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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好像有点消化不良,我等一下再吃。”
她又看了一眼杂志上三个人的合照,她的学长安令崇长发飘逸,鼻梁架着黑墨镜,吴玟瑶戴着一顶大牛仔帽,根本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而阿锋……
她的手指轻轻抚过照片,阿锋的庞克头一点都没有变,他斜背着吉他,表情傲然,据说他的歌迷是锋乐团最多的,还曾有激动的韩国歌迷为他殉情过。
这些关于他的事,如今她都得从媒体得知了,一开始是刻意去找寻他们的消息,现在虽然不再刻意,但不小心看到,还是会让她惆怅好久。
她凝视着窗台外洁净修长的海滩,椰树在窗外沙沙摇曳,她嗅闻到熟悉的海水味道,藏着那年夏天的所有回忆。
她不由得轻启菱唇,悄声在心中对那个她思念由来已久的人问候。
“嗨,大魔王,你好吗?别来可无恙?”
魔碟娱乐唱片公司是华人市场近三年来最赚钱的唱片公司之一,旗下拥有无数的当红偶像,大多横跨演歌二线,每年为公司赚进无数钞票,其中以三年前一炮而红窜起的锋乐团为最,他们被喻为魔碟唱片的金鸡母,光是世界巡回演唱的收益就足以撑起一间上市公司。
因此,他们拥有专用的录音室。
他们也很跩,从来不上电视节目,也不上广播节目,只在签唱会和演唱会露脸,纵使作风高傲,但特殊的摇滚曲风仍然吸引了成千上万的歌迷拥戴着他们。
人红,是非多,但礼遇也多。
席坤静满意的站在录音室外盯哨,身为魔碟唱片集团的总裁之女,也是未来魔碟唱片的接班人,每逢锋在录音,她场场必到,这不但给足了锋乐团面子,也让外界对她和锋乐团的关系有无限的想像空间。
没错,她喜欢阿锋!这是公开的秘密。
她知道美丽强势精干的自己和阿锋根本完全不搭,但爱情是没有道理的,她喜欢阿锋,就像小女生崇拜偶像、迷恋偶像一样。
是呵,她比阿锋大三岁又怎样?现在流行姐弟恋不是吗?锋乐团是她一手打造起来的团体,他们傲视全球娱乐圈,现在是一个连西方人也着迷的东方偶像团体,只要阿锋也对她有意思,她席坤静敢爱敢恨,根本不在乎外人的眼光。
然而这些念头只能想想而已,三年了,她还是摸不透阿锋的心,除了在公事上接近他,私底下的他神秘到最高点,但她决定打持久战,她相信近水楼台先得月,等久了,人就是她的。
“坤静,等一下一起吃晚饭好吗?”潘士群走了过来。
他是魔碟唱片的行销部副总,他家和席家也是世交,双方长辈都很熟识,他一直积极在追这位总裁千金,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好啊。”她大方的答应,红唇自信的勾起。“等他们录完,大家一起去,我想他们也累了,我来做东好了,叫张秘书订位子,大伙好好放松一下。”
潘士群知道自己没有反对的权利,锋乐团是目前两岸三地的天王乐团,三年来密集发行了八张专辑,还有一张跨海为东洋庞克电影做的原声带,每张都刷新乐坛纪录,打破了唱片界不景气的魔咒,他们走路有风,就连他这个高级主管也要敬他们三分。
饶是锋乐团是目前华人乐坛最闪亮的一颗明星,他也不相信席伯父会答应把唯一爱女嫁给歌手,龙配龙、凤配凤,这是自古以来流传已久的道理。
他看得出坤静对锋乐团异常迷恋,早已超出一个老板对员工关心的范围了,她的个性从小就很叛逆,所以他现在也只能打风险牌了。
打赌“家世”会是她想和寇汉锋发展地下情的阻力,那么佳人早晚会是他的囊中物……
这些录音室外的风起云涌,人在安静录音室里的阿锋当然不会知道,他也一点都没有知道的兴趣。
他的世界只有音乐,只有音乐是唯一。
“玄赫今天又在媒体上向你喊话了,锋。”录音结束,安令崇拿掉耳机,他黑如子夜的长发束在脑后,一袭普通的黑色休闲运动装仍显得星味十足。
“满无聊的家伙。”他对玄赫一直只有“不予置评”四个字。
玄赫是韩国近两年走红的创作小天王,拥有一张俊俏的单眼皮帅脸和结实修长的身材,不过这人很奇怪,常在媒体上对他隔空喊话,仿佛他们韩国都没有音乐人材了,将人在台湾的他视为唯一对手。
他当然是不理玄赫的,这种疯子,只有疯子才会理他吧。
“总觉得,那家伙好像在暗恋你,所以故意三不五时就引你注意,你一忽略他,他就浑身不舒服。”吴玟瑶的语气充满卑鄙,她压根就讨厌玄赫那种故弄玄虚的人,真不知道他凭哪一点向阿锋喊话。
“瑶瑶说的也不无可能。”安令崇淡淡的笑开了,嘴角微微上扬。“现在性向不明的人那么多,不一定玄赫真的在喜欢你。”
“你们可以再乱来一点没关系。”阿锋的回应冷淡到了极点,如果让他看到姓玄的,他会直接给他一拳,警告他闭嘴,永远不许从他口中再提起他寇汉锋的名字。
那是一种厌烦的感觉,在他的音乐世界里,没有别的对手,唯一的对手是他自己,因此他也不屑被任何人当成假想敌。
“不喜欢我们的说法啊?那杨韶凌呢?”吴玟瑶轻哼着道:“当红的少女偶像,听说她表示很欣赏你,还透过经纪人向你邀歌,你会替她写歌吗?”
“不知道。”或许有天,他心血来潮会写,他不下断言,因为他的歌不只单写给自己唱,他有意愿尝试各种曲风的创作,而一首脍炙人口的少女偶像轻快歌曲,也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也就是有可能喽?”吴玟瑶蓦然感到闷闷不乐。
纵然邀歌不断,锋却没许诺过要为谁而写歌,他为什么对那个老爱装可爱的杨韶凌另眼相看?难道他喜欢那种小甜甜?
“走吧,肚子饿了,去找点吃的。”阿锋没有回答吴玟瑶的问题,录音之前他习惯空着肚子,现在五脏庙在唱歌了,他迳自拿出了烟和打火机,点了根烟“充饥”。
瑶瑶那问题满落伍的,这世界还有什么是可能与不可能的?
时间在走,一切都在变,他们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三年而已,锋乐团已经超出他们当初的想像,变成走红世界舞台的顶尖乐团,那么他们是否就别无所求了呢?
当然不是。
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当他们征服了台湾乐坛,他们就想征服东洋乐坛,接着进攻韩国,最后就是每个歌手的梦想,能在美国发片,成为真正的国际歌手。
然而直到那天还要多久的时间?是不是有什么更大的变化在等着他们,这些都是未知的。
他不再轻易许诺,已经不了……
我说,茶包——
以后不只找你麻烦是我的专利权,吻你也是我的专利权。
录音室里,这些话蓦然从记忆最深处钻出来,大剌剌的回荡在他耳际。
当时信口说的这些,也算是一种许诺吧?不过现在想来只是徒增可笑,人老早已经不在他身边,他当然也只好注销专利了。
他的唇角自我嘲解,微微一勾,那神情同时吸引了安令崇和吴玟瑶的目光,他们两个都想说些什么,又都什么也没说。
阿锋起身,按熄烟蒂。
时间已经修补了他心里的伤,不管是他父亲再娶的伤,或是星悦不告而别的伤,他都假装不痛了。
我说,茶包,你留长发行不行?
你喜欢长头发?
我是为自己着想,你的身材已经像洗衣板了,再不留长发,我怕有人以为我在跟男生交往。
星悦蓦然从梦中醒过来,她的脑海还有画面,她的耳边还飘着对话,然而当她看见熟悉的天花板时,也只能相信刚刚美好的一切只是一场梦。
多久了?为什么不管多努力都不能忘记他呢?
她喃喃地自语着,“大魔王就是大魔王,果然法力无边,想他的念头不管走到哪儿都会被他给控制。”
不过今天不是想他的时候,今天是她的大学毕业式,想到明天开始将卸下学生身份,还真是有点感伤。
不知道这里的人唱不唱骊歌?她最怕听到骊歌了。
“星悦小姐,你的电话,孙小姐打来的,你要起来接吗?”妮亚在门外叩着门板报告。
有时候她是很一板一眼的,只要她没走出房门,妮亚绝对不会越矩跑进她房间里。
初来到夏威夷时,她以为自己要住在类似员工宿舍的地方,没想到幸泽华安排她住入豪华饭店的白金顶级套房。
套房总共有两间附卫浴的卧房、一间书房、一间起居室和宽敞客厅、餐厅,而且一住就是三年。
当年幸泽华所持的理由是,w集团历年的代言人都将在最短的时间内走红,并且吸引大批媒体关注。
因此为了避免她被打扰,安排在保安一流的七星级饭店是最安全不过了,狗仔绝对拍不到她的任何照片,因为要到她这一层楼需要经过层层关卡,其中包括四名配枪保镖和八名拳击高手。
最后当然印证了他的话,自从她曝光以后,一举一动都备受瞩目,现在她只有回到饭店里才感到自己是安全的。
走红是必须付出代价的,对于这点,她一点怨言都没有,她很珍惜老天爷给她的机会,现在她的家人都过着很好的生活,她认为一切都很值得。
“我要、我要!”她跳起来到茶几上去接分机,却因为跳太急了,硬生生被自己绊倒。“啊!”
她惨叫一声,整个人对地毯五体投地。
“哦……好痛……痛死了……”茶包……她真的是个茶包……
“馨姨,你好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爬起来,星包拿起话筒,顺势在椅中坐下,揉着撞伤的膝盖,嘴里故做轻快。
她和馨姨一直保持着联络,馨姨一年半前和寇先生结婚了,她由衷替他们感到高兴,只是她相信阿锋一定更不能谅解他们了。
世事本来就不能尽如人意,不是吗?
馨姨得了子宫颈癌,正在接受化学治疗,过程又辛苦又痛苦,虽然馨姨为了顾虑阿锋的感受一再拒绝寇先生的求婚,但她更知道寇先生为什么当初会以死相逼威胁馨姨跟他结婚了。
是为了她不稳定的病情吧?
他想给她一个名份。
因此,纵然知道唯一的儿子会因为他的再婚而有多怨恨他,他还是义无反顾的跟馨姨结婚了。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她记得有两句话是这样说的,这也是她老爸教她的,她一直觉得那种意境很美、很浪漫。
现在馨姨和寇先生过得很幸福,她只希望馨姨战胜病魔,能健健康康、永永远远的和寇先生相守到老,到时她一定折一千只纸鹤来向老天爷还愿!
“我待会要和你寇伯父到医院去,怕没时间打给你,所以先向你说声恭喜。”孙荷馨温柔的说:“我们星悦今天就大学毕业了,真的很高兴你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还能兼顾学业,以后也要继续加油,遇到任何挫折都不能气馁,知道吗?”
“我知道!”每次听到馨姨的声音,她的心就会滑过一道暖流,而且每每都很想哭,那是一种乡愁,想家的滋味。
“馨姨,你也要保重,如果痛的话就喊出来,不要憋在心里,我在这里为你祈祷,像你这么好的人,一定长命百岁……”
不能再说了,再说下去她铁定哭,谁叫她天生就遗传了她老爸那么感性,唉……此恨也是不关风与月啊。
第六章
“管小姐,这是这一季最新的夏装,保证全球只有一件。”
精品店的小姐拿着一件象牙白洋装,蓬蓬纱裙,窄小的腰身,紧合的无袖上衣搭配三串小珍珠项炼,青春俏丽的款式,真的很适合她。
“没错,这件适合你,太可爱了。”妮亚也很认同店员的眼光,拿到星悦身上一比,简直像量身订作的。
星悦皱皱鼻头,有点排斥。“我又不是十八岁,这样不会太可爱了吗?”
“你们东方人看起来不显老,你像十八岁,穿这件正适合。”妮亚才不许她挑选那些深色系的长洋装,忠心的保母她自有一套理论。“女孩子就是要穿得粉嫩粉嫩才漂亮,宴会上的女人都习惯黑色细肩带洋装露乳沟,你穿这样,她们都不上你,还会嫉妒你年轻有本钱。”
“妮亚,你对我真好。”星悦感动的看着她的保母。
自从三年前妮亚开始担任她的贴身保母以来,总是对她只有赞美,仿佛她的一切看在妮亚眼里都是超完美的。
她知道这种感觉,孩子再丑也是自己的好,她又看了妮亚一眼,妮亚就是用这种心情来疼宠她的吧?
总觉得,阿拉丁神灯待她真不薄,生命里总有许多贵人相助,才会有今天的她,如果没有馨姨、没有老板和南湾罗曼史的大家,以及力挺她的幸先生和妮亚,绝不会造就今天的她……
她摇了摇头,不行再想下去了,再想下去就真成了奥斯卡得奖感言了,晚上她要和幸泽华参加一场慈善宴会,她是代表W集团的慈善家形象出席的,她得打起十二万分精神来应对才可以。
“那么两位,就决定这件可以吗?”店员笑容殷勤,暗自高兴做成了今天的最大一笔生意。
妮亚出面签了名。“帐单送到幸先生办公室就可以了。”
“星悦?你不是星悦吗?”一个兴奋的声音传进星悦耳里。
听到熟悉的语言,又听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星悦本能回过头,她先是一愣,然后欢呼一声,朝那个人冲过去。
“杨过!你是杨过!”她又笑又跳的拉着杨过,很失控。“你怎么会在这里?你怎么可能会在这里?”
她真的作梦也想不到,会在夏威夷遇到杨过,以为已变成记忆里的人,忽然鲜活的出现在她眼前,她高兴得眉眼都开了。
“说起来,我跟你一样,也是际遇不凡啊。”杨过臭屁的说:“半年前我在南湾遇到一位来度假的大富豪,老板要我教他怎么划独木舟,他看我顺眼,指名要我做他的跟班,他给我五万美金的年薪,我听得眼睛都直了,五万美金耶,所以我就告别老板他们,跟着他四处吃香喝辣啦。”
“真的?那真是太好了!”星悦由衷替他感到高兴,她朝杨过身后看了看。“那你老板呢?你怎么一个人在精品街晃?”
“我BOSS把到一位上空女郎,现在在楼上开房间,他要我别打扰他,我就四处闲晃喽,没想到居然会遇到你,真是月是故乡圆啊!”杨过叹道。
“你真会乱用形容词。”星悦笑着与他叙旧。“说真的,那你还会回南湾吗?”
“又不是脑袋趴带,当然不会回去啊。”杨过理所当然的说,还反问她,“那你呢?你现在那么有名,你会回去吗?”
“我?”星悦一愣,她没想过这个问题。
当初她和W集团的代言人合约只签了一年,而根据往例,W集团的代言人年年更新,她是唯一的特例,她已经做了三年,外界都在传,她和幸总裁有特别的关系——
事实上,他们真的有特别的关系。
她是他尚未公开的未婚妻。
她没想过自己会成为像幸泽华这样了不起的大人物的未婚妻,那一天来得很突然。
话说三个月前,幸泽华年迈的父亲因爆血管住院,接到纽约来的通知时,她刚好在他身边,他无助的请她陪他一起去,她也毫无异议的答应了。
到了医院,她才知道他对父亲的感情有那么深,他在加护病房里痛哭失声,并说他父亲唯一的心愿是看他成家立业,他也当场在赶来的家族亲友面前向她表白,说他三年来,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