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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这样的确不好。风华,你不高兴了吗?”
兰斯洛嘴里不便拂逆,唯唯诺诺,心头却着实不以为然,斩草不除根,敌人反扑只会更厉害,那样日后为祸更大。
风华听兰斯洛言不由衷,知他心中不服,当下只是微叹,伸手轻抚他的脸庞,柔声道:“凡事别做得太尽,福泽才不会早尽。你……你开始练那门功夫之后,身上的戾气是一日重过一日啦!我好担心,要是有天我不在了,谁来抑制住你身上的杀气。”
“我只是杀敌,又没有滥杀无辜,这哪用抑制?”兰斯洛道:“你以后一直在我身边,你会看到的啦!”
风华轻抚他的脸,只是不语。
随着时间场合不同,道德的标准也不一样,自己讨厌见血,讨厌杀生,但长老们可喜欢得紧呢!
若她们见着霸气日重的兰斯洛,定会感到欣喜,戒训他不可、心慈手软。一名领导者身上若无凛然霸杀之威,必难以慑服手下,倘使不血流成河,如何能定天下,成为不世霸主?
历任西王母总是温恭慈爱,以扶定大陆和平为终生任务。但在令天下百姓安康和乐之前,却要先使他们流离失所、家破人亡,这……不是好生矛盾吗?或许自己便像长老们说的,是个资质驽钝的笨女人吧!这些事,委实是不明白呀……
心情恶劣,整晚没睡,兰斯洛一早就把有雪拉起,偷偷溜出城去。今天原本预定举行花若鸿与有雪的决胜赛,但横竖有雪放弃资格,花若鸿便可成功晋级。宣布放弃资格的工作,由源五郎去向主办单位提出。
“为什么不叫花老二去?”
“谁敢叫啊?老二从昨晚喝到现在,意识只剩一半,要是和主办单位一言不和,谁知道他会不会当场拔剑,干掉在场所有人!”
目睹一场屠杀,有雪犹自心存余悸。几个时辰前,众人轮番安慰花若鸿,话说得多了,难免有些错处,有几分酒意的兰斯洛哂道:“只是残废三年,算得了什么,就算你马子被抢了也不用怕,让花老二传你上乘武功,将来再把人抢回来,难道不行吗?这叫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旁边有雪摇头道:“这可未必。他马子被人骑走,三年后就算干掉奸夫,却牵一批杂种小马回来,让他作便宜老子,难道也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吗?老大你说得那么顺,你马子被人抢走过?夺回来了没有?”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那时候忽然笼罩下来的冷冽杀气,让有雪差点以为自己就要被宰掉了。一直到现在,花次郎还独自在后院,独酌痛饮,兰斯洛出门前偷瞥过一眼,发现他正对着后院东首墙上的两阙词,怔怔发愣。
兰斯洛一早便出门离城。一来,他听说石存忠躲出城外,想继续花次郎昨天未了功业,先和这人决一死战,若杀了他,明日就不用擂台相见了;二来,直至昨夜他才想起,自己进城本是为了打听消息,盗贼团的弟兄被扔在城外吹风,这么多天过去,不晓得是不是变成人干了。旁人也罢!那死丫头见了自己,一场风暴肯定难了……兰斯洛微打寒颤,不敢细想,迳与有雪往南而去。
石家别院位于城南,两人出城后也是往南边搜索,三里内很是有些青山绿树,这时日出不久,暖洋洋地甚是舒服,百花吐香,青草薰芳,若非身有他事,倒是个不错的赏景时刻。
搜寻一阵,不见目标踪影,两人正自烦躁,忽然风中隐隐有乐声,听起来还像是不只一人,侧耳听去,不是很明显,只听见有人高声吟唱。“天—朗日清,和风送闲可叹,那俊逸如我顾影自怜;潇洒多金,文武双全,问天下几人似我风采翩翩!”
语句很长,但最清楚的便是这几句,非散非骈,似歌似文,句子浅显得过份,偏生念起来又如此好听,可是细嚼话意,那股子自我陶醉的痴劲,却真叫人受不了。
兰斯洛大感好奇,觅声追去。他听力本来极好,方向自然不会有错,但发声之人虽非有意掩饰行踪,却移动极快,双方反向错过,待得发觉,已经走出一里,失去声音来源了。
“可惜!倒想看看是哪个自恋狂这么不要脸。”兰斯洛低声笑骂,正要回头,陡听见左侧山巅传来一声兽吼。
“好家伙!这附近有熊!”兰斯洛大喜,他生长山林,这数月来忙于奔波,已许久没有接近野外兽禽,这时听见熊吼,精神一振,领著有雪大步赶过去。
山巅巨岩生满藤蔓野苔,兰斯洛身手矫捷,浑不将这当回事,扯著有雪,钻过一道岩石缝隙,眼前豁然开朗,赫然是座隐蔽的小山谷。
“哈!这地方!”
一句话未完,兰斯洛给前方景象吓了一跳,花豹趴伏石上、猩猩捶胸、两只黄斑虎来回走动、碗口粗的巨蟒缠绕树干、枝头还停着数只老鹰……这山谷里不知什么缘故,竟是百兽群集!群兽间并未嘶咬扑打,反而自顾自地甚是悠闲,这等奇景,他长这么大从没见过。
方自诧异,却看见一头巨大灰熊扑在地上打滚,连连吼叫,身下隐然压着一人。兰斯洛一惊,以为是野兽伤人,奔上两步,正想拆解救人,忽然一阵巨响,那灰熊整个被翻了过来,仰天倒卧,发出投降似的低呜。
“哈哈哈!你这大家伙倒也有力,摔角这样玩才够意思。好!下一个轮到谁上来?”
尘沙飞扬间,兰斯洛看到了一个瘦小的男子身影,打着赤膊,与群兽摔角,玩得正自意兴飞扬。
说瘦小也不对,因为尽管他的身材不高,只属于短小灵活邵一型,但当他回转过身,所绽放出的壮烈压迫感,却比一个十尺大汉更有过之。他的脸很平凡,微笑平和如涧水,一种与自然同偕的安适感觉,让人不由自主地想亲近;可是,望着他瘦小身影,竟好像仰望万里河岳,辽阔雄壮,令人打从心底地臣服、崇敬。
此刻,兰斯洛胸中有种悸动,那更像是一种感动,让他想屈膝在这人身前,只是一股从不肯向任何人低头的傲气,强自阻住这股悸动,令身体剧烈地发抖。
“这位兄弟,就这么站着,岂非好生无趣,难得这般好天气,我妻子打酒快要回来了,两位一起来喝上几杯,如何?”
雪特人在各地均受鄙视,这汉子半点嫌恶之色也无,还相邀同饮,语出赤诚,这却是有雪从未有的经历。
直至此时,兰斯洛才完全看清这汉子的相貌。只到自己胸口的身高,略嫌矮小,古铜色的肌肉却相当结实,动作灵活;一张脸说不上俊,甚至还有几分土气,但清亮目光一扫,自有股凛然之威;面上的斑纹,虎形的竖耳,正是武炼血统的代表。
不知不觉,两人走到他身前,一同席地而坐。素来胆大的兰斯洛,或许是因为一心想表现点东西,别给人气势压住,结果越是这样想,越是嗫嗫说不出话,心中又急又气;反而是有雪浑没包袱,不一会儿就恢复常态,天南地北瞎扯起来。
三人谈话间,群兽常常靠过来,在那汉子身侧打转,或是轻蹭他一下,状极亲昵,倒像是被他自小养大的一般。兰斯洛自知此事绝不可能,群兽定是和自己一般,觉得和此人相处十分舒服,如沐春风,这才主动来依。
这样一想,兰斯洛登时发觉在这人面前,想表现些什么、或是不想输给他什么,是种没必要的累人想法,把心一宽,登时也跟着有说有笑起来。
那汉子瞧了兰斯洛一眼,目光中颇有嘉许之意,似是欣赏他这么快便能从个人局限里跳脱出来。
“小兄弟,光这么坐好无聊,愿不愿意陪我练两手啊?”
如果是旁人,兰斯洛定然将这当作是挑衅,但从那汉子身上的气质,他晓得对方真的只是想玩玩搏击游戏而已。
“哈?看不出你这样子,倒也是勤于武道之人。”
“说不上武道,只是玩玩而已。”
两人分开站定,兰斯洛性急抢攻,事先想好几下厉害招数,飞身过去,数招远发。那汉子身手灵活之至,弹跳蹦跃,所有拳脚给他轻易避过,连衣角也不及沾上。
“小兄弟,你动作还不够快啊!”
“哼!刚刚是热身,现在才是厉害的!”
兰斯洛蓦地速度加快一倍,双拳击他前胸,待他跃后站定时,一腿扫向他两脚。
那汉子并不闪躲,任他这一腿踢上两脚。但甫一接触,就有一股极柔韧的弹力,自那汉子腿上发出,兰斯洛只觉得自己像是踢进水里,而且还不只是水,是又重又厚的水银,所有力道在触及瞬间,都给消散化去,还顺势拖得左腿沉重呆滞,收回时一个踉跄,险些跌倒。
“小兄弟,你功夫不错啊……咦?”
当兰斯洛出腿时,那汉子出言夸奖,但双方一接触,察觉到兰斯洛身上内劲,那汉子登时脸露讶色,凛道:“你会大日功?”
上趟比武后,源五郎告诉兰斯洛,他身上的内力名为大日神功,此功威力极强,但这时若给人知道,多有不便,因此不可对人提及。兰斯洛直至那时,才正式肯定养大自己的那死老头,果然有点良心,留了点好东西给自己,但也嫌这功夫的名字不够派头,提了反而丢脸,主动守口如瓶。
这时听人抢先认出,不算自己泄了秘密,便即喝道:“不错!就是大日神功,怎样?怕了吧!”
那汉子面露微笑,并不言语。兰斯洛挥拳再上,这次使了八成力,直往那汉子胸口轰去。他内力解封之后,功力陡增,五成力如果击实,足以轻易轰杀石存忠那级数的高手,这时见对方功夫怪异,好胜心起,先喊声小心,跟着便挥拳。
谁知对方避也不避,迳自以胸口接下这一拳。
兰斯洛料想,即便是石存忠以金刚身护体,也要给自己轰开,这人如此托大,莫非有比金刚身更厉害的护体硬功,一面寻思,一面拳劲灌入,怎料却似泥牛入海,浑摸不着边,下一刻,对方体内忽然变成一座大火炉,滚沸炽焰汹涌暴起,烫得兰斯洛手腕通红,如入滚水。
他反应极灵,手腕吃痛,另一腕立即自救,急轰向对方脑门。
“呵!玩玩而已,却也不必这般拼命!”
那汉子不慌不忙,伸手一拨一推,兰斯洛只觉一股柔韧大力,江河般涌来,身体便不由自主地旋转起来,直往后绕转了十多圈,才勉强站住身子。
有雪在旁已眼花撩乱,见双方分开,立即职业性地叫好,当发现兰斯洛踉跄跌开,才发现不对,却已晚了一步。
脑袋被转得眼冒金星,思及对方内劲灼热如沸,兰斯洛顿时惊道:“你……你是东方家的!”
那汉子只是微微一笑,莞尔道:“天下武学千门万派,会使火劲的未必就是东方门人。”
说完,他又沉思起来,自言自语道:“确实是大日功没错。……但这么精纯的功力,怎么感觉起来才像没练几天,他的内息也怪……。啊!是了,定有行家以绝顶内力,将他的功力迫散还原,事后大日功依原有轨道自行运转,感觉上就像刚刚开始修习……”
他闭目推敲,将兰斯洛行功状态说得分毫不差,直如亲见。兰斯洛对于他说的事只懂两成,却也晓得是在说自己,心中佩服,刚要开口,西方忽地传来异响。
声音很怪,从那破风声、摩擦树木、小兽惊走的情形判断,像是有什么庞然大物,高速奔来,但古怪的是,在各种声音里却唯独听不见这庞大生物的脚步声,兰斯洛与有雪、心中纳闷,却想不到这是高手施展绝顶轻功奔来。
“啊!我老婆回来了……”
话声未落,一样庞然大物从天而降,落在地上,震得地面一阵晃荡。
兰斯洛吃了一惊,定睛看去,只见一名红发丽人,笑靥如花,俏生生地站在那汉子身侧。
那汉子身材瘦小,这丽人却极为高佻健美,加上两人外型上的差别,活脱便是一匹神骏雪马站在一头黑驴旁边。
兰斯洛忍住不笑,旁边的雪特人却惊于丽人艳色,看得色授魂予,差没流着口水往前奔去,只是被兰斯洛一把拉住,示意他看看那丽人身旁的东西。
那是个两人高的大木桶,宽度也需两人合抱,足够装下六七个雪特人,加上内里酒液,重量更是惊人。这丽人看来一副千娇百媚的俏模样,刚才却一手扛着这木桶,奔走如飞,要是雪特人有丝毫不轨,别说武功,单凭这手力气,一千个有雪也给她活活撕成两半!
“小兄弟,你们来认识认识,这是我爱妻公孙氏。”那汉子不自报姓名,却为妻子引见两人。
那丽人公孙楚倩似极为满意丈夫的称呼,不是“拙荆”、“贱内”,而是“爱妻”,笑语盈盈,和兰斯洛两人握手认识。
兰斯洛不禁比较自己见过的美女。风华是比她要美,但可没她这等落落大方,引人心荡的艳媚。
有雪握手时,只觉对方掌心温热滑腻,当下就想将面颊贴上,只是瞥见一旁的大木桶,如冷水当头浇下,端正神色,握手自介。
双方席地而坐,那木桶中的酒液,是极上品的佳酿,兰斯洛一尝之下,连连赞好,与那汉子剖木为杯,相互对饮,几杯黄汤下肚,话题一开,双方气氛渐渐熟络起来。
“这酒不错,我可没喝过,你在什么地方买的,我下次也去买一份喝喝。”
“哈哈,这酒是香格里拉的名产,别地没得买,它的一个特点是,酿好一日内必须要喝完,否则就走了味道。”
“胡扯,香格里拉距离这里好远,嫂子轻功再好,也没法子跑那么远打酒吧!”
“这倒不是,是有专人从香格里拉以最快速度送酒,送到暹罗城外,由我老婆提领而已。”
兰斯洛微一诧异,心想此人能让人专门送酒,似乎来头不小,当下道:“还有一事我也不相信,你说这酒酿好一日内就得喝完,可是这桶子那么大,你和嫂子喝得完吗?”
“这下你又错了!我老婆酒品不好,一喝酒就想打架,早就戒酒了。”那汉子摇摇头,大笑道:“这些酒是我一人份的!”
兰斯洛只是好笑,但见此人川饮如流,果是一名酒豪,不禁大为佩服。公孙楚倩笑吟吟地旁观,很是为着丈夫的喜悦而开心。他喜欢交朋友,却对虚伪应酬感到厌烦,常常抱怨“为什么我非见那个人不可”,每趟艾尔铁诺群集诸侯,最没精打彩的军团长,肯定非他莫属。
在武炼,每日都有慕名而来的拜访者,令他烦不胜烦,不是装醉就是假称闭关练刀。麾下部属对他敬爱有加,但能够谈心的朋友却是没有,又因为普年旧事,虽然身为世上人人尊敬的英雄人物,却终日郁郁寡欢,现在能和这青年谈得来,倒是喜事一件。
或许这两人彼此都还没有发觉,其实他们的气质很像,几乎如出一辙,都有着与自然亲近的气息,率直、豪爽、不做作,撇开身高不谈,感觉上就像一对同胞兄弟在谈话似的。
那汉子与兰斯洛闲谈几句,话锋一转,忽然问起了兰斯洛的出身。
兰斯洛本来不愿多提,但在此人面前,不知为何就是不想对他说谎,于是将自己自小生长在山上,被一位无名老者扶养长大之类的事,全数说出。
那汉子细问老人的身形、相貌,又像是认得那死老头一样,将老人的语气神态说得分毫不错,兰斯洛大奇,问道:“这位兄弟,你认得我们家的死老头?!”
“何止认得!我欠他好大一笔债呢!”那汉子说着,彷佛回忆起了什么事情,眼神忽地变得悠远漫长。
兰斯洛暗忖:死老头穷得一副快进棺材的德行,你这么有钱,怎么会欠他的债?这事可奇哉怪也!
“我遇见赤老师,那是很多年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