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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城-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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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妈在他生下来就有七个洞的脸上补了七巴掌。当然,没有补住那七个窟窿。
那年,市政府为修建中央广场,决定拆除红柱门,秦浪拍手称快,认为复了仇。拆除当天,保守派的市民包围了正要实施拆除任务的革新派。保守派要求市政府进行民意公决,投票决定红柱门的生死存亡,并请专家来鉴定红柱门的文物价值和文化底蕴。市政府采用怀柔计策,以柔克刚,通令暂停拆除,待保守派市民散去,立即招来革新大军,连夜肢解了红柱门。第二日一早,保守派见红柱门被夷为平地,尸骨无存,马上斗志降温,作鸟兽散。
既然玩起了孙悟空的七十二变,索性玩到底,便连市内其它的大门小门前门后门一咕脑地全拆,当然不包括家门和隐喻的“后门”,因为一个是拆不得,一个是拆不完。齐天大圣到阎王那儿是在生死薄上给自己加寿,市政府扮猴子却在生死薄上给大门减岁。
秦浪步入广场,才觉汗水占领了背心,已在进攻衬衫,为了缓解汗水的猛烈攻势,他变跑为走。
广场很大,但日本人侵华时挖的万人坑要比这大的多。广场上没有放鸽,因为有长庆水库的前车之鉴,市政府害怕广场变成鸽市。
秦浪看见一个在广场上溜狗的贵妇人。贵妇人的脑袋被钻石耳环装点的金光灿烂,由于钻石耳环偏重,受到地心引力的垂青,执意下坠,把一对耳朵拉扯的象是芭蕉扇。贵妇人体胖,腰可以和水牛媲美,胸可以与驼峰抗衡。胳膊如美国的橄榄球运动员一般粗壮,只是使不出多少劲。忘了说腿,那腿象是倒立的经常挨揍的保龄瓶儿。贵妇人牵的巴儿狗挺伶俐,学着主人的样子用小碎步走,,好象也怕摔倒了翻不起身。
如今的宠物比男人们吃香,可以得到女人们更多的关爱。女人对动物的过度迷恋正说明她们是孤独自闭的,这不能不说是社会的悲哀。倒是宠物们得了便宜,被搂着吻着娇惯着,独生子女般幸福着。听说民国的宋霭龄还给自己的狗宝宝雇个奶妈,狗吃人奶,真是奇中之奇,妙中之妙。很奇怪巴儿狗为什么如此得宠,这种喜欢摇尾乞怜的小动物挤占了猫的温柔乡,当耗子们举家搬迁到乡下时,猫们是不是也要考虑离开这座钢筋水泥的森林呢。
秦浪步过广场边的临停线,那里停着一辆小汽车,小汽车旁边是一个小胡子男人,小胡子男人搂着一个小鼻子小眼的女人。秦浪就站在这两个浑身都小的情侣旁,静等二路公车。小胡子男人的手机响了,他用一个自以为动感十足的手势接通电话。那头通话的人不知说了什么,小胡子回答:“亲爱的,我正和外商谈判呢,不回去吃午饭了。”另一只手摸着女“外商”的屁股。
二路公车到站,秦浪一头钻进这个大铁笼里。笼门关闭,载着它暂吞的食物驶向下一站。
车过十字路口,交警象指挥家,红绿灯象乐谱,车辆象乐队;乐谱变绿,指挥家转身挥手,乐队通过十字路口。
当汗水把秦浪的短裤也攻克后,秦浪被迫签定了丧志辱体的“短裤条约”,把衬衫割去当殖民地——脱掉搭在肩上。
终于,秦浪的目的地到了。下车进入绿岛公寓3号楼,在110室,他和他最好的朋友——高远翔,胜利会师。高远翔的脸长出点英雄气概来, 一双剑眉直插鬓角,光看面容就很正气,实际性格和面相基本吻合。 脖颈上的几点红斑是儿时害病期间细菌们负隅顽抗最后被歼的阵地。高远翔并不高,秦浪总喜欢拿他的身高开玩笑,说武大郎若是在世,跟他走在街上一定很和谐。在电视上听到一句“浓缩就是精华”,也打趣地称呼高远翔为“精华学者”,远翔反驳道:“傻瓜,还笑哪,人家那是在骂你呢。”秦浪就问:“此话怎讲?”远翔摇头晃脑道:“既然浓缩是精华,那言外之意就是非浓缩乃糙粕也,你这么高,实为糙粕中之极品。”秦浪大乐,他就佩服远翔那自称哲学家头脑的反思维方法。比如人们老爱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远翔就会问:“走自己的路,只要不犯法不败德,别人凭什么说?”鲁迅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才有了路”,远翔则道:“世上若先有了路,走的人会更多。”远翔是学文的,对哲学非常痴迷,看过的哲学书可以堆到天花板。他常对秦浪说:“哲学是活的,它在成长。书里的哲学面目全非,但哲学本来就是四不象。有人给它定义了善的坐标,渴求善能成为它唯一的航向,但是哲学是不断变化着的,它寄生在生活的所有细微环节当中,悄悄影响着人们的生命态度,故而不能排除‘黑道哲学‘的存在。而我,情愿做哲学的影子,一直跟着它,接触它,了解它。不同的人遵循不同的生存信则,不同的人也不自觉地重复相同的生存轨迹,你在改变哲学,哲学也在改变你。”秦浪佩服道:“你应当去写书。”他摇头:“为什么要写书?你不知道很多天才的哲学家都是因为写书而导致患上精神分裂症吗?还有许多自杀了。我不会去写书的!知识最好的存在方式是叫它呆在大脑里,让它变为语言是万不得已,而让它变为文字则是相当愚蠢的。”秦浪苦笑着道:“我看你已经得了精神分裂症了,说的话我都听不明白。”远翔调皮地扬起眉毛:“你当然听不太懂,听懂了,你也是哲学家了。”此时,远翔正坐在书桌前,书桌是他的战壕;他正看着一本书,书是他的枪。高远翔这个人绝对是个如假包换的书呆子,他在象牙塔里温故知新,博古通今,欲以圣贤之书解沧海人世,翻开中国地图指点山河。可惜圣贤之道与当今世界格格不入,心情顿变成一盘少盐的黄瓜菜,连他自己也觉得没味。 看到秦浪,他高兴地站了起来,一身皱巴巴的西服从堆满书籍的桌子后害羞地露出来。远翔自小体虚,在家里也穿外褂的。
“欢迎黄鼠狼的光临,快来瞧瞧我的新作。”远翔喊起来,大概又有情诗问世。
“尊敬的鸡博士,看了你的诗我又要三天吃不下饭了。”秦浪可不想当远翔唯一的读者。
远翔根本没听见秦浪在说什么,已经大声念起了他的诗,语气抑扬顿挫。
“你对我打出爱情的擦边球/轻轻只一下/就让我的心灵震颤半生。但我不愿成为爱情的导体/只在记忆里抚摩你的容颜。我疯狂的投入/最终陷进你湿淋淋的双眸/伴着梦里的风铃声/化为虚无——”秦浪只当念完,正欲违心地鼓掌,哪知远翔喝了口水,继续深情朗诵。
“爱我的人我没有好好珍惜/我爱的人却把我伤的比海还深/这样的不等式持续着千年的演绎/直到生命里品尝不见甜蜜的果实。真爱是春天里绚烂的花朵/也是秋日中飘零的落叶/她总是从美好开始/以忧伤结束——”这次远翔停顿,秦浪没有做任何动作,果然他只是伸舌头舔一下嘴唇,接着自我陶醉。
“我的爱就徘徊在你的身边/你却冷漠地把它踩在脚底/离别了,你远去的身影/带给我,破碎的思念/但愿会有美丽的相逢/不枉我一生,对爱的祭奠。”“完了?”秦浪问。
“完了。”远翔答。
“哇,精彩!写的酷毙了,迷死人!简直是用来赢取少女芳心的最佳诗篇。”秦浪笑着大加赞赏。
“这是首悲情诗,你听不出来?”远翔微怒。
“啊,咳——”秦浪的笑容僵在脸上,好象咬了一口苹果,发现半条虫子,“那个,我当然听出来了,很凄惨,很悲恸,感人呀,真能惹纯情少女掉眼泪呢。”补救的话见效,远翔的不悦一扫而去,道:“很美吧!我再给你念首呈现自己心情孤独的诗。”秦浪大惊,想远翔这家伙不能夸,要不念个没完没了,天黑能不能回家都成问题,决定在他念完这首以后,毫不留情地浇灭他诗人的激情。
“我开始念了啊,注意!”远翔提醒秦浪不要东张西望,开始念:“今宵星月尽逝,独倚窗棂,心似空明,静听落花低诉,悠然神泣。深情凝望,夜色凄迷,顿悟残花飘零的孤艳;芳菲起于苍茫,划过四季年华,落地时已是碎梦滢滢。”
秦浪觉得这诗还不错,但口上不敢再赞,只点点头道:“挺好。猜我今天来找你有什么事情吗?”远翔迷起了眼睛,尖声道:“不会吧,前天你已经和我借走一百了,我现在也是穷光蛋啊。”“去一边,我阿浪莫非是周扒皮吗?”“不是周扒皮,也是陈世美。”“好,你厉害!今天没心情,不和你斗。我这事可是喜讯,听不听随你。”秦浪卖关子。
远翔经不住激,赶紧买通关子:“我请你吃中饭,说吧。”“那位把你伤的比海还深的缨子小姐回来了。”秦浪把远翔拉开,坐在椅子上。
远翔的神经象给电击了一下,睁大了眼问:“你说什么?缨子回来了?你怎么知道?是真的吗?”“是真是假你今晚就会知道。你搬了家,缨子找你不着,才到学校找我,要我告诉你,今晚8点在‘酷丽蒙‘酒吧见。”秦浪把腿架到桌子上。
远翔掩饰不住的激动:“缨子她还说什么?”“没了,我们就说了几句话,她说有事,走了。”秦浪轻描淡写地说。
“她什么样子?变了吗?”远翔以审问犯人般的速度追问。
“没变。”秦浪说的“没变”单指样貌,不包括内在。
“那她什么时候回来的?”只要是关于缨子的事,远翔都想知道。
“不知道!我不是说了嘛,我们没说几句话。”秦浪道。
见秦浪不想多说话,远翔以为是贿赂的不够,也罢,不说就不说,反正晚上就会见到缨子的,便不再问。一颗心象充了气的气球,膨胀着未知的喜悦。三年的等待,似乎没有白费。缨子一回来就要见他,那证明她还想着他,还很在乎他。远翔兴奋地在房间里走动,觉得大脑不能思考,又是回忆,又是期待,挤满了缨子的音容笑貌。
秦浪昨晚读书至深夜,现在困的要命,就说:“博士,你高兴归高兴,别忘了打个电话订盒饭,我现在要借你的床用用,饭来了叫我一声。”自到床上睡去。
远翔答应着,拿起话筒拨通“东方快车”送餐中心,激动的声音让接电话的小姐以为他是个癫痫患者。订完饭,坐到椅子上,远翔才稍稍平静下来。抬腕看手表,还有一下午的时间,为使心静,捧起那本《傻瓜的天堂》,从被秦浪进屋打断的地方接着看起来。
秦浪在远翔家吃了中饭,又接着睡,直把日头睡下山去,才起身作别。临走提醒远翔,和缨子见面要换身衣服,别傻兮兮地穿着这身可怜的西服到人前现眼。
出了高远翔的单人俱乐部,秦浪的心情变的轻松起来。一双汗脚好似也随了心情,欢快地迈起步子,一路驮着主人往家去。路上,秦浪想起许多小时侯的事情。
高远翔和缨子都是秦浪小时的玩伴。远翔喜欢缨子不是三年五年了,当缨子的生理特征在其胸部有所表现时,秦浪和远翔才明白她是个女孩。从可以记事起,他们三个人就开始在沙漠城里发疯地玩。去郊区山坡上放风筝,到长满蓬松的山沟里捉田鼠,爬到戒叶塔上看夜晚的月亮。秦浪懂事晚,还没全明白男女之事时,远翔敏感而早熟的慧质就提前注意到了缨子的可爱和聪明。他发现自己喜欢上缨子后,就撇下秦浪单独找缨子出去玩,秦浪以为他是有好吃的不愿和自己分享,便背地里说远翔是小气鬼。一般女孩子要比男孩醒世早,对于远翔表现出来的亲昵,缨子一目了然其中的含义。她和远翔处的久了,觉得远翔是个很不错的男孩,两人渐渐确立了早恋的关系。时光如梭,转眼间小家伙们便长大了。远翔和缨子好的如胶似漆。秦浪气愤当年资质愚钝,否则又笨又矮的远翔岂能俘获缨子的芳心。缨子出落地海棠花一般娇人,远翔却长的没理想中那样魁梧。爱情的建立有三种最主要的形式,一是双方有相似的性格,互为欣赏;二是双方性格全然不同,互相吸引;三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相濡以沫,共进共退。在这三个爱情基架中,要数第三个最牢靠了,可惜缨子推翻了这个牢靠。
高中时,缨子开始疏远远翔,也不常出去玩。期间,缨子久病的父亲死去,家里断了经济来源。缨子不听母亲劝告,毅然辍学,让弟弟继续读书,自己打了三个月工,嫌挣的钱不多,便去了北京,这一走,就是三年。缨子走时,不光没告诉远翔,对家人也不说一声,等到了北京才打回电话通知母亲。
秦浪听缨子的母亲说,缨子走后没几个月就开始给家里寄钱,信里也不说干什么工作挣的,只是问家里一切好吗,再就是报个平安,别的什么也不说,一点心情也不流露。秦浪问到信里有提及自己和远翔的话吗,缨子的母亲叹口气,摇摇头。
今早在学校见到缨子鬼似地出现在面前,秦浪惊的差点把眼珠迸出眼眶。缨子只是很客气地问好,机械地握手,然后说了让秦浪转告远翔的话后,借口有事,走了。秦浪看见缨子第一眼,本来很高兴,发觉对方很冷淡后,也故意在脸上装出平静。缨子离去,秦浪卸了面部伪装,目送缨子消失在校门外。忽然想到“物是人非”这个词,不由一笑。多年的友情象冻在一起的冰,在时间的舔食下,化成水,变成气,怎么也捕捉不到了。“愈亲则亲,愈疏则疏” ,古人的话诚可贵也。秦浪思绪百转,但是在对远翔转话时,他忍着没表露自己的想法,就叫远翔自己去感受吧,毕竟缨子和远翔曾经的关系不一般。
正想间,已到了自家楼下。一边爬楼梯,一边假想远翔见到缨子时的尴尬样,笑出了声;再假想这两人对话时必定出现的不自然,更是把张脸笑的变了形。大概这傻笑影响了中枢神经的正常工作,秦浪险些踏空台阶。联想到头破血流的惨相,心有余悸,方收了笑意,小心翼翼地拾阶而上。
秦浪开门进了家,扑鼻闻到一股酒气,怀疑是错入酒吧,抬头见客厅墙上挂有自己欺负邻家小女孩时被老妈偷拍到的照片,才确信是回到了自己的窝。
他把已经阵亡多时的衬衫扔进洗衣机里,按下电钮,把衬衫水葬。
然后打开电视机。莫名其妙地红透锦绣中华的某影星出现在荧屏上,正难听至极地唱着一首翻版他人的露骨情歌。秦浪除了喜欢看看新闻,就是欣赏一下各栏目年轻漂亮的主持人。“花瓶影星”还在电视里扭捏作态地纵情放歌,秦浪难以忍受肉麻的歌声在他的家里蔓延,起身关闭电视,让电视机重新回到休眠状态。
家里一下静的象坟墓。秦浪又受不了这静,觉得应该做点什么,忽想起没看老妈在不在房里,实在失职,估计老妈正和屋里所有的家具一样睡着大头觉,何不把牙膏挤到老妈脸上作画,也是趣事一桩。
秦浪推开老妈的房门,就见老妈正背对自己趴在茶几上睡着。屋里乱成一片,地上滚着好几个空啤酒瓶。空气里弥漫的酒气麻醉了秦浪的嗅觉。第一次见老妈喝酒,秦浪心里象打翻了五味瓶,不知是什么滋味。他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轻步向老妈走过去。
秦浪的母亲并没有睡熟,听见脚步声,下巴底下支了千斤顶般缓缓抬头,掉转身见是儿子,惨白的脸浮起笑容。
“阿浪呀,哈……哈哈,回来了,老妈等你……喝酒呢。”老妈的舌头僵硬的象块肥皂,边说边从嘴角冒酒沫。
“老妈,怎么了,想起初恋情人了?”秦浪拿条毛巾擦老妈的嘴。
秦浪的母亲突然大笑出声,吓的秦浪把毛巾丢到她脸上。
“哈哈!阿浪!哈……不愧是我生的儿子,聪明!来,为你老妈有个聪明儿子干杯!”老妈说着抓起地上一个酒瓶仰起脖子就要往嘴里倒。秦浪眼疾手快,一把抢过酒瓶,道:“老妈,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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