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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受伤者却有四千多人,这样的数量,并不能改变整个战局。
如果是在一年之前,自己带著一万人,足可以一口气将对面的四万天朝军赶到边境线以西。当然了,一年前,天朝军也绝对没有胆量进入到菲格帝国境内百里。
一刻钟之后,双方再次排好了阵形,这次天朝军排出了一个相当厚实而古怪的阵形。前排是两万重步兵,轻骑兵放在后面,重骑兵则放在侧翼。
突然间,从对方阵营里传来一声暴喝,四万人同时呐喊一声,向前迈出一步,接著再次呐喊一声,再向前一步。
默菲苦笑起来,这是个乌龟阵啊!四四方方,所有方向的兵力都差不多,让自己无从下手,虽然失去了机动力,可是由于兵力上的差距,就无法作到各个击破了。
对方的将领还真会出主意呢!单兵作战不行,就使用出这样无赖般的战阵,看来真的要打消耗战了,为何己方的援军还不到呢?
菲格军已经几次后退了,数次接触之中,虽然伤亡比例依然是一比四以上,可是天朝军的死亡人数并不多,优质的铠甲保证了天朝军人的生命,而且重伤员也相当的少。
天朝军的士兵素质虽然不高,可是他们的军医却是整个大陆上最好的,因此大部分的伤员,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回到战场上,而经过战场洗礼之后,这些人将成为真正的战士。
第七章
“呜……”号角声传来,远远的烟土飞扬,一支骑兵队的先锋,已经清楚可见了,大旗迎风飞舞,代表著将领的名号。
终于来了吗?默菲眯著眼睛,看著远处的战旗,可是这面旌旗却是默菲从未见过的,无论是第一军团还是自己属下的西方军团,甚至整个帝国里面,就没有看到过这样的旌旗。
一只张牙舞爪的豹子配上数道闪电,这真是一面古怪的军旗!先锋部队大约有五百骑,看他们在马上的骑姿,默菲更加头疼了,那根本就是新兵啊!就算是自己手下的新骑兵,也要比他们的骑术好些。
不过从他们来的方向判断,应该是帝国军队,只是默菲实在想不起来,帝国有哪支军队使用的是这种样式的军旗。
“将军,小心有诈。”身边的将领小心的提醒道,他们也是从军多年的军官,对于帝国的任何一面军旗,都不陌生,甚至还包括许多私兵及佣兵的旌旗,可是在他们的记忆之中,绝对没有这样一面军旗存在。
“应该不会,你看他们的面孔,还有他们身上的灰尘,应该已经走了很长时间的路,不会是天朝的军队,就算天朝军队知道使用长途奔袭也不可能,边境线并不长,而且整个西方郡,都处在军管状态下,不可能任他们一路行来。”默菲摇了摇头说道,这可真是一支古怪的队伍。
“豹子……你们听说过谁喜欢以豹子为旗的吗?”默菲轻声问道。
“豹子吗?这个倒没听说过,不过第一军团的凌格将军很喜欢豹子,听说他就有一只黑色的豹子,要比普通的豹子大许多。”一名将领说道。
看到有新的队伍出现,天朝军开始慢慢的后退,一直退出几里,才重新稳住脚步,显然他们也不知道这支骑兵的来历。
“大人,还有一个人特别喜欢豹的,甚至还与豹子为伍呢!不过没听说过他有军队啊!而且他虽然是位伯爵,却没有资格拥有自己的私兵。”一名将领喃喃自语道。
“奥斯曼吗?那位屠龙勇士?不过听说在两年前,他已经逃走了,不知去向,现在天朝和我们帝国都在通缉他。”另一名将领轻声说道。
“派传令兵去问问。”默菲说道,在这里胡猜有什么用,直接去问问就好了。不过他的心底,倒是赞同手下的说法,奥斯曼的确非常喜欢豹子,甚至一直以为自己是只豹子呢!
别人不知道奥斯曼的下落,可是默菲却是知道的,而且他还知道,迈克尔和布郎两位大公,以及奥斯曼最好的朋友凌格将军,都有给他去信,希望他能够到西方郡来。
对于奥斯曼的经历,他远比下面的将领知道的详细,他甚至还知道,菲格大帝对于奥斯曼这个屠龙勇士,是又爱又恨,却并不想真的致他于死地。
“呜呜呜……”一连串的号角声传来,地平线上,无数的骑兵排成一条直线,中间稍稍突起。
默菲两眼一眯,怎么回事?居然是突击阵形,虽然现在看起来是散乱的,但只要骑兵跑起来,自然会向中间收拢,五百步外,就可以变成锥形突击阵。
正如默菲想像的那样,那支骑兵开始跑了起来,越跑越快,随著奔跑,慢慢向里收拢,五百多步后,已经成了一个标准的锥形突击阵,虽然还显得有些不整,却并不混乱,显然他们有一位优秀的指挥官。
默菲虽然看得出这支部队的指挥官很强,可是这些士兵却很差,似乎刚刚上马的步兵一般,但身手却很敏捷,似乎都是高等级的骑士。不过,令人费解的是,他们既然拥有高等级骑士的实力,却偏偏又骑不好马。
看了看他们前进的方向,默菲放下心来,作为一名优秀的指挥官,自然不会看不出队伍前进的方向,很明显,这支部队不是向自己冲锋,明显是友军。
天朝军队又出现了少许的混乱,显然新出现的骑兵令他们有些胆怯,不过很快又镇定下来,因为他们发现,这支部队的人数更少,只有五千人上下。
一支纵队的重骑兵空群而出,虽然是同样的兵力,但天朝人是重骑兵,手持四米长的骑枪,而对方全是轻甲的轻骑,而且居然手中没有武器。
同一时间,默菲也紧皱著眉头,他自然也看到了,这支新出现的骑兵,所有的骑士都是空著手的,这到底在干什么?
他们的指挥官绝对不可能这么愚蠢,让空手的骑士同重骑兵较量。就算是自己,也不愿意让手下的轻骑同天朝的重骑兵对撞。
天朝的士兵的确是差些,可是他们手中的武器不差,身上的铠甲更不差,这样的对撞,绝对是得不偿失的,何况以西方郡的军事实力而言,菲格帝国绝对处在下风,人数远少于天朝帝国。
“杀!”一声巨吼,在上万人的战场上依然清晰可闻,可见这声吼叫的声音有多大。
几乎同时,五千道红光闪现,骑士们从背后抽出魔法窄剑,双方的距离已经不足百步远了。
“是他。”默菲低声说道,在队伍之中,他一眼看到了那只闪电豹,带著一串残影,第一个冲进了重骑兵群中。
“这样不行啊!剑太短了。”身边的一位将领担忧的说道。
其他的将领纷纷点头赞成,在战场上,一寸长一寸强,这个道理谁都清楚,因此骑枪有四米长,如果不是考虑到质量问题,一定会打造得更长些。
“杀杀杀!”又是三声怒吼传来。
跑在最前排的骑士们,同时挥动起手中的魔法窄剑,无数条火蛇从剑尖飞出,扑向对面的重骑兵。
火蛇飞过之处,人仰马翻,一股股焦糊的臭气,夹杂著烤马肉的香味,传遍了整个战场。天朝帝国后面的重骑兵全都愣住了,看著眼前飞舞的火蛇,他们胆怯了。
可是重骑兵同轻骑不同,他们靠的是速度,是冲击力,一旦速度提升起来,想要停下来,甚至转头,都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重骑兵的将领倒是不笨,马上丢掉了手中的骑枪,抽出马刀,拚命挥舞著,将身边的火蛇劈散,四周的骑士有样学样,丢掉骑枪,开始击散火蛇。
“原来如此!”默菲点了点头,他就知道,奥斯曼是绝对不会笨到连骑枪都不给骑兵的,更不会笨到用轻骑兵同重骑兵对撞。
这些骑士手中拿的,居然全部是魔法窄剑,这怎么可能?五千柄魔法窄剑,那需要多少钻母才能打制成啊!
“不好!轻骑纵队准备接应。”默菲猛然间叫道,即使是魔法窄剑,奥斯曼的骑兵也同样不适合近战,要知道,魔法剑虽然很硬,质地却非常的脆,兵刃相交的时候,很容易断成数截的。
“是。”
手下的将领马上行动起来,不过时间上已经来不及了,默菲一闭眼,两支骑兵已经冲撞在一起。
等他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发现事情并没有像自己想像那样,而身边的将领们,更是一个个睁大了眼睛,不停的赞叹著。
默菲仔细看去,奥斯曼的骑兵不但没被击落马下,他们手中的魔法窄剑也不像自己想像那样的脆弱,事实上,它们非常的锋利,锋利到默菲无法想像的程度。
魔法剑挥动之间,将天朝军的重骑劈于马下,无论是斩马刀还是弯刀,无论是阔剑还是钢剑,全部从中而断,连同他们一身厚厚的铠甲,全部被劈成两截,甚至有力大的骑士,连对方的马匹也一分为二。
“天啊!他们的剑实在是太锋利了。”一名将领大声惊叹道。
“是啊!可以将重骑兵斩为两断的剑,从来没听说过,再看看他们身上的铠甲,好像非常古怪。”另一名将领说道。
默菲的眼光也随著转动著,果然,很快默菲就发现那些骑士身上的铠甲,的确非常古怪。虽然他们的身手高强,手中的魔法剑锋利无比,可是在乱军之中,依然会有人被天朝军的马刀砍中。
只是被砍中的人,并没有被斩于马下,也没有金属摩擦时的牙酸之声,而是发出一股红光,随之而来一声轻轻的爆裂声,而对方的砍刀则被高高的弹起,迎接他们的则是红色的魔法窄剑。
这种局部战斗,仅仅过了五分钟,活下来的两千重骑兵已开始四散逃开,由于时间太短,他们甚至连逃跑的念头也没有出现,大部分已经被斩于马下了。
奥斯曼的霹雳军并不停留,对他而言,这五千重骑兵实在不算什么,只是战斗比他预想的要容易得多。比起上次的战斗,霹雳军的表现似乎好得出奇了,没有任何人被击落马下,战阵完整,转换顺畅。
随手劈飞两名重骑兵,奥斯曼哑然失笑,原来是对手太弱的原因,上次哈里斯带来的部队,是他手下跟随十年的佣兵,其他的则是维丝特手下的精锐家将,更有一百名天使战士,这些人的战力,比起眼前的重骑兵,相差的实在是太大了些。
“继续前进!”奥斯曼一挥手中的黑刀,向著天朝军的大队冲去,只有在战斗中成长起来的军队,才是最精锐的军队,现在他已经能够深深的体会到这一点了。
眼前的机会相当的好,对方虽然依然有几万人,可是重骑兵已经被自己全歼了,余下的只是重步兵和轻骑兵,对方甚至连弓弩手也没有。当然了,以霹雳军的铠甲,就算对方拥有大量的弓弩手,奥斯曼也不必担心。
不过奥斯曼最不希望看到的还是弓箭,因为每射一次,都会令铠甲减少一次绝对防御的能力,这些铠甲制造不易啊!
面对如同乌龟般的方阵,默菲虽然没有办法,可是对于奥斯曼的霹雳军来说,却并不难对付,远远的,无数火蛇飞出,远距离的魔法攻击,足够让他们头疼的了。
紧接著五千霹雳军杀入天朝军中,重步兵的铠甲并不比重骑兵的铠甲强多少,在锋利无比的魔法窄剑面前,形同虚设,每剑挥出,都是在收割生命。
而重步兵的长枪根本无法带给霹雳军任何伤害,只有战斧,才让霹雳军不得不小心应对,这种重武器,虽然不会劈坏铠甲,却很容易震伤内脏。
霹雳军几乎没有低等骑士,个人的战力比起西方军团,至少强出两倍来,即使是一对四,也可以轻松应对。
不足半刻钟,奥斯曼已经刺穿了整个天朝军的战阵,天朝军的将领发现大事不妙,这支骑兵虽然人数不多,可是战斗力超强,更为可怕的是他们的武器装备,比起天朝军来,还要强上许多。
五千柄魔法剑,就算天朝拥有足够的财力,也无处去找寻这么多的钻母来,何况脆弱的魔法,何时变得可以切金断玉了?
那些铠甲更是可怕,每当刀枪劈砍在上面的时候,都会突然爆出一股强大的力量,将刀枪反弹出去,从未听说过,有这类铠甲出现过。
奥斯曼率领著整个霹雳军,从天朝军的战阵后方穿出,转了个大弯,再次向天朝军冲去,默菲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根本不要什么阵形,现在的天朝军已经如惊弓之鸟,除了逃命,早已经不知道什么是战阵了。
“哈哈……老弟,真没想到,你一回来,就送了一份大礼──两万六千天朝军,真是不错,这可是两年来,我们消灭天朝军最多的一次呢!”凯思看著奥斯曼笑道。
“你这家伙,还知道回来啊!去了皮亚路,也不知道给我们送个平安信吗?担心死我了。”凌格扑上来,与奥斯曼抱成一团。
黑豹则兴奋的围著闪电豹转了起来,虽然过去两年了,可是它依然认得闪电豹,居然连奥斯曼也不理会。
“好小子,听说你已经升为将军了。”奥斯曼在凌格的肩上重重的打了一拳,凌格虽然是位高级骑士,可是依然无法承受奥斯曼的拳脚,疼得后退两步,才稳住身形。
“轻点,我可受不了,我算什么将军,只是团队长,虽然手下有两万骑兵,不过看了你带回来的霹雳军……”凌格摇了摇头,不能比,根本不能比嘛!
霹雳军的成员全部拥有骑士的能力,甚至大部分已经到了中级骑士,自己手下的骑士可是有数的。
再看看霹雳军的装备,更是没法比了。本来凌格的部队,是抢夺战利品最多的一支部队,整个团队里面,有四分之一已经换上了天朝军的装备,可是这些装备同霹雳军比起来,实在是相差太远了。凌格亲自试过,自己使用了八成力量,也无法劈破霹雳军的铠甲,实在无法想像,这些铠甲是如何打造成的。
“别闹了,奥斯曼,你去看看两位公爵吧!你义父的身体不太好。”凯思说道。
“他怎么了?”奥斯曼从欢乐之中醒了过来,见到凌格的兴奋之情,让他暂时忘记了进入城中居然没看到两位公爵。
“我伯父本来体质就比较弱,再加上两年前蛮族战争中,东奔西跑,就落下了病根,一直没有治好,前些天又发病了,走,我们快去看看吧!”凌格拉著奥斯曼,向家走去。
布郎公爵非常的瘦弱,整个人如同皮包著骨头,大夫看完直摇头,他也没有办法,人老了,再加上惊吓,身体本就不好。
“有办法吗?”奥斯曼问道。
大夫摇了摇头,米歇尔也摇了摇头,虽然她不会治疗魔法,但魔法师对于治病,总是有些手段的。
对于米歇尔的魔法天分,奥斯曼相当信任,如果连她也没有办法,只怕真的不行了。虽然同义父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可是自己是他从山林里带出来的,有著一份特殊的感情。
三天后,布郎公爵离开了人世……
第八章
奥斯曼舔了舔黑刀上的血迹,看著凌乱的战场,这是第几次战斗,他早已经记不清了,死在他刀下的天朝士兵,总有上千人了。
战场果然是训练战士的最好场地,再加上凯思和迈克尔公爵的指点,现在的霹雳军,已经同当初的大不相同了。
洛克已经不再是一个农民,而是一个真正的战士,像他一样,所有的霹雳军骑士们,都不再是农民了。大大小小的战斗不下百次,只要有战斗的地方,就可以看到霹雳军的身影。
手中的黑刀一摆,霹雳军迅速的集结完成,前后不过几分钟,奥斯曼终于有了如臂使指般的感觉,这才是自己理想中的军队。
虽然比起雷霆武士来,他们的个人战力还远远不如,失去了神器的帮助,他们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