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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别说爱情无所谓-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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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林燕,但又不忍心伤害辛月,毕竟她还是个天真纯洁的姑娘。后来我违心地对林燕提出了分手。林燕于痛苦、气愤之中,自暴自弃地跟她的副手孙浩同居了。辛月从林燕的反常举动中最终觉察出了我和林燕的关系,她对我哭闹,苦苦相逼。我没办法,只好躲开她,没想到就在短短的几天之内,于军这个王八蛋就乘虚而入,把她灌醉,强占了她。”
  徐若冰感叹:“我早就说过你命带桃花,天生是个风流种,这辈子注定了会有一些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债。现在你总相信了吧!唉,人啊,无情寂寞,有情又烦恼。感情这东西,真是捉弄人啊!”
  高阳说:“我深有同感。你不知道当时我夹在林燕和辛月之间是多么的痛苦和尴尬。如果我和林燕是逢场作戏,那还好些,偏偏我们彼此都动了真情。而要命的是林燕是辛月的亲表姐,当时我拥有这段太深、太真、太复杂的感情,既是一种幸福,更是一种负累。我内心充满了矛盾,感觉自己对林燕、辛月都有罪。不过,时间可以冲淡一切,现在一切都过去了。现在她们都有了自己的归宿,过得都比我幸福快乐,我也就心安了!”
  第二天,高阳开始到《特区时报》上班。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工作,将自己的才华和潜能充分地展现了出来。试用三个月后,老总见他反应灵敏、文笔犀利,见解独到,便让他担任了新改版的《财富周刊》的主编兼首席记者。
  高阳的命运在偶然又必然间发生了变化,他如今也成了上流社会的人物了。由于《财富周刊》主要为一些商界大亨服务,高阳自然而然地接触了不少大老板。对这些有钱的“兔子”,高阳逮住了就宰,有些是不用他想方设法去宰,他们有求于他,会主动将大把大把的钞票送上门来。刚开始高阳对这些所得还有些惭愧,但是逐渐地也坦然起来。
  他的工资、奖金加上捞取的外快,每月的收入都有五六万元。
  男人有钱就变坏,这句话似乎很有道理。现在高阳口袋里装着大把大把的现金和金卡,在消费方面自然就变得潇洒起来。他经常出入各种高级场所,当然很多时候不用自己买单,许多有求于他(确切地说是有求于《财富周刊》)的老板们争着为他买单。
  每次去歌舞厅或夜总会玩乐,做东的老板都会叫三五个小姐,按人头分配。为了表示对高阳的尊重,每次都将最年轻、最漂亮的小姐分配给高阳。刚开始时,高阳很不适应、很不习惯这种逢场作戏的生活方式,但时间一长,经耳濡目染,他渐渐地也就习以为常了。
  “今朝有酒今朝醉”,“有花堪折直须折”。这也是一种人生境界和人生态度。高阳觉得,既然深圳这地方连女人都看得开,他一个男人又何苦委屈自己去过那种苦行僧式的生活,于是一来二去,他也学会了玩女人,并且渐渐地精于此道、乐此不疲。
  这天晚上,深圳海帝公司的老总王海邀请高阳去百乐门夜总会过夜生活。高阳上周在《财富周刊》为海帝公司登了两个专版。文章是他采写的,对海帝公司的实力以及海帝老总的气魄大大地吹捧了一番。当然文章是要计费的,按报纸的行情4元钱一个字计算。高阳写了8000字,收了王海32万元人民币,以人物专访的名义象征性地上交报社15万元,17万元则轻轻松松落进了自己的腰包。
  王海不在乎区区32万元钱,他本来是想做平面广告的,但高阳在采访他的时候说:“平面广告不如文字广告,平面广告过后不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登完了就过去了。而文章不同,它可以深入人心,一篇写得好的文章,可以让人永久难忘。”
  王海想想也对,自己在各大报纸上做了不少平面广告,但效果并不是很理想。于是他请高阳亲自执笔为他和他的公司写一篇让人看了能够留下深刻印象的文章,并承诺如果效果好,另有重谢。
  高阳于是使出浑身解数,用一支生花妙笔将海帝公司的保健产品和王海其人恰到好处地吹捧了一番。文章见报后,王海非常满意,决定好好答谢一下高阳,于是便请高阳到百乐门夜总会潇洒一回,玩乐玩乐。
  百乐门夜总会有个女歌手名叫郑琳,二十三岁,是个很美丽迷人的女孩子,所有见过她的男人都不会忽略她的存在。她是那种你会在人群中一眼就能强烈感觉她很特别、很脱俗,并且会被她那种妩媚、充溢的柔情所慑住的女孩。
  她的脸上有一种永不褪淡的近似激情的渴望、向往、迷茫、梦幻以及其他一些你形容不出来的东西,这些东西会令你同样地产生某种渴望、向往、迷茫和梦幻。更何况她还有沉鱼落雁、羞花闭月的容貌,鬼斧神工的身材,甜美动人的歌喉,以及鲜花盛开般的甜美微笑。一句话说,她是那种人见人爱,但并不是人人都能得到的女孩。
  高阳第一眼见到郑琳,就被她迷住了。他不得不承认她实在是个太迷人、太可爱的女子。他决定追求她,他相信自己的实力。然而他忽略了一点,那就是:一个女人若是太过于迷人、太过于可爱了,那追她的男人往往是不幸的。
  王海为自己和高阳各叫了一位小姐,他们一边细细地品着极品洋酒,一边闲散地聊着天。聊着聊着,他发现高阳有些心不在焉,目光正专注地投向台上在演唱情歌的郑琳。
  王海看得出高阳这小子迷上了这个女人,于是笑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男人看女人的眼光,其实是大致相同的。不可否认,郑小姐是一位美得可以将男人带进地狱的女人。追求她的男人很多,不过我相信无论是哪个男人,跟这种女人在一起都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因为她太可爱、太迷人了,所以玩玩可以,若是想娶来做老婆,这个做丈夫的腰杆不被头上的一顶顶绿帽子压弯才怪!”
  高阳淡淡地笑了笑:“王总似乎对女人颇有研究,尤其是对漂亮的女人。”
  王海笑了笑说:“那当然!我接触过的漂亮女人多了去了。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是一本难以读懂的书啊。小阳,你还年轻,看女人的眼光和心态跟我这种四十多岁的男人是不会一样的。如果有兴趣,你可以买几个花篮送给她,以博欢心嘛。”
  高阳含笑不语。
  王海于是打了个响指叫来夜总会的少爷,递给他几张大钞作为小费,吩咐道:“挑四个大花篮给郑琳小姐送去,告诉郑琳小姐是8号台的高先生送的。”
  少爷收了小费,躬着身子听完王海的吩咐,高兴地领命依言行事,叫了几个帮手将四个大花篮抬上演歌台,簇拥到郑琳身边。
  在夜总会或歌舞厅做歌手,谁获得的花篮最多,就说明谁最红,当然收入也最高。一个花篮500至800元不等,这边送上去,那边就可以撤下来,接着谁要送,又可以接着往台上送。事实上花篮只是一种捧场和摆阔的形式,那些大老板是不会在意夜总会或歌舞厅的老板将花篮作为赚钱的道具反复使用的。
  郑琳一下子收到四个大花篮,心里特别高兴。她问少爷是谁送的,少爷告诉她是8号台的高先生。于是郑琳就冲8号台的高阳和王海甜蜜地笑了笑。郑琳认识王海,既然送花篮的是姓高的先生,那么就一定是王海身边的那位帅小伙了。郑琳心里于是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
  郑琳对着话筒说:“现在我为大家演唱一首《爱情的故事》,谢谢大家为我捧场。这首歌尤其要献给8号台年轻英俊的高先生,谢谢他送给我四个大花篮。”
  郑琳对着台下深鞠了一躬,然后亮开她那甜美动听的歌喉唱了起来:是什么样的感觉我不懂/只是一路上我们都在沉默/其实我不要太多的承诺/只要你能说声爱我/藏在你的天空握住他的温柔/我的泪水始终没有停过/我可以给你无尽的等候/取代你已融化些许的冷漠/喔……爱情的故事对我/就像一场空白等候/喔……爱情的故事对我/就像一场没有开始的梦……
  唱完《爱情的故事》,郑琳又接着唱了一首《这样爱你对不对》:我这样爱你到底对不对/这问题问得我自己好累/我宁愿流泪也不愿意后悔/可是我害怕终于还是要心碎/从未曾尝过真情的滋味/从未曾真正想伤害谁/如果是我把爱情想得太美/我应不应该放弃这最后的机会/如果真心付出是一种罪/我怀疑除了自己我还能相信谁/如果失去真爱人们都无所谓/那么我又哪来那么多伤悲/如果真心付出是一种罪/我怀疑除了自己我还能相信谁/如果失去真爱人们都无所谓/那么我的心情又有谁能体会
  唱完两首歌,郑琳主动来到8号台答谢高阳:“想必这位帅哥就是高先生吧?感谢高先生的捧场。”
  高阳请郑琳入座,坦诚地说:“其实买单的是王总,我只是借花献佛。”
  郑琳恭维道:“高先生能让王老板为你买单,说明你更不简单啊。”
  王海插话道:“他当然不简单!他是《特区时报》《财富周刊》的主编兼首席记者,而且还是位小有名气的作家,写的东西棒极了。”
  郑琳故作惊讶地“呀”了一声,说:“我认识的人中什么人都有,有流氓、骗子、杀人犯,有律师、教授、官员、大老板,就是没有作家和记者。今天能结识高先生,真是万幸!听说现在当记者非常吃香,你们是无冕之王,什么人都怕你们,有钱的怕你们,当官的也怕你们。”
  王海说:“那当然,现在这时代是笔杆子比枪杆子厉害,像我就经常会有求于高先生。”
  高阳本来就有心结交郑琳,见她大方主动而且对自己感觉不错,便送过去一张名片,礼貌地说:“郑小姐以后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可以随时跟我联络。”
  “那谢谢了。”郑琳受宠若惊地收好名片,她没有名片,便抄了个手机号给高阳。
  王海在一旁打趣地说:“我看你们俩倒是郎才女貌,挺般配的一对,不如我来做个现成的媒人算了。”
  高阳和郑琳都微微一笑,不置可否。王海知道他们没有异议,便是认同。
  郑琳陪着高阳和王海喝了一杯酒,起身对高阳说:“高先生,我们去跳支舞吧。”高阳欣然牵起了她的小手步入舞池。
  擅长唱歌的人一般都擅长跳舞。郑琳的舞姿非常优美、娴熟,令高阳在她面前产生了一种班门弄斧之感,舞步远不如以往那么潇洒自如。郑琳那双什么都没有说,但又无时不在诉说不在呼唤的大眼睛,和她那柔软的腰肢在扭动时传递到高阳指掌间的灼人的颤动,以及从她秀发和身体上飘逸出的淡淡的幽香,令高阳感到窘迫、慌乱、笨拙,竟好几次踩着了她的脚。
  郑琳一点也没在意,她含情脉脉地对高阳微笑着。高阳迎视着她那双充满暗示和挑逗的眸子,心中实在难以平静。一种野兽时代植入潜意识深处,经上百万年进化而毫无消减的欲望像钢针一样扎着高阳,令他既兴奋又不安。
  高阳贴着郑琳的耳边轻轻夸赞她:“你不但人长得漂亮,而且歌唱得好、舞跳得好。像你这样的女人,会把男人迷死的!”
  郑琳当然喜欢听这样一个英俊小生的赞美,便美滋滋地笑问:“那你会不会被我迷死?”
  高阳不答,反问道:“你想不想把我迷死?”
  郑琳含笑不语。过了片刻,她嗔怨道:“你又踩我脚了,这回把我踩痛了。”
  高阳笑道说:“对不起。我被你迷住了,有些情不自禁、魂不守舍了。”
  郑琳轻笑:“你好无赖呀,这么说还是我的错?”
  这回高阳没有回答,只是微笑着,含情脉脉地望着郑琳。他的微笑有些类似金牌影帝周润发,不用任何语言,只要对女人那么微微地轻轻地展颜一笑,女人的心就会被俘虏。这是美男对漂亮女人无声胜有声的攻势。
  毫无疑问,已经经过情场和欢场双重洗礼的高阳,如今已是个成熟、风流,并且非常有经验的男人。这种男人比那些混沌未开的小男生对女人更具备征服力和吸引力。在他的微笑中,郑琳的心不知不觉地迷醉了。
  玩到深夜,高阳与郑琳依依不舍地告别。
  高阳在报社附近的一个时尚住宅区租住了一套两室一厅的公寓,王海开车送他回到小区。高阳跟王海道了晚安,回到租房,躺在床上辗转难眠,眼前翻来覆去浮现的全是郑琳的影子。
  他想着郑琳的笑脸,想着她的美眸,想着她美妙的身体,想着和她共舞时的感觉,心,不知不觉地热了起来。热起来的心,情不自禁地胡思乱想。他想:只要能和这个美得要人小命的小妞上床尽一次鱼水之欢,就算是折寿十年也心甘情愿!
  高阳清楚自己已对郑琳产生了强烈的欲望。他的脑海里、心灵中、血液中、神经里,此时都埋藏着一种强烈的、罪恶的、淫邪的占有欲。
  他的心寂寞地燃烧着,那把曾经被林燕点燃的情欲之火,如今又为另一个女人点燃了起来。这把火将高阳烧得痛苦不堪,烧得心灰意懒。
  几天后,高阳拉着财力雄厚的深圳金星电子公司老板沈传文去百乐门夜总会为郑琳捧场。这回他送了郑琳八个大花篮。郑琳非常高兴,唱完歌又来陪高阳喝酒跳舞。
  当天晚上,高阳在百乐门夜总会碰到了一个他最讨厌、最憎恨、最不想见到的人——于军。于军也带着两个朋友来夜总会寻开心。他们一人叫了一个小姐,肆无忌惮地喝着酒调着情,说着下流话。
  高阳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他不是为自己心痛,而是为辛月心痛,毕竟辛月是他的初恋女友,她错误地将她的一生幸福托付给了这样一个花花公子,说起来他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如果没有他和林燕的关系,辛月不至于落入于军的魔掌。
  于军也看到了高阳,见眼高于顶的大美人郑琳主动陪高阳喝酒跳舞,心里有些妒忌,更有些不服气。在郑琳陪高阳跳舞时,他填了张点歌条交给少爷,吩咐献上四个大花篮请郑琳唱两首歌。
  郑琳陪高阳跳完一支舞回到演歌台,少爷将点歌条奉送上去,并献上了四个大花篮。于军点的两首歌是《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和《非你不嫁》。这两首歌很明显带有挑逗的意味。郑琳不好不唱,毕竟客人是她的衣食父母。
  唱完这两首歌,郑琳可以休息片刻了。她从台上下来,打算回到高阳身边陪他喝酒、聊天。当她经过于军身边时,于军粗暴地一把拉住了她的手臂,说:“郑小姐,陪我喝一杯!”
  郑琳讨厌于军这种拈花惹草、为所欲为的男人,她冷冷地说:“对不起,我不想喝酒,请你把手松开!”
  于军抓着郑琳的手不放,野蛮地说:“装什么正经?你能陪其他男人喝酒跳舞,为什么就不能陪我?要多少钱,你开个价!”
  郑琳气愤地说:“于先生,请你自重些,钱不是万能的。像你这种没有教养的男人,就是堆上一座金山在我面前,我也不会陪你喝酒、跳舞!”
  于军恼了,破口大骂:“臭婊子,不识抬举!”抬手给了郑琳一个耳光,打得郑琳眼冒金星。
  郑琳在众目睽睽之下岂甘受此大辱?她使尽全力还了于军一巴掌。于军没料到这个女人竟敢还手打他,他大怒,大发淫威揪住郑琳的头发大骂着“臭婊子”,又打了她两个耳光。
  鲜血从郑琳的嘴角淌了下来。她如同一头发疯的母狼,仇恨地瞪着于军,纠住他厮打起来。高阳怕郑琳吃亏,忙上前制止于军的暴行:“放手!你他妈的还算个男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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