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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情香草慕斯-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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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则回到车上继续开车跟上,“你住哪儿?我送你。”
  “不用。”她咬著唇。
  “该不会你是想去前面搭捷运?”他揣测道。
  “我要去搭飞机、搭船,搭航空母舰,这下你高兴了吧?别跟了好不好,你很烦耶!”她气得拿起皮包往他车窗甩去,男人回避不及,颈部被皮包上的铁环给划了一道伤痕。
  “哇塞,谁交了你这个女朋友一定倒大楣。”他抚著伤说。
  没想到他的话却刺激了凌羚,就见她不再激动,只是拎著皮包无神地望著他,“没错,是倒大楣,还会死得尸骨无存,所以要长命百岁的话,就离我远一点,知道吗?”
  她红著眼眶的模样让他手足无措,没料到他的一句无心之语居然让她哭成这样!
  “对不起,我绝不是……绝不是要惹你哭,你别哭了。”他紧张地望著她一睑泪容。
  “你只是说实话,没必要跟我道歉,我没怪你。”她抬起头看著他颈子那道不浅的刮痕,内心也跟著激动起来,“是我该跟你说对不起才对,我不是有意弄伤你,只是你今天找错搭讪对象。”
  “真的,你不怪我?那能不能用行动证明呢?”他咧嘴一笑,“上车让我载你一程,咱们算交个朋友。”
  凌羚红著双眼站在原地,知道自己一双眼已肿得像核桃,若走在路上肯定会引起不少人的注目吧!
  走向他,她自动打开车门坐了进去,“既然是朋友,那我自我介绍,我叫凌羚,你呢?”
  “呃,你可以喊我约翰。”他扯唇一笑,“因为我的英文名是John。”
  “约翰?!”她苦笑,“前阵子我认识一个男人,他的名字跟你一样。”
  “一样?”他的表情转愕然。
  “对,一样的土气,可是他却……他却……”说著,她又忍不住哭了。
  “你说的『他』,就是住在那幢房子的那位?”约翰试问。
  “算了,别提了,请你送我回去。”她用力拭去泪,“但我不会死心。”
  他踩油门的脚一顿,“你说什么?”
  “我要去调查他的死因,我在怀疑某个人。”她眯起眸,义愤填膺的表情直让约翰惊讶。
  “谁?”
  “跟你说干嘛?”她瞪了他一眼,“快开车。”
  凌羚将面包坊的地址告诉他后就不再说话了。
  一路上,约翰不停观察她脸上的神情,直到面包坊外,他仍不放心地问:“喂,你没事吧?”
  “我有什么事?”
  “你那副样子活像要去复仇的女魔头,真可怕。”他眯著眼,对她扯唇一笑。
  她瞪了他一眼,“你真的很多事,请你管好自己就——”
  蓦地,她噤了声,因为她瞧见他眼瞳中的一抹湛蓝,那感觉好像曾在哪儿见过……“你是混血儿?”
  约翰勾唇一笑,“对,要不然我怎么会叫约翰,”
  “哦!”这么说他有蓝眼珠一点都不稀奇了。一想到这儿,凌羚便无精打采的应了声,跟著走进店内,看见江思俞要为客人包装,又要忙著算帐,正忙得不可开“父。
  “对不起思俞,我回来了。”赶紧将围裙穿上,凌羚佯装镇静的招呼客人。
  江思俞从她异常红肿的眼中看出不对劲,但又碍于客人正多,只好说:“没关系,你如果有事就先上楼好了,我忙得过来。”
  凌羚摇摇头,想用忙碌忘掉伤痛,也不知过了多久,客人终于渐渐变少,她才像突然断掉的弦,整个人往椅子一垮。
  “怎么样了?看你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刚刚真的吓死我了。”江思俞为她倒了杯热茶。
  “他死了……真的死了……”凌羚一想起那画面,又流下泪。
  “人死不能复生,你想开点。”她也只能这么安慰她了。
  “这位小姐说的对,人死不能复生,你就别再伤心了。”不知何时,约翰居然已站在门内,双臂环胸地看著她。
  “你是谁?”江思俞疑惑地看著这个陌生男人,又看了眼一脸嗔怒的凌羚。
  “你来做什么?”凌羚没好口气的说。
  “我送你回来,没功劳也有苦劳,是不是该请我喝杯水?”约翰笑著对这个像剠帽的女人眨眨眼。
  “他是你朋友?”江思俞眉一挑,替她倒了杯水给约翰,“既然你是凌羚的朋友,不要客气,请坐。呃……烘焙室刚好有面包在烤,我先去看看,你们慢聊。”
  “喂,思俞——”凌羚想喊住她,可她居然溜得比谁都快。
  “对了,有了水,要不要也请我吃块蛋糕?”约翰走到玻璃柜前看著里头的糕点。
  “不请,要吃自己买。”她冷著嗓说。
  其实她也不是这么小器的女人,只不过她今天心情很糟,实在没办法以平常心看待所有事情。
  “哇!真没意思耶!这段路的车资少说也要几百块钱,换不了一块蛋糕吗?”约翰撇撇嘴说。
  “约先生,是你自愿要送我的,你忘了吗?”
  “凌小姐,我叫约翰但不姓约。”他咧嘴一笑,跟著耸耸肩,“OK,既然非选不可,那我就挑一块吧!”
  在玻璃柜前看了好久,他终于打开玻璃门,从里头拿出一个小蛋糕搁在桌上。
  正从烘焙室出来的江思俞看见这一幕,蓦地喊道:“香草慕斯。”
  “什么?”正在发呆的凌羚听见她这么一喊,转首一看,同样愕然了!怎么可能……怎么能……他为什么要挑中它!
  “先生,请你填一下资料卡。”江思俞立刻替她拿出资料簿。
  “别这样思俞,现在这种情形,你教我如何能够——一
  “先写再说。”江思俞对她摇摇头,“既然他走了,你是该忘了他。”
  约翰看著这本资料簿,“写什么?”
  “写你的基本资料。”江思俞笑说:“我们好发给你一张贵宾卡。”
  “呃——”他眯眼想了下,“我过去一直在国外,不太会写中文,写英文可以吗?”
  “当然可以。”
  “那好。”接过笔,他便在卡上写下自己的资料,其实其他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年龄。
  江思俞赶紧探头一瞧,“先生,你三十岁!”
  凌羚立刻冲了过来望了眼,心在狂跳著,“你也三十岁?”
  “怎么了?是太老还是太年轻?或是三十是你们的幸运数字?”
  “你!”凌羚看著他,半晌说不出话来,“为什么你也说著与他相同的话?”
  “什么?”他不懂。
  “没……没什么,你的卡。”江思俞赶进将贵宾卡递给他,顺便将蛋糕包好,“先生,四十元。”
  “四十?!”他眉一挑,这才从口袋掏出一个五十元硬币,“你们的蛋糕满便宜的。”
  “谢谢你,那以后常来。”江思俞找了他十元,对他笑了笑。
  约翰望著直瞪著他瞧的凌羚,对她笑说:“那我走了,刺猥小姐。”
  眼看他离开后,凌羚才问:“明明五十元,你为什么卖他四十?”
  “我是在试探他,他好像很多地方和陶斯相像。”江思俞耸耸肩,“可能我多虑了。”
  “对,他们有太多雷同处。”就连眼瞳也一样,这世上有这么巧的事吗?
  “难道你不怀疑他和陶斯……”
  “不可能,他们给我的感觉差很多,你别跟我说他们是同一人,打死我我都不信。”凌羚鼓著腮。
  “也是,总之我希望你别再为陶斯伤心,你们也才认识不久,你呀就是太重感情了。”江思俞摇摇头。
  “或许吧!可是有件事我还是非查不可。”凌羚眯起眸,就冲著陶斯曾说过她是他唯一的朋友的份上,她一定要为他讨回公道。
  第六章
  “为什么是尸骨无存?!”达叔来到江四洋的住处,“难道他真变成鬼魂飘走了?”
  “阿豹说可能他火药的分量没拿捏好,才会引起这么强大的爆炸,不过找到衣服碎片不就好了。”江四洋现在可得意了,因为他可以名正言顺的成为陶氏的接班人了。
  “你可不要得意忘形,这其中有太多可疑的地方,你该派人调查清楚,不能让警方先查到线索。”
  “是是是,我有空就查行吧!”这老家伙太过小心,让人心烦。
  “有空?请问表少爷何时有空了?”达叔不得不提醒他,“如果一直找不到尸首,警方可能不会结案。”
  “那你要我怎么做?”江四洋烦躁的坐直身躯。
  “尸首一直不被发现的话,你说该怎么做?”他的暗示已经很明白了。
  江四洋凝起眉,“你是要我找个人——”
  “ㄟ……我可没说,只是提醒你而已。还有,不要忘了我那一份,什么时候才准备好?”
  “安啦!我都还没接手,等正式进了公司掌理一切,你的那份我自然会依约汇给你。”江四洋伸了个懒腰,“我等会儿还有事,你可以先离开了。”
  达叔眯起眸,拳头一握便离开了,直到楼下,他意外看见已好一阵子没见的凌羚!
  “嗨,达叔,你没忘了我吧?”凌羚可是一路从陶家跟踪他到这里。
  “凌小姐,我怎么可能忘了你。”达叔很意外,因此特别谨慎。
  “哇……没想到你还认得我,真让我受宠若惊呢!”凌羚走上前,指指他出来的房子,“这里是谁住的?”
  “你!”达叔眉头一皱。
  “你不知道?”凌羚笑说:“我刚刚问过这附近的邻居,他们说这屋子的主人是陶家的表亲,也是陶氏第二顺位的继承人。”
  “那又如何?”他不禁板起脸。
  “能如何呢?有人就是会见风转舵,看谁是未来的主人就来奉承阿谀,是吧?”她勾起红唇笑得妩媚,再配上她身上火红的露肩洋装,整个人就像一团火。
  “我懒得理你。”达叔坐进停在路边的车里。
  凌羚追了过去,对著他说:“我知道陶斯的死和你脱离不了关系,你可以再装,迟早我会把你的狐狸尾巴给揪出来。”
  “你不要太过分。”他发狠地走出车外。
  “怎么?也想杀我?”凌羚冷笑。
  “如果你不想活的话,我可以——”
  “嗨!凌羚,你怎么在这里呢?”无巧不巧的,约翰出其不意地出现在她身旁。他又看向达叔,“这位是?”
  “他是只老狐狸。”
  “凌小姐,我看你还年轻,所以不跟你计较,希望以后我们别再见面。”达叔不想将事情闹大,于是又坐回车里开车离开。
  眼看车子扬长而去,她气得直瞪著车子离去的方向,“就只会逃,心里一定有鬼!”
  “喂,眼珠子都瞪出来了。”约翰摇头。
  “你管我,我想你会出现在这儿,原因不单纯吧?”
  他笑著反问:“什么不单纯?别当我在跟踪你,我刚刚去那家店吃面,出来正好看见你。”
  凌羚没说话,只是问:“你有开车吗?”
  “当然有。”
  “载我一程吧!”她累了,已不想再走路了,刚才为了跟踪达叔,她一路上紧绷著神经,到现在人已快虚脱了。
  “OK。”他带她走向他的车,进入车内后,他忍不住调侃她,“这次不是我强迫你,而是你要求的喔!”
  “斤斤计较。”她当然知道他是指她在店里对他说的那番话。
  “呵!别以为男人就特别大方。”约翰揉揉下巴,一路上很平稳的开著车,这种感觉就跟陶斯给她的一样……是一种安全感。
  “那今天就大方一点,请我去你家坐坐?”她好想找个人说说话。
  “什么?”他很意外她会这么要求。
  “不愿意?那算了。”她抿抿唇。
  “当然愿意了。”约翰笑著点头,开了一段路后便说:“你刚刚那样子非常危险,你知道吗?”
  她眉一蹙,“你我真的只是巧遇?”
  “你还在怀疑?拜托,我才没这么闲,只是正好看见你才上前与你打招呼。”他耸耸肩。
  “危险也不关你的事。”她咬著下唇,说她去找达叔不紧张其实是骗人的,可她就是恨极了这种忘恩负义的小人。
  “但做任何事不能像你这样莽撞行事,我想即便那位叫陶斯的地下知情也不希望你这么做。”
  “你到底知道什么?”这下她更疑惑了。
  “前两天报纸登得这么大,你当我是瞎子呀!”他一句话倒是将她的怀疑给敲得粉碎。
  “我看这样吧!我刚好回国旅游,闲著也是闲著,看你要做什么以后都可以找我陪你。”说著,他便解下手中的链子递给她,“送你。”
  “这是什么?”她望著它。
  “现在最流行的数字链,上头就是我的联络电话,戴在手上就不会搞丢了。”他撇嘴一笑。
  或许对他有著说不出的好奇,以及他身上有太多陶斯的影子,况且他又买了她的香草慕斯,凌羚便将手链挂上。她定睛一看,才发现它是纯白金打造的!“喂,你钱多呀!这么贵的东西。”
  “白金哪算贵,只不过不会像银这么容易变色。”他一副无所谓的语气。
  “原来你也是大亨。”
  “不不,你搞错了,我只是个净会花钱的败家子,家里也只能算小康,绝不是什么大亨。”约翰解释。
  瞧他那紧张的神情,她忍不住笑了出来,“我又不会抢你,你还真敏感耶!”
  “没办法,认识我的女人都很重视金钱。”过去真是这样。
  “真的,那我呢?”她开著玩笑。
  “你不会。”他想都没想的说。
  “哇!没想到你还真了解我。”她很意外地望著他。
  “因为……因为我很会看人。”约翰回头对她眨眨眼。
  “哦!”凌羚抿唇一笑,心底突然漾起一丝暖意,不知为什么,她竟觉得今天的约翰特别不一样。
  不一会儿到了约翰的“住处”,说是住处还真是客气了,这儿明明就是饭店嘛!“你住这里?”
  “对呀!我只是回来旅游一趟,你说我可能在这儿置产吗?”
  “这倒也是。”她撇唇一笑,“怕不怕被人说闲话,不怕就请我进去坐吧!”
  “当然可以。”带著她一块儿进入他的房间,凌羚更感意外,因为这间房间真大,足以媲美总统套房!“还说你小康咧!我也小康呀!可见你我的小康定义不太一样。”
  “哈……你的形容真有意思。”他将车钥匙往桌上一扔,接著打开冰箱,“想喝什么?”
  “我要喝那个。”她指著放在角落架上的红酒。
  “不行,你酒量太差。”约翰这话一出口,凌羚立刻愣住,他自己也一窒,恨不得打自己一巴掌。
  “你怎么知道我酒量不好?”她怀疑的问。
  “你忘了吗?我说过我很会看人。”转过身,他手里多了罐西打,接著朝她一扔,“接住。”
  凌羚接过手,仍不放弃地问:“你在胡说。告诉我,你到底是谁?”
  “我就叫约翰。”
  “是吗?那你为什么……为什么给我的感觉和陶斯有些相似,你和他是什么关系?”她眯起眸。
  “我根本不认识他呀!”他摊摊手,一副很无辜的样子。
  “不肯说?好,那我现在就去陶家将他所有亲人全打听出来,如果那个管家不告诉我,我就赖著不走。”放下西打,她便打算离开。
  “别去。”他上前紧扣住她的纤腰。
  凌羚顿住,慢慢闭上眼,感觉他的一双手臂圈住自己的感觉,为何这么熟悉、这么似曾相识?
  “陶斯……”忍不住,她喃喃喊道。
  约翰一震,立刻放开手,“你喊我什么?”
  “陶斯……你是陶斯……”凌羚仍闭著眼说。
  “笑话,我怎么会是陶斯呢?莫非他真的很像我?”他走到门边,整个人贴在门板上,笑望著她。
  她这才张开眼看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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