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听说,这里有很多美丽的少年……”
“糟,我的脸皮好像不能控制,为什么嘴角一直横向发展呢?”
“如果我去看看他们……偷看一眼就好了,不看白不看……”
“要不然,我一定后悔一生一世的……是一生一世耶,不是一天两天
耶!“
“好吧,既然是一生一世,这么严重的话,我还是不要后悔吧!”
我擦擦口水,下定主意大步走向门外。
此时,我的身体突然剧烈摇晃。
摇到我大叫:
“完也,地震!”
“再等我十分钟啊!”
“等你个头!”
我张开眼睛,呆呆地看见BL收藏家嗤之以鼻:“电话啦!”
生平头一遭,我如此地恨!恨自己竟然这么快被摇醒。
我悲伤欲绝地接完电话后,突然想起梦中的对话,立刻冲进房里找寻奇怪的物品。
找了半天,一个也没有找到。
“难道是书吗?”我的床头上摆了许多的书籍,都是睡前看的,不乏二手书。
“二手书……有没有可能第一手的人动了什么手脚?”
一时问,各式各样的灵异事件窜进我的大脑,诸如书中附魂、书中沾血之类的。不消说,我动作很快地搬下那些书,让床头一件东西也不留。
我笑玻Р'地拍拍双手灰尘,环胸看苦床面。
“就到此为止了,感谢聂沧溟。”
当然,这段小小的异梦,只是一段微不足道中又透露小小线索的插曲,可惜,在当时的我,并没有察觉到。
故事仍然没有结束。
紫色的捕梦网,依旧静静地悬挂在床头上。
我的实验品
因此,我改变自己的写法与习惯,尽量摆脱言情小说的文笔,当然啦,文中也有粗鄙的举动或脏话——因为实验品,所以可以为所欲为嘛(这个理由我用得很理直气壮)!
作者:于睛
如果你能看完坚本故事,而没有半途阵亡的话,我得说,你,绝对是我的读迷。
这是一本实验性质的短文集。在下笔之初,我设定的读者对象,并不是喜欢看于晴言情小说的阅读者,而是欣赏我诡异幽默感的读者(说是冷笑话,我也不反对)。
刚开始,我是一个绝对的新人,写写停停,尤其不能扯列爱情,那真是让我痛苦得要命,即使,我是一个写情写得很淡的言情作者,但文中缺乏了爱,那就像是四肢被点穴,丝毫动弹不得。
我从来没有发现,不创造一个以爱征服地球的故事,我竟浑身不舒服。难道,这就是我的致命伤吗?
我只能告诉自己:“好吧,没有人从婴儿时期就能飞天遁地,那就重头开始再练吧!”
金钟罩、铁布衫就是这样练成的。
于是,我放下手头以爱为名的稿子,开始专心在我的短文集了。
短文集,写什么都好,只要跟爱情无关、只要里头不是写着“混水摸鱼”四个大字都ok,这是老板下达的唯一条件。
比起任何一次套书,视野都还要宽广,因为这是一本实验品。
所以,当我选择犯了言情小说大忌的第一人称时,我安慰自己这又不是言情小说,不用管它。
所以,当对白不够多、十句里有七句都是小胖内心的冷笑话时,我告诉自己,如果实验品下去好好实验,只做讨喜文字,那就太浪费这次机会了。
因此,我改变自己的写法与习惯,尽量摆脱言情小说的文笔,当然啦,文中也有粗鄙的举动或脏话——因为实验品,所以可以为所欲为嘛(这个理由我用得很理直气壮)。
而我,也必须坦承,会选择这样的题材,是因为我不擅写属于我个人的心情记事。
一直以来,在序或后记,我只谈书,不谈人。是因为,我靠笔写故事,读者欣赏故事就好,没必要特意认识本尊的个性如何或者其它,即使有心要探索作者,那么,就在书中寻找吧。
不管有意、无意,付诸于书中的观念、写法,哪怕只是一句无关紧要的对白,也有可能是作者本人内心最不欲人知的一面。
过去,我一直是这么想着的;而未来,如果哪一天你看见我曝光自己到你都觉得必须来信抗议的时候,那就是我改变想法的时候了。
总之,《小胖的异想天开》提笔时,就像定婴儿初生强练武;写到中途,婴儿幻化成少年,开始有了恶搞的心情,脑中一堆实验品纷纷飞舞,顿觉四肢百骸无一下顺;行至尾,因为太畅通了,终于恶搞了。
请不要骂我不尊重读者,专门恶搞。通常,一有恶搞行径,表示我认真过头了。
也请新人看向这边,我已经很久没有当新人了,第二次当新人的经验是,先锁定目标写出来再说,当你咬着牙写出来后,你会发现很多点子都在你体内产生了,不写就永远停步下前,只能望着别人出书,然后自己躲在棉被里槌墙。
对了,《小胖的异想天开》,就真的是异想天开,因为是作梦,所以有不合理之处都属正常。本来,于晴不写后记,会让这本书更完整也更有趣地结束,不过老板的一句话,改变了我的初衷。
“也许,有人会想看你创造这本短文集的过程心情。”
毕竟,这算是我的第一本,所以,我就写下来啦,很新人的心情,希望将来再有机会,我能小小地晋升一下。
拔辣番外
于小胖的生活日记——
那一天,我的早餐vs社会文化……
那一天,是一个大风吹的日子,无雨,风大,天白刺眼──至少,对于小胖我这种通宵熬夜的人来说,那种白色简直就像闪光灯一样,时时戳着我的眼睛。
说到这里,得先说明,敝人在下我有个良好的习性,如果通宵熬夜过隔天八,九点之后,因为鸡母皮很不快乐的关系,会自动自发拨动家里的闹钟响到全家惊吓而起。(呃………有时也会打电话响不停)
那一天,就在过八点闹钟响彻全屋,小胖我饱受拳打脚踢的凌虐之后,偕同BL收藏家出门寻觅早餐。
小胖家附近的早餐店位于斜坡之下,可以说是各家店门都林立于此,那时正值选举时期,三不五时会听见某某候选人如何如何。
至今,我都还是记得十分清楚,当时老闆夫妻在吵架兼煎蛋,对街的快餐店正缓缓拉开铁门──
远处,是不知名的音乐,由于小胖一向不爱东张西望,于是很认真地盯着铲下的生蛋……激动的歌声愈来愈近,那把铲子缓缓从平锅上起身──
四周有人兴高采烈拿出成串的鞭炮,我心里一惊,目不转睛地瞪着那串鞭炮移到早餐店门口。
我慢慢回头(请想像电视里的慢动作),很呆滞地看见那斜坡上有一串车队以堪称慕容迟的速度前进中。
“那是什么?”请原谅我彻夜未眠,头脑开始罢工。
“XX候选人的竞选团队出来了。”以BL漫为昨日终结入眠的BL收藏家精神饱满的说。
“一大早?”有没有天良啊!
此时,车队以龟速经过我面前时,小胖我那惧光的眼不由自主地玻穑鹉抢频牧晨醋拍澈蜓∪讼蛩闹芨吆扒笃保耸暴ぉ�
对街那快餐店里素来板着一张脸的白发老头子,竟双手高举,一路从店内奔出欢呼,并绕着宣传车狂跑数圈──
喂喂,有必要这么奔放吗?你不就是那个常骂你家媳妇的凶狠老头子吗?拜託,保持一下形象吧!(请想像赛跑选择冲破终点的奔放跑法,再想像一下选手是白发苍苍不苟言笑的老头)
当时,小胖我真是目瞪口呆。一回头──
早餐店的老闆娘正含笑高举铲子挥手致意。
喂喂,老闆娘,我的荷包蛋快焦了吧!你有必要一直挥手吗?
早点店的老闆高举我那二片可怜的吐司拚命挥手──
老闆……你们实在不像是每次我来,吵个半死的夫妻啊!不要再面带微笑了,那让我很容易遗忘你们凶狠想拿对方做早餐的样子。
算了,自从小胖我满二十之后,选举期间候选人跟选民一起走火入魔的样子又不是没见过,只是每次候选人一看娃娃脸的小胖,就立刻跳过……
算了,只要让我带着完好的三明治回家入睡就好。
就在我认了的同时,有人点起鞭炮来。
嘿,不怕,捂住耳朵,反正还有一段距离──
霹雳啪啦,霹雳啪啦,我没听见我没听见……我什么都没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