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等等!”诺斯猛然将兔子藏在身后,又继续说道,“我母亲病了,我得留半只,等下次打到兔子,我再送你们一只完整的!”
“穆奈斯等下……让我想想。”穆纳斯说完,便开始用他塞满肥油的脑子,计算起一只兔子和一只半兔子的区别来,觉得区别太小,便大嘴一张,“两只!”
“好吧。”诺斯有些无奈的说道,毕竟这样还能剩下半只来应急,母亲的身体实在太虚弱了。
不久之后,诺斯提着小半只兔子回到了家,处理一番熬了汤,小心的喂给母亲,就像她当年喂自己吃饭时一样,一抬头,却看见向来坚强的母亲哭了。
诺斯轻轻的抹掉了她的眼泪,用瘦小的身子抱住了颤抖的母亲,暗自发誓,“我一定要保护母亲,让她幸福!”
这一天起,诺斯便将自己当作大人,也就是要撑起这个家的唯一男人。
从此以后,布玛负责家务和田里那三亩地,年幼的诺斯则开始了猎人的生涯,不过村长家的儿子们,并没有满足于两只兔子,而是将近诺斯所有猎物的的一半。
诺斯捕猎的地方,是一片茂密的森林,老人们都说,那里居住着魔物,所以村民除非不得已,都不会深入那片森林,即便捕猎,也只是在森林的外围。
刚开始的时候,诺斯一直都在村子附近的森林外围,通过陷阱的方式捕猎,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动物们也变得聪明了,知道陷阱是危险的,而避开那些陷阱。
诺斯对此很是无奈,为了猎到更多的动物,只好开始在森林的更深处捕猎,在那些茂密的巨大灌木中,诺斯并没有碰见过魔物,而危险的猛兽,却是见到了几次,幸好都被他机智的躲开了。
这次诺斯进入森林,整整用了两天的时间才到达适合捕猎的地方,而这里,其实才距离村子不到五十里。
在茂密的灌木丛中行走,绝不是轻易的事情,尽管他已经是个熟练的猎人,可这两天时间,依旧让他裸露在衣服外的皮肤,再次多上了十多到划痕。
“我讨厌灌藤。”诺斯嘀咕着,他身上的小伤口,都是被路上的灌藤造成的,那是一种长达数十米的植物,就跟绳子一样,而且还长着尖锐的倒刺,最讨厌的,就是它经常将很大一片范围都围绕住,如果不想在森林里迷路,就不得不忍着疼,从它们中间穿过去。
诺斯发完了牢骚,又吹了吹手背上新鲜的伤口,再次将视线转移到了灌藤上,几个小时后,便用灌藤做成了几个套索陷阱,布置在了附近隐蔽的地方。
这片区域的小动物,显然还没见识过这种陷阱,只用了三天的时间,诺斯便收获了七八只小动物,在他看来这就足够了,毕竟即便是这些,他拿起来也是很吃力的。
当诺斯背着长长的一串猎物,去取最后一个陷阱里的狸时,奇怪的发现,本应该已经逐渐干枯的灌藤陷阱,竟然还依旧是葱绿色,就好像还依旧扎根在地下,吸取着养分一样。
对于奇怪的事情,诺斯总是有兴趣观察一下的,他很快便发现,相对于它其他地方的柔软,竟然有一段灌藤极端坚硬,就好像里面长了石头一样。
怎么植物也会得结石?难道它喝三鹿了?这些疑问让诺斯更是好奇,便用小刀开始割起了它的表皮来。
当剔除了那段灌藤的表皮后,诺斯手中便多了一块墨绿色的条状石头,跟小手指一样小,却比合金还要坚硬,看着不起眼的它,却让诺斯的心脏,怦怦的剧烈跳动着,仿佛要跳出来一般,因为他想到了传说中的木晶。
诺斯很清楚木晶的价值,自己打一只兔子才几十个铜币,可一个木晶据说在港口能卖三十多金币,如果它真的是木晶!自己就能带着母亲,去有城墙遮挡寒风的城里,花几个金币买上一间房子,用剩下的钱……
'1金币=1万铜币=100银币'
可诺斯光顾着高兴,却忘记了件重要的事情,木晶只要暴露在空气中,便会散发出一种气味,这种气味会对野兽产生致命的诱惑,而且在空气中传播的速度,更是快的惊人。
中五百万大奖是什么感觉?诺斯在前世没体会过,可现在他体会到了,整个人都沉浸在幸福中,激动地幻想着未来的美好,可过了一段时间,他突然浑身变得冰冷,用恐惧的眼神,盯着眼前不远处,那头几乎有半人高的癞皮狼。
诺斯从不怕死,无论是前世还是今世,甚至在前世他一直都渴望着死亡的解脱,可现在他不想死,因为无论如何,他都要将手中的木晶交给布玛,自己今世那善良的母亲,自己要活着去将幸福献给她!
这是诺斯第一次产生求生的**,而且是那么的强烈,如熊熊烈火般,瞬间便驱散了内心的恐惧,直面着面前的猛兽,将手中的柴刀对准了那头癞皮狼。
这一瞬间,诺斯内心无比的平静,而他眉心那颗紫罗兰色的痣,仿佛活了一般,向着四周扩散着神秘的花纹,非常的诡异,甚至让对面的癞皮狼暂时放弃了攻击。
当紫罗兰色的花纹布满诺斯全脸时,整个世界的时间仿佛都瞬间顿了一下,而那花纹更是爆发出了一股强大的魔力,而诺斯体内的某样东西,似乎“啪”的一下,碎裂了。
席卷而出的魔力,以诺斯为中心,向着周围冲击着,将身边茂密的草,压的弯了腰,那些小石子,则直接被击飞到远方,让这里变得,好似被直升飞机降落时,碾压的景象一样。
至于那头癞皮狼,则在第一时间,就放弃了木晶的诱惑,转身拼命的逃窜而去。
狂暴的魔力,让诺斯感到剧痛,精神开始模糊,尤其是眉心的位置,仿佛一个钻头在不停的打洞,更是疼得他几乎昏厥,幸运的是,魔力风暴只持续了一会儿,便平息了下去,只留下了这里的一片狼藉,随着魔力的平息,诺斯脸上的花纹也消退了,退回了那个紫罗兰色的痣里。
诺斯仰躺在地上,重重的喘着粗气,为自己的死里逃生庆幸着,刚才的剧烈消耗,让他感觉非常的累,浑身都在酸疼,便把眼睛闭上,休息了会才重新睁开。
“幻觉?”诺斯刚睁开眼,便惊叫起来,然后又猛地闭上了眼睛,然后又惊疑不定的重复了许多次,才确定了一件事。
“我怎么有了第三只眼睛?”
诺斯有些震惊,他发现自己的眉心处,就好像有了第三只眼睛一样,可以单独睁开或者闭合,而这还不是他更震惊的!
因为诺斯愕然的发现,第三只眼睛能看见,也只能看见一幅图像,而这幅图像竟然是……魔兽争霸Ⅲ冰封王座的英雄属性技能面板!
人物:诺斯'英雄'
生命:700
魔法:225
攻击:26-36'必须使用武器才能生效'
防御:2'受到的伤害减少11%'
力量:24
敏捷:11
智力:15
技能:风暴之锤'1级',通过短距离魔力冲击,造成敌人晕眩0。5秒,附加100点攻击,如果目标比诺斯强大,则效果酌减,使用间隔十分钟,消耗魔法75点。
您的推荐票就是我全部的动力,请拿票票砸我吧!
第三章 提瑞斯法的魔力
联盟历1190年——英雄王11岁
“我成了英雄?”诺斯被惊呆了,喃喃的说道。
依旧躺在野草上的诺斯很清楚,自己这个英雄,是和提瑞斯法英雄截然不同的,如果将提瑞斯法英雄比做冰封王座Ⅲ里的士兵,那自己就是真正由祭坛召唤的英雄。
传说中的英雄,而且是这个世界唯一具有英雄属性和技能的英雄!
可自己究竟继承了那个英雄的属性呢?诺斯开始搜索起了前世的记忆,随着一个又一个记忆碎片的闪过,他想起了矮人族的山丘之王,因为风暴之锤是山丘之王的技能。
诺斯又仔细看了看那个技能,发现晕眩效果从游戏中的5秒,降低到了0。5秒,而且随着目标的强大,更会酌减,仔细想了想,却也合理,毕竟如果有五秒的时间,再强大的敌人也会被他割下头颅了。
现实不是游戏,再强大的英雄,如果被割下脑袋也会死翘翘,即便是拥有提瑞斯法魔力的英雄,也无法抗拒生命法则。
刚得知自己成为英雄的时候,诺斯确实兴奋的无法自已,可随着时间和思考,心中的热情却逐渐的冷却了下来。
即便是英雄,也是需要战斗技巧的,再强大的攻击,如果打不到敌人也是白搭,即便有钢铁般的防御,如果被大量敌人围杀,也会死亡,肢体如果被砍断,一样会成为残废!
英雄一样是人,无非更强大了而已……
诺斯忍着疼,用小刀在手臂上划了一道口子,发现自己肌肉变的坚硬了许多,鲜血只留出来一点,伤口便凝固结疤了,看了下自己的生命,则从700降低到了695,其后又做了些试验,发现自己目前就是个,英雄版的肉盾。
不过,诺斯发现自己的技能,真的是好强大!
风暴之锤发动的距离只有六米,当时他试验的目标是一只路过的野兔,心念一动,一把半透明的能量锤,便从他的右手上甩了出去,当场把兔子击毙。
诺斯的魔法值也从225降低到了150……
“还能使用两次!”诺斯默默的念叨着,可惜的是,兔子的生命估计太少,看不出晕眩的效果。
诺斯走过去,拎起了那只兔子,发现从它身上,竟然看不见任何的伤口,不由得暗叹魔法力量的强大。
忽然,诺斯看到自己的属性里,突然出现了个经验条,显示着1/3000,难道是再杀三千只兔子,自己便能够升级了?
诺斯突然打了个冷颤,仿佛看见三千只野兔,血红着眼睛,嚎叫着向自己冲了过来,将自己埋葬在兔子堆里……诺斯靠杀野兔升级的想法,瞬间便破灭了。
不过,那二十四点力量,却是增加了诺斯不小的力气,即便背着四十多斤的猎物,才十一岁的诺斯也毫不吃力。
回家的路上,诺斯更是惊喜的发现,自己皮肤变得很坚固,不再会被灌藤上的那些可恶的倒刺,刮出一道道口子。
而美中不足的则是,生命和魔法都恢复的太慢了,估摸了下,每点力量恢复生命的速度,是1点/天,魔法稍微快点,每点智力1点/四小时,自己的十五点智力,用了二十个小时,才恢复完杀死兔子消耗的75点魔力。
“没事,反正只要等将来级别高了,恢复速度自然就会快了。”诺斯自我安慰着。
由于不再怕路上灌藤的倒刺,回返的速度自然也就上去了,在第二天傍晚,诺斯便回到了村口,远远的便能看见,那贪婪的穆纳斯兄弟。
那兄弟俩人,是越来越胖了,圆滚滚就跟个肉球一样,闻名于附近的十里八乡,都二十出头的人了,却没有女人敢嫁给他们,据说是担心夜里被压死。
不过好在他们对女人的兴趣,远远比不过吃肉的兴趣,每当诺斯出门打猎,他们都计算着时间,到村口等着那不劳而获的猎物。
“哥,前面的好像是诺斯!”穆奈斯的胃口,比他哥哥要大上一些。
“诺斯?还真是他,快点过去,别让他溜掉了!”穆纳斯说完,便撑起肥胖的身子,从石礅子上站起来,一颤一颤的向着诺斯冲去。
当然,他的目标是诺斯背着的猎物。
穆纳斯兄弟和诺斯没有语言,冲过来后,完全是和往常一样,直接向那些猎物抓去。
诺斯并没有反抗,还是和以前一样,任由对方将一半的猎物抢去,尽管他只需要一个风暴之锤技能,便可能秒杀掉对方,尽管他从心底憎恨着对方,可却没有这样做。
杀一个人是很简单的,水掩土埋敲闷棍,都能做到,可杀完以后却是无尽的麻烦。
当然,如果诺斯以英雄的身份,杀掉一个农民,没有任何人会去追究,不过他却不愿意暴露自己的身份。
如果贵族们知道自己的领地里,出现了一个英雄,第一个反应便是拉拢,可如果他们得不到,则会在英雄成长之前便毁灭掉。
如果要问诺斯最仇恨的是什么,那绝对是贵族无疑,因为他们依仗着提瑞斯法的力量,奴役并剥削着所有的平民,最主要的是,诺斯母亲所有的不幸,都源自于贵族!
所以,诺斯又如何会效忠贵族,并且为他们服务呢?
猎物少了一半,背后的压力也轻多了,诺斯无奈的苦笑了下,很快便回到了家里。
布玛正做着晚饭,看见诺斯推开院门,捕猎回来了,连忙又淘了一碗米,倒在了正烧着的米锅里。
“妈,我这衣服又破了,回头帮忙补一下吧。”诺斯并不是懒得自己做,而是给母亲找些事情,这样她才不会因年幼的自己打猎而愧疚。
只有这样,布玛才能找到些自己的价值,感觉到自己不是累赘,不是年幼的儿子的负担,主要还是她太善良了。
在一年前,布玛甚至试图自杀,幸亏被诺斯及时发现,一问才知道,她觉得自己拖累了儿子,如果没有自己,儿子会过的更好。
那次,母子俩人在一起哭了许久,从此以后,诺斯再也不会将里外活计全包,而是只负责打猎,默默的在背后关心着母亲。
“诺斯,多吃点。”晚饭的时候,布玛不停的往诺斯的碗里夹着肉,而自己的碗里只是几跟青菜。
其实诺斯打的猎物,即便是被抢走几乎一半,依旧足够母子天天都有足够的肉吃,可农民是要上税的,土地税、人头税等苛捐杂税加到一起,是一笔庞大的开支,也只有这样,贵族们才能维持他们的奢华享受。
这一切的罪恶,源自于提瑞斯法的魔力!
即便诺斯拥有了类似,或者本身就是提瑞斯法的魔力,他依旧发自心底的,深深的憎恶着它!
诺斯并没有拒绝母亲的夹肉,因为这时她是快乐的,从她脸上洋溢的笑容,诺斯能清晰的看出来这种幸福,这是一种最伟大的母爱。
对于这种爱,诺斯从没有过丝毫的质疑,他从出生后,便一直认为自己是最幸福的儿子。
晚饭的幸福时光,过去的很快,当收拾妥当,又闲聊了会儿,漆黑的夜幕便降临了,村子里一家家的麦芽灯,也逐渐的熄灭了。
“睡吧。”布玛搂着儿子,有些疲惫的说道,直到今天,依旧还只有一张床,主要也是因为屋子太小了。
“妈,我有件事情要跟你说。”诺斯小声的说道,他觉得现在可以说了,如今已经是最夜深人静的时候,无需担心被人听见秘密。
“什么事情?有什么我需要做的么?”布玛轻轻的说道。
“我这次捕猎的时候,从植物中得到了个晶体,很可能便是木晶!”诺斯压低着声音说道。
“木晶!”布玛捂着自己的嘴叫道,她不敢相信,自己家竟然如此幸运,能得到如此贵重的宝物,在她看来,这就是最值钱的宝物了。
诺斯没继续说,只是从内衣里掏出了那墨绿色的晶体,在月色下一闪一闪的,流动着神秘的魔力,并且散发出一层淡淡的绿辉色的光韵。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就那么盯着它,诺斯也没想到,夜色下的它竟然如此迷人,原本仅存的疑惑也瞬间消散了,即便它不是木晶,也是某种神秘的存在,至少它肯定值钱。
“它是木晶,我看见过。”布玛激动地说着,不过她没有说从哪里看见的。
因为,布玛是在新婚之夜,那个魔鬼般的领主脖子上看到的木晶,这是她心底的痛,永远不希望回忆起的记忆,更是不能和儿子说起的耻辱。
“等我们将它卖了,有了钱,就能去雷因城申请平民的身份,这样我们便不再是农民,所需交纳的赋税也会少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