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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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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女姿色只是普通,却因“年轻”、“欢笑”而绽放光彩。她们的装扮清简,麻质的背心与短裤,恰到好处地裹著丰满的肢体,大半截的粉臂、小腿都裸露在外,轻声笑语间,摇曳生姿,手腕上的金环相互碰撞,发出悦耳的“当当”声,瞧得旁人为之心神荡漾。
    不过,相较於这些女孩,街上的另一群人,穿著不合时宜的皮衣,不停地用手巾擦汗,一双眼睛,目光凶恶,狠狠地注视著来往行人一举一动。这群人和街景显得格格不入,一看便知道是外地来的。
    再仔细看看,这样的人还不少,一群一群,分布在各处店铺、酒楼,彼此间陌生、仇视的表情,可以看出他们互不认识,只是因为某种原因,而处於将要发生冲突的状况下。
    “唔!事情不太对啊!”兰斯回想起来,刚才在城门口就有很多这样的人,而在早上的埋伏中,这些人也占了入城者的大多数,他们都身有武功,大部分还都具有骑士资格,这可以从横插腰间的光剑得到证明。暹罗城并非什么一等富庶之区,突然涌入了这么多的江湖豪客,只怕是要出什么事了。
    “不成,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本大爷是来作案的,不是来泡妞的,得先想办法弄清楚情形再说。”察觉到自己可能有许多竞争对手,兰斯心生警惕,决定找个地方先坐下来。
    他眼光方动,有雪已凑趣的靠过来,道∶“大哥辛苦了一早,想必是饿了吧,小弟知道这里有间不错的馆子,不如……”
    “嗯!也好。”斜著看有雪一眼,兰斯点点头。心想道∶差点忘了这死胖子,等会儿要找个奴隶贩子把他给卖了,如果奴隶商不收雪特人,那就转给肉摊论斤卖,喂的重一点,到时候卖的价钱也好一点……
    便欲举步,西南方某处,受阳光照耀,反射出极耀眼的光芒,照的兰斯睁不开眼。
    定睛看去,只见是座高楼,却和暹罗本地的金顶释式建筑不同,而是座典型的东方式楼台。周围的其他建筑物,都与那高楼有段不小的距离,显然是给隔离了,看样子,该是某位达官贵人的居所,只是,为何看上去有些残旧呢……
    兰斯眼露疑惑,望向有雪。有雪会意,脸色立时凝重起来,道∶“大哥,那个地方可不能乱看,我告诉你,那是鬼屋啊!”
    “鬼屋!”兰斯吃了一惊,随即好奇地追问原因。
    “这个喔……”——
    原来,那座高楼,是个花园的一部份,当年原属於一沈姓家族,历史极为悠久,沈家财势最盛时,把这花园修建的是美轮美奂,气派堂皇,常常邀请许多名人雅士来此吟诗作对,後来沈家败落,後人迁移,这花园也就从此荒废下来。
    沈家後人搬迁时,本欲将此花园转售,可偏有一件奇事,暹罗城本乃酷暑之地,自从设立大范围地气结界,圈地建城後,更是如此,可是一进这沈家园林,非但没有半丝暑意,反而阴气森森,教人遍体生寒。更有甚者,自沈家败落後,这林园终年朝霜夕雾,白梅遍开,蔚为奇观。
    暹罗城多次欲深究所以然,总是得不到结果,日子一久,便有人传闻其中有厉鬼占据,生人见之则头晕呕吐,大病一场,人们彼此耳语相传,早将那沈家林园当作人间鬼域,生人莫近,这鬼屋之名,也就不胫而走了。
    “是这样啊!”兰斯沈吟不语,试著去猜想其中的关键。促成他这次旅行的那人,希望他本著历练的精神,凡事多看、多想、多记,这样才能迅速增强自己的阅历,所以,非常难得,兰斯认真地进行著自己并不擅长的脑力激荡。
    那园林距此已是不远,从这看起来,实在是看不出有什么特异之处,会有如此异便,实在是难以索解。
    “唔~唔~唔~就是这样!”同桌的有雪可没那么闲情逸致,这名雪特人充分发挥其生物本能,趁著有人肯作东,把桌上的四色点心流水般送入口中。
    这家酒楼叫做“楠”,是香格里拉某知名酒楼的连锁店,在暹罗城中算是一等一的高消费场所,有雪一听到兰斯要找地方吃饭,便义不容辞地把人带了进来。
    不过呢,尽避是高消费场所,还是有专门招待一般顾客用的低等席次,兰斯身上旅费微薄,心里打的又是吃霸王饭的主意,当然也不敢跑上贵宾席,省得等会儿跑不掉,两人老老实实地在一楼靠门边的角落,挑了张座位坐下。
    既然是一般席,自然在各方面都会有差,桌上的开胃点心也做的颇为粗糙,只有那雪特人像饿死鬼投胎一样,大吃猛喝。
    或许因为是正午时刻吧,尽避这是较低等的一般席,前来光顾的客人仍然不少,『楠』的场地又大,单只是一楼,怕没有个三、四百人。他们高谈阔论,喝酒吃肉,把一楼闹的与市集无异。只是,正如字面上看到的一样,大部分的客人并不专心,嘴里讲话,一双眼睛却不时向街上探望,发现了什么风吹草动就急忙伸手探向怀内,想拔兵器,整个人都处於一触即发的紧张状态。
    很显然地,这与先前在街上看到的,是同一类的人,或者说,是为了同一目的而来的人。
    同处一楼的客人中,向这样的人占了大多数,剩下的多是本地人,他们感觉不到这种诡异的气氛,开心地谈天说笑。
    在斜对边的那个角落,坐了一个黑发男子,从随便系在腰间的光剑看来,应该是个骑士,便是不知道修为如何。他对於街上的种种,显得毫不关心,只是一个劲地猛喝酒,桌上搁了盘不晓得是花生还是瓜子的点心,剩下的便全是堆成小山高似的酒瓶。
    这人也不是真的在品酒,他捧著酒瓮便是一阵狂饮,地上堆弃的瓶瓶罐罐,包含了各种不同的酒类,唯一共通点便是酒精浓度够高。不过,这人的酒量显然不错,尽避一双通红醉眼朦胧欲睡,可还是开了新酒便乾,把烈酒当成白开水,换做一般人,早给醉死在桌下了。
    兰斯瞧的啧啧称奇,刚想过去看看,是什么人物这么嚣张,另样东西阻止了他。
    是兰斯正对面那桌的客人。
    那人也是个青年,身著白衣,一人独坐,桌上也仅放了瓶小酒。他呆呆的斜望著门外街角,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偶尔镇定下来,想给自己斟杯酒,手却抖得拿不稳酒瓶,脸上的表情又是担心,又是惊恐,彷佛有什么事难以决定似的。
    兰斯大奇,伸肘撞撞有雪,低声道∶“喂!你看。”
    有雪正把最後的两块点心塞入口中,给兰斯这突然一撞,差没当场噎死,囫囵吞枣地把东西咽下,顺著兰斯的目光瞧去,不由得笑道∶“这也有趣,一个猛灌酒,一个拿了酒又不喝……啊!是了,大哥是不是认为那小子太浪费了,有酒不喝,没问题,他不喝咱们来喝,我这就去找他说去……”说著便要起身。
    兰斯暗骂一声,把有雪拉回座位内,道∶“笨蛋,谁要你注意这个,我是要你看那拿酒不喝的小子……”特别把声音压低,兰斯道∶“别看这小子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告诉你,他是个贼,他来这儿铁是为了抢劫。”
    “哇塞,大哥果然了得,英明神武,睿智不凡,实在是天生的舵手,人类的太阳,居然连这小子是来抢劫的都能看出来。”有雪惊叹连连,问道∶“不知大哥是怎么看出来的?”
    兰斯当然不好意思说,因为自己也是个贼,此乃同行识同行。当下只是板著脸孔,故作神秘道∶“天机不可泄漏。”
    嘴上胡扯,心里却是又喜又忧。喜的是,能够吸引这许多江湖豪客,自各地而来,此地必有大案可作,自己没有白跑一趟;忧的是,截至目前为止,自己仍弄不清有关的资料,这么昏头昏脑的,只怕错失良机。
    “不成,再这么下去就糟了。”兰斯瞥向有雪,这雪特人别的不行,对於大陆各地的见闻,倒还算是渊博,或许可以从他口里问出些东西。
    趁著兰斯还没回过神,有雪招来伙计,用不纯的暹罗语,想点几样料理。
    “喂!别点太贵,我身上没带多少钱。点多了自己负责。”兰斯发现有雪要点菜,吩咐了两句。
    “喔!要自己负责啊。”
    有雪点点头,想了一下,一对猫眼得意地眯了起来。确定了兰斯又在发呆,有雪对伙计说道∶“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天气很热,我要一份『锅汤』,这位大爷什么都好,但是『普力奇奴銮』要多加一点……对了,我还要几份『南妈泡』,谢谢”
    伙计见著是雪特人来光顾生意,脸上尽是不悦之色,但听他点的道地,也不禁有几分亲近,面色渐和,待得听到後半句,这才吃惊的望向兰斯。
    “哦!没关系的,这位大爷,了不起,一等一的。”有雪指指兰斯,竖起大拇指表示称赞,同时又不停地拍胸脯保证。
    兰斯弄不清楚发生何事,看到伙计满是吃惊的表情,而有雪又正在竭力保证,自然也知是伙计看不起自己,当下重重地哼了声,他不会说暹罗语,便伸手拍拍胸膛,摆出自信满满的样子。
    伙计见兰斯这样的态度,又是这等壮硕的身材,认为这人大概没问题,一番鞠躬哈腰後,跑去张罗了。
    “去,什么玩意儿,狗眼看人低,等本大爷发了大财,要你们一个个磕头认错。”兰斯嘴里嘟囔,他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但想来大凡伙计会看不起客人,一定是嫌客人没钱,所以一开口便骂伙计嫌贫爱富,不是好东西。
    发现有雪对暹罗城一带似乎很熟,兰斯便想发问,有雪已经笑著开口,道∶“咱们来的早了些,再坐些时刻,可以看到美女喔!”
    “美女!”一听到美女两字,兰斯把买卖忘了个一乾二净,连声追问道∶“什么美女,美不美啊!”
    有雪笑道∶“美不美,现在还不知道,我也是听族人说,这间店最近中午,会有个美人儿出来弹琴,样子真是风华绝代,倾国倾城,这才眼巴巴地赶来,想要一赌美人的风采啊!”
    兰斯听的心痒难耐,恨不得立刻见到那美人,暗道∶“你这矮胖子,人高不满三寸钉,还瞧什么美人,回去瞧瞧镜子,自我了断还差不多,要看美人,至少……哼哼!至少也要本大爷这等风范……”
    有雪又道∶“可真想不到,美人还没看到,就先遇到了伟人,能一睹大哥您的伟人风范,小弟可比看光了十个八个美人更开心啊!”
    兰斯听得摇头轻晃,暗赞这小子说话得体,果然是个识英雄的人物。他本来打算把有雪卖给奴隶商人,但这一路上受他奉承,等会儿又说不定有用於他,现在反而有点想与这人结伴同行,作案时也有个接应,已开始把他当作是伙伴了。
    有雪道∶“咦!看大哥的表情,莫非您也是同道中人?”
    “同道中人!”兰斯一怔,看见这死胖子猥亵的笑脸,急忙否定道∶“谁和你是同道中人,本大爷正常的很,可……可别以为我是你那条道上的。”
    “我不是说这个。”有雪靠了过来,小声问道∶“看大哥的样子,也是外地来的,不知道大哥在别处窑子里,有没有要好的粉头啊?”
    “粉头?那是什么?”兰斯侧著头想了想,他知道什么是窑子,可是听不懂“粉头”是什么,是某种食物吗?
    有雪迟疑道∶“这个嘛,就是问您,有没有要好的婊……呃!红颜知己,对,有没有要好的红颜知己……”发现左右有奇怪的目光投来,有雪在百忙中把“床上的”这补充词省略掉。
    兰斯却是一时答不上话来。
    要好的红颜知己!那个人,算吗?
    去年八月中,自己偷了死老头的宝物当路费,偷溜下山,路上遇见了个笨呆子,抢了他的衣服,准备进城……之後,之後的事情就怎么也记不得了。
    只记得,当自己再次有意识时,是躺在一张挺舒服的软床上,身体不知怎地受了伤,而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名好美好美的少女,她带著轻笑,一直陪伴著养伤中的自己。
    在养伤的这段期间,少女每日都来探他,待他极好,终日在床边说些有趣的故事,削削果子,使他不致气闷。
    她告诉兰斯,自己的名字叫做苍月草,是雷因斯·蒂伦一位高官的私生女儿,因为游学来至黑鲁曼。前两天游湖时,遇到暴徒调戏,幸亏兰斯突然冲出,大展神威,打退歹徒,这才保住了平安,但在混乱中,兰斯给一棒子敲中脑袋,就此昏迷了过去。
    听完了这些解释,兰斯似懂非懂,他有些不理解,为什么自己的伤,是脑袋给敲中,可是痛的却是胸口呢。
    兰斯对所谓的贵族没有好感,实在是想不出,也想不起来,自己怎么会去救一个千金小姐。刚开始,兰斯对苍月草的家世还有几分忌惮,不敢随便乱说话。想不到,这女子外表看来高贵优雅,内里却是放荡之至。
    没等兰斯伤愈,在某天夜里,她就藉口要报答救命恩人,偷偷摸上了兰斯的床,恣意挑逗,然後……两人就这么勾搭上了,在那段时间,每天夜里,春宵不断,内中的激烈处,让兰斯想起来也不禁脸红。
    伤愈後,兰斯离开杭州,到处旅行创业,可没想到,从此竟给那花痴缠上,不得安宁。兰斯行踪不定,有时给官兵追捕,那更是朝不保夕,可说也奇怪,不管兰斯走到那里,每隔一段时间,她总会找上门来,共度一夜,待得翌日天明,又自行离去,如此数次,兰斯也习以为常了。
    有时兰斯静心想想,这苍月草其实也是个好女孩啊!对自己那么好;脑袋瓜很聪明,古灵精怪的点子层出不穷;样子也很美,至少在看过的那么多女人里,还没别人比得上她;在那方面的反应又好……实在是没什么好挑剔的。
    可是,她算是红颜知己吗?
    兰斯不敢确定,他只知道,如果自己要讨老婆,绝对不会娶这样的女人。
    对男人的态度那么轻挑,找个理由就可以和男人勾搭上,这样的女人,娶回家难保不红杏出墙,记得两人共度的第一夜,她“已非初夜”的这个事实,便令兰斯心生不快。兰斯甚至在想,这女人平时对其他的男人,是不是也这样浪荡,随便看上哪个身强力壮的家仆就可以勾搭上一腿,就像她摸到自己床上一样。
    不管怎样,对这女人还是保持一定的距离比较好,如果说她只把自己当作消耗性欲的对象,自己也没理由把她定位的太高,免得以後失望,不是吗?
    “没有。”兰斯回答有雪道∶“现在没有。”
    “这样啊!那好极了。”有雪笑道∶“等会儿我就带大哥去逛逛,您别瞧这暹罗城不是风雅之地,嘿嘿,异国美人,还是挺有异国风味的……”有雪说完,乾笑两声,彼此心照不宣。
    打了这阵岔,却耽误了兰斯问话,兰斯待要问起最近暹罗的情势,跑堂的伙计走近,送上了热腾腾的料理。
    大概因为是一般席的关系,料理也是极普通的本地菜。有雪点的『锅汤』,是一种打上蛋花再加上肉片的米粥,那是清迈的名产;送给兰斯的,则是很普通的咖哩饭,点心是装在熟椰子里的软果冻,包在香蕉叶中的蜜饯,除此之外,还有一壶冰镇椰子汁,也就是有雪点的“南妈泡”,透明清澄,散发自然的芬芳。
    “来,别客气,趁热吃啊!”有雪显是识途老马,拿起桌上诸多调味料,看都不看,猛往碗里加去。
    暹罗料理以辣味为主,除了辣椒以外,普通的调味料也很多,胡荽、大蒜、紫苏、小豆蔻和一种圆圆的蛋茄。此外还有一种调味酱,也是暹罗人的珍宝,那是一种将鱼磨碎成浆状後加工的酱,『鱼露』,暹罗语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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