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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过三更,严公子终于把他的生辰礼物给拼凑完成了;虽然,他的生辰已过。
那是一张画,一张绘著他图像的画。
画里的他正仰望天际,唇角挂著洞悉世情的笑,眼底潜藏著对人世间悲欢离合的无奈,还有……孤独。
他看似拥有一切,其实什么也掌握不住。
既然如此,他就趁尚未深深沈溺、不可自拔前让自己厌烦。
果然,他再也不会在失去任何东西后伤心欲绝。
但可惜的是,他也无法真心感受到快乐。
“想不到我在你眼里是如此地无所遁形。”低喟出口,他离开书桌,走到门前,开门,一条纤细的身影顺势倒了进来。
戴祸水倒在地上,嘴里塞满包子,狐疑的眼神却滴溜淄地在他脸上转著。
“纳闷我为何知道你在门口?”他看穿了她心底的疑惑。
她爬起身,点头。
他手指指向她口中的包子。“严府里的大厨虽然要价不菲,但能力也著实不错,做出来的任何食物都香闻十里。”
原来是包子泄了她的行踪。下回得记住,要监视一个人绝不能携带食物同行。
他对她扬了扬那幅拼画。“谢谢你的生辰礼物。”
她走到书桌旁,随手拿起一支狼毫笔,就著拼画写下:“既然你喜欢这份礼物,那是否代表我又为自己赢得一丝长留严府的机会?”
他看著难得的杰作在她手中毁坏,心头乍起一股说不出的沈重。
“这画该是出自你手吧?”
她颔首。
“绘了多久?”
她写下。“五天。”
“那算是费了不少心血,就这样毁坏,不心疼吗?”
“万事万物,有生必有死。重要的是它达成了我绘它的目的,而你也曾因为它而开心,这便够了。”
“看来你是那种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的人。”而他比较贪心,既想拥有、又要天长地久。所以他总是不开心。
她耸耸肩。“谁能料到下一瞬的事?多想无益。”
“即便下一瞬便是生离或死别,你也不愿去想?”
“只要我能掌握当下,我便能在下一刻的生离到来时、无所憾恨。至于死别,死都死了,想那么多干么?”
她好潇洒,相较起来,他懦弱又无用。也许该改变了,再试一次去掌握,或者这回会有不同的答案出来。
而就算结果不如他意也没关系,最坏的情形他都经历过了,还怕什么呢?
缓下悸动的心,他问:“这是你从不在一个地方久留的原因?”
一瞬间,她彻底呆滞。
好久、好久,久到她持笔的手都开始颤抖了,一串歪歪斜斜的字浮上拼画。“你想要留谁?这个『久』指的又是多少时间?』
“我想留的人当然是你,戴祸水。”他一字一顿。“而时间……至死方休。”
她淡漠一笑。“你并不知道我是谁。”
“也许你可以给我答案。”
“重点是,我也不知道。”最后一字落下,她飘然离去。
他无言锁著她的背影,心头烙著一个问题——这世上有人不知道自己是谁吗?
沈然的视线最后落到那幅被她书得七零八落的拼画上,那歪斜的字体、扭曲的模样……在在化成一道难解的谜,而谜题就叫——戴祸水。
莫名地,他兴奋了。从来就爱刺激,而她在这一刻变成了他人生中最大的挑战。
“我会赢的。”在谜题揭开前,他不会放开她。
第七章
如果说严公子三十一年的生命中,有三十年都在喊无聊,那么认识戴祸水的这两个多月堪称他人生中最灿烂的精华了。
他没想过……好吧!他的确是低估了她惹祸的本领。
“原来她的名字是这样来的。”名副其实的祸水,而且是泛滥成灾、漫流遍地的超级大祸水。
严公子睨著半死不活被扛进来的大朝,她奉命去抢劫戴祸水的卖身契,一去三天,无消无息。
严公子也未曾派人细查,大朝的个性本就冷淡,除了钱和酒,她对什么都没兴趣。
虽然她名为他的贴身护卫,但除非她高兴,否则一出去三、五天,把他放在一旁自生自灭是常有的事。
不过大朝从未真正失职过,她总能在他小命休矣的前一刻适时出现,救他脱离危机,比天上的神仙还神。
要严公子说,大朝是他见过最强的武者。
因此,她一去三日,他一点都不担心。
万万没想到,大朝居然会给人打成重伤。
“安宁侯府里的高手真这么多,连你都打不过?”
她有气无力。“侯府里的高手不多,但其他地方来的高手就不少了。全部加起来……我最少砍了二、三十个如公子这般身手的人。”当然,她自己也被砍了好多刀。
“你自己说过,我这种三流身手一点都不够看。”
“蚁多咬死象。”
他要不要生气?居然被个护卫比喻成蚂蚁!
但细察心中情绪,意外的,对于这一切他只感到兴奋,却无半丝懊恼。
“安宁侯已经失势很久了,如何能请来这么多帮手为他捍卫府第?”
“那些人不是安宁侯请来的,他们聚集侯爷府是另有目的。”
“哦?”细瞧大朝眼底的邪谵,他猜。“那『目的』该不会有个名字,就叫戴祸水吧?”
“戴姑娘的行情不是普通的好。仅我在侯爷府里瞧见,明著要抢她的就有五路人马,更别提隐在暗处的。”
“她身上有宝吗?”严公子只觉戴祸水是个很有趣的人物,倒不以为她有什么了不起的。
“她本身就是个宝。”大朝长叹口气,顺便喷出一口鲜血。话说太多,牵动内伤了。“安宁侯想拿她进献王上,以保荣宠;有个叫药王门的想找她回去制药;还有一个老乞丐说要传她帮主之位……总之,整个安宁侯府乱糟糟的。”原本地还以为这是个混水摸鱼的好机会,谁知还是被发现了,一伙人为了抢她才劫到手的卖身契,全围过来,她双拳难敌四手,便落到浑身是伤的地步了。
不过幸好戴祸水的卖身契还是让她给毁了,只剩下一堆纸灰,带回来给严公子,以换取千两黄金。
严公子听了她的话,只是一迳地沈思。
那些聚集在安宁侯府里的人八成都曾是戴祸水的契约主,并与她相处过一段时间。
当初,他们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事?她为何待不了三个月就走了广事后,众人却苦苦追寻?
“既然要后悔,当初怎不想办法留下她?”他自言自语著。
大朝才不管他的烦恼,迳道:“公子,我已完成任务,你该付钱了吧?”
这大朝什么都好,就是贪财。严公子深明她的性子,在付钱时当然爽快,以维持双方合作的愉快。
“黄金早准备好了,你自个儿去帐房领吧!”撇下伤重的人儿,他准备去找那难解的谜——戴祸水。
“喂——”大朝的唤声叫不回决然的主子,只能瞪著他的背影,暗地唾骂:“我现在连站都站不稳了,你要我自己去搬黄金,存心让我去给金子压死嘛!”
“我可以帮你。”小朝不知从哪儿钻出来,自告奋勇。
“你想抽多少?”
“三成就好。”
“你去抢吧!”
“两成半?”
大朝抿著唇,不想跟吸血鬼说话。
她胸前最大一道伤口还汩汩淌著鲜血,却没听她求饶半声。
明明是个女人,先天的气力与体魄都不如男人,但她却比个男人更加勇敢。
小朝觑著她俊秀丽颜上浓浓的英气,心头真是不服。
“两成半,把你抬回去、请大夫治伤、再为你想办法报仇,爱要不要随便你。”
大朝凤目圆睁,瞪著他。“就凭你要帮我报仇?”
“你那是什么表情,我好歹是严府的大管事,难道连出点损人的主意都办不到?”
“你自个儿不去吧?”
“我不去,谁来监督那妙计执行得好不好?”
“那还是算了吧!凭你的三脚猫功夫,我怕咱们俩是有命去、没命回。”其中多数原因是被他拖累的。
“你……”这女人真是教人生气。“咱们走著瞧。”说著,他弯腰,打横抱起大朝。
“喂喂喂——”她吓得面色苍白。“你抱不动我的,去叫人吧!”
“站住,小朝,我命令你立刻放我下来!”她不要没被砍死,却在这儿摔死,多丢脸?
小朝就是不服气,咬著牙,一步一步往前走,心头直骂:混帐女人,不知道都吃些什么,身子沈得像石头似的。
他要还有力气开口、还有余力弯身,头给她。
他现在是骑虎难下啊!只能抖呀抖的慢吞吞往大朝房里颠去。
严府最近流年不利,伤了一个大朝、扭了一个小朝,内外所有事务顿时无人处理,全数压到了严公子身上。
他日夜忙得像颗陀螺,转个不停。
那负责带来欢笑的戴祸水在这种时候就显得无足轻重了。
突然,她再也找不到人玩,没人需要她的新奇玩意儿,虽然同住一府,她硬生生被冷落了下来。
如同过去的每一回,她只有最初始时受到注意,日子久了,兴趣淡了,她自然而然得消失。
一个没有存在位置的人是不应该存在的,因为碍眼。
也许寄居严府的日子就要结束了。
她开始打包收拾东西。
不过可以收拾的东西实在不多,本来嘛!她孑然一身来,就当孤独一人去。
只是得想办法多带些乾粮。她走遍天下,在这么多地方待过,就属严府里的东西最好吃,皇宫都比不上。
她一天最少得吃八餐,这临行前不多带一些,万一半途饿死怎么办?
心里想著,脚步就不觉往厨房迈,留下来的时间不多了,能带多少是多少。
才出房门口,砰!她小巧的脑袋一股脑儿地撞进一堵厚实的胸膛里。
她皱眉,摸著发疼的鼻子抬起眼,面对的是……黑衣、黑发、黑面罩,一个全身皆黑的黑衣人。
啊!尖叫。这是一般人见著危险人士的做法。
但戴祸水是个哑巴,有口难言。她叫不出来,只好蒙著头四处逃窜。
幸亏她有个好习惯,每到一处新地方,总要四下逛逛,直至将方圆五里内的路径摸得一清二楚为止。
而严府的占地何止千顷,亭台楼阁、花园假山、小路迂回、大道驰马,岂止九弯十八拐可以形容。
那黑衣人给她左一带、右一拐,眼看著就要迷途,她即将逃出生天了。
岂料——
“点子在这儿。”黑衣人竟不顾可能惊动严府护卫的下场,大喊。
不公平!戴祸水在心里大骂,欺她有口难言嘛!
转瞬间,又是数名黑衣人杀到。
今儿个是黑煞日吗?怎么所有见不得人的魑魅魍魉全都出门了。眼见拦截人数,戴祸水几乎晕倒。
“戴祸水,你跑不了了,乖乖束手就擒吧!”一名黑衣人喊。
戴祸水倒吸口气,现在要说他们认错人也不可能了,人家都指名道姓了。只是,他们到底找她要做什么?她不记得认识这样一群藏头露尾的小人啊!
“戴祸水,只要你肯跟老夫回去,接下药王位置,老夫愿意既往不咎。”这是个苍老的声音。
药王?他不是死了吗?何况当初是药王门的人赶她出来的,现在为何又要她回去?戴祸水百思不解。
“混帐,戴祸水是王上的爱妾,自然是得回皇宫去,岂能接那劳什子药王名号?”这个大骂声不必猜也知是安宁侯。
“不对,她是我们帮主。”稚嫩的声音娇娇软软的,这是丐帮小公主,风蝶依。
戴祸水头昏了,从不知道自己变成一个香宝宝,人人爱抢。
“凭丐帮那座小庙,岂容得了毒尊令主,她应该跟我们回边城才对。”
“毒门算什么?咱们御剑门才真是容得下大佛的大庙。”
“住口,江湖小门小派,也敢跟官家作对。”
不多时,一堆人吵成一团,戴祸水也不想去分辨那群家伙是狼是犬了,趁著他们内哄,她脚底抹油,准备走人。
“你们可真大胆啊!抢人抢到我严府里来了。”一把调侃的男嗓凉凉洒下。不是正笑得贼兮兮的严公子,又是谁?
一干差点吵翻天的黑衣人瞬间闭嘴,提起十二万分注意力。
严公子虽然只是个富商,没见他在官家或江湖上有什么值得称颂的作为,但他的名号却偏偏震动天下。
在兰陵园里,不论男女老幼、富贵贫贱,对于他都有一肚子离奇故事可言。
尽管那些故事可信度并不高,但无风不起浪,谁分得清姓严的究竟是龙抑或蛇?
人人提心吊胆的,不知这张口能呼风、闭口能唤雨的传奇人物到底想做什么?
“可以给我一个答案吗?为什么你们人人争著要咱们家的小水儿?”这一番话显然已经将戴祸水列入严府所有物。
安宁侯第一个不依。“严公子,本侯身上可有这贱丫头的卖身契,她是侯府的逃婢,你想要她,可还得经过本侯同意,怎可说她是严府中人?”
“侯爷有水儿的卖身契,不知可否借来一瞧?”严公子不信他还拿得出证据。
“呃!”安宁侯握紧的拳瑟瑟发抖,那卖身契不知给哪儿冒出来的贼子抢去毁了。
“没有卖身契,侯爷……”严公子笑得好奸。“你这是强抢民女啊!按照兰陵律法应该判……”
“哼!”安宁侯可不会等著让人落实了罪名,迅速挥袖离去。
解决一个了。严公子笑嘻嘻地转身面对其他人。“那么各位,有证据证明水儿是你们家的人吗?”
一群人面面相觑,卖身契那种东西谁会随身携带?况且,当初他们和戴祸水也没签那玩意儿啊!少数有签的都是时效约,现在早过期了。
“如果没有证据,那么……”
“老子就是要把人带走,你有本事拦吗?”发话者身高八尺,一身铜皮铁骨。
严公子上下瞄了巨人一眼,俗话说,四肢发达的人,头脑就简单。所以要对付这个人应该……
横步跨前,他想著一击即中。
忽地,背上兴起一阵轻颤,他虎目圆瞪,一步也走不了了。
戴祸水在他背上写下一串字——铜头佬,药王门六当家,一身铁布衫,刀剑鸡伤,唯一罩门在胯下,因此常年穿著铁内裤保身。
严公子看著对面的巨人,完美无瑕的防卫,简直比金子打造的更加坚实。
“一万两。”力敌不行他就利诱。“你替我工作,我每年付你万两薪资。”
“啊?”显然铜头佬也被惊呆了,怔怔顿住欲击出的拳头。“一万两白银?”
严公子一根手指摇呀摇。“我是那么小气的人吗?对阁下如此不凡的天才,给的当然是黄金。”
铜头佬的下巴掉了。多少人奋斗十辈子也赚不到这个钱,而严公子一开口就给了。
“而且,我还要把我妹妹嫁给你。”严公子继续丢出诱因。
戴祸水在他背后画下问题:“你几时有妹妹了?”
“上青楼去买,要几个,有几个。”他拉过她的手写著,但面对铜头佬时却又是一脸真诚灿笑。“我这一生没见过比大侠更英伟的人了,你绝对符合舍妹口中『天下第一勇士』的称号,所以我一定要与大侠你做亲戚。”
铜头佬感动得眼眶泛泪,他的武功虽然好,长相却不佳,从来都只有当人陪衬的分儿,想不到在这儿受到如此重视,教他几乎想豁命以报。
“老六,你别被他骗了。”另一个黑衣人发声。“众所周知,严公子奸诈狡猾,信不得也。”
严公子狐疑的视线向戴祸水一扫。
她如愿在他背后书下阻止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