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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冬青绅士的,有礼貌,对我们主动的接近攀谈,既不惊讶,眼神也没有任何的骚乱,似乎是习以为常。
不管以任何标准,俗气的、艺术角度的,沈冬青都是一个好看的男人。我无法光是以“英俊”来形容他。他的气质里还多了一些什么。直到现在,我还摸索不出的那什么,像黑洞一样笔直将我吸了过去,强烈到轻易抵消地表的抗力。
我就那样一头栽了进去。
完全没有名目。
勉强要说,就是受了他皮相的吸引,因为,从开始,我根本就不了解他。一点也不了解。
自始至终,除了悄悄望他,我与他很少交谈说话,更不用说约会来往倾诉心里的话。偶尔撞见我的注视,他会回我一个礼貌性的微笑,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整整两年,我就一直是那样,以那种懦弱的、沉默的姿态看著他。能记忆的,全是那老式火车嘈杂又沉默的喀咚声响。
一切的甜蜜酸涩苦艾,全是我自己一个人在那里胡思加乱想。
没多久,英英就跟我说,沈冬青有女朋友。远远望见她。
可是我还是那样看著他。
我其实不是一个害羞的人。但何独面对沈冬青时会是那样的懦弱?我的长相,我的外表,也不是那种文静沉默婉约典雅柔顺型的,我的个性也不温柔,但为什么?我就是没有勇气对他说出我心里的话?
这是一个无解公案。至今我仍给不了答案。
英英说我是中蛊。我想或许真的是如此。
那时心里梦里全是沈冬青。白日里无法成全的,全到了梦里相会。日记里密密麻麻的,全是那个高挺修长的影子。那原型,一直延续到我日后的小说及生活故事里。
我也曾问过自己,徐爱潘啊,你究竟是种了什么蛊,中了什么的毒?为什么迟迟释放不了过去?
小游说我发热病。带了一辈子的病根。
很多年后,我想了想,我也许只是对于爱情没有足够的勇气。陷在那盲人的黑里,盲乱地追寻爱情那虚无的精神性。
十七岁开始到十八岁结束的无言的凝视,并没有为一切划下句点,而一直在我心头延续,以各种方式在我内里燃烧,烧成各种酸楚苦涩的灰烬。
但很残酷的是,在我自以为纯情,为心中那苦涩的情愫哀怨生愁时,这一切对沈冬青来说,却完全不关痛痒,一点意义也没有,甚至没有任何感觉。
他根本什么都不知道──就是后来知道了,对他来说也是没有任何意义。
我跟沈冬青两个人其实根本没有任何交集。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思考,我们的感情,其实其实恨本连一点交集都没有。甚至,更残酷的,就是连相切也不曾有过。
事情一开始,真的,就只是我自己一个人在那里一厢情愿,制造一种凄美爱情的幻想。
要认清这一点,并且承认这一点,面对这个事实,是非常残忍且残酷的,并且难堪。那不只把我整个人赤裸地剥光,从里到外用放大镜仔细地检视;也把我的思愿及感情毫不留情地解剖开,一刀一刀地割开那蒙了雾的膜,无情地戳个稀烂。
沈冬青根本就不喜欢我。对我从来没有感情的意愿。
他是温柔的,有礼,但也仅止于那样罢了。
英英警告过我,我们不是沈冬青欣赏意恋的型,我们缺乏他恋慕的那款婉约及柔美。我没有听进心坎里头。
那当时,在摇晃的火车厢里,能看上他一眼,我就已经很满足,没有去想奢求太多。
高二那年旧历年前,英英老爸倒了人家的会,漏夜搬家。那以后,就只剩下我一个人。
高三一整年,我只是无言地看著他。日记里依然密密麻麻。
毕业的那一天,我终于找他说了话。
好像很多年以后那样,我找上他说了从前没说的话。
然后我就离开我们的海边小镇。离开我的太平洋。
那不算流浪,而且一点都不浪漫。大学我念了五年才毕业,而且没有把书念好。
每年日子过到底,浓浓的情愁就袭上我心头。最怕冬天那细细绵绵,总是下著微微的酸涩的雨。
那几年我断续在学校打工,收了一些情书,也有一些人追求。可是我的心凝固了,青春再盛,还是那样看它空白流过。
我试著分析自己,修的心理学课却被当得十分彻底。到底我还是看不清自己的心。
二十一岁那一年冬天,打工的系馆里一个学长辞职准备出国。平素我们还算友好,所以他央我帮他一些工作交接的杂务,我想也没想就点头。
灯火通明,夜也不算太黑,所以两个人独处我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然后,非常突如的,他竟将灯光打暗,我还在笑他的恶作剧,冷不防就那么被抱住。
被钳得很紧,几乎没办法呼吸。
第一次被人那么碰触,我都可以清楚听见自己声音里的恐慌。
学长是结了婚的。在我耳边娓娓低诉说他一直想那么做,已经想很久了。
他央求我不要挣扎不要抗拒,好好让他拥抱一会儿。一会儿。一会儿他就会放开我。
于是,就那么一会儿,我被一个男人紧紧抱在怀里。
那以后,我再也不跟任何识与不识的男人在灯火通明或黑暗的夜里独处。
不管同性或异性,我都不习惯别人以任何方式碰触到我。
好或不好,我大学到底毕了业。
我连典礼都没有参加。毕业第四天,我的第一本小说出版了。
靠稿费过不了活。一家出版社收我当编辑。就在那里头,我认识小游,更且和她一同分租了一层公寓。
但我到底没有在出版社窝太久。半年吧,我没仔细算过。反正最后,我还是把工作辞了,专心写我青涩的爱情小说。
老实说,我并不是太受欢迎的作者。我的小说里总嵌了一些教老编头痛的意识型态的东西,太多形而上的垃圾。
“别忘了你写的是爱情小说。”老编总是会这么提醒我。“情节!情节!那是最重要的!”
尽管如此,算我运气,我还是有了一小群的读者。那些人以不同的方式,与我有著相似的年少那种心情与没名目的愁。
那几年,感情写太多,我想我性格里一直有种淡淡的哀愁。
二十六岁那年年中,我父母以非常平凡庸碌的方式,照生老病死那平凡的程序,就那么摆摆手走了。从那以后,我就成了孤儿。
我爸不是会挣钱的人。生活在社会底层,大字都不识一个的人能挣什么钱?所以,日子一直不是很好过。我妈常说,穷人是没亲戚的。所以,我一直,从来也没跟任何亲戚来往。
我有叔叔姑姑伯伯和舅舅,但我很少与他们打照面过。老实说,走在路上如果迎面来个相遇,我都没把握我是否能认出他们的长相轮廓。人家不见得势利,只是我们自己先筑了壳。
孤儿的滋味如何?喔,我只能说自由。
这种“自由”其实十分的伤感。悲哀得教人难过。
当然的,我们是没有遗产这回事。
生活需要继续。我想了想,便放了手,写起情色的小说。
那种东西好销多了,看的人也多。我的稿费逐渐地调涨,一个人的日子也算过得去了。
这当中我听说沈冬青结婚然后又离婚了。他一直在省高,像恒星一样始终没有移动过。我明知道他就在那里,心里一直在作梦,却不知为什么,始终没有回去找过,不断让青春空白错过。
为什么呢?是否下意识里,我穷苦破落的家庭背景,让我面对他时不自觉地感到自卑退缩?
爱情是有条件的。成熟一点以后,我想了许多。而除了这个,我想不出任何的理由。
就是那年年尾,我碰到了季云许。然后,隔年春天,在车水马龙的大马路,与 英英重逢。
一哄始李云许就不避讳他已婚的身份。小游警告我,我只是好笑,我对李云许 既没兴趣,有什么好警告。但等李云许送我第一朵蓝色玫瑰时,我就笑不出来了。
我开始给沈冬青写信。石沉大海,一直没有回音。
等李云许送我第三十四朵蓝玫瑰时,我终于、终于去找了沈冬青。
真的,他就像恒星一标,亘古不变。
透过书信文字那种懦弱的方式,我到底让他知道我这些年来心中纠葛的情感。他对我露出一个爱莫能助、抱歉无奈的笑。他又结了婚,但很快又离了。可是那深邃的眼瞳,仍然没有安放我身影的位置。
离开的时候,他仁慈地替我付了咖啡的钱。
其实,我不喝咖啡的。
我在东部海边晃了数天,直到身上没钱了,我才一身邋遢灰朴地回去。
我心中始终有个结,需要一个仪式来化解。
等李云许送我第五十七朵蓝玫瑰,我再一次去找沈冬青,站在他的公寓门前。
他的眼神没有太多的波动,好像我当年曾见过的那种习以为常。
这一辈子,我第一次那么大胆主动。我拥抱住他,仗著夜暗夜深,传递给他我心里所有的悸动。
沈冬青吻也没吻我。直接地拒绝了我。
不是他的道德有多高尚,也不是他对感情多忠贞。他直截了当地告诉我。而是我根本不是他喜欢那类型女孩,根本引不起他的欲望。
从脸蛋开始,到性格,到举止,我就不是吸引他的那种欲望火源,催发不了他身体对我身体的欲望。
他说,很抱歉,他实在喜欢不了我。
我心中那仪式,于是始终就无法完成,永远没有一个结果。
我照常吃饭照常睡觉如期把小说完成。
等李云许送我第六十九朵蓝玫瑰,并且递给我那大厦顶楼公寓的钥匙时,我一句话没说便接受了。
他什么都帮我准备好了。温柔又周到。
那晚上李云许发现我身体那非常的处女性时,我从他眼神里看见那不可置信的表情。
我什么都没有解释。
有什么好解释的?
半年多了,我二十七岁的晚春已经过尽了,李云许的老婆终于找上门来。我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断不断,分不分手,我完全不在乎。
就是那时候,我才发现心里最底层那依旧被搁藏的很好且完整的影子。
天啊!怎么到如今!
到如今。
我怎么能够躺在一个男人的臂弯里,感受他注入我身体内的温度时,心里却鬼魅似搁著另一个男人的身影?!
沈冬青都说得那么明白了。我究竟还在恋眷什么?!
应该是好好收拾的时候了。
所以我就离开了。
离开李云许。离开青春少年那一段黯淡的过去。
其实这些年,我好几次告诉自己要放弃,也想放弃。但拖到最后,即使明白被拒绝,还是拖一条纠葛的尾巴,始终盘亘在我心头。
终于,我决定不再去爱他。
虽然,我想我也许不会忘记他。
第二簿 那一段风花雪月的事 1
想起来还是痛。
她对他的记忆充满痛。充满哀美与轻愁。
推开门进去,游利华已经在了。
“阿潘,这里!”游利华挥手叫她。
徐爱潘走过去,一边和几个顺势抬头看她的人点头招呼,并不花力气寒暄。
“喝什么?”游利华问。
“矿泉水。”虽然已经十一月中,天气还相当闷热。白天开始,她就觉得口干舌燥。仿佛连衬衫都湿透。
“不是我说,阿潘,你能不能偶尔换点新鲜的?”游利华边摇头边转身朝吧台接过矿泉水递给徐爱潘。
“下次吧。”徐爱潘不置可否。
KK虽然名为酒吧,但它卖咖啡,卖果汁也卖茶,什么都卖。
连爱情也卖。
听说中秋节时,他们在这里搞了一个慈善派对,老板把自己标上价,出售一个周末晚餐约会,被一个常来的女学生标去,募了两万元。
但只是听说。
中秋节,她人在他们那个海边小镇破落的家,背著月亮,检视成为孤儿的那种自由悲哀。太平洋潮声沙沙,荒凉得从来没有变。她已经不是为赋新辞的年纪,所以也就没有对著黑暗的海掉泪。
“欸,阿潘,”游利华倾身靠向她,一副打算说秘密的姿态。“你看到没?”
“什么?”
“那个啊!”游利华朝门口那边挪挪下巴,神态相当暧昧。
徐爱潘随著她下巴指示的方向看过去,看到一个穿休闲衫留了及肩长发的男孩,呃,或者说男人。
那头长发看起来比她的还黑还乌溜还亮,年纪看起来也和她差不多──是个好看的男人。
男人。不是男孩。
有差别的。
就像她是女人。不再是女孩了。
她迟迟不习惯自己早成为女人的事实。心情还留在十七八青春少女的年岁,身体的朽化及生活现实中却已老到不能再老的地步了。
“怎么?你有意思?”她收回目光,喝了口水。
游利华笑嫣嫣。“我又不是在替自己找老公。我无私,是替你留意的。”
“这样啊,”徐爱潘很领情似堆起笑。“多谢你的鸡婆,小游。”
这种不幽默的反讽刺,游利华大概习惯了,眉头都没皱一下。说:“你连人家都没好好仔细看一眼,怎么知道喜不喜欢?说不定你看一眼,就看上了。”
“我看了。再说,我看上眼也没用,人家不见得会喜欢我。”
“你又还没试,怎么知道?”
你又没试,怎么知道?
游利华常常冲她说这一句话。不只是她的爱情态度,还有她的不吃杏仁和苦瓜,以及她的不听歌剧不染金色的头发。
徐爱潘不答,反问:“你叫我来,就是为这个?”
“不完全是。我怕你闷在房间里太久会生锈。除了我,你起码有三天没跟人说话了吧?”
这倒是真的。
徐爱潘扯嘴笑一笑,乖乖跟著游利华走到中间那群正高谈阔论的人群当中,自行拣个边疆的位置坐下。
“嘿!阿潘。”看过她的人,有些转头友善打个招呼。
“嘿。”她也回个招呼。
“你好几天没来了。在忙什么?”旁边的人寒暄地问。
“是啊。也没什么。”她应酬地答。
“还在喝这个!换点别的,我帮你叫。”
“不了,谢谢。”
“怎么?怕喝醉?放心,我会负责送你──”
“我刚到,不急著喝酒。”
就这样,人家问一句,她答一句,而且简单扼要。
寒暄过后,那些人又回到先前热心的辩论,偶尔想起什么,回头再和她说一两句话,她便又回答一两句话。多半时候她便光只是听,听他们对某本畅销书的批评,某个在媒体曝光甚多的知名作家绯闻的议论,又听他们对某个旅居海外得到美国某文学奖项的作家的不以为然与赞赏的正反面意见的辩论。
听得,她几乎打呵欠。
然后,又有一群三四个人进来,坐在他们左侧两三个桌外的地方。有人隔著桌子和对方打招呼,对方也隔著桌子回招呼。
“徐总,恭喜啊!你们这次推的那两本哲学小说,冲上排行榜的第一名。”
“对啊!书香那套名牌服饰系列也是叫好又叫座。”
被恭喜称赞的人隔著桌子笑著说谢谢。
徐爱潘悄悄站起来,不引人注意地走到洗手间。
老实说,每次她都觉得很佩服,那些人怎么有那么多的力气说那么多的话?
其实,也有那样的时候──曾经,青春少年时,她的话也不算少的;每天和胡英英叽叽喳喳。然后,胡英英一家搬走后,遇见沈冬青,喜欢上一个人不敢说把话都锁在心里的哀美轻愁,她的话慢慢就变不多。
变不多,并不是表示不说话或太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