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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在别人的心里。江河不是什么名人,但他至少可以运用智慧让你永远牢记他,永远活在你的心里。”
叶萧滔滔不绝地说着,看着白璧,总有些于心不忍,但是,他必须要把这些话说出来,他又喝了一大口饮料,同时悄悄地注意着白璧。
白璧终于说话了:“可江河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叶萧接着说:“也许,他早就设计好了这个软件系统,当他预料到了自己可能会死的时候,就把预备对你说的话全都输入进了这个系统。这是他精心准备好了的,可惜的是,他是在为自己的死亡做准备。我真为他感到悲伤。”说到这里,他的眼前又浮现起了在解剖台上见到江河的那个瞬间,当时他居然误以为是见到了自己被开膛剖肚。此刻,江河的脸渐渐地清晰了起来,他终于又分不清,究竟哪一个是自己,哪一个是死者了。
“既然,他有那么多话,为什么不亲口对我说?”白璧轻声地问。
“这个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因为江河不想让你卷入他已经卷入的事情,他想让你远离那个地方,不再接近任何危险。当然,事与愿违,他这样做只能使你更加大胆地闯入考古研究所去冒险,这也许是江河事前没有想到的,不过至少他猜准了你一定会来看他的电脑。”
白璧不知道该怎样说,她想起了那晚在考古研究所里,电脑里的“江河”承认了与萧瑟发生过的关系,原来江河什么都想到了,他把一切该说的话都准备好了,就等着白璧发现以后来与“他”对话。
叶萧继续说:“白璧,我还有一个问题,你知道余纯顺吗?”
白璧忽然感到什么东西击中了她的心脏,她点了点头问:“为什么问这个?”
“因为那两句话。”叶萧的语气忽然变得非常肃穆。
“哪两句话?”
“天空未留痕迹,鸟儿却已飞过。”叶萧缓缓地念出了这两句。
白璧的肩膀一阵抖动,她回避着叶萧的目光,眼前似乎又出现了十八岁那年所见到的留着胡子的男人,还有那个在马路上掩面而泣的夏日。
叶萧接着说:“江河在他设计的软件系统的一开头用了这两句话。这是探险家余纯顺的名言,他一定知道余纯顺,而且很喜欢这两句话,是吗?”
“我不知道江河是否知道余纯顺,但是,我曾经见过你所说的这个人。”
“真的吗?”叶萧没有想到。
白璧点了点头,她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抬起头,阳光透过玻璃照射在她几乎透明的皮肤上,在叶萧的视线里显得有些晃眼,就像是某种特殊的摄影方法制造出来的艺术照片。她缓缓地说:“那是在1996年,有一天,我从报纸上知道余纯顺回到了上海,并且正在一些学校里进行讲座,所以我专程去听过一次。”
叶萧的心里忽然有些激动,一些陈年旧事涌上了心头,他多想把自己当年对余纯顺的崇拜和做一个旅行家的梦想说给白璧听,但是,他还是忍住了,他安静了下来,平静地说:“说下去,我想听听。”
“没什么好说了,当时我才十八岁,只会胡思乱想。直到现在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心血来潮地去听余纯顺的讲座,也许是因为我一直有一股孤独感吧。你知道,我的父亲早逝,我的母亲又常年住在精神病院里,所以,才对余纯顺的徒步走遍中国的壮举产生兴趣。他一个人在荒凉的西部徒步旅行,一定也是孤独的。而且——”白璧还想说些什么,但终究还是不说了。
“说下去啊。”
“没了,就这些,不过是随便说说而已。”
“不,你说得很好,有时候我也有同感。”叶萧看着白璧,知道她似乎有什么心事,他只是淡淡地说,“知道吗?江河与余纯顺相比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去过罗布泊。”
白璧点点头。
叶萧说:“不同的是,江河是在从罗布泊回到上海以后死的,而余纯顺走进了罗布泊,却再也没有走出来,他死在了罗布泊的荒原。”
“我知道。”
“余纯顺决心打破六月不能进罗布泊的说法,在罗布泊气候最严酷的六月份,顶着酷热进入了罗布泊,并横穿干涸的湖心。可惜他错过了一个路口,在迷宫般的罗布泊荒原中迷了路,他陷入了绝境。最后在高温酷热的环境下急性脱水,全身衰竭而死亡。当人们发现他的尸体的时候,他正躺在一张帐篷里,全身赤裸,浑身上下都是浮肿和水泡,惨不忍睹。” “别说了。”白璧的心里越来越潮湿,她无法忍受叶萧对于余纯顺之死的描述,因为她的眼前似乎已经浮现出那个脸上长满胡须的男子汉的身影。
叶萧不理会她,继续说:“可是我一直不明白,余纯顺早已经走遍了全国各地各种险恶的环境,连青藏高原这样的地方他都能全靠两只脚走完,有时甚至是露宿野外,他都挺过来了。至于新疆,他也曾经去过许多次,走过许多沙漠与荒原,有着丰富的经验。可他为什么偏偏在罗布泊这块土地上失败了?”
“这是命运。”
“不,我不相信命运。”叶萧大声地说。然后他仰起头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然后声音又变得非常柔和地说:“对不起,白璧,我有些激动。我只是特别喜欢余纯顺的那两句话。”
“天空未留痕迹,鸟儿却已飞过。”白璧自言自语地说了出来。
叶萧看着她,会意地点了点头,他们都明白了各自所说的话的意思。然后他站了起来说:“白璧,其实我们都是飞过天空的鸟儿。好了,我走了。”
当他走到门口的时候,白璧忽然在他身后说:“明天晚上你有没有空?”
“明天晚上?我朋友导演的《魂断楼兰》要公演了,我一定得去的。”
白璧忽然微微笑了笑说:“原来你也去,那么明晚开场前我们在剧场门口碰头吧。”
叶萧点了点头,离开了这里。一边走下楼梯,一边想着白璧最后那几句话,心里忽冷忽热,那是暗示,还是什么新的预兆?他不愿意再想,只是默默地念着祭余纯须的那两句话,逐渐占据了他的整个心底。
萧瑟死了
天色黑了,华灯初上,开始有稀稀落落的人走进剧场。白璧依旧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看着剧场门口贴着的那幅《魂断楼兰》的海报,那是她画的。她觉得在此刻夜幕刚刚降临的时候,正是观赏这幅画的最好时机,剧场门口的绿色的灯光正好照亮了海报,而且亮度适中,如果太亮就失去气氛了。画面里女子的眼睛直视着前方,那种目光使整个画面具有了一种立体感,就像这女子马上就要抱着爱人的头颅从画里走到马路上来一样,这种感觉不禁使白璧自己也后退了几步。直到现在,白璧才开始有了些惊讶,她不敢相信这样一幅画居然出自于自己的手笔,她甚至怀疑自己能否画得出这样的画。至少她确信,如果现在让她再重新画一幅同样的画,她是绝对画不出了。特别是画中的那颗带血的头颅,是如此醒目地出现在马路边上的剧场门口,以至于许多路过的行人也无缘无故地要多看上几眼。白璧站在门口注意着人们看到这幅画以后的表情,几乎所有的人都是停下来看了几眼以后才进入剧场的,也许除了那颗头颅以外,还有画中女子的眼睛,同样也吸引了别人的目光。
她又回过头张望着四周,夜色阑珊,人们还在断断续续地进场,只是,叶萧还没有来。剧场里就快开始了,白璧继续等在门口,直到她看到了叶萧正从马路的对过匆匆走来。
“对不起,今天下班太晚了,我迟到了。”叶萧微微有些喘气。
“你一直都这么忙吗?”
“是的,自从接手了江河的案子以后我就一直这样了,走,我们进去吧。”叶萧说着就往里走,但是他忽然看到了门口贴着的海报,他停了下来看了看,眉头渐渐地拧了起来。
白璧在他身边轻轻地说:“觉得这幅画怎么样?”
“就像是一场噩梦。”
“你说什么?”
“我是说,看到这幅画,我就觉得好像看到了一场噩梦。”叶萧的神情有些闪烁。
“为什么?”
“不为什么,因为我做过这个梦。”叶萧把目光对准了她,轻轻地说,“我觉得画中的女子手里捧着的那颗人头——就是我。”
白璧一怔,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才好。
叶萧继续说:“也许,画这幅画的人,也是一个经常做噩梦的人。”
“这个人就是我。”白璧淡淡地说,“这幅画是我画的。走,别呆这儿了,里面已经开始了。”叶萧心里一惊,刚要为自己的失言解释几句,就看到白璧走进了剧场,他只能跟在她的后面走了进去。
剧场里已经黑了,果然,台上已经开演了,舞台的背景看起来是荒凉的山谷和满山的坟墓,阴森恐怖的,白璧猜想剧团的舞美和布景大概都喜欢看斯蒂芬·金的小说。年轻的楼兰国王正在以近乎于独白的方式自问自答。她没有理会台上的表演,只是在黑暗中寻找自己的位置,很快她就找到了,并且把叶萧也拉到了她旁边的位子上。尽管他们两个的票子不是一起的,但因为剧场里有许多空位置,所以几乎没有多少观众是真正对号入座的。叶萧抬起头向四周黑暗里的观众席张望了一圈,虽然人不是很多,但至少要比他想象中的好一些,他一直担心罗周的第一部戏公演的时候,演戏的人要比看戏的人多,这个就麻烦了。不过现在还好,大约五六百人的场子里坐了有将近一半的人,这已经很不错了,也许是因为罗周的剧团在宣传上下了大功夫,把广告做到了戏剧学院里,吸引了一些学生观众,也有可能是因为白璧所画的那张演出海报。
很快,第二幕就开始了,这样间隔很短的频繁换幕是很少见的,以至于有些坐在台下的戏剧学院学生还以为这是一场实验性的先锋戏剧了。第二幕里,白璧见到了萧瑟,与她前面两次所见到的排练相比,萧瑟今天的状态似乎还不错,她演得很投入也很真实,没有过去的那种矫揉造作的感觉。白璧忽然又想起了上次在酒吧里与萧瑟的对话。她这个时候有些后悔了,她明白那晚自己拂袖而去太冲动了,这也许已经伤害到了她最好的朋友。她不应该就这么走了,萧瑟需要她,她应该留下来陪伴着萧瑟,而且,不能让萧瑟喝这么多的酒。萧瑟其实也很可怜,同样也沉浸在恐惧与悲哀中,在这个时候,最需要的就是好朋友的爱心,也许这个,可以战胜一切恐惧。纵然,萧瑟所说的都是事实,但事情早已经发生了,也已经结束了。江河已经化为骨灰长眠于地下,她和萧瑟之间其实并不存在任何障碍,没有必要为了一个已经死了的男人伤害她们之间的友情,尽管,她爱那个男人。想到这里,白璧的身体忽然一颤,她又悄悄地看了看身边的叶萧,在黑暗的座位上,所有人的脸都在阴影中,只能看清脸的轮廓。而此刻身旁这个男人的脸部线条在她的眼里是那样熟悉,那样亲切,以至于她忽然觉得坐在自己身边的正是江河本人。她想象着自己正和未婚夫在看着戏,不,不是未婚夫,而是她的新郎,因为她忽然想了起来,今天——正是白璧和江河原定举行婚礼的日子。就在今天,她应该披上洁白的婚纱,在朋友们的祝福声中与江河喝上一杯交杯酒。她应该是幸福的,原本就在今天,她应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被别人赞美,被别人羡慕,甚至被别人嫉妒。最后,她的新郎应该带着她进入他们的房间,然后把门和窗都关好,在属于他们两个人的世界里,做一切可以做的事。于是,她的脸上有了些红晕,她甚至有了伸出手抚摸身边那个男人的熟悉的脸庞的冲动。然而,这一切的感觉只能维持一瞬,白璧立刻又回到了现实世界,她知道,她的新郎已经死了,已经变成了一堆骨灰。而今天,只是普普通通的一天,她不是新娘,也不是这个世界最幸福的女人,坐在她身边的,终究不过是一个负责调查她未婚夫之死的警官而已。白璧的肩膀又微微抖动了一下,不过叶萧并没有察觉身边的她发生了什么变化,她摇了摇头,努力要把刚才脑中所想的都忘却,然后定了定神看着舞台上的戏。
此时在舞台上,蓝月出场了。她依旧蒙着脸,露出一双诱惑人的大眼睛,那双眼睛似乎凝视着远方,又似乎扫视着台下每一个人,这无疑震慑住了所有的观众。白璧注意到当蓝月出场前四周的观众有的在低声闲聊,有的戏校女生在吃着各种各样的小零食。而当蓝月出场以后,台下立刻变得一片寂静,女生们无休止地品尝着零食的嘴巴也停了,所有的人都注目着台上,倾听着台上的音乐和台词,但更重要的是,蓝月的眼睛。终于,蓝月把她的第一句台词缓缓念了出来:“王子爱上的是公主,不是我。”那声音确实有某种神奇的力量,尽管只有短短的一句话,却使白璧觉得这句话超过了千言万语。然后,舞台上陷于黑暗,蓝月消失了,全剧最短的一幕,也就是第二幕结束了。
接下来,就是冗长的第三、第四、第五幕。白璧觉得这出戏虽然构思巧妙,但是叙述的节奏似乎有些缓慢了,这并不适应现代人的观赏需要,不过,戏里无时无刻不透露出的那种恐惧的气氛还是能够吸引人的。特别是音乐,用了许多暗示性的旋律和节奏,有些是用古代的乐器演奏的,音响里还时不时放出独声或群声的伴唱,导演一定为此而煞费苦心了,不过效果却弄得像音乐剧,也许这样的戏排成歌剧更好一些。
第六幕萧瑟又上场了,这是楼兰公主的新婚之夜。公主最后知道了原来于阗王子爱的不是她,于是她很痛苦,萧瑟演得还是不错,白璧甚至能察觉到公主在痛哭的时候并不是表演和做戏,而是真哭了。她与萧瑟相处那么久,知道萧瑟真哭的时候是什么样子,那是任何人都装不出来的。她看着台上的萧瑟泪流满面,那伤悲的样子看着使每一个人都同情。忽然她觉得萧瑟有些不正常,舞台上公主的悲伤已经超过了白璧所能想象的程度,也许是萧瑟过于入戏,以至于以为自己就是楼兰公主了。
第七幕是蓝月和王子的戏,依然充满了悲剧色彩。第八幕则明显有些像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王子因为误以为兰娜已死,所以在坟墓谷殉情自杀。
第九幕,蓝月与萧瑟终于在舞台上聚到了一起。第九幕的舞台背景令白璧毛骨悚然,背景上画着一个个面目狰狞的神像,这些神像有的把人踩在脚下,有的把人吃进嘴里,还有的把人撕成两半,看上去好像与印度教诸神有些关系。一开场,蓝月就跪在舞台的中心,穿着一件破烂的白色衣裙,披着头发,像个女囚犯的装束。萧瑟扮演的公主以仇恨的目光注视着她,萧瑟高声地责问蓝月:“兰娜,你不过是一个卑贱的女奴,有什么资格爱上于阗的王子?”
蓝月似乎对公主非常尊敬,以下人的口气哀求着说:“公主,请您宽恕我的罪过。”
“不,我恨你,也恨王子。”萧瑟的语气充满了仇恨。
“尊敬的公主,兰娜只是一个卑贱的人,从来没有奢望过得到王子,只要公主能够善待他,不要再为难他,使他得到幸福。”蓝月停顿了一下,表情充满了矛盾与痛苦,然后,她高声地说:“为了他的幸福,兰娜愿意永远离开王子。”
萧瑟摇了摇头:“不,不,不,你已经永远离开了他,我要杀死你,易如反掌。我现在要求你在楼兰的神灵面前发誓,永远不爱王子。”
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