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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件外套。”他不得不让步,因为不想让她感到一丝委屈。
丢下话后,他先走了出去,因为现在的他,需要再诤一静。
同样的时间,不同的地点。
一栋六星级的饭店,一间为新婚夫妇所布置的蜜月套房,但此刻房中的新郎,却感受不到任何一丝甜蜜浪漫的气息。
“提娜,去吃个饭有必要穿得那么隆重吗?”坐在床上的男子不耐烦的说。
葛瑞觉得提娜最近有些奇怪,约莫从一个星期前开始,只要是出门,她一定会打扮得花枝招展,不时左右张望,像是在等待什么人似的。
“我又没有叫你等!”正在扑粉的田静婷心里不断咒骂自己,她当初竟然会放弃超级帅的孟邪,而投入这个长相平凡的男人怀中。
在高中时,孟邪是校园里的风云人物,不仅学业与体能皆是顶尖,那俊朗的外貌更是女同学们追逐的目标。
田静婷幸运的在某次机缘下当上他的女朋友,成为最幸运的人、
但是,因为得不到孟邪全部的爱,她一气之下做出让她一生后悔的决定——出轨。
她很后悔,后悔不已,连她都不能原谅自己,
“别说废话,赶快化好妆。”葛瑞气愤的开口,他知道她如此精心打扮并非是为了他。
梳妆台前的田静婷冷冷的说:“那你先去。”她的语气不带任何感情。
镜面上反射出她满脸不悦的神色,
大男人主义的葛瑞非常痛恨女人对他大小声,或是露出一丝不悦的表情。于是,他将床上的枕头,狠狠地朝她的方向丢了过去。
“三分钟后你还不下来的话,别怪我把你拉到大厅里羞辱,还有……把戒指戴上。”一个新婚不久的女人竟然将手上的戒指摘下,这岂不是说明她有意对丈夫不忠。
葛瑞撂下狠话,生气的甩门走了出去。
其实,他并非是个有暴力倾向的男人,而是他感觉到她这几天像是在玩些什么花招,让他感到非常不安。
他是爱她的,所以不想失去她。
而房间里的田静婷则伤心的掉下泪来,心中除了后悔还是后悔。
第五章
早上十一点三十分,天母的一处,一道修长的身影悄然出现在一家餐厅中。
这个餐厅充分的运用粉红色调。
粉白色的墙壁、粉红色的地板、粉红色的椅子、粉白色的桌子、粉红色的柜台、粉红色的制服,只要一眼望去,不是粉红就是粉白。
那粉到极点的颜色,令孟邪看得眼花撩乱、头皮发麻、双腿无力、全身战栗,对他来说这儿只能用三个宁来形容——粉恶心。
那玩世不恭、俊逸邪气的花花大少,此刻竟然不是在灯红酒禄的花丛中打转,而是待在这粉红的空间里,耐心的等待—身粉红色厨师的慢工出细活。
他那六尺身躯坐在宛如孩童玩具般的小椅子上,只有好笑两字能够形容。
孟邪一手撑在桌上托放住太阳穴,巧妙地遮住外头来往行走的路人注目;另一手则放在自己的腿上,长指有意无意的交换打拍子。
他斜睨著眼前一只小小水怀里,那斟了八分满的香甜水蜜桃汁,毫无例外的是淡淡的粉红色,干净的杯缘,表明了他没碰过它,因为他实在不知道这种东西该怎么入口。
其实,以前的他根本不可能会出现在这种恶心的地方,也不可能会踏进这间被粉红怪包围的餐厅,更不可能会耐心的在这里等待。
而这次又是个例外,主因都是为了那个正在家中等候午餐的小丫头。
昨天晚上,孟邪要袭芯雨说出她想吃的东西,并绘成一张简易的表格,让她自己列出喜欢的料理,
对他而言,这样比较好掌控时间,才不至于为了帮她买饭,而耽误了他与女伴们的约会。
今日,一样在女人怀中虚度的孟邪,十一点一到,他赶忙拿起袭芯雨所列出的餐表,查看她想吃的东西。
他赫然发现这家店不仅是名字怪异——梦幻小屋,坐落的地点也是他从未去过的地方。
于是,他沿路询问那些为他男色痴狂的女路人,并依循她们所画的地图——这张以他签名照所换取的地图,终于来到了这家外观令人退避三舍的餐厅,
餐厅的门口放著两只粉红猫,似乎正对他笑说:欢迎光临。
到了门口,他突然有一股想要逃离的冲动,他实在没有勇气踏进去。但只要一想列那张朝待的小脸庞,他便不自觉地心软,决定放弃男性应有的自尊,一鼓作气的踏进这间令他望之却步的梦幻小屋。
进人屋子里的孟邪,俊逸的脸上竟然露出少见的赧色,他挑起浓眉,迅速扫过粉红色的菜单,搜寻她要吃的“夏日恋情”套餐。
好不容易在一排排粉色的娃娃字体中找到目标后,便以烧酒入喉的灼热沙哑嗓音道出那奇异的餐名。
随后,便被粉红服务生带领到一张餐桌上等候,
他臭脸持续灰暗,等那厨房里的慢郎中将夏日恋情准备好。
三十分钟后。
“先生,不好意思让您久等,这是您点的餐。”身穿粉红色制服的女孩,恭敬地欠身向他致歉,将手中粉色袋子放在桌上、
呼……终于好了。
他赶紧拿起那精致的袋子,快步走出这令他浑身不舒服的地方,那迅如电疾的步伐,足以媲美中国神话中十兄弟里的“遁地八”。
此刻,踏出门外的孟邪,刻意让热气袭上身,那烧灼的温度,稍稍平复了他内心的寒颤。
他抬头看著天空,忍不住在心中欢呼:天,您蓝得真好。
现在,只要不是粉红色,他都觉得很好,
孟邪一身灰黑色亚曼尼西装,拎著粉红粉白相间的餐袋,躲躲藏藏的溜进大楼中,并以飞快的速度冲进电梯,按下三楼的按键,不想让任伺人看到他的窘态。
“呼……”待电梯门一关卜,他才终于纡缓紧张的心情,惊险的长吐一口气。
他紊乱的喘息,犹如刚参加一场一千公尺的竞赛。
电梯持续上升的同时,孟邪思念袭芯雨的心更深、更浓,那张每天期待他回来的小脸,已悄悄地烙印在他的脑海,挥之不头。
“呵!不知那小丫头的肚子是否饿了?”孟邪轻笑著、
今天早上袭芯雨打电话给他说她不想吃早餐,并且要他以后别帮她买早餐了。她说宁愿多睡一会儿,也不愿牺牲睡眠的时间来吃早餐。
虽然对他来说这样比较方便,不用一直当个保母似的来来回回,但从另一层面来说,他就少了一个可以来看她的借口。
唉……美丽的女孩,宛如惑人的慢性毒药,让他不自觉的被她吸引而无法自拔·
叮!三楼到了。
孟邪快步走出电梯,往自家大门走去,不想浪费任何一秒,只想要赶紧见到那张可爱的小脸。
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会有栽入爱情圈套的一天,更没想到他会为一个人如此的著迷。
当他的脚步靠近门边,听到里头传出阵阵愉快的交谈声,一高一低、一细一粗,似乎聊得很愉快。
有男人在他家里,而且正开心地与他的小女孩聊天?思及此,他浓眉一蹙、鹰眼一黯,浓厚的吃味全写在脸上。
他立刻冲进屋内,想看是哪个色胆包天的男人竟敢觊觎他的宝贝。
一个约有四尺高的梯子正杵在客厅的中央,梯子的顶端坐著一位年轻男子,虽然手中正紧忙的修理天花板上的吊灯,但他双眼的视线与全副心思都落在梯旁的女孩身上,眼中更充满爱慕与迷恋。
孟邪仰著头睥睨著上方的吊灯,心想,换一个灯泡需要那么久的时间吗?
袭芯雨身穿一件嫩芽绿洋装,正仰起头与年轻男子谈笑风生。
孟邪看著她的圆圆眼儿尾部往上一扬,扬起无限妩媚的风情,传送出阵阵秋波?使梯上的那只色猴子迷醉倾心。
“芯雨。”孟邪轻唤,他无法忍受他的女孩对其他人眉开眼笑。
“邪!”听到那熟悉的男声,袭芯雨开心的转过身,迎视那俊朗的身影,那个她心之所恋的男子。
“你今天好慢喔!害我好想好想你。”她冲了过去,靠上那修长的身躯,抱住他伟岸的胸瞠,一解自己的相思之苦,
袭芯雨每天一醒来,那美眸便一直锁住时钟,希望中午时刻快点到来,同为这样就能快一点见到他。
孟邪接任那扑过来的热情,对她如此思念他,心中涌起一波强烈的优越感,他好开心!
“孟、孟邪!”男孩小声的惊呼。
他、他……不是女人称之为草原里邪气的灰狼、风靡全台女性的花心大少、孟氏集团的独子吗?
天啊!他从来不知这么红的大人物居然与他住住同一栋大楼。
哈哈!真是走运。梯上的男孩笑得非常开心,有如发现什么宝藏似的。
“对不起,让你久等。”他抱著她走到沙发旁坐下来,却不愿放开她香软的娇躯,继续享受她身上的芬芳。
她摇摇头,“不会!”
“外面会不会很热?”冰凉的小手轻贴在他的额头上,希望能替他解除些许暑意。
孟邪正闭著眼睛,陶醉地亨受她贴心的服务,让梯子上的男孩吃尽了酸酪。
此刻,他们俩的眼巾只有彼此,恍若这天地之间只剩他们两,全然忘了悌子的上方,还有一位泫然欲泣的伤心男孩。
那位被遗忘的好心男孩是住在九楼的刘姓同学,最近时常看到袭芯雨美丽的身影,不是在一楼大厅里闲晃,就是眼管理伯伯聊天,他一直想找机会和她攀谈,因为他早已被她迷人的笑容所吸引,甚至到了茶不思饭不想的地步。
他以前从不相信世上有仙女的存在,直到看见了美艳绝伦、貌比天仙的她,他便认定她是仙女下凡。
今天他在帮母亲买完东西回来的同时,正巧在一楼的大厅里遇到那位令他神魂颠倒的仙女。
于是他赶紧凑上前去,故意与管理员讨论一些公共设施问题,主要都是为了偷偷打量她。
当她跟管理员抱怨家中的电灯有一盏不亮时,他便赶紧挺身而出,表示自己可以帮忙。
因为孟邪常常早出晚归,整天在外拈花惹草,根本很少回到家中。所以这位刘同学对三楼这户人家不熟,从未看过这里的主人。
其实这栋大楼不只他一人不知道这位住在三楼的邻居,就是迷倒众多女性的花花大少——孟邪是也。
当刘同学知道这位令他著迷不已的仙女,竟是属于男性的头号公敌孟邪时,他便识趣的赶紧将灯泡修好,并迅速的抱著冰冷的长梯,悄悄地掩上房门,远离这个伤心地。
暗恋宣告失败。
凄凉萧瑟的冷风无情吹过他破碎的心,明明是炎热的七月,他竟然会觉得寒冷。
夜幕低垂。
一座灰色的长形沙发上坐苦两个人,男的帅气的倚背坐著,女的横躺于其上。
“可怜的小病人,不要一直换台。”孟邪斜睨著身旁那躺平在沙发上的小女孩。
长形的沙发,几乎被那两条纤长的嫩腿所霸占。
不停被切换跳动的萤幕,使孟邪的眼睛感到有些疲倦。
“可是没有一台可以看的嘛!”袭芯雨嘟著粉唇,继续切换频道。
奇怪!她的“长腿叔叔”不是有重播吗?怎么会拔不著呢?
孟邪想起今天下午,他陪袭芯雨去医院看病,那粘人的小顽皮一直强留著他,她说因为她是个可怜的小病患,所以需要有人陪著她一整天。而“可怜的小病人”这个称号,是她要求孟邪这样叫的。
袭芯雨知道孟邪不是一个容易妥协的男人,所以她偷偷与医生串通,要他特别交代孟邪要好好照顾病人,他才不得已一直听命于龚芯雨。
但是,她不知道,孟邪之所以会对她让步的原因,并非是因为医生的特别交代。
他从不接受别人的指使,会如此听命于她是因为他想宠她,宠爱这个他深爱的女孩。
当她不停的按转遥控器的同时,她那双不愿闲著的纤腿,正不时上下晃动著。在双腿开合间,美好的春色尽收他眼底,他不得不出言阻止。
“可怜的小病患,请你的双腿别这样动来动去,很不雅观。”
这个天真的小女孩难道不知道她这样的举动是在考验他的自制力吗?根本是对男人的折磨啊!
“可是杂志上建议,在看电视的同时也别忘了运动,所以我每次在看电视时,都会做腿部的运动。”她边讲边运动著,浑然不知那令人血脉债张的举动,足以让一个理性的男人在瞬间变成野兽。
“那也请你先穿件裤子好吗?”
“没关系啦!反正又没有外人,”她继续脚部的动作。
“但我是男人。”他再次强调、这个不听话的女孩,似乎一定要他变成一只狼她才会乖。
“反正你又不会吃了我。”她水汪汪的眼儿眨呀眨的。
“哼!”他无奈的叹息,
瞥向墙上的时钟,他起身站直。
现在不宜责骂她,因为她今天是个娇弱的小病人。
“邪!你要去哪?”看到孟邪突然起身,她以为他生气了想要离开,于是赶紧伸长腿勾紧他的腰不让他走。
他下午明明答应她要陪她一整天的,不行!她不准他离开,因为生病的人最怕孤单。
对于方才那引人遐思的抬腿动作,他已不再追究,但现在却又出现另一个挑逗男人的必杀举动,让他不得不怀疑,她真的只有十七岁吗?
他斜睨著她,不知该骂些什么。
“邪,你别走……”她美丽的眼眸顿时布满水气,分外惹人心疼。
“爱哭的小病人,我又没有要离开。”他再度坐了下来,伸出手将那怜人的小丫头一带,紧拥人他的怀里。
从前她那个爱哭的模样依然没变,他不禁摇头轻笑。现在的他不得不相信,女人真是用水做的。
“真的吗?”抬头望著他,水灵灵的大眼疑惑的眨呀眨,
“真的,我是想去帮你拿水,因为吃药的时间到了。”他捏了捏那粉色的脸颊,薄惩她的多心。
既然他已答应过她要陪她一整天,他就不可能会毁约。
傻丫头!这么不信任他。
“呵呵!原来如此。”知道他不会走,她又开心的笑了出来。
见到怀中的女孩不再哭泣,他拍拍她的粉脸。“好了,爱哭鬼起来吧!我要去拿水。”
“不要。”无赖的摇著头,透露出自己不愿妥协的意念。她还未享受够这温暖的怀抱,所以不想放手;最重要的是,她非常讨厌吃药。
“你这样我怎么替你拿水?”
唉……生病的她,更加的赖皮。
“你带我一起去呀!反正我又不重。”袭芯雨紧紧的抱住他的脖子,示意她绝不会放手。
看她这样紧缠不放,即将过了吃药的时间,孟邪不得不投降,因为他知道,紧抱著他的女孩非常倔强。
“唉……好吧!”无奈的拖著像无尾熊股攀著他的袭芯雨,他走到厨房里倒了一杯水后,再次走回客厅。
这一趟来回,使他的气息加重了许多。袭芯雨柔软的矫躯紧密贴著他,对一个正常的男人来说,无疑是种痛苦的折磨。
“我很重吗?”明显感受到他紊乱的气息,她疑惑地望著他。
“吃药。”将药丸和水递到她的面前,他拒绝回答这个问题,总不能告诉她,他是对她产生不该有的生理变化吧!
“喔。”她乖乖的把药吃完,没有再继续追问。坐在他身上的袭芯雨,却清楚的感受到“那儿”的变化,就如同上次一样。
孟邪幽黯的眼眸越过她,直盯著前方的电视,脸上的平静不同于身下激昂的反应。
该死!他竟然又对她起了欲念,该死!
“邪。”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