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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风过来這里,可不是来旅游的,也没兴趣去管别人如何生活,拿出手机就联系上了天星子。
“老杂毛,我到了盘龙集市,你在哪里?我过去找你。”
“你到古道客栈来吧,我们都在這里。”
挂了电话,李风对宋思歌道:“宋局长,你知道古道客栈在哪里不?”
“知道,知道!以前我到這里,都是在那住的!请您跟我来,就在前面不远!”宋思歌连连说道。
当下,宋思歌在前带路,李风等人在后面跟着,一路走了大约有十多分钟,终于来
道客栈。
—
這家客栈也不知有多少年历史了,几乎是全木材架构,古色古香的,和古装电影里所看的一样,加上外面集市的场景,让人几乎以为来到了古代。
看到那么多人走了进来,身着长衫,作古装打扮的掌柜以为来了一笔大生意,兴冲冲地从柜台里跑了出来,微笑着问道:“几位客官,您们是要住店吗?”
客官?李风等人几乎笑出声来,现在這个社会,居然还有人叫客人为客官的?!
李风学着电视里的样子,作了个揖,憋着笑,面色古怪地道:“掌柜的,我们是来找朋友地,他是个老道士,不知他在哪个房间?”
“是小风来了吗?上来吧!”从阁楼上传来天星子那熟悉的声音。
“是爷爷!”张燕燕第一个冲了上去。
李风无奈地摇摇头,打了个招呼,带着众人也跟着上去了。
“哎!生意难做噢!”后面的掌柜摇头叹息着。
房子里坐着地,除了天星子,还有一个干瘦老头,這个老头同样穿着麻衣,只是打扮有些古怪,配戴着的饰物不是金银珠宝,而是白森森的动物牙齿,项链、手链、脚链等等,都是用各种野兽牙齿做的,额前还戴着一圈十分美丽的鸟羽编织成的头饰。
站在那老头身边的,还有一个年约十二三岁,身体才刚刚发育的青涩少女,少女穿着倒是华丽,虽然同样是粗布,但上面的绣花十分华美,花鸟虫鱼、奇珍异兽栩栩如生,佩戴的饰物也不是让人看了心里发汗的野兽牙齿,而是雕刻精美,材质难辨的东西,仿若森林里出来的精灵公主。
李风感觉到身后汤镇的紧张,心里明白,恐怕那老头便是夏长老了。
“小风,你来了!过来,过来,我给你介绍介绍认识一位老朋友!”天星子站了起来,爽朗地笑道。
“老杂毛,看来你身体都好了嘛!”李风同样笑着迎了上去,“快给我介绍介绍這为老英雄吧!”
天星子微笑地拉着李风走到那老头身前,道:“這位便是金花寨的夏长老,我多年的老朋友了!当年我身受重伤,逃进了山里,还多得夏长老的救命之恩呢!夏长老,這位便是我和你说过的李风,你叫他小风就可以了!”
“哼!”夏长老瞥了李风一眼,大马金刀地坐在那里,冷冷地轻哼了一声,显然对李风充满敌意。
“夏长老,您好!”李风微笑着鞠了一躬,并不生气。
“夏长老!还记得我不?”這时,宋思歌突然站了出来,有些趾高气扬地道。
夏长老面色一变,一张满是皱纹的脸挤出了笑容,立即站了起来,略带谄媚地道:“宋局长,您怎么来了!”
“嗯,我是专门给這位李公子带路的!李公子是大贵人,你可不能怠慢喽!”宋思歌挺着大肚子,一张满是横肉的脸上写满了嚣张,把官架子摆了个十足。
“可,這……,是,您说得对!”夏长老无奈地答应了下来。
生苗不同于武林中人,他们依靠采药为生,虽然拥有神奇的蛊术,却生性淳朴,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从来没想过利用蛊术谋利的事情,蛊术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种防身的本领。
而既然他们要以采药为生,那就要把药卖出去,然后才能买回来生活必须品,這样一来,他们就必须和外面的世界打交道,对所谓的官府从来都是敬而远之,能不得罪就不得罪,而不是像武林高手那样的高高在上,反而有些畏惧那些当官的。
“好了,宋局长,你先回去吧!有事的话,我会再联系你的!”李风微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心想這个宋思歌倒是会察言观色,将他此行的作用发挥得恰到好处。
這样一来,既不显得他李风仗势欺人,又能让金花寨有所忌惮。
“是,我就在這客栈住下了,李公子有什么吩咐,我马上就赶到!”宋思歌谄笑着退了出去。
待宋思歌离开了,夏长老才偷偷吐了口气,仿佛瘟神被赶走了一般,小心翼翼地道:“不知這位李公子,您這次来……”
“呵呵,夏长老,您别理会那家伙说的,什么李公子,真是太见外了!您还是和天星子前辈一样,都叫我小风吧!我這次来呢,主要是想和贵寨交个朋友,另外,是向您道歉来了!”说着,李风再次恭敬地鞠了一躬。
第三百零一章 蛊母
道歉?”夏长老有些糊涂了,這个李风显然来头不小人,他向自己道歉什么?
“是啊,前段时间,晚辈没经前辈同意,擅自出手将蛊虫驱逐了出去,多有得罪,所以特意前来赔罪的!”李风真诚地道。
“這个……,”夏长老的脸色阴沉了下来,此事可大可小,若是失去了蛊术的威慑,他生苗的利益将会大大受损,其他部族就很可能会趁机欺压。
若是一般人,他们倒也不用为难,干脆施蛊杀了,以绝后患,但這个李风能让宋局长如此卑躬屈膝,显然不是自己小小一个金花寨能招惹得起的。况且,他还是天星子的朋友,在金花寨的人眼中,是有如天神一般的人物,无论什么蛊虫,根本近不了他的身,就好像有一层气墙挡着。
“前辈,都是当初晚辈贪图财物,得罪了前辈,李大夫慈悲心肠才救了我,一切罪责都在我身,您要怪,就怪我吧!要处罚,也处罚我吧!”汤镇突然站了出来,高声说道。
夏长老淡淡看了汤镇一眼,道:“你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当初我只是看你心术不正,想要教训一顿,并没取你性命的意思,既然李公子都已经把你救回来了,那也是你的造化,你的事情就到此为止吧!”
汤镇还想说话,李风扬扬手,制止了他,也明白夏长老心中的顾虑,笑道:“夏长老,您放心,我并不会威胁到贵部族的生存和利益,要将蛊虫驱逐出去。不但困难重重,而且有极大的风险,稍有不慎就会失败,而失败的代价,就是病人的生命。何况,我相信汤镇所中地蛊只是一般的蛊虫,若是高级点的,我就不敢保证能够将蛊虫驱逐出去了!”
夏长老闻言面色稍霁,一旁的天星子也劝道:“老夏,我看這事情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小风的身份非同小可,不会骗你。你们那一手蛊术虽然神奇,但对我這一类人,并没多大威胁,我也相信小风不会把驱逐蛊虫的方法透露出去的!”
李风点点头,认真地道:“您放心吧,這种方法就连我自己都没十足的把握。何况其他人?就是别人想学,恐怕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学到的!”
夏长老地面色再次松动了几分,最终叹了口气道:“好吧,我回去和族长商量商量再做决定,不如你们也跟我一起去寨里做客,怎么样?”
李风有些犹豫,深入对方腹地,危险性就大大增加了。
“没问题!那這样吧,今天天色已晚。而且我看小风他们也累了,不如就在這里休息一晚,明天再起程如何?”李风都还没考虑好呢,天星子马上就爽快地替他答应下来。
既然天星子都同意了。处于对天星子的敬重和信任,李风自然也就没提出异议。
从夏长老房间里出来,叫来了掌柜,把客栈的二层全部包了下来,刚好每人一间,倒是让掌柜乐得差点把嘴都笑歪了。這个集市虽然小,但外地游客和过来收购各种特产的商家可是不少,而這家客栈是附近唯一的一家,价格可不比城里的星级酒店低。
把所有人安顿好之后,李风急匆匆地拉着天星子进了自己的房间。问道:“老杂毛,你這样贸然答应夏长老地邀请,会不会有问题?万一起了冲突……”
天星子笑了笑。拍着李风的肩膀道:“小风,你放心吧!金花寨的人并没你想象中的那么野蛮恐怖,相反,十分热情好客,既然邀请你们过去,就不会对你们出手。当然,這是在受到邀请的情况下的,要是没经过他们同意就闯进去,那可要被他们当作敌人攻击了。”
但李风还是有些担忧,进入了别人的地盘,一切可就不受自己控制了。
天星子笑道:“好了,放心跟我过去吧!蛊术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算他们出手,我也能保你们周全。而且,你们都是身怀内功的人,只要释放出气场,那些蛊虫根本靠近不了,只有那个汤镇是没有保护自己地能力,明天你找个理由,把他打发回去吧,反正他也不适合过去,夏长老对他的印象也不好。”
听天星子這么一说,李风总算放下心来,看来传闻并不可靠,之前把蛊术看得太神秘可怕了。
而此时,夏长老的房间内也不平静,夏长老走来走去,神情有些忐忑不安。
“爷爷,我……”那个少女吞吞吐吐着道。
“嗯,艾黛,有什么事情吗?”夏长老停下了脚步,关切地道。
“爷爷,我感到了和蛊母相似的气息。”艾黛扬起头,肯定地道。
“哦?从哪里感到地?”
“就在刚才那些人身上,最
是在那位梳着马尾辫的姐姐身上!”
“怪不得!他们一进来,我身上的蛊就似乎很畏惧的样子!只是,蛊母不是在我们的圣山上吗?”夏长老焦躁地说道。
“不,那不是蛊母,而是和蛊母有相似气息的东西。”艾黛摇头说道。
—
“嗯,艾黛,你是我们金花寨的圣女,也只有你能接近蛊母,和蛊母沟通,你能确定那姑娘身上有和蛊母气息相似的东西吗?”
“确定,這气息我太熟悉了!”
“哎,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第二日一早,李风便寻了个由头将汤镇打发了回去,夏长老果然没有异议,或者根本就没在意,他的心思再次从李风身上转移到了张燕燕那里,因为艾黛所说的女子,便是张燕燕。
只是,张燕燕身上并没有什么特别,只有她肩上站了一只浑身火红地鸟,虽然這只鸟让夏长老本能地感到威胁,却和蛊母没有任何相似之处,而且蛊母的体型巨大无比,张燕燕身上也不可能藏得住那么大的东西啊。
而此时,雷鸟正在和李风交流着。
“老大,那老头和小姑娘身上,有好吃地!”
“有好吃的?傻鸟,你别光想着吃!你算算,這几个月,你吃了我多少东西?我都还没和你算账呢!”
“老大,您是老大啊!自然要养着小弟的,哪能這么斤斤计较呢!而且,根据协议,当初您可是保证了的,只要我跟着您,就让我吃香的,喝辣的。”雷鸟讪笑着道。
“你這傻鸟,好吃懒做,贡献还没看到,就胃口倒是不小!也不知你這小弟有什么用!”李风郁闷地道,又好奇地问道:“傻鸟,他们身上有什么好吃的?难道比我给你的烤肉还要好吃?”
“嗯,说不清楚,反正我就感到他们身上有我喜欢吃的东西,但具体是什么东西,却说不上来!”
“是了,我问你,傻蛋跑去哪里了?怎么這几天都没见过他?”
“那家伙?哼,是条睡虫!整天就藏在张嫂子的口袋里睡觉!”雷鸟不屑地道。
這时,夏长老的目光终于从张燕燕移开,对天星子道:“天星子兄弟,是否可以马上出发?”
天星子向李风看来,看到李风点了点头之后,道:“嗯,可以了,老夏,咱们马上走吧!”
当下,在夏长老的带领下,一行人退掉了房间,出了盘龙集市,一路向南行走。
前面是夏长老祖孙两人,后面的便是天星子和李风四人,一共七人徒步行走。出了盘龙集市,道路立即便变成了崎岖小道,宋思歌带来的车根本用不上,只能让他在盘龙集市等着。
出了盘龙没多久,众人便进入了一条林间小道,這里山高林密,天上的烈日根本照射不下来,人在下面走,丝毫感受不到炎热,反而山风阵阵,清爽怡人,连汗都不会流一滴。
途中遇到几个砍柴的樵夫和上山打猎的猎人,看到夏长老都站到一旁让路,看向夏长老的目光也充满了敬畏,倒是艾黛很是活泼,一路蹦蹦跳跳,像个林中精灵,不住和那些樵夫猎人打招呼。
大约又走了一个时辰,李风等人都是身怀武功的,這么点路途自然不会疲累,而夏长老和艾黛或许是因为长期在山林中生活的缘故,除了有些气喘,步履还是很轻快。
山路越来越难走,丛林也越来越密,到了最后,已经几乎是完全没有了道路,因为道路都被灌木藤蔓覆盖,最终只能依靠砍刀开路。
开路的重任,自然落在了陈龙這个看起来最强壮的人身上,开始还是使用夏长老提供的砍刀,只是落在陈龙這个野蛮人身上,只砍了不到半个时辰,那把看起来锋利结实的砍刀就完全变了形,不但卷刃了,连刀背都扭歪了。
這也正常,這家伙的力气大得惊人,开路的方式也十分野蛮,看到什么就砍什么,根本不会转弯,大腿那么粗的树木,他也照样一刀砍过去,而且还是一刀砍断,别说是一把普通的砍刀,就是把包公用来铡人头的铡刀也要报废了。
這样一来,倒是把夏长老和艾黛吓得不小。
到了最后,张燕燕不得不把自己从项家工场里带出来的两把猎刀贡献了出来,有了這两把神兵利器,众人走得更加快了,几乎就没有停留。
要说最兴奋的,莫过于陈龙了,拿了两把宝刀哇哇大叫着挥来砍去,木屑纷飞,坚韧可比钢丝的藤蔓如豆腐一般脆弱,简直就是一台人形开路机。
第三百零二章 金花寨
路上,李风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路途上山高林密,野兽才对,但走了那么久,别说野兽,就是一条虫子都没看到。
這一异常情况,李风偷偷和天星子说了,谁知天星子只是笑笑,不以为意,只是神秘地指了指前面的夏长老。李风恍然,看来這一切都是夏长老造成的。
经过交谈,李风得知了生苗的一些情况。目前生活在這一片森林里的生苗,一共有三十六个部族,大的有一千多人,小的只有一百来人,而其中的金花寨正是最大的一支,大概有一千六百多人。
而且,也并不是所有生苗都会蛊术的,只有几个大的部族拥有這种神奇的本领,而即使是這几个大的部族,也不是所有人都会,只有核心成员才有资格学习,比如金花寨,大概只有数十人精通蛊术。
這三十六个生苗部族,表面上团结一致,其实内斗不休,彼此常常有流血事件发生,但如果受到了外界的侵犯,他们又会凝聚成一团,驱除外敌,彼此关系十分复杂。
金花寨实力最强,也是所有生苗部族的领袖,但這个老大的位置坐得并不安稳,下面几个大部族虎视眈眈,随时准备取而代之。
“看!那就是我们金花寨!”站在一座高山山顶上,夏长老指着远处一座更高的山峰骄傲地说道。
那座山峰十分陡峭,如一把利剑直插云霄,峰顶隐藏在云雾之中,若隐若现,仿若仙境。在山峰当中。隐隐可见有木制建筑散布其间,那些房屋看似散乱,却又有着一定的规律,似乎形成了一道人造的栅栏,成了一道屏障,能有效地抵挡来自山下的攻击。
而在那山峰两旁,还有两座稍微矮小一点的山峰,山上同样建有许多房子,如两个忠诚地卫士在守护着,若是发生了意外。三个山寨就能彼此驰援,共抵外敌。
“那是我们金花寨的兄弟部族,洪桐寨和铁龙寨。”夏长老似乎感受到李风疑问,轻声解说着,“艾黛,继续走!”
都说望山跑死马,看着似乎不远。走起来可就难了,又足足花了一个时辰,才到了金花寨的山下。
似乎知道了李风等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