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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石舞娘-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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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桌上的早餐记得吃,我去公园运动,中午会带午餐回来。
  摆着菜包的瓷盘下,压着一张纸条,是母亲留的。
  “这一带人烟不是很稀少吗?哪买的菜包和豆浆啊?去公园运动?不是才来一天而已,交得到什么朋友?还运动咧!妈也未免太随便、太大胆了吧!”
  月熠不禁犯着嘀咕,觉得很是奇怪。
  正准备坐下吃早餐,突然,听见门被打开的声音,顾不得一头蓬草,她拿起桌上现成的一支牛排刀,即蹑手蹑脚地走出餐厅,欲一窥究竟。
  “谢谢啊!今天早上真充实,好久没这么舒畅了,谢谢你啦!”
  “高兴就好,要不明天也来吧!哈……”
  是妈跟男人谈笑的声音,月熠的精神这下全来了,她走向大厅,看着母亲和那男人进门,原来是林伯伯。
  “李小姐,你好啊!”
  林伯伯跟她热情地打招呼,月熠也礼貌性地回礼。
  “月熠,吃早餐了没啊?”
  李妈妈有如阳光般地活力四射,这可是月熠很久不曾看过的表情,让既她震惊又讶异,却也为母亲感到高兴。
  “刚才林先生带我去公园做运动,看见了好多中国人喔,我们都差不多年纪,聊起来也特别投机;没想到这里的人也很好的,很亲切呢。”
  看着母亲眉开眼笑,她也跟着感染到快乐的气氛。“林伯伯,你们聊,我上楼去换衣服。”
  月熠笑着上楼后,客厅的两老又继续着他们的话题。而当她再度下楼时,林伯伯正好回家吃午饭去了。
  她尾随母亲进了厨房,帮忙准备午餐,也开始盘问母亲今早发生的罗曼史。
  “妈,今天很开心喔。”月熠挑起一边眉毛,露出贼贼地笑脸。
  “对啊!没想到这里也有跟台湾那么像的地方,就像回到家乡一样。”
  “我看才不是呢!是找到了护花使者的关系吧?”
  “别乱讲话,我都一把年纪了,你还寻我开心。”
  李妈妈边将刚买回来的青菜和肉片下锅,笑意写满脸上。
  “妈,我看这位护花使者还蛮老当益壮的,可以考虑录用喔!”
  “少三八了,把蛋拿给我。”
  月熠从购物袋里拿出两颗蛋递给母亲,然后以认真的口吻说:“妈,如果遇到好对象,你也要好好把握,因为你的幸福,对我来说也是最重要的。”
  李妈妈不禁停下动作,凝望着她,回道:“我知道你孝顺,但是我已经过了谈情说爱的年纪,没人家老来俏那么时髦,只要有个能谈心的朋友就很足够了;别替我操那么多心,你自己才是该打算打算。”
  没多久,香喷喷的滑蛋牛肉烩面即上了桌,这对母女也以轻松的心情品尝了起来。
  台北 忠孝东路
  晚上九点,Eric正在公司训练模特儿台步及Pose,这二十位模特儿是从一百多位当中甄试出来的,训练两个月后就要正式替公司接拍平面广告;他承受的压力,由训练时的严格可见一斑。
  “姿莹,怎么都不笑呢?老是这种脸,杂志会要你吗?”
  他吼着这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她正是跟月熠同时进公司的小女生,到现在都因为怯生生的表情,无法得到演出机会,但Eric看得出她的努力,配合度也很高,所以总是尽量地为她争取,希望她有天也能像月熠一样,圆了自己的梦。
  “姿莹,你的脚怎么都没动,摆来摆去都是差不多的Pose,这样也叫专业吗?”
  何姿莹强忍的泪水终于流淌了下来,她已尽力了,但勤能补拙这句话似乎不太适用在她身上,她有着极深的无力感。
  “停!好,大家休息五分钟,自己检讨看看缺点在哪里,五分钟后伸展台集合考试,十个Pose。”
  Eric语毕,立即走向哭泣的何姿莹,搭着她的肩安慰着,虽然他哄女孩子的工夫停摆多年,却仍宝刀未老,没两分钟又让她破涕为笑,连他都不得不佩服自己在这方面的天分。
  走近窗边,他点燃一根烟,就着有点凉的夜风抽起来。
  九月,开始吹西风,四年前这样的夜晚,他邂逅了舞台上的那个女孩,然后与她相识、相知,痴迷至今;那个奇异如夜晚才绽放月华的女孩,如今依然在别的地方绽放着光亮吗?希望她是的,他心想。
  十点一到,送走了那些追梦的女孩,Eric回到办公室,照例在桌历上找到今天的日期,画上个大“×”,然后又到了蔡老板的店里。
  这阵子,他很常来,可能是因为工作压力过大时,人总会求助于熟悉的环境,来帮忙自己解脱;也可能是距离与月熠相约的时日愈来愈近,使他在心理上的紧张程度急遍增加,需要放松。
  当他独自一人抽着闷烟,稀奇地,蔡智杰走了过来,到他身旁坐下。
  “Eric,好久不见。”
  他的口气俨然像个大人,头发留长了,像个艺术家般整齐地束在脑后;反倒是Eric前阵子嫌麻烦才改变的平头造型,使他的外表看来像个年轻小伙子。
  “土别三日,刮目相看,你成熟许多,我都快认不出来了。”Eric回应他的招呼,有种说不出的奇妙感受;如同看见教不乖、爱逃学的孩子,好不容易大学毕业那般悸动。
  “今天怎么有空来?”蔡智杰一直很有风度地保持笑容,像见到老朋友般地开怀。
  “我常来,只是我们无缘相见罢了。”
  Eric的一语双关,让蔡智杰笑了出来。
  “‘我们’,是指你和月熠吧!”他嘲笑这个痴情的男人,两人以英雄式的眼神对望而释怀;毕竟事过境迁了,所谓的心结,随着另一个幸福的来到,也早就得以化解。
  “对了!圣诞节那一天晚上,可否保留两个位置给我?”Eric慎重地对未来这家店的继承人提出预约的要求。
  “可以啊!你……交了新女朋友?”蔡智杰的眼光像刀锋般尖锐,仿佛他若说了肯定的答案,就要一刀捅过去一样。
  “你认为有可能吗?”他笑得有些哀怨,仿佛也在嘲笑自己的痴心。
  “那是……月熠,你们真的在一起啦?恭喜……”
  “先谢谢你了。不是这样的,我和她约定在那一天为未来作决定,如果两个人都来了,是好结局;如果其中一个人没出席,缘分就尽了,成败全赌在那一天。”
  “好浪漫。”
  看着蔡智杰一副崇拜至极的羡慕眼光,Eric才觉察到自己的严肃简直就像个食古不化的老学究。
  “我一定帮你!”他拍胸脯保证,让Eric增加了无比的信心。
  其实Eric担心的绝非自己的问题,而是经过两年,那女子的心上人是否有了异动呢?不过,他还是礼貌的向蔡智杰的热情赞助道了谢。
  “好人做到底,送佛送上天,我就帮你帮得彻底一点吧!”
  蔡智杰要Eric附耳过来,在嘈杂的雷鬼音乐中,叽叽喳喳地不知讲了些什么;只是最后,两个人勾肩搭背地笑得好开心、好灿烂,在这黑色的空间里。
  不知不觉中,月熠与母亲来到加拿大也有三个多月了,温哥华是个不会让人失望的城市,繁荣中不失温馨和清新,让人流连忘返。
  在这里,几乎每天清晨,林伯伯就会与李妈妈相约至公园运动,顺便与同年纪的长辈们聊天叙旧,但看在月熠眼底是忧喜掺半,喜的是母亲终于可以拥有自己的一片小天地与生活方式,忧的是终于要离开这个地方,而且约定的期限也已经很接近了。
  “铃……铃……”
  门铃响起,不用猜就知道是林家父子其中之一,这些日子以来,他们两家熟稔的程度是不由分说的,就有如上辈子就已相识的亲戚一般。
  “谁啊?”
  “李妈妈,是我,任华。”
  李妈妈心里有底,故在问的同时就已边走向大门,没等他报上姓名,门就已经开了一半。
  “李妈妈,月熠姐在吗?我想进她房间放东西,不晓得方不方便?”
  “都中午了,她应该醒了,没关系,你上去吧!”
  李妈妈笑笑地看着这个大男孩怀里抱着几罐饮料,想他可能有心事要找自己女儿商谈,也不多问就准了他的请求。唉!年轻人的世界他们是愈来愈不懂了,就像林父讲的一样,就让年代相近的他们去沟通吧!李妈妈如此想着,摇摇头,笑着走回厨房准备午餐。
  “月熠姐,是我,任华。”
  由于抱着满怀的饮料,他没有多余的手可以敲门,只好站在寝室外大声喊。这间位于三楼的主卧室,是他哥哥林任中与现任妻子的房间,目前暂借月熠使用。
  “喔!等一下。”
  月熠最怕这种情形,刚睡醒时见人的情况很是尴尬,因为她觉得人在刚睡醒时最丑,怎么偏偏蔡智杰他们那个年纪的大男孩,总会在这时闯进女孩子的闺房?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现在住在人家家里,就算不行也得行。月熠满腹牢骚地用手整整一头乱发,迅速地开了们。
  一开门,林任华就把塞满怀抱的瓶瓶罐罐摊撒在床上,然后再一瓶瓶地摆进双门小冰箱里。
  “喂!你该不会是一大早专程替我补充饮料来的吧?”月熠看着他连续而专注的动作,满腹狐疑。
  “你有两个语病喔!第一,现在不是二大早,是快中午了,难不成你大小姐每天都睡这么晚哪?难怪找不到虫吃。第二,这里不是饭店,我也不是饭店服务生,自然不是送饮料给你喝的啦!”林任华把全部饮料全摆进冰箱,然后坐到床沿。
  “不然你怎么会特地送这么多饮料上来呢?”他的回答更激起月熠的好奇心,边走向浴室准备漱洗,边探头追问原因。
  “啤酒是给我哥的,柳橙汁是给我大嫂喝的,樱桃汁是最重要的,给我哥的前妻喝的。我们三个多月前喝掉了那罐樱桃汁,现在你快要走了,当然要赶快补充,免得我哥回来大发雷霆。”
  才喝他一罐樱桃汁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把我们说得跟作贼一样。没想到林任中那么小气,早知道就不向他借房子了。月熠边刷牙,边在心里头叨念。
  林任华语毕,环顾四周,又像发现什么大错误一样,故作神秘地对月熠说:“喔!你把床头柜的照片移到梳妆台了喔!”
  那又如何?怎么林家兄弟都不太正常似的,月熠心里又蒙上一层怪异的阴影。
  她原本就习惯把日记本摆在床头柜上,而这个床头柜除了摆了个略大的音响,还有CD及卡带架,她只好暂时移走那帧相片至梳妆台,难道她这样做又犯了什么大忌?
  初进这房间时,她也对这帧照片怀疑过,因为凭藉以往的印象,那照片中的清秀佳人并不是林任中的妻子,而他们房里摆的除了墙上大幅的结婚照是现在的正常组合,屋里上下再找不到一张有他现任妻子面容的相片。刚开始她不好意思提出疑问,但仔细想想这真是有点悬疑。
  她打算洗完脸后,向他问个仔细。
  “任华,你刚刚的意思是这帧照片不能随便移动吗?”
  月熠从浴室走出来,坐在梳妆台前拿起相框端详着照片里的清丽脸孔,照片中的佳人大约十八九岁,脂粉未施,却青春光彩。
  林任华知道她的好奇心,故意卖关子,只点头不说明。
  “她是谁?”月熠简直像在诱拐小孩,语气邪恶,表情却极度讨好。
  林任华回给她一个得意至极的笑容,那好像奸计得逞、吊足胃口的痞子般,没气质的笑脸,简直令她想甩这男孩一巴掌。
  “算了!不说拉倒,下楼吧!哎呀,肚子饿死了。”月熠对他施以迂回政策,起身就要往楼下走。“喂!你就这么放弃了啊?真没有科学家追根究底的研究精神。”
  姜是老的辣,她早料到林任华一肚子的话再不泄洪,就要憋死了,这次反将了这个大男孩一军。
  “有话快说,女人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给你三分钟,计时开始。”月熠假装看了表,没想到他真的滔滔不绝地说起来,且让人愈听愈动容,忘了时间早已过了三分钟。
  由他的叙述,她知道了那个女孩是林任中的青梅竹马,从小就等他圆了星梦回来娶她。而演艺界里龙蛇混杂,搞好人际关系往往是新人最急于学习的一门课题;但十七岁的林任中却在误判的情况下加入了帮派,迷上了赌博和逞凶斗狠。
  林任中爱她,但更不想在好不容易闯出点知名度时,为了自保而抽身,故不听她的劝告,坚持留在帮派里。渐渐地,他只得在帮派老大出资拍摄的片子里露脸,演一些跑龙套之类的小角色,星途一直走得不顺遂,坏事却干了不少。
  后来,不知是幸或不幸,帮派被查缉,老大及一些重要干部遭到逮捕和通缉,所有人就此解散,当然也断送了他的明星梦。
  林任中因为涉案未深,得以全身而退,却因郁郁寡欢而迁怒深爱他的这个女孩;可这女孩没有弃他而去,反而赚钱供养他的生活,用心地劝他卷土重来,经过了两年的努力,二十岁的林任中终于凭着俊秀的外型在演艺圈日渐活跃,在二十三岁时顺利娶她为妻,过着王子公主般幸福快乐的生活。
  “好感动……那么这女孩就是他的前妻?”月熠想到林任华方才的话,又想起林任中现正梅开二度,于是联想到她的身份。
  “嗯。可是,后来她自杀了。”
  “为什么?他们是那么幸福……”月熠的表情有些怔忡。
  “因为我哥结婚三年后,爱上了我现在的大嫂。”他的语气倒像说书者一般冷静。
  “为什么?他怎么可以那么薄情……”
  “但是就算这样,哥还是爱着她的,不打算跟她离婚。”林任华的声音产生了小波动,他抬头望向月熠说道。
  “屁话!一个人怎么可以同时爱上两个人……”
  月熠说出这话立即反悔,她自己不也曾差点犯下同样的错,而误伤了其中一个男孩?于是,她沉默了。
  “说别人的故事总是比自己的简单,如果换你来做做看,恐怕不会处理得比我哥还要好。连大嫂都心甘情愿接受一个死去的影子做大姐,允许哥光明正大地思念她;我佩服我哥。”
  林任华把注视的焦点放远,投在悬挂对面墙壁的婚纱照上,上头一对璧人正甜蜜地微笑着。
  “任华,对不起。我刚才并没有想得很清楚,或许你才是对的。”
  “没关系,都过去了。刚开始我也很不能接受哥的作为,但是谈了几场恋爱后,我逐渐能体会他当初的心情;这都是天注定的,有的人,注定只能陪自己一小段路,而有些人却可以长伴一生,到老、到死。”
  此刻,他的眼神有着超龄的成熟魅力,谈到爱情,似乎是不能以年龄作为认知的判断基准。
  真的有“天”吗?月熠的心又惶惑了,世上的千情万爱,上亿种不同路途与结局的排列组合,真的都是“天”一手包办的吗?就像做数学习题一样,偶尔会忙中出错,粗心大意就让人间出现一段破碎的姻缘?“天”,果然是个坏小孩,跟顽童丘比特狼狈为好地恶作剧,大玩爱情游戏,以见人间痴苦为乐。
  “任华,你觉不觉得她很傻?她其实可以不用自杀的,如果没有办法强迫自己与另一个女人同爱一个男人,至少她可以拥抱着曾经共有的美好记忆过一辈子啊!就像我妈一样,只要记得共同拥有的美丽回忆就够了,不是吗?”
  她的心中再度响起那首歌“Try to Remember”,没想到现在才体会那个幼稚的范振纲说得还有几分道理。
  他是爱过我的,幼稚让他为了一个有关面子的赌在放弃了我,愚笨和痛苦的人其实是他啊!我有什么好痛苦的呢?我怎么到现在才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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