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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说你-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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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光刚要说,一看见方蕾从厨房出来了,就不言语了。我觉得纳闷,他们俩之间难道还有什么秘密?想了想,我指使方蕾,“方蕾,想吃拌黄瓜了。”
  方蕾进了厨房到冰箱里给我翻黄瓜,出来告诉我,没了。我说,那你受累到楼下菜市场买点吧。她极其不情愿地穿上大衣出去买了,走过客厅的时候星光扬起手对着方蕾的大屁股一巴掌打下去,告诉她:“快点回来啊,别感冒了。”
  方蕾一走,星光就凑近了跟我说:“张元儿,不是我多事,这回你可有麻烦了。”
  “什么麻烦,我本人怎么不知道?”我看着星光一脸的神秘有些错愕。
  “不是你本人的事,是你们家梁小舟。”星光的脸不由自主的凑到我耳朵边上,马上又反应过来方蕾不在屋里,把距离拉开了,“我们医院新分来一个实习医生,跟着我,前儿我们一块出去吃饭,她非要掏钱,她掏钱的时候我正好看见她钱包里的照片,跟个男的搂着在公园里照的,那男的是你们家梁小舟……”他终于把这个秘密说出来了似的,长舒了口气,“我都没敢跟方蕾说,跟她一说,她一准儿跟个炮仗似的炸了,非得上我们单位找那实习医生不行。”
  星光的话我听着都新鲜,梁小舟成天跟个苍蝇似的天马行空的那么飞来飞去还有功夫泡妞儿!心里这么想,我却没说出来,还一个劲儿地跟星光致谢。
  那天从星光家回去,我给梁小舟打了一个电话,他刚飞完了墨尔本的航班,正准备回家,他问我什么事,我说没什么事,就是听说你嗅了一个蜂蜜,还是医科大学的高材生,梁小舟说既然你都知道了,看来我也只有坦白这一条路了。梁小舟的语气逗得我哈哈直笑,我说你快别磨蹭了,早点开完了会,早点回家,晚上我给你做排骨,红烧的。
  梁小舟嘴里答应着,放了电话,那天晚上他回来得很晚,排骨凉了,米饭也让我给做糊了。
  还像往常一样,梁小舟每次飞墨尔本回来都带个毛绒的考拉,他从来不像其他的飞行员总能从国外的机场免税店里带回香水,化妆品和时装等等,他说那些东西合适送给水一样妖娆的女子,放到我这里就等于被打进了冷宫,如果不能物尽其用就是浪费,浪费可耻。他每次都说得义愤填膺。其实我喜欢香水,每次出门之前我都会喷洒一些在衣服上,我总觉得陌生人会对带香味儿的女子产生好感,梳妆台上那瓶从法国买来的古瓷香水是靓仔送给我的,刚买回来的时候他还遭到了梁小舟的一通嘲讽:“靓仔,没你这么浪费资源的,给她送香水?”
  接下去的话梁小舟没敢说,因为我已经伸出了拳头,只等他把话说完,看见我的架势,他对这靓仔做了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去看足球了。
  这瓶香水我用了很久了,因为我单独出门的机会并不多,梁小舟在的时候我从来不用,究其原因,恐怕是因为我在梁小舟面前一贯的自信。
  从墨尔本回来之后,梁小舟有两天的假期,这两天里我因为忙着给一家出版公司赶稿子把自己关在小屋里守着电脑,偶尔出来透口气,在客厅里喝一杯咖啡或者看会电视的空隙里,我发现梁小舟都在卧室里整理东西,他把所有他喜欢的衣服和心爱的小玩意儿都归置在了一起,随时准备去远行似的。我透过虚掩的门看着他不知疲倦的在那鼓捣,我忽然就有了一种预感,看来这小子要单飞了。
  第二天的傍晚,靓仔来了,看见梁小舟忙碌的背影,他大吼了一声:“哥们,你这是要闹独立呀!”梁小舟一脸悲壮地拍打着靓仔的肩膀:“兄弟,我想通了。”靓仔一拳头打在梁小舟胸口的地方:“敢做梦总是好的。”
  靓仔是梁小舟他们宿舍第一个百万富翁,他和他的一个亲戚合伙开了一个文化公司,想请我抽空去给他盯着点,这小子刚当上了一家加拿大通信公司的副总,在技术方面是公司的“大拿”,赚钱的心思重得很。他酷爱表演艺术,大学刚毕业的时候,削尖了脑袋想混到文艺工作者的队伍里,未果。
  我已经两天没洗澡了,趁着他跟梁小舟瞎白活的空隙,我去冲了个澡。回来的时候,他正跟梁小舟压低了嗓门商量着什么重大的事情,看见我,他忽然高声地大笑起来:“别逗了你,想换工作,太难了,你还是踏实的当你的飞行员算了!”他拍打着梁小舟的肩膀,继而又转向我:“张元,梁小舟最近的思想波动很大,他居然想换工作,我正做他的思想工作呢,真是没事找事,你换什么换呐?都干了这么多年了,你就舍得?舍得离开……离开工作岗位?
  不是我说你呀梁小舟,你这一换,什么都没了,一切从零开始,搞不好你还是要回来的!回到你现在的岗位,真的,不是我说你……“靓仔语重心长地开导梁小舟,梁小舟面带笑容,一言不发。
  我站在距离他们两米远的地方,盯着他们看了足足两分钟。最后,我叹了口气对靓仔说:“人各有志,你让他折腾吧,不然他心里难受,随他去吧……”说完了,我转身进了房间。
  靓仔和梁小舟又嘀咕了一阵什么,他起身要走,我叫住他:“靓仔,干嘛去呀!等会我,我送你。”
  换上了牛仔裤和一件黑色毛衣,随手又抓起挂在衣架上的一件羽绒服,我跟着靓仔一块出了门。
  靓仔的车停在路边的停车场里,距离我们的小区很长的路,一路上,靓仔挖空心思想跟我说点什么,却连一个话题也找不到。
  上了车,靓仔终于开口了:“张元,我们找个地方喝点东西吧。”
  “行啊,”我说:“咱上三里屯喝酒去吧。”
  三里屯的南街是我经常去的地方,那里有许多跟我一样以文为生的混混,唐辉是我在南街最好的酒友,我们俩曾经在一个叫做芥末坊的酒吧有过三十瓶科罗娜不醉的记录。他与我臭味相投,对于他的一句至理名言我近乎到了迷信的地步,他逢人便高呼:“我绝对绝对的不赞成你,我也绝对绝对的不反对你。”这句废话是我认为迄今为止他所能放出的最精辟的阙辞了,另外他的许多随笔,例如“人的屁股比脸贵”,“爱情就是请客吃饭”等等等等,也能算作有点价值的废话。
  到了南街,找了一家清冷的酒吧,我跟靓仔一头扎了进去,什么也没说,我先干了一杯扎啤。酒吧里放着不知名的什么鸟乐队的爵士,有点吵。
  “张元,你别怪我。”靓仔先说的话,他有点胆怯。别说他了,就是梁小舟本人在,看到我这副样子的时候也得小心再小心,此时的我,有点像他们说的煤气罐,易燃易爆。
  我嘿嘿一笑,点着了一根烟,极其凶恶地拿余光扫向靓仔的脸:“你怕我什么?”
  “我,我……谁怕你了?”靓仔嘟囔着端起了酒杯,喝了一口啤酒,呛了,一咳嗽全喷我脸上了。
  我抓起餐巾纸,把脸擦干净。
  “说吧靓仔,梁小舟是换工作还是换保姆呀?”
  梁小舟的保姆就是我,因为我的工作地点就在家中那个9 平米的书房里,买菜做饭洗衣服都比较方便,梁小舟这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寄生虫给了我一个保姆的职称。
  “也保不齐他是去当保姆了,”我见靓仔不说话又补充了一句。
  靓仔在一旁憋红了脸,吭哧了半天:“张元你可别怪我,那个女的是我表妹。”
  我对靓仔竖起了大拇指:“行啊,哥们儿,你真行。”这些年来我一如大学里面,跟靓仔等人称兄道弟。
  “你听我说兄弟……”靓仔也偶尔会像现在这样叫我兄弟。大学的那几年,我们就像乌托邦那样同吃同睡。
  “行,靓仔,你对得起我!”我咚的一声把装扎啤的空杯子放到桌上,“我拿你当兄弟,你拿我当表弟呀!”我感到心酸。
  “你放心张元,梁小舟那边我一定好好再劝劝他,我表妹那边我也要教训她……”靓仔见我感叹得那么凄凉,拍着胸脯跟我保证。正在我沉默的时候,我的背后传来更深刻的一声叹息,“唉!”我转头一看,是唐辉,他跟死了娘似的忧愁地看着我,继续说道:“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最是读书人呐!”
  时至今日,我是那么强烈地怀念我的大学生活,在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我,我们单纯得让人心疼。
  刚刚经过了吃人的高考,每个跟我一同走进大学的家伙都是瘦骨嶙峋,面黄肌瘦,仿佛刚刚经过了饥荒。在进入大学之前,我们这些天南海北的同龄人并不相识,相同的高考志愿让我们从五湖四海走到了一起。比如我们的宿舍,六个人,来自不同的地域。
  我是第二个到415 宿舍报到的,在我之前已经有一个上海的女孩入住,并且选择了一个冬暖夏凉的好床位,我进去的时候,她正悠闲地啃着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看着我忙来忙去。
  在我们宿舍的人都到齐,并且相互介绍,熟悉了之后,那个啃苹果的家伙成了我们宿舍的老二,不知道是谁的提议,我们按照年龄和生日的大小互相称呼起了老大老二直到老六。说句实话,我打从心眼里厌恶这种称呼,不但媚俗,听起来简直让人反胃,但那时,似乎所有的宿舍都是这么干的,我只能为自己掉进这帮俗人堆里终日自怨自艾。
  自从大学毕业之后,我再也没有跟我们宿舍里的任何家伙有过任何联系。这些年我心里一直惦记着毕业离校那天我们的十年之约,十年之后也就是2006年的7 月14日,我们将在我们大学时代住了四年的公寓楼门口见面。这些年,我一直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并且努力压制着我对她们的那些想念。
  不管你是不是有兴趣,我要告诉你一些当年在我们宿舍里发生过的一些事情,这些已经略微发黄的往事就像胡同口那个摊煎饼的老头随口说出的那样——看起来很美。
  我们的老大是个东北妞,农村来的,她是一个腰和肩膀一样粗的姑娘,梳着长辫子却总是乱糟糟的,她勤劳善良,品学兼优,大学四年她一直以老大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照顾宿舍的其他成员。我粗略的估计,四年里,她给老二洗过不下上千件衣服,包括内衣。
  刚住进宿舍的第一个星期,我曾经跟上海老二打了一架,打架的原因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她当时很激动,用许多上海方言来问候我的家人,主要是我母亲。面对她的情绪激昂,我优雅地保持着冷静,当我认为无需再忍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打开窗户把她的包括枕头在内的一切床上用品扔到了楼下。她愣了几秒钟之后,抄起墙边的笤帚扑向我。当我也抄起地上的脸盆准备迎战之后,老大挺身而出,结果我跟老二都冷静了,因为老大的脸被笤帚苗划成了一幅地图,脑门上还粘着一块苹果皮。由于这次事件,四年里老二一直对我爱理不理的,甚至在我已经当上了生活部的部长之后她跟我也只是点点头,从不多说一句话,当然,我是连头也不主动和她点的,直到我们分别的那一天。
  老三就是我本人。
  老四是从浙江来的,她说话不多,在宿舍的时间里除了看书就是吃东西,她爱磕瓜子,有洁僻,但对公共卫生从不关心。
  老五是我的死党,四年里我们相亲相爱,一路扶持着拿到了大学的毕业证书。她的学习成绩不好,但深得各科老师喜欢,每到考试前夕她都会频繁往来于各个办公室,老师宿舍甚至是系主任的家里,她总能从老师那儿套到比别人更多的考试提纲。她的家就在离学校不远的河北省境内一个小县城里,我曾经不止一次去过她的家,她有两个姐姐都已经结了婚。我第一次和她到家里去的时候是秋天,推开铁门,我看见她们家院子中间一棵巨大的柿子树上结满了硕大的柿子,已经有些发黄的柿子在纯净的桔红色夕阳的照耀下显得十分性感。我良久地站在门口看着那些逆光的叶子边缘发亮的茸毛和金黄的柿子在一起所产生的奇异的色彩,正要感叹几句,忽然从楼上冲下来一个披头散发的中年妇女,一边跑向我们一边弯腰拣起了地上的一个铁锹,老五反应神速,拉起在一边发愣的我夺门而去。
  后来我知道那是老五的妈妈,因为她在县城里当小官的父亲有了新欢而变得精神恍惚,每隔一段时间精神病就要发作一次,这次刚好被我们俩赶上。
  据老五说,那次的病发作了很长时间,在我们返回学校之后的第三天由于家里没有人照看她,妈妈一个人在厨房里玩菜刀切掉了自己的两个手指头。
  宿舍里最小的女孩是武汉人,她娇小并且皮肤白皙,不爱多说话,似乎也不爱学习,但考试的成绩总是出奇的好,每次大考过后她都会用奖学金买来一大堆的零食在宿舍里聚餐。
  有一次放假归来,梁小舟到宿舍来找我,我不在,老六接待了他,等到我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将老六从家乡带来的特产吃了个精光,正要下榻在老六的铺上睡午觉,被我痛打了一顿。
  就是这样的六个人,我们在一起度过了四年的光阴,总的来说,我们相亲相爱,尽管我跟老二有过种种的矛盾,当我们一起走出宿舍的时候,不管谁受了欺负,我们都会六个人手拉手去讨回公道。
  我们六个最出名的经历是在大一那年因为老二的新床单被一个大三女生给换走而堵到人家宿舍门口,逼着她承认自己不光彩的行为,并且将老二的床单换了回来,那个家伙的旧床单则被我们留在了宿舍里当抹布。
  大学毕业分别的那个夏天,我们六个爬上公寓楼的楼顶,喝着啤酒,一遍一遍地唱《骊歌》。直到现在,我依然记得那歌曲的忧伤旋律:南风又轻轻地吹送,相聚的光阴匆匆,亲爱的朋友请不要难过,离别以后要彼此珍重,绽放最绚烂的笑容,给明天更美的梦,亲爱的朋友请握一握手,从今以后要各奔西东……不管未来有多遥远,成长的路上有你有我,不管相逢在什么时候,我们是永远的朋友……
  整整一个夜晚,我们都呆在楼顶上,望着海的方向,夜风起的时候,我们依偎在一起,六个人的身体一齐在风里抖动,老二紧紧地抱着我,把她身上仅有的一件外衣的一大半都披在我的身上,我在她怀里居然睡着了。天亮的时刻,迎着风里带来的海的气息,我们抱头痛哭,老二把眼泪和鼻涕一起都抹在了我的肩膀上。之后,我们回到宿舍里,带上行李,各奔西东。
  我绝对得承认一个事实,在刚刚进入大学进行军训的那些日子里,我对我们的教官产生了一点点的暧昧感情,我说不清楚那是不是爱情。
  因为我们的大学是在一个海滨城市里,并且是一个许多国家的高级领导人每年夏天都会来修养的重要海滨城市里。这里的军队有很多,受命训练我们的教官都是从一个部队的通信连里调出来的军校毕业生,似乎都是排长一级的。我得说明一下,我对解放军是有感情的,说不上哪来的感情,就是觉得亲。我从小就觉得解放军长得都好看,精神,这种追随了我许多年的情愫在军训刚开始不久差点演变成一次对军民关系有严重破坏性的违纪事件。
  我们的教官叫刘野,我最早喜欢上他只是因为他跟别的教官不一样。说起来,那时我们新生聚到一起的话题最多的就是讨论哪个班的教官好看,刘野在教官里面不算最好看的,个子不高,但五官长得十分精致,我说的精致是相对于男人而言,圆脸,鼻子很挺拔,眼睛贼亮,他的嘴长得和我很像,十分完美。他穿着军装站在那里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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