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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祈云于是又微弯起了嘴角。
叶祈云回到家后想起今天发生的种种趣事,自顾自又笑了一回,兴致勃勃地翻开日记本写了一行:“第一次同他说上话,或许……也是最后一回。”
写完后心情又淡了下来,懒懒地掷笔,她望着窗外低沉模模糊糊地想:多年以后,谁还能记得这些小插曲呢?
但不管怎样,他对她,总该是有了些印象吧?
主卧室里隐隐传来争吵声,她一怔,侧耳听了片刻,记起今天是周末,那么雁飞应该在……
叶祈云跑到隔壁房间拉下弟弟头上的耳脉,指指主卧室的方向。雁飞本来一脸莫名其妙,见了她的动作就明白了,摇摇头走了出去。
叶祈云再细听时争执声很快就平息了,雁飞回来时她悄声问他:“这次又是为了什么?”
“还能为什么?”雁飞一脸受不了,“不就是姨怪老爸忘了向某某太太介绍她之类的小事,我搅上几句就摆平了,既然这么简单何必开吵——这些大人哪!”
他称继母为“姨”,叶祈云称继父为“叔”,但其实她与继父的感情恐怕更甚于母亲。每当母亲为了些小事与继父争吵时,叶祈云总是推雁飞上阵的。
随着这样的争吵越来越频繁,渐渐长大的姐弟俩也开始隐隐觉得这两个大人其实并不适合,一个太孩子气,另一个似乎是因了正常的家庭需要个女人才会续弦,并没有多大的耐心安抚年轻的妻子。
见她默然,雁飞转移了话题:“你最近神神秘秘地都在日记里写些什么呢?”
叶祈云看他一眼,琢磨着兴许这个仅小她半岁的弟弟能解她的疑惑,“雁飞,你有喜欢过别人吗?”
“哦,小妮子思春了?那人长得有我帅吗?”雁飞一下子来了精神。
“……”叶祈云当机立断地起身就走,同这种小屁孩谈心简直是浪费时间!
“开玩笑的开玩笑的!”雁飞扑过来抱住她的腿,“老姐有难小弟岂能袖手旁观——说吧,有何不解速速道来!”他摆出学校心理辅导室老师的架势。
“我不知道自己对他的感觉算是哪种。”叶祈云死驴权当活马医。
“你不是看上他了吗?”
“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啊。”
“那……你面对那人的时候脸红心跳否?”雁飞开始把脉。
她摇头。
“有对着他的脸流口水否?”
想了想,还是摇头。
“难道你一点都没起过把他扑倒剥光的念头?”
叶祈云一把捞起他床底下的少男漫画砸了过去。
刚探个头进来的继父险险躲过不明暗器,笑道:“你们怎么还跟小孩子似的呢?我和你们妈妈要去参加一个晚宴,就不陪你们吃饭了。”
忙着追杀与逃命的姐弟俩一齐挥手赶他。
待到大厅传来关门声,他们才歇了手,对视着耸耸肩,意思是:这么快又和好了——这些大人哪!
“言归正传,”雁飞拉回正题,“你对那臭小子总有个大概的感觉吧?”
“感觉吗……”叶祈云环顾弟弟的房间,突然手往书桌上一指,“我觉得他特像金宝!”
金宝是雁飞养的一只宠物鼠,此刻正在书桌的笼子里卖力地踩着转轮。
雁飞沉默半晌,缓缓道:“我明白了——你是在耍我!”
他跳起来,“我就说了,你这根豆芽菜怎么会突然思起春来,分明是小说看多了拿我穷开心!”一边咕哝着一边套上外衣。
“你要出去?”
“好不容易大人不在家,我到同学家玩游戏去。老爸真是的,总担心我玩物丧志,连台电脑都不肯买!”雁飞挤眉弄眼,三两下穿戴完毕丢了个飞吻便闪人了。
第2章(2)
叶祈云瞪着合上的房门,神情渐渐黯淡了下来,“我是说真的呀……”
那个男生给她的感觉真的就如一只宠物鼠。
她转过脸去瞧金宝,它正趴在笼边歇息,停了一会,又踩起转轮来。
她记得雁飞刚买回金宝那会,自己曾一连几个小时地趴在笼边看它玩耍,而不曾想过它有没有注意到这个人类,会不会乐意在别人的目光下自得其乐地踩着转轮。
那个男生对她而言,也许正如转轮对于金宝,都是寂寞时的消遣罢了。
所以不会心跳加速,也不会妒嫉。
她寂寞吗?
叶祈云回到自己的房间,翻了翻仍摊在桌上的日记本,在发现那个人之前上面其实没落过一个字。想了想,抓起一支荧光笔就在扉页题了几个字:“小白鼠观察日记。”
独自一个人的空房子里只有她自己轻微的气息,就着台灯清冷的灯光看着这行字,叶祈云有些寂寞地笑了。
那年的春节正碰上个暖冬,一家人总算能其乐融融地聚上几天,管他什么应酬都抛在一旁。不过,也许是在学校时每天都注视着同一个人,成了习惯,才十几天不见,叶祈云便好几次半夜莫名醒觉,想着那个人的一举一动再也睡不着。
大年初三那晚,她被壁钟半夜两点的报时声惊醒,终于放弃挣扎爬下床来。
望着窗外清朗的夜色,突然之间便很想出去走走。念头一起便一发不可收拾,有时候她真觉得自己仿佛某种野性未泯的动物,总是生一些不合常理的想望,就如这么多年来不知为何一直惦记着六岁时那些在工地上玩沙包的孩子。
说做就做,叶祈云换下睡衣,蹑手蹑脚地摸下楼,一出大门便有种重获自由的雀跃心情。
过年时节的夜街空无一人,她放下心慢悠悠地顺着熟悉的路线晃到那个巷口。
这便是她与他最近的距离了,虽然不知道男生到底身处哪栋楼房,更不奢望会在这种时刻遇见他,然而确定他就在她的附近呼吸着同一片土地上的空气,叶祈云便觉得满足了——多么奇怪而又多么简单的满足方式,所以她对他,该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喜欢吧?
巷口的早点店此刻铁门深锁,这家店的豆浆淡而无味,不过她现在每天早上都要从学校绕过来喝上一碗,原因自然是不用说了,谁叫那个人就是从这出门上学的呢。
她只是想做些事情自娱罢了,比如夜半来到对方的家附近,坐在巷口的石阶上看一只流浪狗翻弄路边的垃圾桶。
那是一只柴犬,身形无比硕大,直立起来恐怕比叶祈云还要高,奇怪的是毛皮整洁干净,若说是附近人家养的,为何会半夜出来找吃的?
她在昏黄的街灯下托腮瞧着非常努力地在垃圾桶中寻宝的狗狗,突然想起一事。
忘了是学校何时弄腾出来的一次背诵比赛了,叶祈云是六年级的选手之一,男生则是五年级的选手。在后台准备时她同其他人一样捧着课本,注意力却全放在他身上。
比赛进行到一半时主持的老师——那是男生的班导——突然跑到后台来告诉他抽中的下一个篇目正好是他最不拿手的课文,于是,原本没什么表情的男生开始紧张地翻找起那篇背诵文来,看得叶祈云一阵忍俊不禁。
之所以突然想起这件事,也许是因为僵硬着表情翻找课本的男生与眼前这只努力挖掘着它的宵夜的柴犬有种奇妙的相似吧。
叶祈云闭上眼,发现这样的小事情她真的可以记起好多好多,每一件事中他的表情都清晰得宛若就在眼前。
可是,她还是不认为自己对他的好感已累积成了喜欢。
怎样也无妨,她要的也不过是在这样浮躁寂寞的年岁能有一个人让她长久地注视,不必在乎对方的反应,然后在长大之后可以回首对这段岁月透出会心的微笑。
用时下的话说便就是所谓的“不浪费青春”,虽然她的青春还很漫长,虽然她的不浪费只是在平淡的日常生活中小心翼翼地捡起刻有同一个人名字的小石子,珍藏在记忆的漂流瓶里。
她从不知时间可以过得这样快,似乎昨日才趴在窗棂上俯视着男生跳跃的亚麻色发丝,今天就已考完了毕业试,这般明目张胆的注视,似乎也该随着毕业旅行落幕了。
毕业旅行那日的天气阴凉,头顶上方总有一层层薄薄的霭云徘徊,叶祈云的心情却极好,并未受这样的天气影响。纵使知道今日之后就要与那个人分道扬镳了,心绪仍是不带一丝波动,她向来就能坦然接受预期之中的事情。
班上的同学似乎也没感觉到太多离别的情绪,三五成群地聚在校门说笑,一眼望去全是十几岁孩子特有的没心没肺的笑容。
登上校车时,叶祈云突然看见了他。
不知为何会在上课时间独自走出校门,也不知为何身影仿佛很是疲倦。
她与别人说着话,眼睛却是看着他。
原先低着头的男生突然脚步一顿,回身朝这个方向望来,两人的视线第一次交会了。
叶祈云竟没想到要移开目光,就这样对视了三秒钟,男生皱眉,冷冷地撇开脸去。
她只觉胸口紧缩一下,竟还能对着正同她聊天的同学保持笑容,甚至听到自己顺应着大家的话发出了一阵夸张的笑声。虽然,她一点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这天她似乎玩得很开心,说了很多,笑了很多,只是过后全无印象。回到学校时其他年级早已放学,叶祈云在满天阴森的乌云下慢慢走回家。大雨倾盆而下,但是她没有躲闪的念头。
双腿漫无意识地将身体带了回去,大人不在家,站在冰箱前的雁飞见到她,一口牛奶差点喷了出来,“小云(他从进入叛逆期后就没叫过她姐姐),你怎么淋成这样?”
叶祈云没有回答他,拖着满身的雨水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将自己埋进被单里。蓝色的棉布上立时晕染出一大片人形的湿迹,张牙舞爪地扩张自己的地盘。胸前的锐痛似乎也被它们拉扯着迅速弥漫。
叶祈云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来。
她早知道他不可能没有察觉到这样赤裸裸的注视,只是他从未在表情上显露出来。
又怎么能显露?他们这种年纪,对别人毫不掩饰的好感最恰当的回应,也不过是故作不知罢了。但她从未想过自己的目光会令对方感到憎恶。
无论睁眼闭眼,男生皱着眉的表情一直失控地在眼前一遍一遍地播放,她的眼泪也跟着尽数流入了柔软的被褥。
有一种人天生就会保护自己,越是喜欢的东西越要自我催眠我不在乎我不在乎……
只因害怕失去时撕心裂肺地痛。
在注视着那个人的日日夜夜中,叶祈云不断自问她是否已在意他至超过了该有的限度?得出的结论往往让她能安心入睡。可笑的是,当她终于发现自己是怎样的人时,疼痛便已猝不及防地当头狠狠击下。
加倍的痛楚。
那个暑假叶祈云异常的沉默,雁飞注意到了,继父也注意到了,只有母亲正因某件琐事与丈夫怄气,压根没察觉到女儿的异样。某天继父终于小心翼翼地问她用不用替她报个补习班,一来打发时间,二来也可多交些朋友。
当时叶祈云正在晾枕巾,半个多月来她晾晒枕巾的次数惊人的频繁,闻言她抬头望了一下天空,盛夏的阳光刺得她略肿的双眼微微作痛。
她就在这样灿烂的阳光下淡淡地应了一声。
补习班离家里有些远,叶祈云不愿让越来越忙的继父接送,自己用零花钱买了辆脚踏车。
每天与来自不同学校的同龄人坐在一起,听着讲台上据说是某个名校的老师言词辛辣地批评这个城市的教育水平,然后混在下班的人潮中表情漠然地骑车回家,这样的日子确实好过了些。
唯一令她介意的是途中会经过男生家的路口,但她已学会不再习惯性地搜寻他的身影,再久一些,也许就能淡忘了吧?
她此刻的心情就如《一吻定情》中的直子,在被入江无视那么久、被周围的人不断嘲笑之后,哭着发誓说要忘了入江。只是叶祈云忘了,漫画家总是爱折腾自己笔下的主人公,所以她让入江吻了直子,所以直子恐怕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入江。
如果我们生活的世界是一部卷帧浩瀚的漫画,上帝必然就是那个漫画家,某天上帝醒来画笔往人间胡乱一挥,偏偏就扫到了不小心经过的叶祈云。
补习班甚至都要结束了,枕巾已有好几天没湿过,她也只不过是一如往常目不斜视地经过那个路口而已,那天的车辆格外的多,叶祈云根本无暇想到“这是某个伤了我自尊心的臭男生家的巷口,所以绝对不能东张西望省得不小心扫见他回家又要哭了”之类的念头,她的注意力明明都放在前头的车流上了,为何竟会莫名其妙地偏过视线?
然后便看见了垂眸微笑着的他。
她失了神。
那一刻他是静立道旁的路人,她从他身边滑行而过,两人之间的距离如此之近,一伸手,似乎就能触到他唇边若有似无的浅笑。
然而他们只是交错而过。
叶祈云回神过来急急停车,再转首去望时,男生已越过对街不见了踪影。她呆了半晌,慢慢踩下脚踏,胸口还是在怦怦直跳,脑中翻来覆去地只有一个问题:他在对谁笑?
男生的长睫下敛,并没有看向任何人,在他们刹那间的距离里,仿佛……仿佛他在那里站了很久,只等她的一个转眼,捕捉他的一个静静笑颜。
那晚叶祈云意外的平静,只是突然想起自己注视着那个人如此之久,似乎都没有在意过他的面容。
男生的眉眼拆开看并不出奇,普通大小,普通挺直,凑在一起也不过是俊秀罢了,很平凡的那种俊秀,甚至形容不出什么特点。
每个容貌端正的男孩子在他们的青涩年纪里都能被形容成俊秀,随着年岁的增长,这样的纯净感觉里便多了许多杂质,即使容貌没变,也无法令人想起“俊秀”这个词了。
男生的俊秀与同龄人的无异,只是多了些难言的东西,让人越看越清凉,愈发希望时光能对他仁慈一些,不要太早夺走他这份纯净的气质。
她的记忆里储藏着他的许多种表情,或开怀,或不羁,或冷淡,却没有一种是为她而发,除了那个蹙眉,所以这抹惊鸿一瞥中的静静笑颜,她想她这辈子都忘不掉了。
开学前一天是叶祈云的生日,今年她许愿的表情特别认真,认真到继父都忍不住好奇了。她自然是不会说出来,只答应若她的愿望实现了,她一定会第一个告诉他。
她的愿望其实很简单,她希望男生明年也考上同一所中学,她希望自己那时可以鼓起勇气向他道歉,为自己那样肆无忌惮的目光。
太过被人关注,其实也是件不快的事吧,叶祈云想。
她考上的是这个城市最好的学校,因为够好,每个进校的学生都要交一大笔名目古怪的费用。
她曾经不以为然,但在继父的坚持下还是报了这所学校。现在叶祈云却不由庆幸了,以那个人的成绩必定也会报这所学校,他们的小学里本都是家境优渥的学生,不会在意那一笔钱。
第3章(1)
抱着这样的期待,叶祈云开始了初中的生活。第一天报到后的任务竟然是劳作除草——一群娇生惯养的小姐少爷们望着学校后头怎么看怎么像刻意保留下来的荒地呆了半晌,啼笑皆非地认命地卷起了袖子。
她旁边是一个高挑的单眼皮女生,白皙的肤色很有些妩媚的味道。没扯几根草那女生就凑过来道:“哇,同学你的眼睛双得真漂亮!”
“呃?”叶祈云一时对她的用词方式反应不过来。
“嗯……又大又清,哪像我——”女生眨眨她的单眼皮,“一边眼睛睡足的时候双一双,睡不足的时候便成单,另一边眼什么时候都是单——BT死了!”
“……”叶祈云被她的单单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