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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冬冬礼貌的伸过胳膊,主动和我握手,温柔的说,你好,小帅哥。希望我们今后能成为朋友!
我友好的舔了一下他清瘦的手背,他痒痒的笑,没有急于缩回。此刻,我喜欢上了他,有爱心,平等待我,帅,有艺术家气质,还有他身上那股隐约的不羁味道,这是我最喜欢的。唯一的缺点就是见他第一眼起,他就时不时的甩头发,再用食指捋一下,显得有些造作。
车子开动,情人冬冬坐在前排有些怨气的对女主人说,怎么把我的名字乱用啊!
女主人矫情的说,谁叫我们不能分分秒秒在一起呢,人家总要有个情感寄托嘛。再则,狗冬冬的气质很像你,尤其是他忧郁的时候,简直是和你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女主人瞥了瞥情人冬冬,见他还有些不悦,并调侃说,狗冬冬可比你值钱多了,我用20万的天价才抢得他,他用你的名字,你应该引以为荣才是。情人冬冬的脸色更难看,我听了,则心里美滋滋的!
接下来的光景,我十足成了两个相爱青年男女的保镖,陪着他们看电影,逛商场,喝咖啡,压马路……他们亲密无间的幸福神态,搞得我像空气一样不存在,被生生的冷落。说真的,我都有一点嫉妒情人冬冬了,不过,我并不怨恨他,因为女主人越痴迷他,我也就越跟着沾光,所谓爱屋及乌嘛。而情人冬冬并不能时时刻刻陪伴在女主人身边,所以,大部分的好处还是落在我身上。从某个角度来说,我和情人冬冬是同一个战场上并肩作战的好兄弟,他荣我荣,我荣他更荣。
我们在衡山路上一家叫“时光倒流”的西菜馆吃完烛光晚餐后(我在桌子下面单独开了一小桌),女主人醉意微醺的对情人冬冬说,他晚上不在,去家里吧?情人冬冬犹豫的说,安全吗?放心吧,那龌龊的老家伙在地球的另一边呢!女主人说,今夜完完全全的属于我们俩。
一进家门,臭美照例说,欢迎回家,您辛苦了!
女主人脸色不悦的说,老是这句话,就没有新意的啦!
臭美委屈的瞥望我,我凶神恶煞的“哼”他。
随后,情人冬冬鬼头鬼脑的进来。女主人讥讽他说,怎么像做贼似的!他蹙着眉头说,谁说不是呢!臭美见到情人冬冬很惊讶,情人冬冬好像也不喜欢他,用手指弹着他的小脑袋说,你好,马屁鸟!想必臭美此刻的心情灰冷极了,一分钟内接连二三的遭受打击。我忽地同情他起来,作为一个弱者,生活就像走钢丝,不论招惹了谁,钢丝都会剧烈的抖动。
进了卧室后,我知趣的蜷缩在角落里,自动隐形。女主人为情人冬冬斟了杯红酒,顺手从化妆台的抽屉里拿出两沓钞票甩在他面前。他诧异的接过酒杯望着钞票说,这是干什么?女主人妩媚的坐在他的大腿上说,我知道你从西藏回来要办个画展,而资金是个大问题,这钱就算我的投资!
情人冬冬气短的说,你再三的资助我,我……
女主人用食指按住他的嘴唇说,不要说谢,谁叫我爱你了。
情人冬冬说,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你的宠物。
女主人说,我们有谁不是宠物,不是在乞讨梦寐以求的幸福生活。话毕,女主人关了灯,褪去衣裳,欲火在黑暗中蔓延。片刻后,沉闷的呻吟像是在深渊底部的呼救,或许这幸福的本质就是从痛苦中一次次涅槃而出。我自觉的捂住了眼睛,即使我睁大着眼睛在昏暗中也只是看见两个重叠的剪影,这样也会让我觉得在亵渎神灵的美。
冬冬,冬冬……女主人唤我,我不假思索的冲了过去。
这是什么啊?毛茸茸的?……灯亮了,女主人见是我,呵呵羞笑,捏着我的鼻子说,小傻瓜,不是叫你,是叫床!我尴尬的灰溜溜的回到刚才隐形的地方。我应该明了,女主人不是在叫我,而是在高潮的顶峰呼喊着情人的名字。白天我也恍惚过,分不清女主人是叫我还是叫情人冬冬,但我很快就学会从女主人的眼色、语气中判断出她到底在叫谁。可为什么刚才我还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冬冬,帮我拿个避孕套来!这次我没有犯混,一动未动。
灯又亮起,女主人再次呵呵羞笑,对站在床头一丝不挂手持避孕套的情人冬冬说,不是让你拿,是让狗冬冬拿。情人冬冬的表情骤然凝固成愤怒,想必他现在所想的就是我刚才所想的。
灯灭了,两个人的剪影重新叠在一起。昏暗中听见情人冬冬说,还是给狗冬冬改个名字吧,实在有诸多不便。女主人坚决反对,不行!但……但可以在你们二人同时在场的时候,临时叫狗冬冬为小冬,你的名字不变。情人冬冬疑虑的说,狗冬冬能拐过弯吗?女主人说,你放心吧,他和你一样聪明。女主人第三次拉亮灯,望着天花板喊道,狗冬冬,以后人冬冬在时,你就临时叫小冬,好吗?小冬,小冬……
我叫了一声,表示听见并接受。
灯灭。一会儿后,“冬冬”的叫床声再起,比先前显得狂野与高亢,仿佛从深渊的底部一跃逃逸,在幸福的天堂里自由往来。我没有捂住耳朵,我喜欢这叫床的声音,虽然叫的彼冬冬而非此冬冬,但仍有种被幸福紧紧裹身的感觉。
正当第三波“冬冬”叫床声浪起时,我敏锐的听到楼梯上有极其轻微的脚步声,神经顿时绷紧。我轻轻走到卧室门口,对着门缝朝外仔细嗅着。不好!是纸巾王!他怎么来了?见鬼!还没等我发出预警措施,就听见纸巾王喊,素素,我的心肝……女主人和情人冬冬怵的弹跳起来,慌做一团。不行,我得果断,稍有犹疑,后果不堪设想。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出卧室,对着纸巾王狂吠。此时,纸巾王站在离卧室还有两个半台阶的地方,若我再晚一秒钟采取行动,可真是神仙也无力挽回的败局啦!
纸巾王被我吓得够呛,木了一会儿,朝我嚷道,滚开,你这个狗东西,坏了我给心肝的惊喜!我心想,这正是我要做的。纸巾王朝上迈了一个台阶,我被逼到无路可退的境遇,一咬牙,一狠心,张开血盆大嘴,露出尖利的獠牙,置死地而后生,朝他猛扑过去。纸巾王显然没有想到我会如此发狂,骇得一个脚步不稳,像团肉球似的滚下楼梯。其实我只是做了个假动作,身体还在原处一动未动,这样我就可以逃过蓄意伤人的罪名,纸巾王则会落个连狗也怕的笑柄。
我趁机回头一瞥,见情人冬冬迅速穿好衣裳,熟练的打开窗户,正欲逃走。忽然他从窗户上跳下来,一个箭步冲到沙发处把两沓钞票揣到怀里,然后重新跳上窗户。他在逃走之前的瞬间,漠然的朝我甩了甩头发,做了个“OK”手势,眼里流露出感激之情。我心急如焚,暗想,现在不是说谢的时候,更不是注意个人形像的时候,纸巾王已经从厨房里拿着菜刀冲上来啦,我为之争取的时间比金贵啊!
几乎是在情人冬冬跳窗的同时,纸巾王挥舞着菜刀朝我脑袋劈来,我一个闪身,逃进卧室(他若能劈到我,母猪也会爬树)。就在纸巾王冲进卧室的一刹那,女主人躺在床上睡眼朦胧的盯着挥舞菜刀的纸巾王,故做歇斯底里的惊恐大叫。好了,危机总算安全化解。
女主人惊诧的说,你这是干什么!?
纸巾王脸上随即堆满了笑容,尴尬的把菜刀放下说,给你个惊喜!
纸巾王原本是要去巴黎的,谁知到了机场,才发现稀里糊涂的忘了带机票,所以只能眼巴巴的看着飞机腾空办了改签。因此,才有了给女主人制造惊喜的契机。真搞不懂,这么个笨头笨脑的龌龊男人是如何发的大财,而英俊聪慧的情人冬冬却是个穷困潦倒的画家。
我在女主人的极力庇护下,纸巾王没敢找我算帐。
女主人替我辩解道,冬冬之所以这样反常完全是思念你,当他思念一个人至深时,往往都是这般火样的热情。唉!冬冬从来没有这样对待过我,我都嫉妒死你了(我强忍暴笑)!
纸巾王气呼呼的说,那我岂不是还要向冬冬陪不是啦!?
女主人说,当然!冬冬的忧郁症刚好,若因此被你吓的反复怎么办?
纸巾王假惺惺的摸着我脑袋说,对不起啦,对不起啦!
我撇着嘴,把头高昂一甩,表现出他诚意不够的神情。
翌日,纸巾王走后(真的去巴黎了),女主人并没有忘记找臭美算帐。你这只臭鸟,老东西回来也不吱个声,报个警!以前你不是挺灵光的吗?要不是冬冬机警,舍身救主,我她妈的就玩完了!我若玩完第一个就是治你,把你扔到老虎笼子里填牙缝!……女主人斥骂着臭美,情绪很激动,甚至说了脏话。这也难怪她,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会抓狂。
至于臭美这次为什么不灵光,我是能看穿的,他要算计的对象不是女主人,而是我,顺带才是惩戒一下女主人对他的冷落。他千算万算还是阴谋流产,最后搞得是引火自焚。
我没有报复臭美,甚至连恶语相言也没有,除了对弱者的同情外,得饶鸟处且饶鸟,赶尽杀绝不是我的性情。因为,我了然臭美的痛苦,他也是一只宠物,生存的唯一价值就是主人无条件的宠爱,而他现在几乎丧失了这一切,可想命运之悲惨。他之所以沦落到这一步,直接原因就是我的到来,以及女主人又为我取了冬冬的名字。间接原因就是他心胸狭隘,把团结互助的宠物联盟亲手摧毁,把强大的朋友推到强大的敌人一面,这就注定了他在这场斗争中永无胜利的可能。他原本是不会这么悲惨的,问题的核心是他对生活太过奢望,总想着自己应该是生活中最幸福的一个,而他的心机和实力却无法把他带到这样一个高度。
从我的内心深处而言,我并不想伤害臭美,不愿与他为敌(力量太悬殊,也没有为敌的乐趣,况且建立在别人痛快之上的快乐会受到良心的谴责,这种快乐的质量理所当然的也就不高了)。我真心希望他早些醒悟,狭隘的心胸是无法在这个资源有限的空间里生存的。
当然,此次危机事件中最大的受益者是我。女主人除了给我丰厚的物质奖赏外,还给我一样特别的奖励,就是让我作为她下月首次个人演唱会的特别嘉宾。这是何等的荣耀,在万人的围坐的舞台中央,像神一样接受高贵人类的崇拜,享受着为我而起的如雷掌声。
据女主人说,她好不容易央求唱片公司老板,才应允我作为特别嘉宾加盟个唱,作为有史以来第一位享此殊荣的狗。虽然,我无法以狼的真实身份出现在舞台,但只要我心深处没有忘记我是谁,我就依然代表着草原上全体狼站在梦幻的舞台中央,站在繁华的城市之巅,站在全世界瞩目的中心!
作为嘉宾的我将配合女主人演绎她的一首新歌,歌名叫《我的翅膀哪里去了》:
我的翅膀哪里去了,理想成空洞
还有我的光辉和力量,哪里去了,哪里去了
我一醒来,发现世界已经变了,变得潮湿和卑微
上苍赐予我的法力消失
唯有魔法四处横行,在原本我的世界上肆虐摧残
他们称之为幸福
我的翅膀哪里去了……
第一次听女主人唱此歌时,我就被凄美而空灵的旋律深深感染。那绝望的本质下面埋藏的是一股愤怒,对曾经拥有而又被无情摧毁的愤怒。每个人的曾经拥有也许都不一样,但值得为之愤怒的一定是最珍贵的拥有,就譬如我,那被无情抹杀的内蒙古大草原。
这首歌,是情人冬冬写给女主人的。
而让我欣喜若狂的另一原因是,我将和女主人用舞台剧的形式演绎这首歌。故事中我是一只生活在城市的宠物狗,无意间发现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女主人在一次草原旅途中,看见一只失去亲人嗷嗷待哺的小狼,于是把他抱回城里当作狗养大,而我就是那只被抱回城里的小狼。知晓真实身份后的我,陷入痛苦的抉择之中,不知自己是谁,究竟又不是谁?最后的情节是在一个深夜里,我独自坐在摩天大楼的顶上,朝着空中一轮残月报以苍凉的长啸!同时,女主人的歌声凄清落下。
你说,我还有什么理由不为之欣喜若狂吗?
倘若此次表演结束后,主持人拿着话筒问我有什么感想?我会说,首先谢谢我的女主人,没有她就没有我。然后感谢唱片公司老板,给了我这次演出机会。我还要感谢这首歌的词曲作者,简直写出了我的心声。最后要特别感谢的就是此歌的编排导演,让我在现实中亲临梦想!
当然,没有人会煞有其事的采访一条狗。
从现实的角度出发,我必须通过此次表演把自己变成一只明星狗,从而获得更多的力量。于是,一有空闲,我就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这次传授我知识的不再是精明的杨老板,而是女主人订阅的一大堆宠物时尚杂志。
杂志里好多七拐八拐的文字我还不认识,幸好图片多,又大又清晰又漂亮,而且重点部分都有详细的图解,很是浅显易懂。我很聪明(绝对不是王婆卖瓜),短短十来日,我基本上就学会了杂志上所写技能,什么看相识人,什么人说什么话,心理素质强化,撒娇的火候,谄媚的无形之招,发现自己最美的部位,善意的谎言,春夏秋冬四季服饰最佳搭配,魅力指数提高技巧,暗示的艺术……等等。但有两个技能却令我大为头疼,一个是摇尾巴,因为狗族里惟有狼狗不会摇尾巴,跟狼一样是拖着尾巴的,像拖着个大扫帚(因此,我只能被年轻猎人当作狼狗贩卖,我们之间的共同点实在太多)。对于一只狗而言,不会摇尾巴是多么大的损失!不管你是后天染疾还是天生品种如此,若你要立志做宠物狗的NO。1,就必须学会流畅的摇尾巴。第二个就是时髦的口音,自从杨老板调教过一次后,加之长久的离开草原,我几乎改掉了狼的口音,一嘴流利狗腔,但还是无法达到优美动听的水准。优美动听仅仅是时髦口音的基础,最重要的是具备一种国际质感,让人听起来,你的的确确历经过西方物质文明的熏陶。显然,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我天生不服输,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我学不会的!克服重重困难,不论付出多少心血,也要把这两个技能攻破。我坚信我能做到。多日的辛劳探索没有白费,我终于找到学此两技能的窍门。
摇尾巴的训练是把尾巴放在一张与背部同高的桌子上,桌子上钉满钢针,尾巴受到针扎,就会条件反射的自动抬起。久而久之,尾巴就能在这个高度保持不落了。然后再把桌子逐步升高,直至尾巴能在空中不同的高度自由垂落。左右摆动则是在钢针桌上垂直斜角支起同样钉满钢针的木板,同理,尾巴条件反射偏向躲痛,再同理,不断调整垂直木板的斜角,直至尾巴能随意的左右摆动。此间,尾巴时常被鲜血染红。残酷吧!只有吃得苦中苦,方为狗(狼)上狗(狼)。最后大功告成,尾巴可以上下左右无拘无束的摇摆了。
练习时髦口音就简单得多,但需要毅力和耐心。我把洋狗说话的声音录下,存在复读机里,不论吃饭、睡觉、拉屎都戴着个耳机听、跟读,一遍又一遍,百遍又百遍,千遍又千遍……有此无处不在的语言环境还怕学不会吗?
学习伴随着流血和枯燥,每当我气馁和心灰的时候,我就鼓励自己,只有成为最优秀的宠物,才能获得滚滚不断的荣誉,因此,才会愈有力量。当力量积攒到一定程度时,我就能一路无阻的穿越千里崎岖,回到那魂牵梦萦的草原,回到那真正归属的自由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