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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千黛可屯-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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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吗?”
  纳岑微微一笑,而后突然脱下靴子爬上床,千黛立刻紧张得跪坐起来,并用两手握住匕首对准了他。
  “你……你想干什么?不……不要过来喔!我真的会伤你喔!”
  纳岑依然兀自盘膝坐在她面前,对那把颤巍巍地指着他的匕首视若无睹,然后双手分别抓住两襟,猛然一扯,宽阔健壮的胸膛立刻袒露在千黛的眼前。
  “想要让一个有心伤害你的男人不能动你,仅是伤手伤脚是没有用的。”纳岑以仿佛老师在授业解惑般的语气,纳岑慢条斯理地说。“而如果你不想真正的杀死对方,那么你就不能碰这些地方……”他指指自己的胸部、胃部和腹部。“所以,剩下的就只有这些地方……”他再指指两肩和腰部,“不过,这边必须尽量靠外面肉多的地方才行……”他抓了一把腰部结实的肌肉。“这样明白了吗?”
  呃?明白了吗?明白什么了?明白该怎么伤他了吗?不是吧?千黛傻傻地看着他,已经搞不太清楚现在是什么状况了!
  “不过,还是这里比较好……”纳岑说着,指指双肩,“少了一条手臂要办事总是很不方便,所以……”他对着她露齿一笑。“选一边吧!”
  嗄?嗄?选……选一边?什么选一边?千黛茫然地望着他。
  似乎看出了她的困惑,纳岑不禁摇头叹了口气。“你怎么这么迟钝呢?我这是在告诉你,以后我还是会欺负你,而且就从今天晚上开始,所以,如果你真的不想被我欺负的话,就赶快选个地方让我受伤,这样我就动不了你了呀!”
  千黛有一刹那的困惑,她迷惑地猛眨眼,可不过两个呼吸间,困惑蓦地转为惊恐,千黛吓得倒抽了口气,差点把匕首给扔出去了!
  伤……伤他?真的要伤他?不会吧?他真的……真的要她伤害他?他的脑袋有问题吗?打仗打痴了吗?
  纳岑有趣地看着她。“怎么?不知道要选哪一边比较好吗?”
  选哪一边?千黛手足无措地瞪着他。不对,现在……现在不是这个问题吧?
  纳岑夸张地喟叹一声。“好吧!那我帮你选好了……”
  啥?哈?帮她选?帮她选什么?
  千黛还没搞清楚问题呢!纳岑便突然抓住她握着匕首的手,“以你的手势,应该是这边比较顺手吧!”说着,他抓着她慢慢地往他的左肩刺去。
  嗄?他……他究竟想干什么?
  脑筋已经打结的千黛直到看见第一滴血冒出来,她才惊醒过来,而且尖叫着想要放开手,“不要!”
  可是纳岑的大手紧紧的握住了她,她根本无法放开。于是,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力把匕首往旁边挪开,却没想到这样反而在他的肩头上划出一道深深的血痕。
  纳岑终于松手了,可他却完全无视于自己的伤势,顺势将一把扔开匕首、正想探看他的伤势的千黛扑倒在床。
  千黛仍是惊恐地瞪着他的左肩,“你…!伤、伤……血、血……”她结结巴巴地语不成句。
  纳岑轻轻一笑。“这点小伤可阻止不了我的哟!”
  呃?咦?耶?
  短暂的错愕之后,千黛终于发现自己危险的处境了,“不要!放开我!放开我呀!”她尖叫,又开始手推脚踢做徒劳的挣扎了。“我要告诉斡罗岑,我要告诉他你又欺负我了!”
  “亲爱的千黛可屯,是你伤了我的吧?”纳岑笑咪咪地说,“不过,你放心,这一回我不会再让你有所抱怨了。”他缓缓俯下脑袋,热烫的双唇诱惑地在她颈间游移。“这一回我会让你求我,求我欺负你,求我一次又一次的欺负你……”
  “不,死也不!”千黛发誓般的怒吼。
  一般而言,游牧民族的生活是以游牧和狩猎为主的,而大部分的人都以为农耕才是比较进步的,其实并不尽然,因为无论是技术或观察和知识上,种植植物的农耕的确比较单纯,而游牧动物需要考量的因素则复杂多了。
  譬如,家畜的增值率和自己最低的消费量,取乳时必须要顾及到仔畜的营养,剪毛时还得注意到家畜的御寒能力,还有,哪一种动物需要哪一种牧草,何处又是牧草最好的供应地等等。因为得考虑到这些,所以游牧民族的生活就必须到处迁移,这一点也比农耕生活辛苦得多了。
  至于游牧民族的另一个生产手段——狩猎,不但是弥补家畜消耗的方式,也可作为军事训练的基础,同时又可以猎得珍贵皮毛换取农作物,甚至还可以作为娱乐项目,所以,草原上的民族大都在三、四岁的孩童时期就开始接受骑马射箭的训练了。
  但基本上,游牧民族每天一切的活动还是以家畜的繁殖硕壮为主要目的,所以,天刚破晓的时候,便得起床把家畜赶出去,尤其是羊群,有露珠的草是它们最好的食粮了。当然,妇女们就得更早起来做早餐,因为这是她们的职责。
  虽然以千黛的身分来讲,她并不需要这么辛苦,但自从她被带来这儿和弘吉剌部的人一起生活开始,她就习惯和大家一起工作了。当然,为了要熟悉环境,到处工作更是必要的。
  即使她成为纳岑的大妃之后也一样,她不但不要人伺候,而且照样跟着大家一起做饭、挤奶、操持家务,把乳类制品制成各种食品,或把毡子加工制成穹庐的铺垫、门帘及外围,用牛车从远方井上湖里运水,拣牛粪准备燃料,照顾在家的幼畜等等,从不推诿,也不曾迟到。
  不过这一日清晨,她似乎晚了些。斡罗岑已经在斡儿朵前来回踱了几百趟之后,她才匆匆忙忙地跑出来,他立刻迎上前去。
  “啊!额客、额客,额赤格是不是又欺负你了,所以你才这么晚起来?”
  他是真的很关心,如果不是有人慎重警告过他,额赤格回来之后就不能随随便便闯进额客的斡儿朵的话,他早就冲进去探个究竟了。可没想到,千黛却刷一下整张俏脸顿时红得好似要滴出血来了,这种反应实在很可疑喔!
  “呃!呃……那个……那个……”
  该怎么说?说“不是”吗?
  可的确“是”啊!
  但要说是“是”嘛……好像也是她……呃、呃……求他的,而且是一再地……哦,天哪!真是有够丢脸的!
  千黛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匆匆说了两句“我来不及了,别来烦我”,然后就溜之大吉了。
  斡罗岑错愕地望着额客跑得比飞还快的身影,不觉喃喃道:“上回打猎碰上熊在追她时,额客好像也没跑这么快嘛!”语毕,他摇摇头,准备进去问额赤格。没料到一进去,就看到额赤格正裸着上身在包扎左肩上的伤,他更是愕然。
  这是怎么一回事?不是额客被欺负吗?!怎么是额赤格受伤了呢?
  “额赤格,你……你怎么……”
  纳岑抬眼一瞧是儿子,“啊!斡罗岑,是你啊,来,快来。”他忙招手要儿子过去帮忙。“帮额赤格扎一下,明明是你额客伤了额赤格的,可她居然说不管额赤格,额赤格只好自己来,可是一只手实在不方便嘛!”
  斡罗岑呆了半晌……“我放弃!”他咕哝着过去帮纳岑扎好绷带。
  “虽然这么点小伤扎不扎都无所谓,”纳岑起身套上长袍、腰带。“可要是不小心让人知道了,总是很难解释。”
  斡罗岑耸耸肩跳上床,而后盘膝撑着双手支住下颚瞅着额赤格。
  基本上,斡罗岑本性就是一个非常活泼外向的男孩子,几乎碰上任何人都能立即和人家打成一片,何况纳岑和他又是那么的相似,一个人大概很难去讨厌一个和自己很相像的人吧?而最主要的是,千黛没事就跟他提起纳岑,说他有多高大、他有多霸道、他有多野蛮……老天,听得他都烦了!
  所以,虽然他一出生就没见过纳岑的面,可一见面不过半晌,他就觉得好像已经跟纳岑相处很久了似的,一点隔阂都没有,特别是当他要质问纳岑时,他更不懂得什么叫客气。
  “额赤格,你昨天晚上有没有欺负额客?”
  纳岑瞄他一眼,然后继续拉靴子。“你额客又说我欺负她了吗?”
  斡罗岑叹了口气。“额客要是说了还好,可她不但什么都不说,还一张脸红得像猴子屁股似的逃走了,这样我怎么知道该怎么办嘛!”
  纳岑笑着摸摸他的头,“那就表示你额客不觉得额赤格欺负她了嘛!”他也跟着盘膝坐上了床。“哪!这个不重要,额赤格想问你别的事。”
  “啥事?”
  “你额客到底打算把你带到哪里去?”纳岑垂下了眼。“回她中原的娘家吗?”如果是的话,情况可就不太妙了。
  “那怎么可能嘛!”斡罗岑嗤之以鼻。“额客根本没有娘家呀!额客说她的亲人全都去世了,还说她们司家被宋朝皇帝害得好惨,额客的额客也对额客说,她们司家已经不再是大宋子民了,将来嫁鸡嫁狗都随意,就是不能嫁宋人和金人。”
  “咦?”纳岑意外地楞了愣。“是这样啊?”
  “是啊!”斡罗岑曲起双膝抱着。“额客说,不但是宋朝皇帝,连那些宋朝子民也是一样,甚至司家的一些亲戚都冷眼旁观他们司家落魄凄惨,却没有一个人肯伸出援手。所以啊!额客说,她既然生了我这个大元人,那她以后就是大元人了,大宋是好是歹都与她无关!”
  “这样吗?那就好。”纳岑悄悄漾出一抹微笑。“不过,她到底打算带你到哪里去呢?”
  斡罗岑耸耸肩。“还没一定啦!本来额客是想逃离这里,随便找个地方住下来,看看能不能嫁个好男人之类的平平安安地过完下半辈子。可是后来有了我,她就改变了主意,只想和我一起平静度日。”
  纳岑点点头没说话,斡罗岑却歪着脑袋又盯住他。
  “额赤格,你到底是怎么欺负额客的?为什么额客会怕得想要逃开呢?”
  纳岑又笑了。“你额客是怎么说的?”
  斡罗岑翻翻白眼。“她呀!就光会说额赤格欺负她,可怎样都不肯说清楚额赤格到底是怎么欺负她的,所以我才来问额赤格的嘛!”
  纳岑失笑。“所以,你连辩解的机会都不给额赤格,就指着额赤格的鼻子臭骂,这样不太公平吧?”
  “好,”斡罗岑立刻坐正身子,摆出一副聆听指教的神情。“那我现在听额赤格的说法,这样可以吧?”
  纳岑笑着摇摇头。“昨天我不是叫你去问霍骆金的吗?他怎么说?”
  “他呀!还不是跟额赤格说的一样,”斡罗岑懒懒地说。“什么每个女孩子一辈子都会这么哭天喊地一次啦!什么额赤格不欺负额客就不会有我啦!还有,以后额客就不会再说额赤格欺负她啦!就这些,跟额赤格说的都一样嘛,也没有多说两句新鲜的!”
  “因为事实就是那样嘛!”纳岑笑着又摸摸他的头。“好了,等下次额客再说额赤格欺负她的时候,届时额赤格一定会全部告诉你,这样行了吧?”
  斡罗岑耸耸肩。“不行也得行呀!反正我又不能扒着额赤格的嘴一定要额赤格说,对吧?”
  “知道就好!”
  话落,纳岑就要下床,斡罗岑忙抓住他。
  “额赤格!”
  纳岑讶然的回头。“干嘛?”
  斡罗岑放开手,继而有点不知所措地搔搔脑袋。“呃……那个……”
  纳岑又坐了回去。“说吧!”
  “那个……”斡罗岑扯扯嘴角。“额赤格是因为征战不方便,所以才没有剃婆焦的吧?”(婆焦:把顶上的头发剃光,四周短发垂下或编成辫子)
  纳岑下意识摸摸自己的长发。“没错,不过我待会儿就要去剃了。”
  “这样啊……”斡罗岑似乎有点为难。
  “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纳岑奇怪地问,随即发现儿子似乎也没有剃婆焦。“咦?你怎么没有剃?”
  正中下怀,斡罗岑立刻大声说:“因为额客讨厌,她非常非常讨厌那种半光头!”
  纳岑顿时愣住了。“呃?”
  “因为……因为……”斡罗岑迟疑了下,继而下定决心似的挺了挺胸膛,“因为当年额客刚到这里的时候,那个……”他又犹豫了一下,旋即想到其他代用词。“那时候的王有好几次都叫额客去摸他的光头,后来还要她……还要她……”
  纳岑明白了!“别说了!”
  斡罗岑垂眼望着自己的脚。“这事儿我本来是不知道的,是去年马冲宴时,额客喝醉了才哭哭啼啼的告诉我,她说那时候她才八岁,那个……那个王却老是要她去摸他的头,然后那个王就会露出一副很恶心的样子,她每次都差点吐了!”
  纳岑浓眉紧揽。他没有想到额赤格会有那种怪异的性癖,难怪额赤格会收下一个小女孩做妾侍。可是,既然千黛当时是额赤格的妾侍,他也实在不能说什么,虽然他能理解一个不解人事的小女孩碰到那种事时会有多恐惧。
  “额客说,刚开始那个王只是要她摸他的头,所以,她只要咬紧牙关还是能忍受得了,可是几次之后,那个王居然要她摸……摸……咳咳!结果额客就当场吐给他看,后来那个王也就再没有再叫她去了,可是额客说,她永远也忘不了那个王叫她摸他的头时那种恶心的感觉。”
  “我明白了,”纳岑静静地说。“以后我都不会再剃婆焦了。”
  自从纳岑回来后,千黛就几乎见不到儿子,因为儿子老是跟着纳岑到处跑!又是巡营,又是参加比赛的,好像已经忘了她这个额客的样子。可是,每当她开始感到有些寂寞伤感时,那个宝贝小鬼又会把他和纳岑赢来的奖品统统搬到她面前来,甚至连他哈得要死的那匹白马都奉献出来了。
  “可是这不是你一直想要的吗?”千黛既欣慰又感动地说。
  “额客比较重要啊!”斡罗岑却是一副理所当然的姿态。“额赤格有了,额客当然也要有嘛!等下一回再轮到我就可以了啦!”
  嗯!儿子果然还是她的!
  欢乐时光总是消逝得很快,三天的祭典活动很快就过去了,第四天又恢复了日常生活,在伺候男人用过早餐之后,男人们便拿起他们的套马竿上马离去,而女人们就开始整理家务,这也是女人们在一天当中最清闲的时段。
  可千黛才刚开始整理衣物没一会儿,纳岑便突然闯进斡儿朵里来,吓了千黛好大一跳。
  “你……你不是说要去扎只剌部吗?怎么又跑回来了?”
  纳岑瞟一眼她正在折叠的袍子,随即背对着她住铺垫上一坐。
  “我的头发太长了很不方便,帮我处理一下。”
  头发?
  千黛的脸色顿时绿了。“你……你要、要剃、剃……婆焦了吗?”
  听得出她的声音已经在发抖了,纳岑不由得叹了口气。“要剃我早就剃了,还用得着等到现在吗?”
  闻言,千黛不觉又感到有些茫然。“你是说……你不刹婆焦了?”
  “除非你要我剃,那我就……”
  “不要!”千黛失声尖叫。“不要剃!永远都不要剃!”
  “我没有耳聋,不用叫那么大声。”纳岑滑稽地扣扣耳朵。“要我不剃也行,可是你要负责帮我梳理,这么长真的很麻烦耶!”
  “好、好,”千黛立刻抓着梳子跳了过来。“我帮你梳,我帮你梳,你千万不要剃呀!”
  “不过剪短一点总行吧?”
  “可以,可以,你要多短,我帮你剪!”
  “随你高兴吧!”
  “哦!”
  片刻之后——
  “千黛,你刚刚在做什么?”
  “咦?刚刚?折衣服啊。”
  “之后?”
  “之后?大概是去帮忙做马钟(马奶酒)吧!干嘛?”
  “哦!没事,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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