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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十月的台北,阴凉中仍带着一点尚未褪去的暑气。
于觅安排时间去崑哥那里刺青。听到要求,崑哥其实很意外。“是什么让你有这想法?”
于觅一笑。“是爱。”
这八股的答案惹得崑哥哈哈大笑,她也笑了,但都不是嘲笑,而是发自内心的,开心的笑。
她再度承受针扎在皮肤上的痛楚,但这一次,她始终幸福地笑着。
伤口痊愈的那个晚上,她与单行尔约会。这回的行程由她安排,不过要他大少爷满意实在是太容易了——
他们先去饭店吃下午茶,甜点吃到饱,然后又去看了一部搞笑片,这是她第一次进戏院看这种片子,随着在场众人哈哈大笑,笑得直不起腰。出了戏院,他们在灯火阑珊的台北街头悠慢地闲逛,至于最后的行程,当然就是他大少爷的金屋。
这不是于觅第一次来到单行尔的住处,却是第一次如此迫不及待地想要在他面前展现自己。几乎是一进门,他们便深深吻住了彼此,于觅纤掌探入他衣内,抚过那片肌理有型的胸膛,感受隐于其下的鸣动,令她跟着情动,浑身燥热不已。
单行尔自然也不是什么任人鱼肉的角色,他回以她更深刻的热度,烧烫着她每一寸肌肤,听她为他发出呼喊,满足吟叹。
他们自门口一路移转阵地到床上,于觅对这种事向来不采取过分主动,但今天却为他蜕变。她的美使他心折,发誓自己这辈子绝对不曾如此兴奋过,而当她朱唇含笑,粉腮赧热地在他眼前彻底敞开自己的同时,他睁大眼,不敢置信自己所见——
“这……”
他眸光灼烫,指掌抚过那片多了些许变化的刺青,感觉自己受到震撼,眼眶都微微发疼。
于觅几乎以为自己会在他注视下蒸发,她肤色润红,每个毛细孔都倾吐着热气,几乎是用了一辈子的时间与力气才让自己开口。“以后……只有你知道。”
单行尔没再说话了。
或者说,这一刻他们已经不再需要任何言语,因为他已经从他心爱的女人身上得到了渴望的答案——
一只蝴蝶轻巧地停卧在那艳丽盛放的玫瑰之上,蝴蝶姿态优美,仔细一瞧,竟是用一串文字幻化而成。那字句烫热了他的心,明白这是她想传达给他的,世上最强大的一句咒语。
Ti Amo——我爱你。
番外之〈光〉
那是一片黑暗。
于觅站立其中,一时有些茫然,她眨了眨眼,左右探看,却不见五指,她正疑惑着,就在这时,她听见了哭声。
哭声细细弱弱的,带着一丝倔强的压抑,熟悉的悲伤使她心一紧,原来,她在作梦,只是这个梦……她已经很久没再梦见过了。
四周仍是漆黑,但不再无法辨识左右,她远远看见一个小女孩,她瘦小的身子被迫挤在一个窄小的橱柜里,她很害怕,但求救只会惹来更多恶意的捉弄,直到那些人无趣地走远了,她才肯让自己落下泪。
但即使哭着,依然是那般压抑的姿态。
“别哭……”她试图出声安慰,飘渺的嗓音随即便被这片阒闇吸收。
她心好痛,但只能看着。
过去作这个梦的时候,她不只一次试图解救那个小女孩,可无论她怎么前进,始终走不到那里。灰暗中,隐约看得出她棕色的脑袋埋在膝盖间,一颤一颤,于觅下意识抚过自己的发,那时,她咖啡色的发、灰色的眸及谈不上活泼的性格,招来育幼院里一些孩子的欺侮,关橱柜不过是那些恶作剧的其中一项罢了。
她深深厌恶自己异于常人的发色和眸色,可眼珠的颜色不可能变,头发可以。大二那年,她走进发廊,第一次染了头发。设计师问她要什么颜色?她不愿染黑,那就像是投降了一样,她想了想,便道:“全褪了吧,淡金色不错。”
哭声还在持续。没有任何人来救她。
于觅苦笑。早该猜到的,不是吗?
她敛下了眼,等待梦境自行落幕。从前作这个梦的时候,她总要跟着小时候的自己被困住好一阵子,直到浑身泛寒地醒来。
不知道,这一次又会持续多久……
下一秒,她忽然发现周围的世界发生激烈晃摇,像是遇到强劲地震。哭音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男人略带忧心的声音。“觅……觅觅?”
于觅瞬间惊醒。
她瞠目,有些迷茫的眼被窗外照射进来的强烈光线刺疼了,泪水自眼眶溢落,她睁了睁眼,侧首看见了一个男人,他有副俊美五官,眼深、鼻挺、唇丰,即便是看了这么多年,她仍不觉得腻。
这是她的男人。
于觅灰色的眼珠盯着他,照拂进来的日光好似在他咖啡金的发上洒了厚厚一层金粉,就连他脸颊上细小的寒毛都似在散发着光。单行尔深棕色的眸里载满担忧,见她醒了,松了口气。“作恶梦了?”
“嗯。”于觅应一声,想起来了。
他们躺在饭店加大的双人床上,昨天是单行尔大哥的婚宴,她男友身为总招待被灌了不少酒,号称三杯倒的他这次很争气地撑过了五杯,她昨晚照顾他,不过自己也累了,就这么躺在他身畔睡着,一身服装都来不及换下。
这一回忆,她便有些不好意思。“你……什么时候醒的?”
“刚刚。”其实是感受到她在他怀里的颤抖,单行尔为此睡不安稳,头疼着醒来,发现于觅睡得一脸愁苦,眼角泌出泪水,偶尔发出几声呜咽,他看着心疼,猜她可能是作了恶梦,连忙把她叫醒。“好了好了,没事了,乖喔。”
于觅被他揽入怀中,这才察觉自己究竟有多冷。她冰冷的颊贴着他热暖胸膛,他的温度伴随一阵安稳的心跳声,使她安心。分不清现在几点,但窗外透亮的光照拂在他俩身上,带来温暖,已经……不再黑暗了。
交往三年,她晓得男友有一个哥哥、一个妹妹。他是老二,也难怪尽管任性,却又懂得照顾人。昨天他大哥结婚,单行尔感动得死去活来,偏偏忍得辛苦,直把她的手抓痛。
刚交往时,她曾疑惑究竟是怎样的家庭造就他的性格,结果只能说,有其母必有其子,一家人在休息室里亲啊抱啊眼泪擦来擦去,一出来个个都好像没事人一样,于觅看得啧啧称奇,哭笑不得。
单母和单妹长居国外,这次特意为了单大哥的婚事回台,于觅也第一次得见男友家人,三兄妹性格都很爽朗,连弱点都一模一样——
记得在单行尔家约见面的那天,单妈妈特意下厨,一家人吃吃喝喝,聊了几句,忽然,单母看着她好半晌,不禁叹了口气。“难为你了,从小便无父无母的……”
男友告诉过她,曾将她的事向家人提个梗概,她一笑,并不介意。“没什么的,一个人也就这么过来了,只要……您别嫌弃就好。”
“这傻孩子!说什么呢?”说着说着,单母居然落泪了。于觅吓着了。老天,现在这演的是哪一出?
“……我去厕所一下。”单大哥道,接着,就听见厕所里传出擤鼻涕的震天声响。
于觅还在惊诧,转过头来,更是惊见眼前一老二小三个泪人儿,尤其是自己男友。“你是跟着在哭什么?”
“我只是眼睛进了沙子!”其实是想到就难过,呜……
一旁的单妈妈也跟着嚷:“我、我刚刚切太多洋葱!”
只有单小妹很老实。“呜……姐姐你好辛苦喔……”
于觅真服了这一家人,不知道男友究竟是怎么说的?居然可以让他们哭成这样,她好气又好笑,手忙脚乱地安慰三人,在这荒谬情况下居然也涌上了一股酸涩泪意。其实,她本来很忐忑,担心单妈妈若不能接受她是个孤儿怎么办?还有那些年轻时候的不懂事……
然而在那一刻,她完全安心了。
然后,感谢老天给她那片荆棘之后,也给她足以挣脱的光明,感谢眼前这一堵胸膛的存在,给了她力量,替她驱散那片黑暗。他的爱,是她残缺不堪的人生里,最美好的恩典,她愿一生珍惜。
“唉,昨天真够累的,老哥请那么多女人来干么,害我被她们猛灌酒……”
于觅也记起婚礼上的“盛况”,忍不住嘻嘻笑。“怎么?被美人劝酒不好吗?”
“哇靠,你没看见那些女人的眼神?一个个如狼似虎,好似要把我拆吞入腹一样……嘿,你一点都不介意?”
他用额头轻抵她脑门。女友这么豁达,他可不依。
“介意?我干么介意?”
于觅眼底含笑,不意外看见他的表情沈了下来。
这男人,交往这几年还是没多少长进,老为这种小事计较,可总爱逗着他玩的自己也有错,一下鞭子一下糖果的,她也给得不亦乐乎。“单行尔,你知道你是谁的?”
“你的。”毫不犹豫。
“真巧,我也觉得你是我的。”她一笑,在他不满地嘟起的嘴唇上亲了一下。“既然我们认知相同,我又何必为了外人吃醋?况且你酒量浅,被劝也不过四、五杯,我不是把你救上来了?”
是没错啦,不过醋味不也是情人间的醍醐味?单大少还是很不满,可女友的下一句话,让他所有的不快像颗被戳了洞的气球,咻地一声软了下去——
“我忘了说,你是我的,为求公平,当然,我也是你的。”
好啦,这下单行尔炯眸一亮,再无二话,抱着亲亲女友又亲又搂。“说得好、说得好,我是你的,你是我的,很好很好……”
讲着,他又想到一件事。“对了,我大哥他……结婚了喔?”
“不然呢?你记得没错的话,我们昨天参加的就是他的婚礼。”
“是啊,所以我的意思是……呃,你有看到我妹的男友吧?他们感情很好,差不多也该结婚了。”
“是喔?恭喜她。”
不是这样啊~~单行尔心里好似被猫爪挠着,又急又慌,踌躇半天实在不知该从何说起。“问题是,我们家很在乎长幼有序,如、如果我没结婚,我妹就不好意思结……”
于觅抬眼,睁眸看着男友在晨光下逐渐泛红的脸。他肤白,情绪直接,很多事都掩藏不住,何况他“暗示”得有够明显,听不懂的不是聋子就是傻子,刚巧她两者都不是。
内心一股热暖涌上,她看着笼罩在晨光下显得益发闪亮的男人,眼眶泛疼,千言万语终究化作一句:“好啊。”
“什么?”单行尔呆住,他什么都还没说耶!“好什么好?”
于觅一笑。“你觉得是什么好就是什么好喽。”她打了一下呵欠。“歹势,我困了,再睡一下。”
“等、等一下,你先说清楚是什么好啊——”
于觅呵呵两声,没理他,只迳自窝入他宽阔胸怀。她不冷了,觉得温暖,忆起刚才那个梦,就算黑暗,就算哭泣,她也不再无助。
只因有个人,给了她光。
一思及此,于觅不再害怕了,即使再梦见一次也无所谓,她会告诉那个小女孩,不要害怕,好好地哭、好好地痛,那些你曾以为是荆棘的过往,将来都会成为养分,然后,有个人会替你抚平那一切,为你带来光。
一如此刻,一室透亮,充满光芒。
爆 夏滟
是的,就是爆,因为这次的内文和番外统统爆字数了,所以后记简明扼要一点,不废话太多。总之山水有相逢,这本不废话,下一本总有机会废话的,只要不再爆字数的话……(远目)
照例还是谢谢看到这儿的读者朋友,不管旧雨新知,统统感谢。还有出版社和编辑大人,以及吐槽向来不遗余力的好友们,对啦,男主角是鱼干啦!
这一本相关的废话我会Po在非死不可上,有兴趣的人在上面搜寻一下“夏灩”就可以找到我了。然后这一本的概念来自“个人意见”这个Blog,一样在Yahoo搜寻一下就可以看到,我个人非常非常欣赏格主的耿直敢言!
谢谢大家,我们下一本见喽。:)
P。S。这本用了两首英文歌,一首是Simon &; Garfunkel的〈I am a rock〉,一首是Bertie Higgins的〈Casablanca〉,歌词翻译来自“安德森之梦”,两首都是我十分喜爱的歌,尤其是〈I am a rock〉的歌词,每次听都有种被狠狠打到的感觉。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