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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族有名~家宝拐夫-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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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一会,小冬便捧着她的冰糖燕窝回来了——她就爱吃这甜甜滑滑的东西,娘也爱,奶奶也爱,因此杜家的厨房小灶上永远有隔水温着的燕窝,免得想吃时还要等上几个时辰。
  一碗燕窝还没吃完,册云便已经回到厅上,看到她拿着白匙羹舀燕窝,吃得眉眼含笑,忍不住觉得心情好,“这么大的人还老吃这些甜品。”
  “奶奶也爱吃的。”
  听她这么说。他又笑,挥挥手让小冬下去,两人好谈话。
  “我让她们在戊院休息。”
  册云给自己斟了茶,“沈姑娘话不太多,沈夫人倒是很……健谈。”
  初雪嗤的一笑,她当然知道册云口中的健谈是什么意思,“那她都跟你谈了什么?”
  “我没让她跟我谈什么,我倒是跟她淡了一些。”
  初雪点点头,意思是,他什么都没回答,但套了一些话出来。
  “沈老爷几年前病逝,因此家中大小事情由沈二爷做主,二爷从小被老太爷管,长大又被哥哥管,好不容易当了家,却只听那一群酒肉朋友的话,不过几年,已经将家产败得差不多,沈家几代家业,  就只剩下那栋宅子,我想两母女在沈府的子子并不是太好过。
  初雪哎的一声,就说嘛……
  奶奶大寿还有二旬呢,怎么这么早就来了,竹县离这也不过才四五天路程,算错时间也不合理,但如果……
  是说,也难怪她觉得那人不像族姑。
  虽然说也忘记了族姑长什么样子,但就觉得不该那样苍老,她看起来比爹爹还大上几岁……
  “族姑看我的时候,眼睛特别大,样子又很开心,你知道我想到什么吗?”
  “  我猜不到。  ”
  “想你也猜不到。”初雪拿下汤匙,“每次只要我手上拿着鱼,白蹄儿就会那样瞧着我。”
  白蹄儿是生香的猫,通体黑色,偏偏四只脚掌上一寸的地放全白,因此取名白蹄儿。
  那猫被生香宠坏了,对别人凶得很,就算是她也不给抱,除非手上有鱼,不然想都别想。
  册云笑了笑——老太太跟夫人总是想保护初雪,因为想保护,所以甚少让她见外人,但即便如此,初雪依然敏锐。
  她很单纯,却不是傻子。
  “你觉得沈夫人为什么那样看你?”
  “白蹄儿那样看我,是因为我手上有鱼,族姑这样看我,当然是因为我身上有她想要的东西啦。”
  “猜猜,她想要什么?”
  “这有什么好猜的,把我当成乘龙快婿呗。”
  “初雪挺聪明的哪。”
  “不要用那种哄小孩的语气跟我说话啦。”
  叹了一口气,“  居然提早了二十天,看来对我这个女婿是势在必得。”
  册云自然也注意到了,杜秋满说话时,总会不由自主地瞄着初雪腰带上那块翡翠——他印象中的杜秋满并不是这样的,想来,沈家这几年真的不好过。
  “从今天开始,我去你房里睡。”
  “那我睡哪?”
  “地上。”
  “我才不要睡地上。”
  册云似乎早知道她要发火,  好整以暇地说,“那就睡床上吧。”
  “那你呢?”
  “屏风外面加张小榻就行。”
  “可这样会不会很奇怪?府中人都知道我房间不许有别人的。”
  册云笑了笑,“我是别人吗?”
  看到他笑成那样,初雪突然有种想打他的感觉——他啊,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样了,对她像在逗猫似的。
  别人……唉,也是。
  册云都快要是她的影子了,怎么样也不能说是别人。
  “就像你说的,沈夫人对你这个女婿势在必得,而你的房间是你进门才锁的  ,你能保证沈银荷不会在白天先进去藏身  ,等着你晚上要睡时诬赖你对她不规矩,要求你负责?”
  初雪睁大眼睛,“不会吧?”
  “不会?”
  “族姑出阁前都是很好过的,沈银荷她是名门出身,这么大胆的事情,应该不太可能……”
  说到后来,她自己已经先底气不足。
  因为她突然想起,张师爷之前娶的那房续弦,听说是个丫头出身,虽然当时张师爷只差没斩鸡头发誓自己绝对没有对这丫头不规矩,但谁让她衣衫不整地出现在师爷床上,而且还尖叫得让好几个下人—起冲进来……
  眼见为凭,师爷只好负责。
  万一族姑跟她女儿也如法炮制,那她这个男子汉也只能对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娶了这个远房族妹,成亲是很简单啦,但洞房花烛夜该怎么办?说自己不喜女色也不对,说自己不能人道也不对,就算能借酒逃过大喜之日,但总不能每天喝得醉醺醺回间房吧……
  想到那么可怕的后果,初雪突然觉得之前的顾虑都没关系了。
  就算府中的人都知道她房中不许有别人,那又怎么样,三少爷突然怕鬼所以要人陪不行吗?哼。
  第4章(1)
  杜秋满跟沈银荷突然早到那日,初雪还觉得那只是族姑的阴谋,但经过几日,她发现那不叫阴谋,那叫阳谋——绝对是跟爹爹串通好的。
  奶奶到大寿前都会住在寺院吃斋,爹爹就把娘带到临县去,家中无大人的时候,堂祖姑驾到,她这个一家之主也只能负起招待客人的责任。
  说来,也是自己反应慢,春游过后她就觉得自己的爹爹在密谋什么事情似的,偶尔还会在他脸上看到一种“孩子,别怪爹,爹是为你好”的神情,原来是……就说嘛,哪有这么凑巧的事情,爹娘前脚一走,族姑后脚驾到,派去邻县的人还回话说,老爷和夫人在赵老爷家住得开心,打算多住个七八日才回来。
  她一定什么都不知道。
  爹……一定什么都知道。
  娘不许她定亲,抱孙心切的爹爹就趁着奶奶大寿之名来这一招,大概是想让她跟银荷多多相处,最好是她色心大变,来不及许婚就先对着这族妹不规矩——要是她真的这样,只怕爹爹要开心的翻跟头了吧。
  平心而论,银荷是挺美的,但她是个假公子,总不可能娶了这真族妹吧,两个女人家是要怎么传承香火?
  现在呢,她已经几天没去城西大庄了。
  第一天,陪族姑跟族妹在杜府走走,这府中虽然只有几口人,不过历经百年,宅子极大,主院数落,客院数十落,鱼塘,凉亭,梅园,荷花池,还有巧匠设计四季都有花开的花园,前院到后门得走上半个时辰,身为主人家,自然得带客人走一走,以尽地主之谊。
  下午时,去邻县的人回来了,说老爷夫人要再多待几天,吩咐她这个未来当家,好好招呼族姑跟族妹。
  族妹说,听说江南春光极美,想游湖看这初春颜色。
  于是她叫来琴阁的游湖画舫,上面除了服侍的仆人还有琴师数名,茶水干果,江南的富贵小店一一奉上,琴娘们映着这湖光山色,弹着波澜壮阔的曲子,杜秋满自然大力称赞这江南美景,银荷没多说话,不过初雪看得出来,她这族妹眼睛很亮,嘴角边上还有一点点笑,看来是真心喜欢。
  当然,如果她这少根筋的都看得出来,册云自然也看出来了。
  这缘湖跟一般湖泊有些不同,春天时烟波弥漫,加上时有浓雾,眼前所及山色淡,湖色淡,一如水墨画,喜欢的人少,嫌无趣的人多,一直要到夏秋二季,圆湖恢复艳山艳水之色,游客才渐增。
  册云说:“沈银荷能欣赏缘湖的山水墨色,倒也难得。”
  外人听起来不过简单几句,但初雪跟他相处十几年,知道这几句话已经算是极大的赞美。
  她看了看册云,又看了看族妹,想了想,问:“你觉得这银荷特别?”
  “我都说了,是‘难得’。”
  “跟特别有什么不同?”
  “难得可以有几个,特别只会有一个。”册云又是一副看小孩子的神情,“懂了吗?”
  知道那是“几个”,而不是“一个”,初雪莫名感到一些放心,便没有继续这个问题。
  画舫行至湖中,此时将望过去,只有山,没有岸,一片苍茫,后来银荷跟琴师借了位,弹了一段长江曲。
  初雪常听曲儿,自然知道银荷这曲子弹得扎实,也不知道花多少时间练来的,又见她手上戴着指套,知道那指套不能弯,套口又圈得紧,真不知道她怎么受得了。
  杜秋满见这三公子看着自己女儿,颇为得意说:“银荷从小习琴,怕手指弄粗了,总是戴着指套,练起来分外辛苦。”
  讲完不由分说地拉过银荷,让初雪瞧瞧女儿的手。
  纤纤十指,白嫩得像青葱似的,初雪脱口而出,“真漂亮。”
  “是吧。”杜秋满颇得意,“这姑娘家,绝对不能做粗重的事情,免得将来夫家不喜欢,我连字都不敢让她多写,怕笔拿久了,手会长出茧子。”
  初雪想起自己的手,一样是姑娘家,跟银荷却是天壤之别。
  五岁起她就制笔做墨,每天一时辰,六岁开始习字,五张大字两张小字,手心粗,手指上也有笔茧,骑马打猎握缰拿弓,更把手磨得跟男孩子似的。
  看着银荷白白嫩嫩的手掌,初雪第一次有种羡慕的感觉。
  原来,那就是姑娘家的手……
  晚饭过后,她跟册云在花园品茗赏月,讲起这件事情,因为她太认真了,倒是换来他一顿好笑,“手是拿来做事的,为了保持漂亮而什么都不做,岂不是浪费。”
  “女孩子家的手,那样真的很漂亮啦。”
  “羡慕?”
  她别扭了一下,承认了。
  她已经是个十六岁的大姑娘了,以前对男女之事还不太懂,可是近一两年,她有时候也会小小的幻想一下自己穿上丝裙小袄,头插发钗的模样,穿绣鞋,抹胭脂,当一下千金小姐……
  “呐,你不觉得,姑娘家还是要有姑娘家的样子比较好吗?银荷整个人都是香的。”
  “从不觉得。”
  “你早上明明就看了银荷好几眼。”
  册云好整以暇地看着她,“那你早上又看着我做什么?”
  初雪被他问得语塞,又不想承认自己早上就是想知道他到底要看银荷多少眼,所以才一直数。
  她太了解册云,这种事情讲出来只会让他觉得好笑。
  银荷让他觉得难得有优雅,自己却只能让他发笑,她才不要让他知道呢。
  “倒茶。”
  听得自家公子大吼,站在亭子外的小冬连忙进来伺候。初雪往嘴巴塞了口玫瑰糕,嚼嚼嚼,假装没听到。
  月明星稀,册云脸上出现了淡淡的笑意,“你羡慕沈姑娘,不过照我看,沈姑娘还羡慕你呢。”
  初雪颇有怀疑,“我有什么好羡慕?”
  “沈姑娘跟生香一样,因为是名门千金,所以注定只能当漂亮的笼中鸟,婚前在家中端养着,婚后,赶紧给夫家生孩子,说好听是传承香火,实际上是稳定自己的地位,一旦年轻小妾进门,人生的喜悦大概也只剩下等孩子长大,诚实来说,一点都不好,你能想象杜初雪这一辈子的希望就是看着肚皮,希望生的是儿子,然后等着儿子长大,等着儿子生孩子,等着孙子喊你奶奶吗?”
  初雪突然有种恶寒,这——虽然千金皆如此,自己的奶奶跟娘也是这样,但就是有种……
  如果她是以小姐的身份长大,现在应该已是某户人家的夫人,人生最大的盼头大概也就是生儿子,万一丈夫婚后不喜欢他,或原本喜欢她,但随时光过去,色衰爱弛,娶了一房又一房的姨太,她却受限于千金教育,只会绣绣花,读读书,那太可怕了。
  册云伸手按了按她皱起来的眉心,给她倒了一杯春茶,“比起嫁得门当户对,当少奶奶,能做事,还是做自己喜欢的事,那才叫真富贵。”
  初雪呆呆地看着他。
  她好像有点懂册云想跟她说什么了。
  “想想看,你会做的事情,跟做的好的事情,这些年来,你是被逼着吃苦,还是真心喜欢,所以能忍受其苦?”
  初雪看看自己的掌心,粗糙,茧子,还有一些烫伤跟刻刀不慎留下的疤痕,难看是真的很难看,可是……经她双手而成的笔墨,已经是一品。
  两年前,她开始做朱砂墨,进贡到京城,成了皇帝批奏章用的。
  这种事情不会昭告天下,可是她很开心,那次,为了让墨浓轻走,她在捣杵上加倍用心,掌心起了一个又一个黄豆大小的水泡,痛得她咬牙,但就是不肯缩减半点功夫,上药缠起布后又继续捣杵,爹爹说,她可是杜家百年来最年轻的御墨作手。
  她的水泡足足快半个月才好,一旦碰到水更是疼得不行,可是,她真的很骄傲,她是富贵人家的孩子,可是,她做到了别人家孩子做不到的事。
  这些伤疤跟茧子恐怕一辈子都不会消,但……
  “讨厌自己的手吗?”册云问她。
  初雪怔了怔,一时之间无法回答。
  真奇怪,每次不管她在钻什么牛角尖,他总能很快发现,然后给她开扇门,让她走出那个地方。
  就在一会儿之前,她还觉得自己的手难看,现在却觉得自己的手漂亮得天下无双。
  银荷那不染阳春水的手非常美,但天下间凡富贵人家小姐都是那样的一双手,她的手虽然满是疤痕茧子,但百年内却只有她能在弱冠前成为御墨制手。
  她没有天分,这是十年来,日日四更起床换来的。
  面对册云的疑问,初雪心情突然好了起来,“不讨厌。”
  “只是不讨厌?”
  “我很喜欢。”
  这次,换他笑了,月色下,他有神的双眼看着她,“初雪,老爷跟夫人很以你为傲,你也要以自己为傲。”
  初雪抚着自己比下人还要难看的手,这是十年功夫换来的……
  好奇怪,原本以为手就是手,从来没去留心应该是什么样子,早上在画舫上看到银荷的纤纤十指,只觉得好漂亮,好羡慕,真希望自己的也那样柔美,可是现在,看着粗糙至极的十指与长满茧子的掌心,她真的觉得自己的手……最美。
  第4章(2)
  爹爹跟娘说要在赵老爷家住上八日,回来前一天,族姑跟她说,难得到了天下闻名的杜府做客,想去城西大庄看看。
  初雪一呆——去城西大庄当然不成问题,厂子里近千个工人在做事,也没什么好秘密,不过万一族姑说要去比笔院跟墨院,该怎么样才好?
  笔院跟墨院都是二十年以上的老师傅才能进去的地方,专门做“御品”与“学士品”,不比厂子里工人做的一般笔墨,这可就秘密了,加什么添香,加什么添色,香狸毛跟鹿毛要怎么配,羊毛跟狼毛又如何分比,那是出了院子就不能讲的事情。
  只能说,提出这个要求,九族姑,算你脸皮厚。
  “九族姑又不是外人。”杜秋满一脸笑意,“何况不过是看看而已,应该不要紧吧。”
  “这……”
  没记错的话,这堂祖姑的亲哥哥也是在做笔墨的呀。
  百年前大家所学都是一样的,只是她的太爷聪明了些,爷爷也聪明了些,爹爹也聪明了些,百年下来,其他支收的收,改行的改行,只剩下少数几户在做,做归做,但能做到“尖齐圆健”就只有杜有松这一支了。
  就算她小人好了,她就是觉得到时候族姑会说要进笔院跟墨院瞧瞧,然后回头便把看到的东西跟自己的哥哥说。
  “城西大庄的都是辛苦活儿,族姑跟族妹还是别去了。”
  “怎么说我也是姓杜,看到自家哥哥生意做得这样好,当然得去看看本家到底怎么做事哪。”她从竹县出发前,哥哥还再三交代,让她有机会去城西大庄看看,不管看到什么回来都告诉他——百年前是一样的功夫,怎么现在一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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