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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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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功夫
  作者:九把刀
  内容简介:
  年仅十三岁的国中生,如何阴差阳错拜师学艺,一边维持自己的正常校园生活,一边却又进行“非凡”的练功习武、惩恶扬善的生涯。
  小说在故事情节的安排上,颇有些出人意料的悬疑色彩。
  正文
  楔子
  一九八六年。
  那年,我十三岁,一个不吉利的年纪。
  那年,张雨生还没死,王杰正红,方季惟还是军中最佳情人。
  他们的歌声整天挂在我的房间里。
  那年,我遇见了他。
  那年……
  一、老人
  我这个人蛮枯燥的,至少在朋友的眼中,我是个没有特色、中规中矩的国一生。
  国一没什么功课压力,没什么值得烦恼的事,但因为年代的局限跟自己个性拘束的关系,一些现在年轻人觉得很屌的玩意儿,像是嗑药、飙车砍人大赛等等都跟我一点干系也没。
  我也不是刻意将自己搞成这么枯燥,只能说不同的个性会有不同的排遣方法,而我这个
  娱乐庸才在放学后的重大消遣,就是到书店站着看书。
  站着看书,不代表我没钱买书。事实上我家是间纺织代工公司,在八○年代末期还算是个挺赚钱的行业,但是我根本就不想回到了无生气的家里。
  当我爸的猪朋狗友霸占我家的客厅,把我家当酒家乱声呼喝时,我都会低着头闪过他们,溜到书店看小说。
  一站,常常就是两个小时。
  我看小说的品味也平凡得紧,不是金庸就是古龙,他们笔下的武侠世界深深吸引了我。一个拿着剑就可以痛杀坏蛋的简单世界,比我家可爱多了。
  还记得那一天黄昏,我依旧靠在沉重高大的书柜旁,翻阅着金庸的《鹿鼎记》,看韦小宝怎么跟白痴俄国佬签尼布楚条约,如何将清、俄、天地会三方耍得团团转。
  《鹿鼎记》要是看完了,金庸的武侠小说我就全看过一遍了。
  “要不要看这本?”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
  我抬起头来,发现一个老头正在旁边看着我,手里还拿着一本书。
  是金庸的《笑傲江湖》,我早看过了。
  “谢谢,那套我都看过了。”我微笑道,随即又回到书里的世界。
  但我隐隐发觉,老人的身影仍旧伫立在我身旁,一双眼睛看得我发麻。
  “那这本呢?很好看喔!”又是老人的声音。
  我只好抬起头来,看看老人手中的书。嗯,是金庸的《侠客行》。
  “那本我也看过了,谢谢。”我彬彬有礼地说。一个平凡的人,如我,总是拥有恰如其分的礼貌。
  礼貌之余,这次我稍微注意到老人的样子。
  老人的年纪我看不太出来,因为我分辨年龄的能力一直很差,不过他肯定是个老人,他穿着破旧的绿色唐装,脸上的污垢跟不明分泌物质掩盖了表达岁月的皱纹,但苍老还是不免从酸酸的臭气中流露出来。
  我有点怀疑,这老人是不是店家请来的临时帮手,暗示我不要整天杵在店里看白书?这样一想,心中有些不好意思。
  我开始犹疑是否要马上离开,却又怕……万一这老人只是热心向我推荐书籍,我这一走岂不是让他难堪?
  我的个性一向善良胆小,予他人难堪的事我是绝不做的。大家都说我怕事,也有人说我好欺负,更有人说我龟毛。所以我拿著书,心中却盘算着何时离开?该不该离开?怎么离开比较不丢脸?一时拿不定主意。
  “这本呢?精彩喔!”老人又拿着一本武侠小说在我面前乱晃,我窘迫地看着那本书,是古龙的《流星蝴蝶剑》,坦白说,那套略嫌枯燥了些。
  “那套我也看过了,真是不好意思。”我看着热心的老人,心中微感抱歉。
  或许我应该假装没看过,顺着他的意思翻一翻吧?
  但老人没有丝毫气馁之意,神色间反而有些赞许。
  “年纪轻轻就涉猎不少啊!很好,很好。那这本呢?”老人从书柜上抄起一本布满灰尘的《蜀山剑侠传》,期待着我的答案。
  啊,这套我的确是没看过,因为《蜀山剑侠传》实在是太长了!长到我完全不清楚它有几本?七十本?八十本?还珠楼主婆婆妈妈的长篇写法,我一向敬谢不敏。
  “嗯,这套我没看过,我看完《鹿鼎记》以后一定会看。”我诚恳地说。
  不料这老人眼睛闪耀着异光,扬声笑道:“很好、很好!小小年纪就知道去芜存菁,分优辨劣!这蜀山狗屎传满篇胡言乱语!什么剑仙、血魔!什么山精、什么湖怪!看了大失元神,不看也罢啊!”语毕,竟将手中的《蜀山剑侠传》从中撕裂,双手一扬,断裂的纸片在书店内化作翩翩纸蝶。
  我当时心中的惊诧,现在也忘不了。
  一生中遇到的第一个真实的疯子,这种记忆谁也无法抹灭。
  不过我可以肯定的是,这老人应该不是老板派来提点我的帮手,因为我看见气急败坏的老板踱步过来,手里还挥舞着扫把。
  “出去、出去!要不然就赔我的书钱来!”老板压抑着怒火,低声喝令着老人,几个书店的客人好奇地朝这里张望。
  那老板是个明理的人,一眼就看出那老人绝无可能付钱,要强送他进警局,却也可怜这精神失常的老叟。
  那老人深深一鞠躬,语气颇为后悔:“真是失礼,我一时太过兴奋,却把您的书给撕坏了,我瞧这样吧,我身上钱带得不够,赶明儿我带齐书钱,一定双手奉还。”
  那老人一口外省腔调,至于是山东还是陕西、山西的,我就不知道了。
  “快出去,别妨碍我做生意!出去、出去!”老板的脸色一沉。
  老人歉疚地摸着头,蹲在地上捡拾散落一地的书页,我很自然地跟着蹲了下来,帮老人将碎纸搜集起来。
  “不必、不必!你快点出去就是帮着我了!”老板不耐地说,催促着浑身酸臭的老人离去。
  老人只好愧疚地站了起来,深深一揖后,便快步离开书店,留下双耳发烫的我继续捡拾满地碎纸。
  老板拿着扫把将碎纸扫进畚箕后,我悻悻地看了十几分钟的小说,便胡乱买了两枝荧光笔,脸一阵青一阵白逃离了书店。
  其实从头到尾我都没错,出状况的也不是我,但我的个性很怕尴尬,发生这样令人窘迫的事会把我的细胞快速毒死的。
  我走在回家的路上,脑中还挥不去刚才的怪事。
  那个可怜的老人其实还蛮有礼貌的,只是奇怪了点,看不出来有什么伤害人的企图。
  他这么热心介绍小说给我看,真是奇哉怪也。
  算了。
  这只是人生里一个问号加一个惊叹号,连构成一个句子都办不到。
  我走在离家只剩三百公尺的小巷里,路灯接触不良地闪烁,我的影子忽深忽浅,不过我早已习惯了这条夜路,什么鬼鬼怪怪的我从没放在心上。
  但,此时我的心跳突然加快……不由自主地加快。
  一种很压迫的感觉滚上胸口,就像全身被一个巨人的手掌给紧握在掌心似的。
  我勉强深深吸了一口气,加快脚步往前走;莫名其妙地,一向讨厌回家的我,此刻却想疾冲回家。
  这条小巷怪怪的。
  说不出的令人反胃。
  而一切,才刚刚开始。
  一路上,我都被异常沉重的气氛压迫着,直到我推开家里的钢门,方才那一路紧迫盯人的压力在我进门的瞬间骤然消失,我松了一口气,好像刚刚从深海里冒出头的舒畅,感到一种方才完全是错觉的恍惚感。
  “我回来了。”我低着头,将鞋子乱脱一通,只想从玄关冲回房间。
  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一个想从诺曼底抢滩的军人免不了要挨上几颗子弹,这是基本的觉悟。
  “渊仔!快过来喝茶!从大陆带过来的高档货啊!”一个秃头肥佬大声咆哮着。
  这个秃头肥佬老是自称从大陆带来一堆高档货,每个小东西都给他吹捧得像全世界仅此一件的奇珍异宝,但我看他都是在诓我老爸的。他一脸奸臣样,我却必须叫他王伯伯。
  爸爸那些酒肉损友大力招呼我过去沙发上坐坐,看他们品玩千古难觅的茶壶和百年难得一见的好茶饼,还努力地教我怎样辨别好货跟烂货,我看他们还是先教我爸爸怎么样选朋友比较实际点。
  呼喝声中,我心里虽然是一堆粪便,但是脸上还是装出“各位叔叔伯伯教得真好”的样子,这不是因为我学他们装老奸,而是我的个性问题。我不愿意让任何人难堪罢了。
  我在烟臭熏天的客厅中待了一个半小时,才勉力逃回久违的卧房,我实在是累了。
  前几天听我爸说,他过几个月就要到大陆去设厂,因为纺织在台湾快变成一种学名叫﹁夕阳工业﹂的没前途产业了。我真希望他能赶快去大陆,开几个厂都没关系,赔点钱也无所谓,总之不要再跟这些乱七八糟的叔伯连手毁灭我的生活。
  我洗完澡后,随便看点书,就上床睡觉了。就跟平常一样。
  这几天睡前我都在想,是不是该补习了?不过这不是课业压力的问题,而是一旦补习的话,我就可以理所当然更晚回家了。
  还是算了。我咕哝着。
  继续去书店看小说吧,我想。大不了把排山倒海的《蜀山剑侠传》看完,那一定很有成就感。
  当时,我以为我的一九八六年会在空虚的空虚中度过,什么都没有留下,也不会带走什么。空白的一张纸。
  但是!
  快要睡着前,我突然想起一件很怪异的事。
  我翻出被窝,拿起一本大约一百多页的小说,用力从中间一撕。
  跟我想的一样,我根本没办法撕下去。
  如果从小说的中间,也就是黏着胶水的部分猛撕的话,要把一本厚书拆成“前后两本”是很可能的。
  但是,要抓住书面的两端,像撕一张纸一样将整本书撕成“破碎不齐的两大块纸”的话,这简直无法办到!就算只有一百多页的小说,也绝难如此说撕就撕!
  我撕到双腕都发疼了,也奈何不了一百多页的薄书。
  今晚在书店里遇到的老人,他的腕力真有一套!将一本将近三百页的小说,在大笑间从中稀松平常地扯烂,真是老当益壮得恐怖!
  “怪人。”我喃喃自语后,终于慢慢睡着。
  对于不可思议的事,感叹一下就可以了,若要花时间深究就太愚蠢了。
  好奇心这种特质,在我身上也是稀薄的存在。
  隔天我一如往常骑脚踏车上学,但是,一如往常的部分,只到我踩着脚踏车奔出家门的一刻为止。
  那天,脚踏车的踏板彷佛绑上砖头,我每踏一步都很吃力,才骑了五分钟,我在红绿灯前停下时已是气喘如牛。
  我猜想,也许我快死了。
  不健康的家庭对青少年的戕害竟是如此之巨,对我的心脏产生致命的老化现象,我爸妈知道以后,不知道会不会让我在外面租房子独立生活,好改善病情。
  我胡思乱想着,突然间,我的心跳再度急速蹦跳,我几乎可以感觉到血管在胸口扩张的感觉!这感觉似乎跟昨晚在巷子里没有两样!
  我的眼睛闭了起来,因为咸咸的汗水从眉毛滴下,刺进眼里。
  是冷汗。
  我的妈呀,难道我真的有心脏病不成?
  “是冷汗吗?”
  似曾相识的声音。
  我张开眼睛,看见昨晚书店里的怪老人站在马路旁,认真又急切地问我。
  我有点迷惘,也有点错愕。
  “不知道,对不起,我要去上学了。”我赶紧踩下踏板,要不然被老人缠上就麻烦了。
  这一踩,滑过了斑马线,我却觉得车子瞬间变得好重。
  我往回一看,吓了一大跳。
  那怪怪的老人坐在我脚踏车的后座,两只眼睛正瞪着我看,目光霍霍。
  要是你,你会怎么做?
  停下车,然后痛扁老人一顿吗?
  我没有,因为我摔车了。毕竟我受到很大、很大的惊吓。
  我连尖叫都来不及,车子往左一偏就倒,我的左膝盖咚一声撞到地面,将蓝色裤子划破了口,我的左手腕也擦伤了。
  老人呢?
  好端端地站在我的旁边,低着头问我:“刚刚那是冷汗吗?”
  这次我也不管尴尬了,毕竟鬼鬼祟祟跳上我的脚踏车,简直是匪夷所思!简直是变态!甚至是谋杀!
  “你有毛病啊?!”我一拐一拐地将脚踏车扶起,咬着牙斥责怪异的老人。这时我一点都不客气,一股委屈正要宣泄。
  老人似乎不关心我的伤势,更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他只在意一个问题。
  “你额头上的汗,是冷汗吗?”老人的问题平凡无聊,令我觉得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不知道哪个贤哲说过,好的答案来自好的问题,一个平庸的提问,是绝无法带来精辟回应的。
  这个贤哲说得不错。
  “是冷汗。你不要再烦我了!”我火大了,语气却尽量保持弹性。
  那老人一听,眼睛都亮了,点头如捣蒜说:“很好啊,年纪轻轻的,平日一般的修为就有基本功了,资质上佳!”
  我、一、点、也、不、爽、鸟、你!
  “不要跟过来啊!”我又跳上脚踏车,这次我一边回头看老人的动静,一边踩着踏板。
  再被吓一次的话,我的心脏准会裂开、流出脓来的。
  我看着若有所思的老人站在街口来回踱步,赶紧上学去。
  真是个倒楣的早晨。
  二、可怕的纠缠
  早自习,我坐在位子上偷偷吃早餐,我的老师是个疯婆子,她不准学生在早自习时间吃东西,因为美好的早晨是用来写考卷、背单字,跟砸坏一整天心情的。
  “咚咚咚。”我的背上被原子笔刺着。
  “你受伤啦?”后座的女孩子问道。
  是乙晶。一个总是喜欢在早自习拿东西刺我的背,然后跟我偷偷聊天的女孩子。
  你没猜错,不管是什么故事总是需要一个可爱的女主角,在这个故事、我的生命里,我当然是很喜欢她的,不过国中生对爱情能有多深的体悟?
  也许是因为班上只有十一个女生,所以我才会喜欢班上公认第二可爱的女孩子。
  公认第一可爱的女孩,小咪,是我好友阿纶发誓要得手的女生,所以我一点兴趣都提不起来。
  “我跟你说,今天早上我遇到一个疯子,居然偷偷跳上我的脚踏车坐在后面,天,吓了我一大跳。”我一边咬着水煎包,一边看看教室外面忙着跟男老师打屁的班导。
  “好倒霉喔,他干嘛跳上去啊?”乙晶看着我抽屉里的另一颗水煎包,又说:“有没有加辣?”
  我照往例,将一杯冰米浆和水煎包递给乙晶,说:“一点点。”
  我跟乙晶上星期打赌英文月考的成绩,赌注是两个星期的早餐。
  这是我跟乙晶之间的游戏,赌的多是考试或课堂作文的成绩,目前为止的胜负几乎是一面倒的局面,我以三胜十七败不幸狂输。
  乙晶接过早餐,又问:“说啊,是什么样的疯子?”
  我将昨晚在书店发生的怪事简述给乙晶听,又将今早的鸟事详细说了一遍。
  乙晶奇道:“你在骗我吧?怎么可能他跳上你的脚踏车,你却不知道?不是会震动很大?”
  我一愣,说:“对喔!那真是怪怪的,我当时只是觉得车子突然变得很重,才会回头的……应该是我最近身体不好,所以才会感觉不到吧。”
  乙晶说:“那个老人也真是怪,不过他的手劲真大。”
  我点点头,说:“我昨晚试了几分钟,都没办法把书撕裂成两块。”
  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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