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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头猛男追新娘-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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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木头猛男追新娘
  作者:黑洁明
  男主角:亚当
  女主角:唐琳
  内容简介:
  偷窥狂?
  他才不承认自己是变态
  这要怪可得怪她自己懒惰加迟钝
  将她的私生活大剌剌的摊开在他面前
  原本他没有进一步认识她的打算
  直到一场小车祸让他们从此有了交集唉,
  就知道不该一时心软出手帮她
  给了这女人一个登堂入室的机会
  天知道他生平最最讨厌与人接触
  老天爷却塞了个爱到处乱跑的女人给他
  病才好就迫不及待的跑到蛮荒地区拍照
  他只好不嫌累的千里迢迢去追新娘
  正文
  楔子
  新来的
  初夏的早晨,微风带来阵阵茉莉清香。
  原本趴在桌上写作业的男孩突然抬起头,他往外看,果然看见一辆加长型的白色轿车缓缓延着车道开了进来,他匆匆跑到实边,趴在窗台往下看,跟着立刻回头叫同伴:“霍克,快看,那个白头发的女巫来了。”
  另一个男孩闻言,也跳下椅子,跑了过来,趴在窗台边,好奇的往下探望。
  白色加长型轿车停在喷水池前,一名美丽的女子走了下来,白金色的长发又亮又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哇!”金头发的霍克瞪大了眼,喃喃说:“她不像女巫,像仙女耶。”
  “笨,你没看过童话吗?”长他一岁的男孩拍了他一脑袋,皱眉训示道:“所有故事书里的后母都是坏蛋。”
  “真的吗?”五岁的霍克仰起小脸,狐疑的看着小哥哥亚历士。
  “当然。”小男孩严肃的点头。
  “哪一个故事书啊?”小霍克看看楼下美丽的仙女,还是不怎么相信她会是坏蛋。
  “白雪公主和灰姑娘啊。”小亚历士振振有词的说。
  小霍克更加狐疑了,瞥了身旁的哥哥一眼,咕哝说:“那是给女生看的耶。”
  闻言,小亚历士有些恼羞成怒,“故事书才没有分男生女生,都一样啦!”
  “可是……查德说夏绿带是来当我们妈妈的呀……”小霍克看着楼下那个漂亮的仙女,不想相信她会是坏巫婆。
  “哼。”小亚历士不屑的伸出手指,“大家都是比较疼自己亲生的小孩子啦,你看那个。”
  小霍克顺着哥哥的手指看过去,只见一个小胖子怯生生的从车上走下来,肥肥的小手紧紧抓着夏绿带的手,小霍克皱起眉头,“他是谁?”
  “新来的。”小亚历士说。
  “夏绿蒂的?”小霍克闷闷不乐的问。
  “对。”小亚历士点点头。
  小霍克紧抿着唇,趴在窗台上,看着夏绿蒂蹲下身整理好那小胖子的衣领,不悦的下了个结论,“他好胖。”
  “对。”小亚历士点头同意,然后面无表情的看着弟弟道:“但是那只小猪是她生的,我们不是。”
  那一瞬间,小霍克决定了——他讨厌那个小胖子!
  第一章
  夕阳西下,最后一丝阳光消失在厚重的窗帘外,取而代之的,是不远处市中心的霓虹及大楼的灯火。
  虽然大街上下班的人潮汹涌,但屋子里却十分安静,良好的隔音阻绝了外头的喧嚣,这里安静得像一座坟墓,黑暗、寂静,和外头的热闹迥然不同。
  床头柜上隐隐闪动的电子闹钟显示着时间,上头的数字跳动,屋子里依旧安静异常。
  滴滴滴滴、滴滴滴滴、滴滴滴滴、滴——
  电子闹钟响了,轻微的滴滴声荡在室内,在第四遍响起时,一只大手伸过来接掉闹钟。
  手的主人睁开了眼,睡眼惺忪地看了眼电子闹钟上的绿色显示数字。
  七点整。
  男人从床上坐起,拨了拨撩乱的发,然后一边打呵欠,一边下床走到浴室里去盛洗。
  开了浴室的灯,镜子里显示出一张方正的脸,男人有着一双浅绿色的瞳眸,和一头凌乱白金色的发,他瞪着镜中的自己,然后开始洗脸刷牙刮胡子,再将一头乱发梳好,才走出浴室,来到健身房,打开音响,听着交响乐,在跑步机上跑了一个小时。
  八点十分,他接着做重量训练。
  九点半,他洗掉一身的汗,走到厨房替自己倒了杯咖啡,烤了两片吐司。
  在他倒咖啡时,昏暗的厨房突然亮了起来,他并没有开灯,此刻大亮的光线是对面那户人家的。
  他探头看了一下,对面那个女人抱着一包牛皮纸袋走到冰箱前,将袋子里的新鲜食物放进冰箱里,她的电话突然响了,她跑去接电话,一边讲电话,一边将东西整理好。
  东西放好后,她倒了杯牛奶,边请电话边喝,她的上唇沾了白色的牛奶胡子,她没有发现,只是洗好了杯子,然后倒了一杯水,走到阳台上。
  他微微后退,退进更加阴暗的角落,安静的看着她替阳台上的花草浇水,对方不知和她说了什么,她笑了起来,然后她回了一些话,就按掉了电话。
  浇完了水,她站在阳台上,抬头看向他这边,有一会,他以为她看到他了,但下一秒,她就将视线掉开了,然后趴在红色砖墙边,怔忡的看着远方。
  他怀疑她在看什么,那里什么都没有,只有天空和海而已,但是现在黑成一片,除了一些零星灯火之外,什么都没有。
  然后她闭上了眼,迎着微凉的夜风,表情看来有些悲伤。
  夜风拂过了她的脸颊,扬起她顿旁的发丝。
  他握紧咖啡杯,有一种想抚摸安慰她的渴望。
  她以前不是这样的,她总是心情愉悦,没有这么瘦,眉宇间不会这样带着淡淡的愁。
  第一次见到她,也是差不多在这个时间,这女人搬到对面那栋只和他隔一条小巷,相邻不到五尺的公寓,是在三年前。
  晚上八、九点,他起床运动吃早餐,厨房对面却亮了起来,突如其来的灯光引他注意,从窗户看过去,才发现那一直空着的公寓有人搬了进来,客厅的地板上放着五、六只纸箱,一个东方女人正跪坐在地上,埋头在其中一只箱子里翻找东西,她把所有翻出来的东西都往旁边丢,最后拿出一把剪刀,抓起身后绑成辫子的长发,看也不看,一刀就剪了下去。
  她突如其来的行为让他吓了一跳,然后她把剪下来的长发随手往旁一丢,又继续将剩下的头发剪得更短,她动作迅速俐落,甚至没有拿把镜子照着,剪出来的发型虽然让她乍看像个小男生,却相当清爽好看。
  剪完之后,她只随意拨了拨短发,就将剪刀收了起来,拿来扫把把地上的发丝扫干净,见她熟练的模样,显然之前自己剪过很多次了。
  他还在发愣,却看她伸了个懒腰,毫不淑女的张开嘴,打了个大大的呵欠,然后转身走进房间,连衣服都没换,就瘫倒在连床罩都还没套上的床垫上,沉沉睡去。
  也许是因为刚搬来的关系,她的房子里除了那张床外,其它什么都没有,当然也没有窗帘,她对屋子里没有其它家具似乎也不是根介意,因为那样的简陋维持了将近半年,然后才开始慢慢增添了一些电器用品。
  他很难不去注意到她,因为那房子没有窗帘,她又是那样大剌剌的在毫无遮掩的屋子里活动着。
  她躺在床上看推理小说,她在空无一物的客厅地板上做仰卧起坐,她洗澡洗到一半只包着浴巾就冲出来接电话,她照三餐煮食,自己一个人吃饭,她会对她种的植物说话和傻笑,她在晒衣服时唱歌,偶尔还会趴在阳台的砖墙上,看着远方彷佛浮在空中的雷尼尔山发呆,而且除了早上出去晨跑和出去买粮食之外,她整天都待在家里。
  然后有一天,她不见了。
  她的东西都还在,但一整天都不见她的人影,第二天也不见她人,然后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她的失踪,莫名其妙的困扰他,就在他几乎要以为她遭到什么意外时,她在消失了一整个星期之后,突然又出现了。
  瞪在那躺在床上的人影,他没来由地松了口气,然后他看见她床尾地板上的行李,她的行李箱上残留着各国入出境的贴纸,有新的,也有旧的。
  所以,她是出远门去了?
  她连睡了三天,除了起来吃舨洗澡上厕所之外,她都躺在床上睡觉,活像那七天都没睡觉一样。
  第四天,她又恢复正常作息,早上出门去跑步,然后整理家里,煮饭洗衣服,浇她阳台上那些快枯死的植物,请她的电话、看她的小说、发她的呆,整天一副闲闲无聊没事的模样。
  没有多久,他发现她常常会这样消失不见,短则一个星期,长则三个月,每次回来都是一副筋疲力尽的模样,他猜她出远门是去工作,只是不晓得她究竟是做什么的。
  年初长达三个月那次,她回来时整整瘦了一圈,又黑又瘦,活像个难民一样,而且她的笑容不见了。
  他不知道她出了什么事,那次之后她常常睡到一半惊醒,她的食量变得和小鸟一样,但仍渐渐丰腴起来,不再那么骨瘦如柴。
  她用更长的时间发呆,甚至没注意到阳台上那些欣欣向荣的花草,早该在她出门的那三个月枯死了才对。
  虽然她渐渐恢复正常作息,但她不一样了。
  她再也没有出过远门,她那贴满各国贴纸的行李箱一直搁在角落,她不再看它一眼,任它布满灰尘。
  再过一个月就是圣诞节了,她也没像往年一样,杷那棵假树从箱子里拿出来组装置,通常十二月还没开始,她就会将那棵树布置好,然后把它弄得五颜六色的,在每次经过它时,看着它傻笑,她以前是那么热中装饰那棵假树,今年却什么都没做。
  铃铃铃铃——铃铃铃铃——
  他回过神来,她的电话又响了,她睁开眼,再度接起电话,转身走回屋子里,消失在通往另一个房问的门后。
  看着合上的门,他喝掉手中的咖啡,拿着那两片吐司,也转身走出厨房,囚到摆满电脑的工作间。
  虽然一直看着她,他却从没想过要去认识她。
  她只是个有点小怪异的邻居,让他不由自主的盯着她看的邻居。
  不过说她怪异,他自己也没有正常到哪里去,但他很安逸于现在这样的生活,多数的时问,都是没有人打扰的,他的生活非常的规律,除了每周五必须要出门到公司,平常他都是晚上七点起床,八点到九点运动,然后吃早餐,接着工作到凌晨一点用餐,吃完饭继续工作到早上九点,运动到十点,在十一点洗完澡,上床睡觉。
  他日夜作息颠倒,但生活规律,和日夜作息正常,生活却十分混乱的她全然相反。他在固定的时问出门购物,她则想到才出去,所以虽然他们当了三年邻居,却从没面对面见过。
  偶尔,他会在路上和地擦肩而过,有一两次的星期五早晨,他出门时正好遇见她晨跑回来,她拎着一杯星巴克的咖啡,一边看着手里买回来的报纸。
  她从没注意到他,他想。
  她总是专注在手里的报纸,或街角那只会对着她猛摇尾巴的哈士奇身上,每回经过,她都会蹲下来拍拍它的头,和它玩上好半天。
  所以,或许他不应该惊讶当眼前这意外发生时,她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即使是在她失去了某一部分的热情之后的现在。
  今天早上,他同往常的每一个星期五一样,一夜没睡,灌了一壶咖啡,套上西装,准备到公司去应付蓝斯的手下,他把车倒出车库,才想到忘了拿班顿千交代万嘱咐的文件,只好将车停到街边,上楼回去拿。
  等他重新下来,才打开车门,还没上车,就看见那个女人穿著运动服跪坐在大马路上,她的身前有一只狗,她正在帮它止血。
  那只狗被车撞了,他转过头去看,不是街角的哈士奇,品种不一样,毛色也不一样。
  她是那么的努力想救那只受伤的狗,甚至不在乎身处大街上,随时会有车辆疾驶而过,然后她抬起了头四处张望,像是想要寻找援助,但没有人停下来,就算曾有人注意到,也都别过头去。
  下一秒,她对上了他的视线。
  他无法移开视线,他原以为会看到她无助慌乱的眼神,但她并不慌乱,只是生气,然后那双炯炯有神的黑瞳隔街传达出无声的恳求,她甚至没有抬起按压在那只狗身上的手,没有任何动作,只是就那样看着他。
  他的手搁在早已打开的车门上,却无法就这样坐进车里,和其它人一样,假装什么都没看到,然后扬长而去。
  他应该这样做的,他又不是兽医,他也不养宠物,他根本不知道遇到这种事该如何处理——
  在他犹疑不定的那几秒里,他几乎能感觉到她的失望在一点一滴的加深,他不喜欢她那一副他怎么可以见死不救的表情。
  该死的!
  暗暗咒骂一声,他紧抿着唇,甩上车门,皱着眉头穿过马路,满心不甘愿的朝她走去。
  天杀的,他甚至不喜欢“狗”这种动物!
  “需要帮忙吗?”
  那个高大壮硕的男人如是说,他像一辆坦克般向她走来,表情却是一副被赶鸭子上架的模样,眉头微蹙、面容冷硬,像个遭人打扰用餐的将军。
  他说话的口气和表情,一点也不像是真心想帮忙的样子,不过她刚刚也没想到他真的会过来,甚至开口询问她。
  “是的。”她看着他说:“它被车撞断脚骨,需要送去诊所。”
  那只狗仍在流血,染红了她的双手。
  他迟疑了一下,眼底闪过不知名的情绪,然后才开口道:“你知道地址?”
  “嗯。”她点头。
  他脱下西装外套,递给她。“把狗抱起来,我送你过去。”
  命令的口气、冷硬的表情,虽然他的行为是在帮忙,他看起来仍不像想帮忙的样子,他始终都是站着,让她一直要仰着脖子抬头看他。他脱下外套时,她一度以为他会蹲下来抱狗,但他没有,他只是把外套递给她,然后等着。
  聊胜于无,她想。
  接过高级的西装外套,她包住受伤的拉不拉多犬,然后站起来,他转身走回他的车,她抱着狗跟在后面,这只狗不小,还颇重,幸好她早已习惯搬运重物,而且它虽然受伤了,却还挺乖的。
  他替她开了车门,但依然没替她抱狗,她抱着狗,动作有点困难的爬上他的车。
  他开一辆黑色的吉普车,车上一尘不染,像刚出厂的样子,唯一不同的,是车子的里程数,新车不会有那么高的里程数。
  所以这个阿诺史瓦辛格有洁癖?
  瞥了身旁坐上驾驶座的男人一眼,他衬衫下的肌肉线条清晰可见,它们随着他的动作起伏,他不苟言笑的发动车子,一双大手轻松的操控方向盘,将车开了出去。
  “往哪走?”
  她开口指示了方向,最近的动物诊所只在几个街区外,不到五分钟的车程,但一路上他什么话也没说,沉默的气氛和他庞大的身形,教她不自觉绷紧了神经,但右手仍安慰的抚着因受伤而不住喘气的狗。
  它脖子上有项圈,这只狗是有人养的,它非常非常的乖,即使受了伤,还是十分安静,只有颤抖的身子和那双乌黑的大眼显示出它的痛苦,它甚至没有呜咽。
  她喉头一紧,注意力全回到这只拉不拉多身上,柔声安抚它,“乖、乖,撑下去,马上就到了……”
  车停了,她抬起头,男人已经下了车,然后替她开了车门,她费力地抱着狗下车,他站到一旁,帮她开了动物诊所的门。她匆匆进门,和迎上来的兽医及诊所人员说明原由,兽医接手了狗儿,她松口气的同时,才发现那男人没进来,她回头看时,他正坐进那辆黑得闪闪发亮的吉普车,他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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