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接过来,仔细地看了看,只见此物通体洁白,摸上去凉丝丝的,很光滑,中间空心,上面钻了一排七个眼,我把它竖起来,对着口吹了一下,呜的一声,很浑厚,很空旷的感觉,还带着些悲凉。我把它递还给少华:“有点象笛子,又有点象箫,不过好象都不是。”
少华一笑:“这是胡笛,由羊骨制成,我在北地呆了两年,向当地胡人学了一支曲子,你要不要听听?”
我微笑地看着他:“不是吧,你在北地呆那么久,就学会一支曲子。”
少华脸上微微红了红:“因为这支曲子最好听,我每次想念你的时候,就会骑上一匹骏马,到军营外的高坡上,吹响它,感觉仿佛你就在我的身边。”
“哦,是这样,那你吹吧。”我红着脸转过头,望向远处沉浸在一片静夜中的大都城,心中忽有一丝莫名的感动。
少华将胡笛横在唇边,慢慢吹响,随着哀伤的曲调在空气中慢慢扩散,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片一望无际的平原,空旷,清冷,无人,大风卷起地上的黄沙,漫天飞舞而来,遮天蔽日,让人无处躲藏。
曲调忽转轻柔,夹杂着一丝欢快,象小溪从山间跳跃而下,象一位手执牧鞭的白衣少女,赶着一群雪白的绵羊,从绿野上走来,远远地朝着我微笑。
笛声再转低沉,似传来隐隐的马蹄声,一个骑着白马的寂寞身影,从远处奔驰而来,登上高坡,向南方久久的眺望,思念写在他的脸上,带着苦涩的味道,浓得象是永远都化不开。
少华放下笛子,看着我微笑。
“很好听啊,这曲子说的是什么?”
“是一位胡人少女在草原上等待她的未婚夫,从战场上归来。她每天赶着绵羊,带着希望而去,可每天到了日暮的时候,又带着失望而归,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是悲剧吗?”我抬起头看着少华,希望得到他否定的回答。
少华脸上露出温暖的笑容:“如果这故事的主角换成我,就一定是喜剧。”
原来还是悲剧。我轻轻叹了口气,抬头望向漆黑的夜空,沉默了。
风渐渐大了起来,刮得呼呼直响,少华伸出手,握住我冰冷的手指:“你冷吗?”
“还好。”我说,转头看着少华:“好象要下雨了。”
话音未落,几星雨点打在我脸上,我伸手拭去,正想再说什么,雨点骤然变大,哗啦啦,劈头盖脸地落下来,少华迅速搂住我,飞快地纵身跃下来,拉着我的手,向远处的一个小房子跑去,雨很大,但两人跑得飞快,只略微淋湿了一点。
我站在房子中央,借着微光举目四望,这是个很小的房间,地上放了一张床和两把椅子,余下的空间,只容两个人勉强转身。墙上挖了几个孔,可以向外了望,看来是城楼上值夜的士兵休息用的,看到这里,我心里忽然有些诧异,怎得这城楼上一个士兵也没看到,今天他们不用当值吗?
少华掏出怀中的火折子,点着挂在墙上的油灯。我走到其中一把椅子上坐下,轻轻取下脸上的面具,拿丝帕擦拭。少华的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好一阵,慢慢走过来,接过我手中的面具,看了看笑道:“做得精妙绝伦,几可乱真,让人佩服。”
我轻声叹道:“是两年前,一位大婶送给我的,原以为可以靠它实现我的理想,只是……”我没有再说下去,轻轻摇摇头,看着少华道:“能告诉我,你的理想是什么?”
少华嘴角上扬:“建功立业,青史留名。”
和我心里想的一样。我暗道。向他伸出手:“还给我。”
少华迅速把面具揣到怀里,我惊讶地看着他,“你做什么?”
少华轻轻一笑,似乎没有听到我的话:“不过那是从前的理想,丽君,你知道我现在的理想是什么吗?”
我忽然有点紧张:“是什么?”
少华低头看着我,忽然伸手将我从椅子上一下拉到怀里,紧紧地抱住,在我耳畔低声道:“我想娶你,我想要你做我的妻子,永远陪伴在我身边,永远不离开我。”
我抬起头:“少华……”他没有再让我说下去,火热的嘴唇飞快地吻住我的红唇,他的吻很温柔,就象他的人,散发着阳光一样温暖纯净的味道。象柔软的春风,从我唇上轻轻拂过,仿佛怕会弄疼我似的。
我脑子里变得一片空白,感觉空气里全是他的拥抱,他的气息,环绕着我,暖暖的,象鼓浪屿的海水,蔚蓝的颜色,温柔地拥着我,将我完全淹没了。我想挣扎出来,但他双手搂得很紧,把我整个搂在他怀里,仿佛一放手,我就会离他而去似的。
第六卷 官场浮沉(上) 第八十五章 满城风絮
雨渐渐小了,只剩下零星的滴嗒声,最后终于完全归于平静,一轮渐圆的月亮从云层里慢慢探出头来。银色的月光透过小窗照进来,在地上映下一片银白。我红着脸,把头贴在少华胸前,听着他的心跳声,象在敲一面小鼓,很快,很有节奏,他的呼吸声就在我的头顶,双臂依然紧紧地环抱着我,紧得没有一丝空隙。
“轻一点,你抱疼我了。”自从戴上张好古的面具以后,一天到晚压着嗓门,很久没有用女声说话了,听着这悦耳的声音从我嘴里蹦出来,又陌生,又熟悉的感觉,让我忽然有些伤感。
“嗯,你说什么?”少华温热的气息轻轻吹到我的耳畔。
“你……抱疼我了。”我的脸上一片滚烫,搞什么,挨得这么近,不会听不清吧。
“很好听,再说一遍。”是少华轻轻的笑声。
居然上了这个傻小子的当。我心里又气又笑,忍不住伸手在他肩上轻轻捶了一下。
“啊。”少华笑着松开我,一只手掏出丝帕,轻轻擦拭我额前的湿发。
“老实说,你今晚带着我到城楼上看夜景,是不是早有预谋的?”我皱眉看着他,见他睁着一双清澈的眼睛,一脸的无辜相,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丽君,你笑起来真美。”傻小子顾左右而言它。
我脸颊飞红:“原来你一点都不傻。”
“你什么时候听说过,统领五万蒙古骑兵的将军是一个傻瓜。”少华黑亮的眸子正对着我,眸中盛满了笑意。
我瞪他一眼:“大言不惭,这有什么,西晋不是还有一个皇帝是傻瓜吗?臣子告诉他外面有百姓饿死了,他居然说他们为什么不吃肉糜,你要是有他那么傻的话,说不定也能做皇帝。”话音刚落,我忽然发现自己说了一句极端忤逆的话,脸上一热,慌忙吐了吐舌头。
少华并未察觉我的异样,笑道:“可是我这个傻瓜却有一个全天下最聪明最美丽的未婚妻,没有谁有我幸福。”
我心中一动,在少华耳边轻声道:“倘若我不是孟丽君,而是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你还会喜欢我吗?”
少华不禁笑道:“你明明是孟丽君,难道还有假不成。”
“我是说真的,如果我不是孟丽君,你还会不会喜欢我?”
少华柔声道:“我只知道我喜欢的是你,至于你是叫孟丽君,还是叫张好古,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不是这个意思,怎么说呢?”
少华笑道:“不好说,就不要说了。反正我这辈子除了你,不会再喜欢别的女人。”说完又俯身过来吻我,我别过脸,避开他的嘴唇道:“你听我说,如果我告诉你我不是这世上的人,而是一个游魂,你还会喜欢我吗?”
“游魂?”少华诧异地看着我,想了想笑道:“如果你是游魂的话,一定是最美的那一个。”
我忍不住伸出手敲了他一下,板着脸道:“傻瓜,就会打岔,我是跟你说真的,我来自八百年以后,根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
少华看着我笑道:“丽君,你真会开玩笑。”
我见他不信,只得加重语气,神情严肃道:“我今日说的句句都是真话,你最好想清楚,我的原名并不叫孟丽君,而是林雪,我是八百年后的人,只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穿越时空,附身孟家大小姐的身上,真正的孟丽君,在刘彦昌和映雪成亲之前就已经死了,这件事连孟老爷和孟夫人都不知情,我不说出来,只是不想让他们伤心。”
我说这话时,心里还捏着把汗,古代人都很迷信,少华肯定也不例外,什么游魂,在他们的眼里,就是女鬼一个,虽然聊斋志异里面的男人,听说自己的女人是鬼魂,一般的反应都是不在意,但那毕竟是小说,现实会怎样,又有谁知道呢?
少华仔细地看着我,见我脸上神态自然,不象在骗他,心中未免生出几分疑虑,许久没言语。我道:“你好好想想,还要不要喜欢我。”
少华皱着眉想了想,只觉此事太过离奇,实在无法相信,以为是我的试探之词,又见我一味要他表态,索性笑道:“你想知道我的答案吗?这就是,不管你是游魂也好,是人也好,还是林雪,我喜欢的是你,并不是孟丽君这个名字。”
“你说的都是真的,你不害怕吗?”
“怕,为什么要怕,你是我的未婚妻,我喜欢都来不及,有什么好怕的?”
“少华。”我把头埋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声,心里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安宁和平静,少华也许很平凡,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但是他有一颗纯净真诚的心,可以完全地包容我,接受我,信赖我,给我完完整整的爱,永远不会背叛我,更不会有别的女人来和我分享。只是……
短暂的平静之后,忧虑突然象野草一样,在我心中疯长起来。
少华无法知道我心中所想,只管勾勒着他的幸福:“丽君,不如明日我就向爹爹禀明你的身份,让他早些为我们筹办婚事吧。”
我心中一震,忙道:“不行,太仓促了,我还没有想好。”
少华笑道:“怎么会仓促呢?我们本来两年前就该成亲的,已经耽搁得太久了,你不知道这两年我有多想你,我恨不得今天就把你娶回家,让你做我的妻子。”
我伸指在他额前点了一下道:“想得美,谁要做你的妻子,你那么迂腐,又那么笨,嫁给你肯定会被闷死的,哪有现在好,自由自在,,想干什么都可以。”
少华忙道:“我可以改啊,我现在就答应你,成亲以后,不管你做什么,我都绝不干涉,好不好?”
我摇摇头:“谁信你啊?现在说得好好的,将来说不定又会变卦,男人的誓言最不可信。”
“那你说,要怎样才肯信我?”
“没什么好说的,反正我就是不相信你。”我板着脸道,见少华信以为真,一张脸顿时涨得通红,神情也变得焦虑起来,不禁笑道:“傻瓜,我跟你玩呢。你方才说你的理想是娶我为妻,是不是真心话?”
少华松了口气,笑道:“自然是真的,我是你的未婚夫,你还信不过我么?”
他见我不语,伸手把我搂到胸前,柔声道:“你听我的心跳声,它在说真的,真的。”
我使劲忍着笑推开他:“什么时候也学得油嘴滑舌了。我五更还要上早朝呢,早些回去吧,有什么话,明天再说。”
“还早,不如再呆一会儿吧。”少华重新把我拉到怀里,轻轻拥着我。
“还说早,月亮都快下山了。”我不禁摇头莞尔。
“和你在一起,总觉得时间过得很快。”少华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
“好了,不要说了,我真得要回去了。”
少华不言语,紧紧地搂着我,嘴唇轻吻我的发丝。
我想到心中的疑虑,忍不住推开他,出声问道:“少华,我现在只是担心北地的军情,听闻晋王此人心怀不臣之心已久,此次若是借你离开之机谋反,北地一失,皇上怪罪下来,你的小命就要不保了。”
少华轻轻凑到我耳边笑道:“没想到你这么关心我?”
我怒道:“我是担心你,你倒有心在这里说笑。”
少华想了想道:“我在军营的时候,曾经嘱咐过吴浩,倘若我有事离开,他就会在军中散布假消息,说我带领一队亲兵,在军营旁的祁山上秘密操练,晋王想知道我回来的消息,并不容易,就算真得不小心走露了风声,吴浩也会马上通知我,但我到现在还没有收到他的飞鸽传书,想来应该无碍。”
我疑道:“北地的飞鸽传书到大都,大概要花几天?”
少华道:“三天左右。”
我道:“如果收到飞鸽传书,你打算怎么做?”
少华皱了皱眉,低声道:“那我只有星夜赶赴军营了。”
第六卷 官场浮沉(上) 第八十六章 南北差异
我听了他的话,心中越发忧虑起来,道:“你回大都的事,除了吴浩,军中还有谁知晓?”
少华想了想道:“还有副将陈秀和百夫长陈方。”
“陈秀?是个什么样的人?”
“年纪二十来岁,使得一手好枪法,原先是我爹军中一员百夫长,在平定合丹叛乱时立下大功,升为副将,后来我被皇上封为勇武将军,镇守北地,就把他调到我军中任职。”
“此人为人如何?”
少华看着我笑道:“怎么,你担心他会向晋王通风报信?”
我横他一眼:“你这个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心眼太直,容易轻信别人,不是我多疑,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吴浩性情憨厚,陈方也是个很重义气的人,我都不担心,这个陈秀,我没见过,自然要问清楚。”
少华一只手搂着我的腰,另一只手轻抚我的面颊:“别担心,陈秀人很聪明,又有见识,行事也很谨慎,不会傻到背叛朝廷,去投靠晋王。”
我叹道:“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就放心了。”
这时远处响起三声更鼓,我忙伸手推少华:“真得太晚了,你不走,我可走了。”
少华犹豫了好一阵,终于放开我,把怀里的面具掏出来,戴在我脸上,拉着我的手,慢慢步下城楼,这时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少华把马牵过来,和我一起纵身上马,一直驰到状元府前,只见大门紧闭,寂寂无声。我想了想道:“不如从后门进去吧,省得惊动他们。”
少华笑道:“也好。”两人拨马来到后门,少华搂着我的腰,纵身跃过围墙,轻轻落在院子里的草地上。四下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
我一站稳身子,就轻轻伸手推开他道:“你快走吧,被人看见就糟了。”
少华无奈,在原地踟躇了一阵,低声道:“明天是中秋节,不如你到我府上过节吧,我也好找个机会,向爹爹禀明你的身份。”
我摇头道:“那不行,若是平时还可,中秋节到你家去,太过招人耳目,而且我还要宴请府里的人,实在是不方便。”
少华想了想道:“也好,我吃了晚饭再来找你。”
我伸手推他道:“好了,好了,我知道了,快走吧。”
少华笑道:“那我走了,记得要想我。”说完又伸手把我搂在怀里,紧紧地抱了一下,轻轻松开我,脚下一点,纵身走了。我目送他的背影远去,在院中呆立了一阵,心里忽然涌起一缕温情:少华是个象阳光一样温暖纯净的男人啊,和他在一起,生活也许会变得很平淡,但却会很安祥,如果真得能寻一处世外桃源,和少华隐居,种几行柳树,一片竹林,从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会不会也是一种幸福?
还有翠微镇的爹娘,他们也一心盼着我能够早些和少华成亲,我若再这样拖延下去,要让他们为我担忧到几时呢?二哥虽然也很喜欢我,但他毕竟是皇帝,和他在一起,要面对得太多,要顾虑得也太多,而且他已经有那么多妻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