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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律师-第1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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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子白正说着,李宠从啸月吐出的烟气里冒了出来,把啸月吓了一跳。“老大,没关系的,我还巴不得那些记者把你说的登出来呢。我老爸说过,如果你敢跟一个强大的力量为敌,那么惧怕这个力量的人也同样会惧怕你。跟魔界老大叫板,全人类可就你一个呀!不是谁都有这个机会的。为这个我在鬼友里面的面子可大了,我不介意,绝对不介意!”
  啸月把在他和公子白中间飘来飘去的李宠扒拉到一边去对说:“小李,你去一边玩去!你和你老大去轻松,我在这里当免费的打更,没饭吃没觉睡,你们怎么补偿我?”
  公子白看了看手表后对啸月说:“现在是八点半,我要先去趟单位。早餐你自己解决,下午我没事,中午的时候你就到我单位的楼下等我一起去吃饭吧,吃什么你自己想,算是我给你的补偿。”
  听公子白这么说,啸月喜上眉梢,要知道作为一个人,没有正经的职业不挣钱天天晚上去吃蹭饭,感觉就是不如别人心甘情愿请着吃爽。
  公子白快出屋的时候,李宠又多了一句嘴:“我老大请你一顿可要请刘意守三顿,你每天蹭他饭,他就打电话给老大诉苦算帐,你做的好事我们可清楚着呢!呵、呵、呵呵……”
  “小李,不是告诉过你不要说吗,找打是不是?”公子白急忙制止李宠,可为时已晚。与其说公子白是在制止李宠,还不如说是故意出卖刘意守。
  这两位不知是无意还是故意地揭发完刘意守后,冲着满脸通红的啸月作了个鬼脸,关上门带着笑声跑掉了。门里面传出了啸月咬牙切齿的恐怖叫喊声:“刘意守,我要你好看!”
  在同事们的欢笑声中,上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处理完手上的事情后,公子白透过玻璃窗看见了啸月一脸馋相地等在门口了。这家伙就是忘不了吃饭,也许吃饭能让他忘记找刘意守算帐吧,公子白算计着下了楼。
  啸月的这顿午饭可费了公子白不少银子,直到公子白彻底地被他那个无限量的胃打败,因为心疼人民币而出言哀求,啸月才高调地放了他一马。一顿饭吃到下午两点钟,酒足饭饱的公子白和啸月来到S市有名的商业步行街上进行他们的饭后娱乐……看美女!他们俩在街上转了半天,一个高素质的美女都没见到,正在抱怨运气不佳的时候,公子白的手机响了。
  拿起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今天下午公子白不想工作,更不愿意接受某个自称是熟人介绍连姓名都不报打电话咨询一通就再无信息的免费咨询。公子白没有理会打进来的电话,认为只要不接过一会儿就不会再打了。可这个打电话的人十分执着,整整拨打了十分钟仍然再接再励百折不挠,公子白无奈接起了电话。
  “是公子律师吗?”电话一端是一个女子。
  “是我,你是哪位?”公子白没听出来打电话的是何许人也。
  “我们见过的,一年前你帮我办过案子,我叫李芹。”对方报出了姓名。
  “李芹,我想起来了,是那个宣告死亡的案子对吗?”公子白飞快地搜索了脑中的信息库报出了查询结果。
  “对。我那个被法院宣告死亡的原来的丈夫突然出现了,我不知道如何是好,所以打电话问问你。如果你有时间的话,我想跟你见面详谈。”自称是李芹的女子显得很急切。
  公子白看了一下手表,下午三点半钟,反正街上有观赏性的美女数量为零,而这位以前的女委托人的声音很急切,他决定为自己的法律服务做一次售后服务。当即与李芹约定半小时后在律师事务所内碰面,从而结束了他的悠闲下午。
  啸月见公子白不能陪他闲逛了,有点儿不爽,发问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呀?没听你叨咕过呀。”
  “这是我刚开始正式执业时接的一个小案子。那时侯我还没遇到李宠,更没遇到你呢。这女的的丈张志是一个常年跑外的业务员,两个人结婚不到半年张志就出差到南方去开展业务了。这一去就是五年没有音讯,在张志离家三个月没消息的时候,家属和公司就向公安局报了案,公安局查了四年多,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虽然夫妻两人的感情非常好,可眼见着自己的大好年华一去不复返而丈夫却杳无音讯,李芹实在无法接受这种无止境的等待,于是就在我的建议下到法院去申请了宣告他的丈夫张志死亡。法院根据我们提供的证据依法判决宣告了张志死亡,宣告张志死亡的判决书是七个月前拿到的。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一点儿悬念都没有,你不问我才懒得说呢。”公子白边往步行街外走,边回答啸月的问题。
  啸月拍了拍脑袋笑道:“人类真是不发达,连一个个体是否真的死亡都弄不清楚。如果是妖狼族,通过妖狼相互间的血缘感应就可以准确判断一个妖狼是否还生存。宣告自己丈夫死亡对她有什么好处吗?”
  “你算问对了,这就是法律的奥妙所在。如果一个人长时间失踪,与他有关的配偶的再婚权、继承人的继承权、债权人的受偿权将会因无法确知他是否生存而不能顺利进行。所以当一个人失踪达到四年或者因以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时,与他有利害关系的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经法院判决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说得明白一点儿就是说如果一个人被宣告死亡了,那么他和他妻子的婚姻关系自动终止,他的妻子可以再婚;他的财产将由他的继承人继承;他所欠的债务将用他的财产抵偿。”
  公子白说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他是在给一个不受人界法律约束的妖狼在普法,跟对牛弹琴没什么两样。“跟你说这么详细也没用,一句话,李芹那么年轻不想把青春都用在等待上面,她申请宣告张志死亡后,就可以合法的再婚,开始新的生活。”
  “听你这么一说,人界的法律还是很科学的吗?你走吧,我没兴趣去当律师助手,先回家睡觉了,晚上还要出去作大侠呢!”啸月对人界的法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后把公子白塞进出租车里面,独自回家去了。
  李芹刚刚二十六岁,身高一米六五,体态苗条,面容清丽,乍看上去任谁也想不到她是结过婚的妇人,不过公子白见到她时她却是一脸愁容。这也难怪,大好年华正该夫妻合美的时候丈夫却无故失踪,刚刚摆脱丈夫失踪的阴影准备开始新生活的时候,本以为不在人世的丈夫却又出现了。世事难料,这个公子白常用的词用在她身上再恰当不过了。
  李芹说的情况很有趣,她的丈夫张志早在三个月前就回到了S市。外出多年张志本应立刻归家,可实际上他并未如此,而是在S市一个电子公司当起了推销员,并且在市内租了一间房子,丝毫没有回家见一见亲人的意思。直到一周前,新一轮的人口普查开始,民警在入户调查的时候依据他出示的身份证发现他就是在五年前立案为失踪人口,后来被法院宣告死亡的张志。民警反复对张志的身份证和容貌身形、血型进行核对,证实无误后通知了李芹和张志的母亲。
  亲人见面没有想象中的抱头痛哭,张志的反映非常冷淡,对这五年来的经历也是言语不详,只说是出差的时候遇到了劫匪头部受了重伤记忆没有完全恢复,他回到S市也是按照身份证上的记载找回来的。
  不管张志成了什么样,儿子重新回家,张志的父母是高兴的,于是他们要求张志和李芹恢复关系,让他俩搬到一起去住。李芹却不像张志的父母那样乐观,在未和张志见面前她就考虑好了,这个重新出现的张志忘记了以前的一切,再也不是以前那个亲密无间的爱人,与一个图有其表却对原来的夫妻感情没有丝毫记忆的人一起生活,对她来说无异与同一个突然闯进自己家的陌生人发生肉体关系那样恶心,没有感情基础的夫妻她是绝对不会作的。
  最有趣的是那个重新出现的张志。在没见到李芹前向他的父母表示希望一个人生活一段时间再做打算,可见到李芹后立刻又改变了主意,要求马上和李芹恢复夫妻关系立刻搬到李芹家去居住。出于女性的直觉和先前的考虑,李芹拒绝了他的要求,而李芹的反应引起了张志父母的不满,双方不欢而散。如今张志的父母向法院提出了撤销死亡宣告的申请,而李芹面对突然出现的形同陌路的丈夫不知所措。
  第二节 引狼入室
  讲完了事情经过,李芹提出了心中的疑问:“公子律师,以他目前的状态,我不可能再次接受他,应该怎么办才好?”
  “在张志被宣告死亡后你重新结婚了吗?”公子白问道。
  “没有。同事朋友给我介绍了几个,可见了面不出三天,对方和介绍人就会发生点意外受些不轻不重的伤。一来二去,谣言就起来了,说我死去的丈夫缠着我,谁要是娶我肯定惹祸上身。开始我都相信了,可现在张志回来了,这显然是个谣言了。”李芹回答道。
  公子白专心思考法律上的问题没有把李芹说的话进行过多的考虑,接着她的话头说:“按照法律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时,本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比如说他的父母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死亡宣告撤销后,如果配偶没有再婚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按你所说的情况,张志的死亡宣告必然会被撤销,撤销后你们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他仍然是你合法的丈夫。如果你真的不想再和他生活,只有按照正常的程序与他离婚。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和正式离婚前的一段时间内,你和张志仍然是夫妻关系。如果你不想与他产生任何纠葛,在这段时间内只能靠你自己来处理了。国家的法律只对婚姻期间的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进行约束,其他方面还是空白,我这样说你能明白吧?”
  “你的意思是说,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和正式离婚这段时间,如果他侵犯我强行与我发生性关系法律不会制裁他?”李芹紧张地问。
  “这个问题被法律界在理论上称之为婚内强奸。刑法规定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与妇女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而夫妻间的性行为作为婚姻的一项内容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丈夫违背妻子意志与之强行发生性关系没有界定也无法准确地界定为犯罪。这正是你担心的,也是现行法律无法解决的问题。”公子白很无奈地回答。
  听了公子白的回答,李芹更紧张了。“公子白律师,我是绝对不会和他生活在一起了。我不是不念旧情,更不是移情别恋,即使他失忆我都可以尝试慢慢接受他。可事情绝对不是失忆这么简单。虽然我跟他结婚不到半年他就失踪了,可我跟他谈了四年的恋爱,他的一切我都了解。当我第一眼看到他时,我明显感觉到他整个人都变了,没有一点儿往日的气息和影子,尤其是他看到我的那种眼神,没有丝毫的感情。不怕你笑话,我甚至可以感觉到他只想把我扔到床上和他睡觉,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在和他离婚之前我可怎么办哪?”
  女人真是感性动物,一定是知道丈夫失忆头脑里先入为主地产生了恐惧感,一个失忆的人没那么可怕。公子白觉得李芹有点儿危言耸听,但嘴上还是安慰她。“法律不制裁他,不等于你就没办法了吗。这段时间你只要尽量不让他知道你的住处,你的工作单位,避免和他单独接触,找人陪你一起居住,或者搬到父母家去住。这些方法都可以避免他的骚扰的。我说的虽然严重,但他只要是人,还有点良知,应该不会干出过分的事情来的。你不要太紧张了!”
  在公子白的安慰和出谋划策下,李芹的心情放松了不少。李芹心想,毕竟事情有了解决的方案,只要自己注意一点儿,防止被这个陌生的丈夫骚扰,等到离了婚一切就彻底结束了。为了表示对公子白的谢意,李芹坚持与他提前签订了委托合同,委托他代理与张志离婚一案,并且交了代理费才离开。
  拿着委托代理合同,公子白苦笑,又是一个离婚案,委托人又是一个女的,肯定又要被师兄师姐们戏称为“少妇杀手”了。没办法,开着门作生意,总不能把有诚意的客户往外推,放着摆在眼前的钱不去赚,不过是一个离婚的案子,小意思啦!
  年轻男律师代理年轻女当事人的离婚案件,在律师行内是要尽量避免的,因为有情绪激烈的男方会借此诋毁律师名誉,更有男方当庭将律师眼球抠出的案例,公子白为了对抗不成文的行规为自己找了个借口。他并不知道,麻烦已经和李芹一起找上了他。
  张志父母提出的撤销死亡宣告的申请,在张志本人出现的事实面前只过了一个星期就被法院确认。在这段时间内张志只是在李芹回家的路上找她聊了几句并没作出其他的过激行为。公子白为了早日让李芹摆脱困扰,通过在法院的熟人在第一时间得到了张志死亡宣告被撤销的消息,然后在第二天正式向法院提交了申请离婚的起诉书。法院接受了公子白递交的起诉书,正式立案受理了这起离婚案件。
  得到公子白通知的李芹更加小心出入,但半个月过去了,张志竟然更加老实,连例行的上下班路上的闲聊都没有了。他还是有良心的,不可能乱来了吧?李芹的警惕之心放松了不少。
  这天晚上,李芹找来和她同住的同事小梅因为要参加同学的生日聚会没和她一起回家,说好了晚一点儿再到她家去给她做伴。李芹哪好意思说不行,自己一个人先回到了家里。
  晚上八点,一个人在家看电视的李芹接到了小梅打来的电话,说是玩得高兴要半夜才能回去,让她不用等了自己先睡。小梅有她家的门钥匙,自己可以开门进屋,李芹放下电话收拾了一下准备早点睡觉。躺在床上,李芹习惯性地摸着系在脖子上的一块心形玉坠。
  心形的玉坠是由羊脂白玉雕琢而成,洁白的玉面上布满深入玉里的牛毛状殷红沁色,在玉坠的背面用阴文雕刻着几个莫名的符号。玉坠原本有两块,是谈恋爱时张志花掉半年的积蓄买的定情信物。卖这对玉坠的老者说这是两块古玉,玉坠背面刻的是同心相思咒,就因为这个张志毫不忧郁地买下了它们。伴着“天涯情不移,永世结同心”的誓言,两个人为对方带上了玉坠,从此再没有摘下来过。
  张志不在的那些日夜,李芹每晚都是抚摩着这个玉坠进入梦乡的,某一天她醒来时感觉玉坠的重量似乎增加了少许,但对丈夫的思念比玉坠更加沉重,这个细微的改变很快被她适应和忽略了。后来,虽然现实地为自己打算,去法院申请宣告了张志的死亡,但她仍没有把这个定情玉坠摘下过一分钟。作为对消失在人海中的丈夫思念,和一段刚刚开花没来得及结实就凋谢的爱情的纪念,她打算永远带着玉坠。如今丈夫出现了,却非是原本那个丈夫,每次面对他就有一种无法言喻的厌恶,这到底是为什么呢?李芹抚摩着玉坠不禁流下了眼泪。
  “丁冬、丁冬……”门铃声打断了李芹的思绪,抬眼看看时钟正是晚上八点半,小梅说半夜才回来,叫门的是谁呢?李芹心中一阵紧张,小心地来到门口从门镜里张望出去,看见的是小梅的脸。
  “不是说半夜才回来的吗?怎么刚撂下电话就回来了?有钥匙还叫门,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懒!”小梅比李芹小了四岁,未婚,是个开朗活泼的女孩,李芹在她面前总以老人自嘲。见叫门的是小梅,李芹不疑有他,拉开门锁让她进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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