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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逆风骚-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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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叛逆风骚
  作者:陈毓华
  男主角:火觞
  女主角:红绫
  内容简介:
  他这个灾星到哪去都没人敢收留,因为怕害得自己全家死光光,偏偏有人不信邪让他住下,这娇滴滴的小姑娘“据说”是他姨婆,可是除了泡茶之外啥都不懂,还说会好好照顾他,真是天晓得!这下叛逆少年只好变身超级保母,锇了他下厨,病了他当看护,她脚动不了,更得劳他背着走路,人家是两小无猜,却被棒打鸳鸯,这一分离,让他仇恨心又起,成为黑帮跨国集团大哥,还誓言要毁灭老家“日光城”……
  正文
  序
  给你们阿华的一二三事
  阿娃
  毓华这个人啊,很好相处。(本来打算到这里结束,不过好像交不了差的样子喔?唉!)
  她呢,文字用得简洁有力,故事编得精采亮丽,少不得小女子要推荐得卖力了——这是废话,因为大家都知道嘛,在此不多言了。
  说一些大家不知道的吧,这个女人她……懒惰!一本书可以拖、拖、拖、拖……拖到不能再拖为止。真是不敢相信天底下居然还有比小女子我更懒的人耶,让我认识了她,可说是她的不幸了,呵呵。
  难得我这个老是被人骂写作速度可比乌龟在爬的人也有嘲笑别人的机会,各位想想,天生不太善良的阿娃有可能放过如此难得的机会吗?不可能嘛!
  于是呢,每天啊——顶多隔个两、三天,小女子便会打个电话去查查她的进度(当然啦,经过前面详述,各位对她的“不知长进”也不用感到太惊讶了),然后咧,再晓以一番义正辞严(这是为了她的荷包)、义愤填膺(这是为每一位等书等到我心痛的毓华迷抱不平),才在她连声的“是、是、是”之下,满意地把电话挂了,不过此刻阿娃总是偷笑,呵呵呵,她写得比我还慢耶,那我可以先去睡一觉了。
  现在回想起来,好像我们两个每开一本稿子,都在重复同样的把戏,一点都不好玩,到底哪一天阿华的进度才能跑在我前面,给我来点“刺激”啊?唉,恐怕直待青山烂,黄河彻底枯,这还是不可能实现。
  阿娃并不是一个喜欢到处交友的人,何况交友贵在真诚,还有句话不是说“朋友在精不在多”?
  至于我跟阿华呢,是这样、那样然后认识的,接着,就看见一只牡羊和一只金牛开始燃烧家里的电话线,从天南聊到地北,可说是无所不谈,因为有沟通才有认识嘛,现在,就让你们知道阿娃眼中的阿华喽。
  她这个人呢,语气温和,而且谦虚,对于年纪比她小那么一点,说话却直接不假修饰的阿娃(就是没大没小的意思啦)相当的包容,这是阿娃需要学习的,不过从上述的文字你们可以知道,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本姑娘已经没救啦。
  跟阿华相处,好像如沐春风,温暖而且舒服,而看她的书,有一股欲罢不能的感觉,不过就因为欲罢不能,所以才会想开骂!每天就晓得上网、跟人家聊天、琐事一大堆,到底什么时候写书啊?
  气死人,又破坏人家美美的形象了,不说了,阿娃要去喝汽水补气质了。
  亲爱的毓华迷,想看她的书呢,建议你们别跟她一样懒,多写些信“鞭策”她,不过可得记住,叫她不用回信了,免得又给了她偷懒的借口喔。
  楔子
  根据日光城皇家文献记载,日光城第二十七代城主火靖的三子于诞生之初,天雷地动,海哭神号,神官以天象占卜,皇子挟灾星出生,是为不祥。
  又因为胎儿过大,差点造成母体血崩难产,煎熬三天三夜才出生,出生时不哭不笑,眼眸紧闭,双手断掌,身藏反骨是也。
  奇异的景象并没有因为婴儿的出生而停止,更大的天祸从此开始,原来风调雨顺,不曾有过兵燹灾害的日光城,接连的瘟疫、干旱翻覆了这片宁静几百年的神秘地域,皇城中的一片喜气丕转为震惊哀鸣,历经悲喜交加的第二十七代城主在一筹莫展之余,将甫出生的麟儿取名“火觞”。
  火靖是人中之龙,思虑清明的他根本不把神官的话当回事,天灾地变是大自然的反扑,跟他的爱儿一点关系也没有,在他的坚持下,火觞幸运地留在日光城十五年。
  可这十五个年头里,日光城仍是兵荒马乱,内忧外患不断,贸易逆差,币值狂贬,许多国家对产钻还有五色宝石的日光城虎视眈眈,一向自给自足的日光城差点因为各国联手而分崩离析。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城中大臣疲于奔命巩固城邦的同时,只要火觞一离开皇城,许多事件就乍然平息,让人不得不相信他是灾星的传说。
  群臣进谏,百姓上了万言书,狂热分子一天到晚意图挟持火觞,想把他培养成篡位夺权的继承人,暗杀事件不断,整座日光城风声鹤唳,每一个人的神经都像绷在弦上,最后,皇后最先崩溃,精神失常的她夹在爱子跟百姓的安全间无法平衡,住进秘密的疗养院里休养。失了爱妻的火靖眼见力挽狂澜无效,又保不住爱子,只能在万般不得已的情况下将“罪魁祸首”送往他处。经过双重打击的他心灰意冷之余,让出了城主之位,再也不问国家大事,成了道地的闲云野鹤。
  说也荒谬,火觞一离开风雨飘摇的日光城,城中弥漫的不安慢慢烟消云散,他的出走保住了日光城。
  然而,牺牲了小我的火家一族却从此四散,有十几年的时间天涯各据一方,一家团圆对这家人来说变成了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第一章
  他一点都不介意自己要去的地方是什么样,收养他的人家是穷得补丁还是富可敌国的皇亲国戚。
  他不平的是,为什么他的将来要被掌握在天时差、无地利、人和不彰的宿命中?
  因为一堆狗屁倒灶的天灾,他毫无选择权的必须被放逐到远方,难道他真是扫把星?
  可恨!
  这些年里,他做得还不够吗?临了还是沦落到被送走的地步。他刻意忘记来时路,因为他的家不在这。他发誓要做自己,他的人生要从此改写!
  带着满腔恨意和不平,火觞来到了泉城济南。
  古色古香的建筑,悠久的历史,都吸引不了他愤世嫉俗的眼光。既然大家把他当怪物,被所有的人敬而远之,他对人生已经失望心冷,那么,他就如那些人所愿,尽力掀起惊涛骇浪,颠覆世界,他要让那些人知道,送走他是一件无可挽回的错事!
  此刻,四季分明的泉城冰寒彻骨,枝干树梢全挂着冰柱。
  大隆冬的雪地里,火觞从大开的车窗瞥见一抹鲜红的影子。
  她站在早开的梨树下,撑着的油纸伞挡不住四面八方卷来的雪,东倒西歪,织锦的红色棉袄落了满肩红梨花还有白雪,红白混杂,十分抢眼,又见她削尖的脸蛋被风雪刮成粉红色,及腰的长发在空中乱舞,那模样凄绝又哀怨,朦朦胧胧,看来不太真实。
  大轿车停在马路上,负责开车的司机兼老仆忙着不让引擎熄火,又要把后车箱的行李拿出来,忙得无暇顾及火觞。
  他也不在乎,推门下来,对漫天的风雪不屑一顾,一步一个浅印,蜿蜒的脚印停伫在几乎快被狂风吹走的回红绫跟前。
  眼波流转,谁都没说话。
  不可思议的是,两个人在乍然对看的眼瞳里,惊见彼此火花撞击的光芒。
  火觞居然有种错觉,仿佛睇见她无声的眼泪。
  而红绫则在他俨然成冰的眼眸中看见撕裂人心的绝望。
  他的眼睛比大雪天还冷,就跟被主人丢弃的动物没两样,眼底尽是从悲伤转成不信任的叛逆和怨厉。
  好骇人的一双眼。
  雪花依旧伴着妖艳的红梨花坠地,拂了一肩还满。
  他们谁都不知道,彼此相视的眼已让毫不相干的灵魂牵扯成丝,织就了大半辈子的纠葛……
  “少主,咱们快进去,这种天待在外面会死人的。”一把黑色大伞为火觞遮去了呼啸的风雪,也挡去这户人家门檐上两盏素色的丧灯。
  火觞走过红绫身边,径自进了半开的门。
  红绫见外人进了家门,这才收起伞,移动早就麻木的腿,随着火觞的身后进门,栓上门闩。
  她等待的是一个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希望。
  他的出现是为了来圆满她吗?
  内堂里,扑鼻的茶叶香从古典老旧的建筑物传透出来,一抽屉一抽屉的茶柜放着春夏秋冬的茶收,经年累月,新茶、旧茶混合成浓郁的味道。
  屋子的一角放着一只炭火熊熊的火炉,炉上撒着橘皮,清香的暖意暂时隔绝了冻结人心的寒冷。
  里外均没看见一个出来招呼的人,原来做生意的外堂也看不到人,空荡荡的感觉很不好。这时候,老仆瞧见了正把油纸伞放进伞里的红绫。
  “啊,小小姐,你怎么跟着进来,这样不行喔。”
  “这是我家。”她还带淡淡童音的声音很是坚定。
  “原来是回家小姐,对不起,请问令尊……”有股怪异在老仆心中蔓延,只是那感觉不是他这外人该说的。
  “在那。”她拢起方才被风吹乱的长发,用一柄随身携带的象牙梳固定,精致的五官霎时整个呈现在朦胧的灯光下。
  她指着木桌上供奉的一对牌位,香烟袅袅,一切都是簇新的。
  “这……”老仆震惊得说不出话,一旁的火觞却毫无表情。
  “大雪前出的殡,葬在紫青山头。”她的脸色雪白,眉眼间飘逸着灵气,薄软的唇泛着青紫,仿佛梦一般幽缈。
  老仆觉得匪夷所思。戴孝的子女居然一身红,这算哪家的规矩?更糟的是,他们来得不是时候,回家没了主人,应该络绎不绝的人潮只剩下墙角的蜘蛛撑场面,萧条的景象比迟暮美人还不堪。
  “那么家里还有些什么人?”他抱着一丝希望。
  “就我一人。”她点燃了素香,递给他们。
  老仆恭敬地上了香,可火觞只以充满野性的眼瞪着香头那点微亮,看似无情的薄唇蠕动了下,终究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接着把香丢给老仆,眼光又回到红绫绝美的脸上。
  “那怎么办?回老爷跟夫人日前答应让我家少主到芝径云堤住一阵子,也才几天,怎么就……”
  回、火两家真正的关系,他也搞不清,回老当家回浚然他见过一面,也是跟着城主出来办事时偶然相遇。
  专卖茶叶出名的回浚然身强体壮,有双铜铃大眼,那么健硕的人居说走就走,虽说人生无常,但……不会又是他家少主这扫把星干的好事吧?不管亲疏,只要他家少主要去的家庭,没有一户能幸免于难,不是家中突然被祝融光顾,烧得片瓦不留,要不就全家死光光。现在怎么办?他们千里迢迢地来到这,却又碰上这种事,回家是他家少主最后一线希望呀。
  这实在头痛!
  正当老仆犹豫不决的时候,火觞启齿了,“你为什么穿这一身红衣裳?”
  “穿红衣裳不对吗?我娘说她最喜欢看我穿鲜艳服装的模样,我穿这样,也许她跟爹会回来看我。家里空荡荡的,我很不习惯。”她的语气带着浓浓的沮丧,但是眼神一派认真,显然她一直把父母说的话奉为圭臬。
  火觞暗忖,一个被教养得不知人间疾苦的女孩,就连家中有丧事也不晓得要穿素衣,可见她的父母对她宠爱至极,给了她一个无忧的生活环境。
  该死的是其他亲友没一个人教她吗?
  “少主,我看我们先回日光城吧。”老仆叹了口气。
  他是可以就这样把少主丢下,但良心不允许啊。
  “不用了,我决定住下来。”火觞与他唱反调。
  老仆不赞成的表情形诸于外。
  “少主,这样有违伦常,会遭非议的。”人言可畏,三人成虎啊。
  “我呸!哪门子的伦常,我爹把我扔在这里就是天理吗?”火觞的反应是吐一口口水。
  “少主,按辈分来说,这小小姐是您的姨婆,孤男寡女住在一起不妥的。”老仆在心里思考了老半天,终于理清两个人的辈分。
  火觞懒得理他,去他的惊世骇俗,去他的纲常人伦,去他的龌龊思想,愈是反叛的事他愈要去做。“她是我祖奶奶也一样,回去告诉那些巴不得我死在外面的人,他们可以安心的多苟延残喘几年,我在这里住定了!”
  “是……唉,少主。”也许,离开是非多过家庭温暖的日光城,能让他快乐一点。“那……
  老奴回去了。“
  唉,还是担心啊!他可怜没人爱的少主。
  尽管忧心如焚,进退两难的老仆还是要罗唆一番,“请姨婆好好照顾我家少主,他在家的时候吃了很多苦……”
  可说归说,老仆心中着实怀疑,一个小巧可人的小姐,柔弱的气质真有能耐照顾他家性子不定的少主人吗?
  “我会的。”红绫飞快答应,并不知道这一应许将会扛下什么样的重任。
  “还有……”老仆把连夜抄写有关他家少主习惯、嗜好的清单掏出来,却被火觞扯过去撕得粉碎。
  “你说够了没有?说完就快滚!”火觞最恨人家戳他痛处,偏偏这老头哪壶不开提哪壶,老是把他吊在心坎上,当他是无能懦弱的笨蛋。
  “是,老奴回去了。”会吼人,表示他家少主总算活过来了,这一路他比天气还阴森的样子真教人提心吊胆。
  “别在这里给我丢人现眼!”火觞红了眼。一个庞大的家族没有谁敢多看他一眼,为他操心的居然是个仆人,哈哈哈……可恶!
  一直插不上话的红绫突然出声,“你真是个好人,为了不让老爷爷担心故意说反话呢。老爷爷你放心,我是姨婆耶,我会照顾他的,您放一百八十个心好了,我……还有一个亲人呢。”她茫茫然的眼睛露出一线曙光,几天不知笑滋味的她打起了精神。
  “你?就凭你……”火觞睨着比他还矮一个头的丫头片子。
  “就是我,你以后要叫我姨婆喔。”老实说,红绫是有点惧怕火觞勾魂摄魄的眼睛,不过,一晓得他们两人从此以后要相依为命,对他的观感立刻有了改变,是一家人嘛,又在她举目无亲很傍徨的时候出现,那种感觉就像在大海中看见一根浮木,她立刻抓牢,再不放手。
  她知道,纵使他老是恶声恶气,从头到尾没对那可怜的老人家展露一点亲切,可是,她爹娘说过,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心情摊在太阳下,也许他就是那种外冷内热的人。
  她相信只要经过一番特训,他会变成一个能够沟通的好男人。想到这里,红绫认真的把火觞仔细看了个明白。鬈翘的黑发往上梳,露出额头的风流尖。大冷天的只穿一件宝蓝背心,卷裤管的七分裤,休闲布鞋,古铜色的胳臂上有个臂环,雕着光芒四射的太阳,闪闪发亮,非常的显着夺目。一单一双的眼皮下燃烧着敌意,尖锐的脸上全是不驯的恨意,神情叛逆,挑衅的眉表明只要谁敢侵犯他,就有可能被大卸八块。
  这样的人看起来不是很好相处,她恐怕要有超强的心脏才能承受他恶劣的态度。
  真正的困难从两人相处的第一秒开始。
  “这是什么鬼玩意?”老旧的灶旁是张简陋的木桌,纱网罩着一堆祭祀剩下来的粗食。
  “对不起,本来应该还有一些肉的,可是姑爹说他家孩子多,就带回去了,今天你将就着吃,等明天天气放晴我再去想办法。”她是人家的姨婆,张罗吃的是她的责任,呼!“养小孩”似乎不是简单的事。
  “别要我吃这些猪食,这到底放了几天?”一鼻子的馊味,东西早发霉了她不知道吗?
  她扳起手指,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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