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难怪你的头发像是被狗啃的。”她原以为是阿水婶帮他剪的咧,看来她错怪阿水婶了。“干么不去理发院找人剪?”她只帮安安剪过,没受过专业训练,技术应该只比他好上一滴滴。
“我怕被剪到耳朵。”他小时候曾被人剪到耳朵过,从此视理发院为畏途,只固定让一名老师傅到家里帮他剪,不再上理发院。
“你就不怕我会剪到你的耳朵?”从阿水婶的口中还有他的态度,任书颖隐隐察觉自己似乎得到了特殊待遇。
“你没剪到安安的耳朵。”这几天听安安的童言童语,他才知道安安跟他一样,不爱让别人碰头发,只敢给她剪。既然她能帮安安剪发,他就不怕。
“好吧,我帮你剪就是了。”对于自己获得殊荣,她暗自窃喜。“可是,我如果剪坏了,不能怪我喔!”
“再怎么糟,也不会比现在难看吧?”他摸摸自己长短不齐的怪异发型,好笑地说。
久居山区,再加上刻意漠视外表,他已经四年没照过镜子了,不知道自己变成了什么怪模样。
“那好,明天提头来见我吧!”她故意以俏皮的口吻来掩饰内心的挣扎和矛盾、狂喜和犹豫。
也许,他对自己并不是完全的无动于衷。
也许,她不需要等到死,就能等到他的心。
也许,他们两人不是毫无希望。
也许,有太多的也许,但没有一个是肯定。
她敢因为这些“也许”,就放心地爱上他吗?
如果她错估形势,他根本就是第二个父亲。她付出的感情该如何收回?受了伤的心又要如何缝补?
她有勇气承受爱不对人的后果吗?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感情能说不要就不要吗?
不管她再怎么告诫自已不该喜欢他,但是她真能完全管住自己的心吗?
她现在会挣扎、会犹豫,不就是因为她的心越来越放不下他吗?
也许,她的心早就……她不敢再想下去。
第5章(1)
“先说好,我如果剪失败,不能怪我喔!”拿着阿水婶所提供的、看起来不是很利的大剪刀,任书颖迟迟不敢下刀,就怕这把剪刀钝到剪不断头发,却刺伤他的脖子。
“我不是已经说好了吗?你到底要我说几次?”脖子围着中间剪了一个洞的报纸,蓝立雍看起来气势全无,整个逊掉。
“我怕你剪完后翻脸不认人嘛!”她对自己的手艺没啥信心,多要几次保证备用准没错。
“输赢,免惊啦,你熊熊尬嘎落去叨对啊啦!”阿水婶在旁敲边鼓。“安安,给妈咪加油。”
“妈咪,加油!”安安不懂,乖乖跟着喊。
任书颖无奈地看着阿水婶,她分明是来乱的嘛!
如果剪坏了,当炮灰的又不是阿水婶,她当然可以在旁边看戏喽!
等了几分钟,她还不落剪,蓝立雍不耐烦地下达指令。
“剪。”不就是剪个头发吗?哪这么罗唆!
“剪就剪。”她右手拿剪刀,左手拿着小平梳,梳起一撮头发,剪掉,梳起,又剪掉,小心翼翼地避开他的耳朵。
慢慢地,原本参差下齐的发丝都被剪掉了,他的头发也越来越短。
“你原本的头发就长短不齐,为了修整齐,我剪得有点短喔!”她赶紧先打预防针。
“嗯。”
见他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她安下心继续修剪,不久后终于完成一颗清爽的三分平头。
“啊……我的手艺还不错嘛!”拿毛巾将残留在他脖子和脸上的头发拍干净,站在他面前看了看后,任书颖得意万分地自我吹捧。“我真有天分耶!”
“输赢,你真的剪得不错捏!”阿水婶也是大力赞扬。“后摆我甲叫你帮我剪头毛。”
“好啊!”剪完这颗头后,任书颖的信心指数往上飙升。
“不怕被我追杀啦?”蓝立雍睁开眼,眼底流转着淡淡笑意。
她的反应很直接,看她开心,他的心也没来由地飞扬,跟着开心。
短短几天的相处,他越来越被她吸引,早已臣服在她清新爽朗又热情的魅力而不自觉。
“我剪得这么好,你如果还要嫌,那就太没天理了。”她脸得咧。“安安,拿镜子给爸爸看。”
安安拿来自己的Hello Kitty小镜子。“爸爸,镜子。”
“谢谢安安。”接过小镜子,看着镜中的新发型,虽然短了点,但还算整齐,看起来很清爽。“跟新发型比起来,我脸上的胡须好像杂了点,干脆顺便修一修吧。”
“你是要我修吗?不行不行不行啦!我真的不会!”任书颖以为他在跟自己说话,谅得连声拒绝。
别开玩笑了!她又没有胡子,哪知道要怎么刮啊?
“当然是我自己来。”他没好气地回话,他还没活腻呢!
他扯掉围在脖子上的报纸,走进屋子里,拿来一支老式的刮胡刀,左手有一坨泡沫,将安安手上的镜子移到任书颖手上。“拿好。”
屋里没浴室也没镜子,他都是在房间或是后院拿着刮胡刀随便乱刮,只要不刮伤自己,不影响吃饭就行,有没有刮干净不在他的考虑范围。
“喔。”乖乖拿正镜子,高度正好挡住自己的视线。
“别乱动喔。”篮立雍调整好镜子的高度后,熟练地在脸上抹上泡沫,然后对精镜予刮掉脸上的胡须,不到五分钟就清洁溜溜。“好了。”
他满意地放下刮胡刀,看着镜中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自己。他已经四年没清楚地看过这张脸了,感觉有些不习惯。
“我看看!”她放下镜子,兴冲冲地抬眼,但一对上他的脸,却突然定住,说不出话来。
这……这就是蓝立雍的真面目?她的心脏快跳出来了!
清爽的三分头,配上光洁的脸庞,跟之前的落魄流浪汉造型相较,简直有着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刮去胡须的脸庞,也许是因为久不见天日的关系,跟他身上黝黑的肤色比起来,多了几分苍白,显得有些突兀,却丝毫没减弱他浑然天成的吸引力。
之前看过的相片,根本无法捕捉他迫人的气势和魅力啊!
他不是长相俊美的那种帅,却具有让人眼睛无法从他身上移开的那种魅力,简直是帅到破表!
她的心一直狂跳,定都定不下来,完了完了完了……
她已经被他迷住了!
“看呆啦?”
“谁……咳咳咳……谁看呆了!”她差点被口水呛到。“我只是认不出来,你现在跟刚才差太多了啦!”这个男人的嘴越来越坏了耶!
“阿勇啊,我到今阿日才知影你价烟斗捏!”阿水婶也是第一次看到他的真面目,惊艳不已。“可以去选美喔!”
还选美咧!蓝立雍满脸乌云。
“噗哧!”任书颖忍不住笑出声,惹来他恼怒的瞪视,她装作没看到,拉过满脸疑惑的安安。“安安,你认不认得这个人?”
“不……”小女孩疑惑地摇摇头,他应该是爸爸,但看起来又不像爸爸。
“他是爸爸啊!”
“可是爸爸的脸上有胡子啊……这个人没有,看起来不像。”
“你没看到爸爸刚才把胡子刮掉了吗?”看到小女孩脸上还有怀疑,任书颖接着说:“这才是爸爸藏在胡子下面的脸喔!”
“爸爸为什么要把脸藏起来?”
“因为爸爸在玩捉迷藏啊!他以为只要躲在胡子下面,全身玩得脏兮兮的,就可以变成另一个人。只可惜,不管他再怎么逃避,他是蓝立雍的事实并不会改变,很多问题不会因为他隐居在这里就消失不见,他还是必须亲自面对自己的人生。”
她话中有话地说着深奥的道理。
蓝立雍若有所思地看着任书颖,他很清楚她方才那番话是故意说给他听的,原以为自己听了后会觉得厌烦,奇怪的是,他竟然听进去了。
她说的没错,就算他躲在这里,仍改变不了他是蓝立雍的事实,很多问题不会因为他隐居在这里就消失不见,只会越滚越大,就像张家的问题。
“……妈咪,我听不懂。”听了半天,安安的还是没听明白,小脸上充满了疑惑。
“没关系,只要你爸爸听得懂就行了。”看到他沉思的脸,她知道他已经听进去自己的那番话,这就够了。“走,我们去准备等一下野餐要吃的东西。”
她相信在自己锲而不舍的努力游说下,他一定会回心转意,跟自己回台北的。
她越来越有信心了!
她完全没有攻顶的信心。
“呼……呼……哈……”任书颖上气不接下气地跟在蓝立雍后头,无心欣赏沿途的美丽风光。
学生时代,跑个一千五百公尺后,她还能脸不红、气不喘,但现在爬一座小山,才走不到两个小时,她就累歪歪了。
呼……太久没操,体力变得好差。
“休息一下吧,这里有大树荫,不怕晒。”蓝立雍背着安安,还提着一袋食物和水,却依然大气不喘一下。
“好……”她瘫坐在草地上,接过他递来的水壶,咕噜咕噜地喝了好几口后,才将水壶还给他。“谢谢。”
一抬头,看到他神清气爽的脸庞,她不自觉地将视线移开,就怕又被煞到。
她还清楚记得稍早看到他刮掉胡须的脸时,心脏快跳出来的震撼,到现在还心慌慌呢。
“安安,喝点水。”将女儿从背后放下来,先喂她喝水后,他自己才喝了一大口解渴。
“爸爸,我饿饿。”
“好,爸爸拿东西给你吃。”将餐垫铺在地上,一一将早上准备好的食物拿出来摆好,先拿湿毛巾替安安擦手后,才给了她一个三明治。“我们就在这里吃午餐吧。”
“好!”任书颖马上应好,她又热又累,实在走不动了。“我们还要走多久啊?”
“可能还要一个半小时才能到山顶。”他预估一下大概的脚程。
“腿长的人真好,你走一步,我就要跨两步耶,难怪我累惨了,你还老神在在。”拿下帽子用力扬风。
“体力是练出来的,跟腿的长短无关。”他好笑地反驳她的谬论。“我第一次爬这座山时,也是累到差点走不动,隔天全身酸痛,脚甚至举不起来。”
“谢谢你的安慰,真高兴知道自己不是唯一一个逊的人。”她露出一抹苦笑。
“你若是累了,我们今天就走到这里,下次再来挑战登顶。”看着她疲累的惨状,一股类似心疼的感觉竟然涌上心头,那是他不曾有过的心情。
自认为心肠冷硬的他,从来不曾为任何女人心疼过,怎么会对她……
“没关系,我休息一下就可以继续上路了。”不愿让他看不起,她咬着牙、跛着脚都要走完全程!
“不要逞强,否则你要是下不了山,没人可以救你。”
“谁说没人?你不就是最好的人选吗?”有他在,她一点儿也不担心这个问题。
“我怕我背不动你。”他开着玩笑。
“你的意思是说我很重喽?”她咬牙问道。
“是你自己说的,别推到我身上。”
“厚……你说话很毒耶!”他现在跟她刚认识时的他形象差好多,标准的冷面笑匠。
“哈哈哈……”他忍不住哈哈大笑。
她是个很好的伴,就算累坏了依然保持幽默感,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跟她在一起,可以常保轻松愉快的心情。他很喜欢有她作伴。
天啊,任书颖终于明白何谓“一笑百媚生”了!
先前他有胡须遮住,感染力还没这么强烈,如今脸上光秃秃的,“春光”一览无遗,简直是热力四射啊!
他不是属于时下流行的帅哥,不过绝对可以称之为型男,尤其是发型和胡须搞定后,当模特儿都没问题。
完了完了完了……她好像越来越着迷于他的男色,这下真的很糟糕啊!
“嘻嘻嘻……”安安跟着嘻嘻笑。
“安安,你在笑什么?”任书颖赶紧将注意力转到安安这张安全牌身上,免得沉迷于男色,不可自拔。
“爸爸笑,我就笑啊!”小孩的理由单纯又直接——只要大人开心,他们就会跟着高兴。
“安安真乖。”蓝立雍欣慰地摸摸安安的头,很庆幸她的性子乖巧懂事,没有遗传到他的臭脾气和张佳枫的骄纵,这应该归功于后天的教育。
“安安本来就很乖呀,对不对?”任书颖忍不住亲亲安安娇嫩的小脸蛋,结果换来一个油腻腻的吻,她没有大呼小叫,趁安安低头吃东西时,才拿面纸擦拭,免得伤害小女孩的心。
“谢谢你把安安教得这么好。”看到她对待安安的一举一动,他更加确定她就是最重要的功臣。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她是真心疼爱安安,绝不只是表面功夫。若不是她的耐心教导,让安安感受到她的真心,弥补了缺乏父母陪伴的遗憾,安安不可能有这么温和讨喜的性情。
一般来说,单亲家庭甚至是无父无母陪伴长大的孩子,个性上多多少少都有些阴暗面,但安安没有,只除了有些胆小怕生。
“不是我的功劳啦,安安本来就是一个乖孩子啊!”她是真心喜爱安安,尤其心疼安安从小缺乏父母疼爱,所以几乎把安安当成亲生的小孩疼爱,该说是她跟安安有缘吧。
第5章(2)
“妈咪,我不敢吃胡萝卜。”安安从三明治里挑出一丝一丝的胡萝卜,放在塑胶袋上。
“不行喔!”两个大人异口同声地说,然后相视一笑。
“还是你说吧。”他很高兴她对安安不是纯然的溺爱。
“安安,妈咪不是说过,什么东西都要吃才能长高高吗?”
“可是……胡萝卜有怪味道,我不喜欢。”安安苦着一张小脸。
“安安喜不喜欢兔子呢?”
“喜欢。”
“兔子最喜欢吃胡萝卜呢,因为它觉得胡萝卜最好吃了。”任书颖拿起一丝胡萝卜,放进口中咀嚼,然后做出很享受的表情。“好好吃喔!妈咪有特别煮过,一点怪味道都没有喔!你试试看!”
任书颖拿起一丝要喂安安,但安安紧闭着小嘴,就是不肯开口,她只好求救地看着蓝立雍,要他接棒处理。
他马上抓住她的手,将她手上的胡萝卜吃掉。“嗯……果然好好吃喔!”
任书颖愣愣地瞪着被握住的手,他难道没察觉她的手隐隐颤抖吗?
“真的吗?”安安怀疑地来回看着他们两人。
“当然是真的,爸爸从来不骗人。”他意犹未尽地放开任书颖的手,拿起一丝胡萝卜放在安安嘴边。“爸爸不喜欢挑食的小孩喔。”
他刚才想也没想就拉起任书颖的手,动作自然得就像是已做过无数次般。他很喜欢她手的触感,结实有力,不像那些没做过家事的千金小姐般软弱无力。
“……好,安安吃。”安安苦着脸一口含入,连嚼都没嚼就赶紧吞下肚。
“安安,你没咬咬看,怎么知道好不好吃呢?”轮到任书颖开口鼓励。“再吃一点,你一定会喜欢的。”
“好……”安安挑了一丝最小的放进口中,尝试性地咬了一下,发觉没有想像中的怪味道,又咬了一口才吞下。“……真的没有怪味耶!”
“好吃吧?”为了不让安安挑食,她煞费苦心。
“嗯!”安安用力点头。
“那就要全部吃光光喔!”
“好。”安安乖乖地吃完她挑出来的胡萝卜,慢慢吃完一个三明治。
“安安好乖。”蓝立雍欣慰地摸着女儿的头,突然有种怪异的感觉——刚才他们的相处模式好像是真正的一家人!
记忆中,他跟张佳枫从来没有这么融洽的相处过,甚至每次的交谈都没有超过五句以上就以争执收场。
如果张佳枫没死,他们最后应该也会走上离婚一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