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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我也挺讶异的。”
她紧藏着失落与沮丧,生怕泄漏太多。“我们好像离题了。”深吸了口气后她道:“你还是没有告诉我,带我去买一堆名牌的理由。”
“我要你陪我去参加一个重要的宴会。”
“你女朋友可以陪你去呀。”她猜到是这样的答案,因此不讶异。只是……为什么?
“那不是普通的宴会,而是我的订婚宴。”够讽刺吧!
寇玫瑰讶异的看着他。叶逢春这男人还真是够狠!他想带着女人去拒绝长辈为他安排好的订婚宴,这不是摆明不给长辈面子,顺道要他们死了为他指派婚姻的心吗?
对于他不爱的女人,他的手段也同样激烈残忍,带着自己想要的对象参加自己的订婚宴,他置女方的面子于何地?
叶逢春啊叶逢春,果真他不想要的,任何人也无法勉强他。
他这个人表面上是花花公子,一脸什么事都好商量的样子,其实十分以自我为中心。不!应该说,他十分忠于自我,也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也因为太清楚了,所以根本没有犹豫怀疑的时候,因此在舍弃自己不需要、不想要的人事物时,他的手段绝对是快狠准。
她叹了口气,为了那个可能还开开心心等着订婚日子到来的女人默哀。
“即使你们需要时间更确定彼此,可是,你可以先向长辈介绍她呀。”她可不想蹚这浑水,因为不用想都知道,陪他出席宴会会发生什么事。
他那位据说很蛮横的长辈,想必是家族中太上皇之类的身份,只有这样的人才会自以为是的替家中晚辈乱点鸳鸯谱。而他即将要订婚的女子,想必是太上皇十分中意的吧?当然,中意的是女孩子本身的自身条件,抑或是附带价值,还是……算了,这不重要!
总之,那位长辈十分满意这门亲就是,这样的美事要是被他带了个女人给破坏了……嗯嗯,后果可能很恐怖哩!
像那种家族中的皇帝、太上皇的,情绪管理都不太好。
得先说吶,她这人不耐打、不耐骂,而且生怕被不卫生的口水溅到、被杀人的目光砍到……
而且光是想起穿着一身高雅昂贵的LV去给人当箭靶射?都已经变成河豚了还得优雅退场?别闹了!
“身为喜欢她的男人,我觉得我有义务保护她。”
寇玫瑰一抬眼对上他的笑,一把怒火油然而生。“身为喜欢她的男人的非仇非友、关系暧昧到像打上马赛克的女人,你觉得我也有义务保护她吗?”
他的情人是水做的,捧在手中怕跌疼,含在嘴里怕化掉,而她则是精钢所铸,千年寒铁所打的,因此凡事得身先士卒是不?
叶逢春忍住笑。“玫瑰,我和你的关系一直都很清楚啊!”他的眼神诚挚而真心,浅浅的笑意含着亲昵。被这种眼神一注视,任何人都会像遇上金光党,在剎那间丧夫自我意识,任人摆布。“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也一直把你当成知心人。”
这男人在用美色色诱她,她知道。
不能着了他的道!她很努力的冷哼了声,可惜的是,那声冷哼并没有把“小姐我不吃你那套”的气势表现出来,倒像是鼻子里有东西打不出来。“我没你想象的了解你。”知心人?呵!
“那是因为你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
那倒是。“陪你出席宴会是充当你的女友,我自认不是个会演戏的人。戏演得不好事小,要是穿帮了,你的麻烦可大了。”吐了口气,她接着说:“就我知道,你该有不少女性友人很适合陪你出席订婚宴呀。”
“她们不合适。”
“那我更不适合了。”她很想说真心话──我不想啊!
叶逢春叹了口气说:“我信不过她们。”
“我们也不算太深交,你就信得过我?”当年她倾心于他时,曾偷偷的打探一切有关他的事,严格说来,相较之下,她也许还知道他更多一些。
即使是这样,仍无助于她对他的信任。
他看着她,又是用那种认真、绝不虚假的眼神。“也不知为什么,你就是有叫我信任的特质。我想,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只怕也是这样的感觉吧。”
“……”寇玫瑰沉默了。
是啊,一见钟情是第一眼就心动了,理由原因不重要,就是知道对方是你想要的。明知这样的感觉流于盲目,可你就是会情不自禁的去追逐,那个时候的理性像是固障送修,只能任由情感主宰。
从她看到他救人时的认真、不放弃的眼神开始,她就知道──她、完、了!
她对叶逢春的动心算是由“羡慕”开始吧!羡慕他能行医救世?
不!说真的,只要她愿意,进哈佛医学系并不是什么难事,可她天生懒惰,唔……应该说,她不喜欢生活中充满了压力,每天得在战战兢兢中度过。
她的性子偏冷而且很会照顾自己,咳!好吧,她承认,她是个很自私的女人,这样的真面目和她给人的印象──温柔、懂事、乖巧和善,实在相差太多了。
因为不想在人际关系上出问题为自己招来麻烦,因此,她就寻找出在人群中最容易存活的性子和思考方式过活。
她很“中庸”的,不成为极度优秀的人,也不沦为实在太烂的角色。因为不极端,她如愿的成为那种在一群人中,总让人记不得的人物。
当然,除了外貌。
她有对长得算上等资色的父母,基本上八个姐妹都称得上美女,虽然她们长得还真不像。所以,纵使她满乐意长得让人过目即忘,可……她还是有一张水准以上的皮相。
个性可以隐藏,相貌就有些难了。虽然说她也可以丑化自己,可那不更令人觉得奇怪?于是乎,她也不刻意去丑化,而是尽量朴素。但……
说也奇怪,朴素的她不但不平凡、不丑,还宛如一朵馨香温柔的白玫瑰;而刻意打扮过的她,却如同艳光四射,在花丛中让人相形失色的红玫瑰。也因此,她身边的追求者不曾少过。
外貌改变不了她也不强求,不过是“苍蝇蚊子”变多了,这她还能应付。
总之,无论是在性子上做调整,或是外型上的随性,她纯粹都是为了不让自己惹麻烦,贯彻她理想的生活──轻松平静。
而医生这行业每天面对生老病死,这对她来说太沉重了。
她这人说她是享乐主义也行,说她贪图安逸她也没意见,总之,她图的就是日子轻松平静,最好像镜子般无波无纹的过。所以当她看到叶逢春救人时,那犀利而志在必得的眼神,她的心彷佛被狠狠的搥了一下!
一群八竿子打不着边的伤患,他需要这么尽力吗?
在他身上,她看到了自己所没有的特质,那种感觉就像是磁铁的正负极一样,她……被吸引了,只是那么一眼、一瞬间的事。
然后,她居然开始了在以往被她视为“自找麻烦”的事──收集关于叶逢春的资料,因为她想进一步认识他。
他被人追杀受伤闯进她住所的那一夜是在预测外,可却意外的改变了两人近乎陌生的关系,也省得她还得找机会认识他。
她承认……咳,那一夜他是有点委屈的,她想,在男欢女爱上被半“强迫”对他而言,应该是史无前例,想必往后也没有那样的狠角色吧!
那一夜她和他从他出现到离开,前后绝不超过四小时。只是短短的数小时,她发现她对叶逢春的情感进展得太快了,快到……她无法控制,没法子抗拒!
她这人懂得吃饭吃七分饱,更何况,比起随着一个男人情绪起起伏伏的刺激,她还是钟意平静无波的日子。
为了这样的日子她逃了,不过说真的,她会搬家真的不是因为他,是她本来就要搬了,只是在离开的前一晚刚好发生了这事。然后,她只是很顺道的告诉很会保护房客的房东说,她遇到了一个一直缠着她想借钱的家乡男性友人,而那个人好像知道她住哪里了。
真的!她发誓!她没有多说什么废话,房东太太就替她解决了叶逢春。
她原以为她和他的缘份就那么多,没想到……还有后续!这真的是……
孽缘!
“相信我,之于我你就是这样的感觉。”
“我很想对你的话表现出我的感动,可代价不小吶。”真的要帮这个对她而言找不到半点甜头,还要惹得一身腥的忙吗?
真是!
在寇玫瑰挣扎犹豫之际,叶逢春放出了利多。“玫瑰,听说你一直对玫瑰精油很有兴趣?”
不用说,一定是知秋透露的!“那是有钱人家的玩意儿。”她迷上的不是一般商家、百货公司那种一瓶几百块、几千块的玫瑰精油,而是纯玫瑰精油。
而且她要的那种精油姑且不论价格,就算有钱也要有管道才买得到。
一年前,二姐男友弄来了两瓶10ml最顶级的保加利亚的Bulgarian Rose Otto送给已颇有名气调香师二姐,她慷慨的送了她一瓶,她一直舍不得用,没想到一场五级地震把那瓶纯精油奉献给识货的“地牛”!
心疼啊!当她还没开门就闻到一阵阵的玫瑰香时,差点没倒地狂嚎。
后来她在一些有名的精油进口商寻找着同款玫瑰纯精油,一般而言都是法国、英国进口的,10ml要价两、三万不等,可就是没有保加利亚的Bulgarian Rose Otto。
进口商很直接的说,全世界的大马士革玫瑰一年顶多产精油500kg左右,保国的Bulgarian Rose Otto是极品中的极品,一些名流贵妇即使有钱,要是没有特殊门路一样是买不到的。
“这样啊!”他似笑非笑的,这个时候的他就有些痞了。“不怕!你现在学着当有钱人还来得及。”
“打肿脸充胖子的下场通常不太好。”要利诱她?呵!
“这样啊……”很故意的,非常非常故意的说:“不知道保加利亚的Bulgarian Rose Otto的消肿效果好不好喔?”
咦?他是说……嗯嗯……会意!了解!咳咳……“不使用看看怎么知道?”
“那出席宴会的事……”
狐狸!果真是老谋深算的臭狐狸!
遇上了叶逢春,她的平静生活果然又要告终了。
第五章
“蛮横的老人?那一定是指我阿公啦!”
难得不用面对病人,叶知秋心情好得不得了。难得的假期又逢周日,她索性约了许久没见面的寇玫瑰一起吃饭。
“他……不好沟通?”
闻言大笑,“你太客气了!他那不叫『不好沟通』好吗?在他的字典中,没有沟通两个字,『沟通』是双向的,在他老人家的住所一出门都是单行道,整条路都是他的!”
知秋是个漂亮的美人,小小的瓜子脸、大大的眼睛,乍看下有点韩星金泰熙的味道。她表情生动,说话又快,及肩清汤挂面的发型让她整个人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
“怪不得你哥对他好像很感冒。”
“不只有他,全家族有一半以上的人,对他都是很有意见的好吗!只是……”撇了撇嘴还是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害怕。“大家都怕他,他是那种嘴巴永远下垂、不苟言笑很有威仪的老人,都八十好几了还声若洪钟,身体硬朗得很!我们家族大大小小的婚事都是他说了算,上至我的父母、叔伯姑姑,下至堂哥、堂姐……甚至是我哥。”
“原来是典型的『乔太守』人物。”寇玫瑰扬眉。
“说真的,他结下的亲家通常是有利益关系的。其实利益联婚对于婚事本身就很有问题,先不说其他的叔伯姑姑,连我的父母……”她生动的表情一下子黯然下来。“虽然是利益通婚,可我妈很爱我爸爸,可我爸另有所爱。一直到死之前,我妈都还在等他回头。
“可能当时我还小,对妈妈因为爸爸而憔悴的面容和流泪模样早记不得了,因此恨没那么深,可我哥那时已经十二岁,而且他和妈妈感情很好,所以一直到今天,他还是对阿公很不谅解。”
“我哥很早就负笈到美国读书了,可能是因为不想看到我爸和阿公吧!不过他每年都会回来一两趟,回来扫墓,顺道看看我。”
“……”原以为叶逢春是天之骄子,没想到他有那么不快乐的童年。
话题好像有点闷了!“我阿公替他作主订婚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上次大概是在三年前吧?那时我哥回来和他大吵一架,把他气得进医院后,马上飞回美国。”一想到当时的情况,她就忍不住想笑,那对话还真是经典呢!
话说大哥回拒婚事后,立即拍拍屁股想走人,阿公不敢置信的瞪大眼,呼吸变得急促,他一面抚着起伏得厉害的胸口,一只手还指着提起行囊转身要离开的大哥,“你……你真的要回美国?你不怕我就这么死了?”
“阎王注定三更死,定不留你到五更!果熟了总不能巴着不落地。”
阿公闻言气绝,一双老眼瞪得极大。
“人该死的时候就会死,不会因为我的留下你就死不了。更何况,在座的叔叔伯伯和堂兄弟一堆医生,各科都有,真出了问题还可以来个大会诊,如果这么做你还是没得救,那就是该死了吧。”
“你这不孝孙!你要是这么走了,就不要给我回来!”
叶逢春回过头。“说真的,我从来没有这么感激过你。”他转身就走,对于后头的咆哮充耳未闻。
在那之后,大哥还真的整整快三年没回来过,听说那段时间他随着红十字组织到非洲义诊,谁知一回来又有事了。
寇玫瑰对于她所说的话有点傻眼。“这不是第一次?”
“嗯!没有亲手将大哥的幸福埋葬,我阿公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第一次同情起叶逢春,不会是这老人玩他玩上瘾了吧?“你哥的红粉知己这么多,随便挑一个进礼堂不会是难事吧?他老人家有必要这么替他担心吗?”
两人话说到这里,她们点的套餐送上来了。叶知秋中餐吃不多还真有点饿了。她把红烧牛柳淋在白饭上,大口的吃了起来。
“我哥那个人吶,可能因为我爸妈婚姻的关系变得……很有洁癖。”
“洁癖?”嗯……听说一些当医生的都有些洁癖。
看了好友一眼继续说:“不知道你注意过没?没有公筷母匙的合菜他不吃,他叫的套餐要是有比较不拘小节的人,用动过的餐具夹走了他套餐中的菜,剩下的他就一口也不吃了。”
“是吗?”
“厚!这种情况很严重好吗?下一次有机会你闹一闹他。”
“会的会的。”
原来那人还有洁癖?上一次他到她住处用餐,不但强迫她吃他挑出来的青椒,还吃掉她舀在汤匙里的好料,那汤匙她可是用来吃了好几口饭了。
更早在美国的时候,他不也吃掉她咬过的大菠罗起士面包?
嘶~现在是怎样?她和好友说的叶逢春是同一个人吗?
“他在日常生活上有洁癖也就算了,最可怕的是……”叶知秋瞧了瞧四下,然后压低声音,“他在男女关系上也很有洁癖。”
“欸?”这算不算史上最大桩的八卦?
果然吶,八卦十之八九都不可信的!
“应该说……他很慎重,不随便。”
“花花公子在男女关系上会很有洁癖?!”咳!感觉就像是听到狮子猎捕猎物,牠只是逗着那些猎物玩,不会对牠们怎样一样匪夷所思。
情况是怎样?狮子的牙蛀了吗?
叶知秋俏皮的皱了皱鼻子,“我就知道说了你可能也不信。他那个人是道地的怪咖!如果我爸妈的婚姻没带给他那么大的影响,他又和我那群自认为医学世家的堂兄弟一块混的话,凭他的条件绝对是可以成为花心大少的,可是以上的两个关键性条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