爱他,也许即将远离。
“殿下,”一旁的医生提醒他,“夫人应该没有大碍,只是受了惊吓。需要休息。孩子也很好,刚检查过。”
他的心情稍微转入平静。他转身,阴骘的目光投向跟随她的人,“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是谁开的地牢的门?”
丽迪站出来,“是我。”
那地牢已关闭至少百年,向来阴森恐怖,人迹罕至。而她以那负担沉重的躯体,经受这样突如其来的惊吓,想想便可体会到心爱人经历的恐惧。
弗龙迪看着手足无措的丽迪,冷冷地命令,“离开这里!现在!”
阿莎莉急忙分辨,“殿下,是夫人一再坚持要进去。。。。。。”
“所以。。。。。。”弗龙迪转向她,目光中充满了平静地冷漠,接过她的话,“我不需要听任何借口!——你们知道她和她肚子里的孩子有多重要!。。。。。。”
阿莎莉深深地体会到他未尽之言所带出的痛苦。她默默地不再说话。
昏迷中的写琳惊魂未定,脑海里涌现出幼时在四川奶奶家乡下的一幕:父母都不在身边,在田野里疯玩一天的小女孩子,回到家后突然惊厥、高烧不退。心急的奶奶叫来乡下的赤脚医生,但那位老爷爷根本束手无策。奶奶不得已请来一位神婆,画了符去村口烧纸成灰,神婆用诡异而颤抖的声音连声轻叫:“走吧,走吧,让我们回来。。。。。。”
奶奶也跟着哭叫,“让琳琳留下,让琳琳留下。。。。。。”
此刻,奶奶的叫魂声挥之不去,她已纯然忘了自己身在异国他乡。不自觉地喃喃不已,“让我留下,让我留下。。。。。。。”
经历真假难辩的梦魇后,她终于微微睁开了眼,看到了弗龙迪高大的身影。
在窗外阳光的影射下,他的身形看起来是那么地完美,金色的头发弥漫着金黄的光泽。而那具有力量的男性躯体,现在站在她的面前,象一座高贵又温柔的雕像。不知为何,她突然很想念他温暖安全的怀抱。刚才的惊吓,依然让她有些魂不守舍,她突然第一次需要这个男人,想他现在能抱抱她,哪怕一秒钟也好。
“弗龙迪,”她忍不住叫他,声音传出,怯弱无比。
弗龙迪欣喜地转身,象是重获至宝。气若游丝的她喃喃自语,说着他一点都不懂的中国话。看到她眼里残留的恐惧,心里不由地一瞬间涌满了心疼。他急奔向她:“亲爱的,我在这里。”
“我害怕!我害怕!”她紧紧地拥住他,力度之大,让他有点担心是否挤压到他的儿子。
“我知道,”可他拥她更紧,将她的头紧贴在自己胸前,低头深深吻着她的发,“我知道,亲爱的,你一定是吓坏了。”
让他惊异的是,她竟然哭了。
眼泪象断线的珍珠似的洒下,让他有点不知所措。他的吻细密而纷乱地洒下,手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而周围的人,都早已识趣地离开。
“不要哭……不要哭……”他磁性的嗓音,低沉地安慰却丝毫没有止住她恐惧又委屈的眼泪。在岛上被他无故囚禁,她没有哭;他对她的羞辱和伤害,她没有哭;对他爱情的绝望,她没有哭。有那么多该哭的理由,她都不曾流下过眼泪。为何,此刻,心象是被融化了般,那柔软的深处,不知名的地方,象被持续地触动着,泪流不止。
此刻,她需要的安全,来自于这个高大温暖的男人的拥抱。不含情欲,仅有爱和怜惜,但却让她的心被悄然融化。她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需要过他,需要他的拥抱和安慰。
也许,她已经爱上他了。在不知道哪一天里发生的。
当你内心深处需要一个男人时,不管是需要他的拥抱、还是身体,你都已经爱上了他。
自从被囚海岛又被迫怀孕,她一直与他若即若离。即使有不得已必须的交谈和沟通,也会尽量使用冷嘲热讽的语气。但从受惊吓那天开始,发现他是她唯一的心理依靠时,对这个男人,她内心的冰封已慢慢消融。
当不久后的一天深夜,他被轻微的抽泣声惊醒。发现枕边的她已哭成了个泪人。不需要多问,他已知道她一定又想起了可怕的事。他的心不由得发疼,轻轻拥住她,问:“Sillin,怎么了?”
她只流泪,在枕上摇头不说话。
她又做梦了,梦见那血淋淋的刑具,象个可怕的圈套,出现在她的梦里。
“弗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