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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篡神-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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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都偷夺什么东西啊?”秦慕枫还是不紧不慢的朝坦桑问道。
  “魔核、幼生魔兽,魔法武器还有……还有精灵族的人。”坦桑说道最后,嘴巴有点颤抖。
  PS:推荐一本书,我的好友月照古木新开了本《天罡三十六变》,很是不错,大家都去看看。朱天罡传承了天蓬元帅猪八戒的衣钵,重生到了异世界,看他腾云驾雾往来游弋,三十六般变化变换世间万物,横行无忌,大吃大喝,挥手间,灭敌无数。
第九十九章 光明神像
  精灵族,一个优雅而充满感性的种族。这个供奉着自然之神的种族,曾经一度掌握着整个斯列马大陆的控制权。不过神战之后,因为自然之神的沉寂,曾经称霸一时的精灵族,就被比他们更有潜力的人族所代替。
  失去了霸权的精灵族,重新回到了森林之中。虽然精灵族已然失去了统治斯列马大陆的地位,但是在整个斯列马大陆上,没有任何一个势力,敢小瞧精灵族。拥有恐怖魔法天赋的精灵族,不但拥有众多的魔法师,更拥有着传说中不次于光明教皇的神级强者——大精灵神皇。
  人说红颜祸水,这句话同样适用于以美丽优雅著称的精灵族。因为贪婪他们美丽而优雅的容貌,很多大陆的权贵,都以拥有精灵族的美女或者美男为荣。不过鉴于精灵族强大的实力,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敢于光明正大的抓取精灵做奴隶。不过精灵高昂的身价,却促使了偷猎行为的疯狂。
  虽然每年在精灵森林之外,都会挂出上千具尸体。不过这些死的很恐怕的尸体,并不能阻止那些为金钱而疯狂的佣兵。不过秦慕枫没有想到,身为弗雷王国第二大家族的格林家族,竟然也贩卖精灵。
  沉吟了一下,秦慕枫对坦桑点点头道:“这个事情我知道了,原则上,你和格林家族以前怎样,现在还怎样。不过你要记住的是,不论格林家族有什么命令,你都要先告知我,明白了吗?”
  坦桑对于秦慕枫的明令,自然不敢违抗。看着不断点头称是的坦桑,秦慕枫挥了挥手道:“你去看一看教堂收拾好了没有,记住,明天我要用。”
  在坦桑小跑着离开之后,秦慕枫的头脑之中,就出现了在秦家的一些不愉快的记忆。而留给他这些记忆的人,靠的就是那个格林家族。不过秦慕枫现在,并不准备招惹格林家族,现在他要做的,是等待,在等待中,增强自己的实力。有机会,有实力,才能对格林家族一击必杀。
  虽然此时琴山小镇像是落进了自己的手中,但是信仰光明神的人屈指可数。而自己要偷取信仰之力的大业,更只能称的上有那么一点点成效。没有信仰之力的支持,掌握自己的命运,保护那些爱自己以及自己爱的人,都是一些废话,而自己要做到这一切,就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让自己变的更强。
  千般计谋,万分智慧,在恐怖的实力面前,都是空的,不可靠的。唯一能靠得住的,就是本身的实力。从重生到斯列马大陆之后,秦慕枫就认识到实力的重要,现在的他虽然也勉强能称得上是一个小小的强者,但是在那些高高在上的人眼中,他还是一个蝼蚁,对于这一点,秦慕枫的心中很是清楚。
  琴山小镇,虽然只有三千多人口,但是这其中究竟隐藏着些什么人,秦慕枫不清楚。不过想到那恐怖的武圣以及骚媚入骨的酒店老板爱丽,秦慕枫就有点不寒而栗。虽然他们现在的态度暧昧,但是他们的存在,却让秦慕枫如芒在背。
  长吸了一口气,秦慕枫慢慢的从次元袋中,取出了坦桑送来的金币。一万枚金币,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不过用来做光明神的雕像,还是显得少了一点。
  一般的教堂之中,都是用白银来做光明神的神像,更差的,也有生铁浇铸的,最坏的,那就应该是秦慕枫用木头刻的,放在食人魔洞**之中的假神像了。对于教堂之中的光明神的神像,秦慕枫并不准备费多大的功夫,毕竟光明神现在,也只不过是他搜集信仰之力的一个托。
  衣袖挥动,秦慕枫就将那足足有半人高的金币,分成了一大一小两堆。大的足有九千多枚,而小的,却只有不到一千枚。
  “用这一千枚金币,做一个光明神的空心雕像也应该够了。”轻轻的自语一声,秦慕枫接着对那堆小小的金币说了声:“融化”。
  在秦慕枫的话音落下之时,本来堆积在一起的千枚金币,顺便变成了一堆金灿灿的液体。看着那一副随时流动模样的黄金液体,秦慕枫的不由的叹气自语道:“如果学会火系魔法,熔炼这些金币就简单多了,这预言术虽然好用,但实在是太费信仰之力了。”
  刚才的一句融化,让秦慕枫费了五百点的信仰之力,自然很是心痛。他的烈焰斗气虽然威力不小,但是要用来熔炼金币,还是太费功夫。
  就在那图金色的液体要流通之时,秦慕枫的心念转动之间,一直藏在黄天道尊身后的袖珍版光明神,从他的体内飞了出来。这袖珍版的光明神乃是秦慕枫来到斯列马大陆之后,凝练的第一个神灵,不过对秦慕枫来说,他却是一个很大的鸡肋。
  借助他的力量,秦慕枫现在只能发出几个很是低级的光明魔法,旁的就不要再想啦。这五年来,虽然秦慕枫的修为在不但的增强,拥有的信仰之力,更是越来越多,但是可惜的是,这袖珍版的光明神,却并没有什么长进。
  对于风神、雨神,秦慕枫可以通过黄天三卷的记载,在修炼之中,让其进一步凝练,但是对于这袖珍版的光明神和那袖珍版的黑暗魔神,秦慕枫却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正是因为这样,才让这两个最早跟着秦慕枫的两尊小神,彻底成为了鸡肋。
  在袖珍版的光明神飞出的刹那,秦慕枫手中法诀掐动,一阵狂风刮过,在狂风之中,袖珍版的光明神瞬间被刮入了那团金色的液体之中。
  在狂风的不断刮动之下,那一团金色的液体,就好像是正在充气的娃娃一般,在不断的扩大,本来一团团的液体,慢慢变成一具长有一丈的人的形体。
  腿慢慢的出现了、胳膊也出现了,金色的十二月对羽翼,也慢慢的出现了……,在狂风的不断灌注下,融入了袖珍版光明神的金色液体,慢慢的变成了一个金色的光明神的神像。
  望着这具比圣辉大教堂的光明神像更真切,更尊贵的神像。秦慕枫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看着这具中空的,和充气娃娃一般只有外面一层皮的光明神塑像。秦慕枫喃喃的自语道:“我所求的道,没有人可以阻止,哪怕是真的光明神,只要阻了我的路,同样杀了喂狗。”
第一百章 护法神偶
  只所以将袖珍版光明神熔炼进那空心的神像之中,这也算的上是一种废物的利用,也还有秦慕枫心中的一丝丝不甘。对于自己辛辛苦苦弄来的信仰之力要无偿的分给那不知道在那里的光明神一半,秦慕枫很是不舒服。这次凝练神像,秦慕枫就想到这袖珍版的光明神,既然留着也是一个鸡肋,还不如熔炼进这光明神像之中,看能不能将那些本来要贡献给光明神的信仰之力,给截留下来。
  又用欣赏的目光敲了一眼这个光明神塑像一眼,秦慕枫接着又开始了自己的工作,为那掌管爱情的天使秦慕枫,炼就出一身黄金的神像。对于这尊可以说是自己的神像,秦慕枫自然不会像对待光明神那么糊弄。看着那一大堆的金币,秦慕枫心中一动,手中法诀催动,又是一堆金币,出现在了那堆金币之旁。
  炼就天使神像,不能炼一个。如果光明神的神像之旁,只有他一个爱情天使,实在有点说不过去。既然不能炼就一个,黄天道经之上关于护法神偶的记载,突然闪现在了他的心头。
  护法神偶,不但能吸收信仰之力,更可以称的上是一件初级的法宝。这种神偶炼制成之后,不用之时,可以当做神像摆在那里,一旦使用,金色的神像就和真人一般纵横杀敌。运用起来,比撒豆成兵术不知强上几十倍。
  炼制这种神偶,并没有什么疑难的地方,只要有信仰之力,有足够的金铁之物。不过虽然神偶好练,但是决定其威力大小的,最主要的是足够多的信仰之力,以及那所用金属的好坏。
  最好的金属,自然是那些炼制法宝的极品神铁。当年白莲圣母唐赛儿,曾经得到过一块天外神铁,费尽法力炼了一对护法神偶。而正是凭借着这对护法神偶的威力,唐赛儿可以称的上纵横无匹。如果不是最后招惹了蜀山剑派,两个坚韧无比的护法神偶在紫青双剑之下化为废铁的话,白莲圣母唐赛儿也不至于身损在朝廷手中。
  除了神铁,次一等的金属也有很多。不过这些金属之物,大多是有价无市。很多人就是穷其一生,也很难见到一小块,更不要说炼制神偶。所以一般炼制神偶,都选择一般常见的金属。在金银铜铁四种常见的金属之中,最好的炼制神偶的金属,就是黄金。
  既然要凝练护法神偶,秦慕枫就没有像刚才那样随便。衣袖挥动之下,八面杏黄色的阵旗,再次出现在了小屋之内。随着秦慕枫法诀的掐动,秦慕枫周围十丈的空间,都被笼罩着八方风雨阵中。
  做好了准备,秦慕枫这才对着那一堆的金币,沉声喝道:“熔炼。”三千多点信仰之力,在这一声轻喝之中,就再次贡献给了那可恶的光明神。不过通过这三千念头,秦慕枫也得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一堆闪闪发光的金币,在他一声轻喝之后,就变成了一大堆金色的液体。
  没有半分的迟疑,秦慕枫手中法诀催动,沉喝一声道:“黄天不灭,风雨显现。”随着这声沉喝,一青一绿两道光轮,出现在了秦慕枫的身后。
  在这两道光轮显现的刹那,秦慕枫的念头再次转换,那两色的光轮转瞬间从秦慕枫的头顶飞出,化作一尺大小的两色大手,在那一堆黄金的液体上狠狠的一抓,一小团金色的液体,就被抓在了两色大手之中。
  看着那一团在大手之内不断闪烁的金色液体,秦慕枫劲气催动,本来已经开始愈合的食指,再次崩裂了开来,一滴艳红的血珠,从秦慕枫的食指之上,飞喷了出来。
  “黄天无极,炼物成兵,护法神偶,急急如律令,现。”随着秦慕枫咒语的念头,那一团本来没有任何形体的金色液体,瞬间凝练成了一个长有两尺的金色天使。这天使手持长剑,三对羽翼耀眼生辉。
  如果是没有见过重生前秦慕枫的人,在见到这金色的天使之时,第一个注意的,应该是它那彬彬如生的形象,以及那高雅的姿态,更会为如此优美的艺术品而赞叹不已。但是和重生前秦慕枫熟悉的人,要是见到这个天使,第一个反应就应该是,这个鸟人,怎么和秦慕枫这家伙这么像,如果不是一个雕像,真怀疑秦慕枫那家伙什么时候有了一个天使的私生子。
  爱情天使秦慕枫的塑像,秦慕枫同学是按照自己前世的形象做的。不过现在的他,却是没有时间欣赏自己这个塑像,接下来他要做的是炼制护法神偶最重要的一步,通灵。随着一滴滴的鲜血,很是诡秘的浮在半空之中,秦慕枫的食指,看似缓慢,实则快捷的划动。
  在秦慕枫手指的划动下,那一滴滴的鲜血,在秦慕枫食指划动的路线之上,形成了一个玄奥的血色符号。在这符号成型的刹那,符号三尺之内的空间,变成了一片血红。
  “祭”,秦慕枫没有迟疑,法诀催动之下,那小小的符号,就带着一道血光,没入了那两尺多长的天使神像之中。在那血符没入神像之后,秦慕枫就觉得自己和那生硬的神像,突然间有了一种奇特的联系。
  “走两步。”心中的起义感觉,让秦慕枫很是随意的说出了这三个字。而随着这三个的出口,那本来纹丝不动的计金色神像,真的超前走了两步。
  护法神偶,炼制成功。看着没有一丝表情的护法神偶,秦慕枫的脸上充满了欣喜。不过随后,他就把这一丝欣喜,用到了对其他护法神偶的炼制之上。
  一个、两个、三个、……十六个、十七个、十八个,当最后一团金色的液体凝练成护法神偶之后,秦慕枫也耗尽力气的一**走在那里。脸色苍白的他,不但失血过多,制造这些护法神偶的神力,更是让他大干吃不消。
  看着十八个一模一样的天使,秦慕枫的嘴角忍不住一阵的抽搐。为了更好的吸收信仰之力,秦慕枫祭祀,把十八个护法神偶,全部造成了他的模样,在他想来,不论是天使,还是鸟人,长大都是那个模样,没有人仔细分。
  不过当十八个金色的神偶在他指挥下,一字排开站在那中空的光明神神像之后,高低的差异,却让秦慕枫祭祀很是难受。望着十八个两尺多高的自己的神像,秦慕枫的内心大声的嘶嚎道:“金币,我要金币!”
第一百零一章 光明教会和黑社会
  昨日在教堂之中发生的事情,给琴山小镇的居民,又增添了不少的谈资,而那些在小镇之中休养生息的佣兵,在喝酒吹牛之时,也多了一个话题。不过,这也只是多了一个话题而已。
  暖暖的太阳,这轮被光明教会称作光明神的恩赐火球,又很是准时的在琴山小镇之上升起。,又很是准时的在琴山小镇之上升起。而在这一刻,小镇的人,也大多开始自己的营生。
  弗朗大叔摘下了自己那油腻的门板,然后就吆喝着他那和他一样强壮的儿子,将昨天晚上杀好的冰猪肉,从屋子之中搬出来。冰猪,魔兽的一种,肥胖的身躯,懒惰的性格和地球之上的猪没有什么区别,不过能够口吐冰箭的冰猪,却是比地球上的野猪,也要强上几倍。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冰属性的缘故,这冰猪的肉比普通的肉鲜嫩很多,鲜嫩可口的冰猪肉也是大陆权贵的一种喜爱。不过因为这冰猪在逊也是一种魔兽,所以冰猪肉并不是普通的人可以吃的起的。
  看着一段段泛着寒气的冰猪肉,弗朗大叔的心中很是高兴。一边思索着这段冰猪肉能够挣多少钱,一边大声的吆喝道:“冰猪肉,新鲜的冰猪肉,快来买吧。”
  果然,在弗朗大叔的吆喝声中,走来了好大一圈人。这个要两斤,那个要三斤,没有一会功夫,那偌大的一堆冰猪肉,就卖了个差不多。接过一把把的铜币,弗朗大叔的脸上乐开了花。
  这时,一个急匆匆的身影,从弗朗大叔的眼前闪过。看到那个和自己同样肥胖的身影,弗朗大叔很是热情的打招呼道:“吉米老板,上好的冰猪肉,要不要来一点?”
  小镇杂货铺的老板吉米,在小镇之上也算是一个有钱的人,更因为好吃荤腥的缘故,就成了弗朗大叔肉铺的常客。对于这个打了几十年交道的胖子,弗朗大叔很是了解,只要自己一说,这个馋嘴的家伙,还不把自己剩下的这点冰猪肉全买了。
  “冰猪肉,好东西啊。”听到弗朗大叔打招呼的声音,那吉米老板果然很是惯性的停下了匆忙的脚步。一双被肥肉挤的如黄豆一般大小的眼睛,很是贪婪的瞧着那不断冒着寒气的冰猪肉。嘴角更是不断的流着口水,那模样好似要一口把冰猪肉吞进肚子里一般。
  “老弗朗,你这冰猪肉我全要了,你先给我包好;等一会我回来在给你钱。”强忍着口水的吉米老板,和弗朗大叔设想的一模一样,张口就要了他剩下的冰猪肉。
  “好嘞,吉米老板,我这就给你包好。对了你这样匆匆忙忙的,是要干什么去啊?”一边包着冰猪肉,弗朗大叔很是随意的和吉米老板说起了闲话。
  本来拔腿要走的吉米老板,一双小眼睛很是差异的看了弗朗大叔一眼,这才用他那天生尖细的嗓音说道:“老弗朗,难道你不知道,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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