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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她笑得最甜时,她已出手,金光一闪,闪电般刺向陆小凤的咽喉。
她用的武器,就是她头发上的金钗。
陆小凤已准备出手去夹,他的出手从不落空。
可是这一次他的手刚伸出,就立刻缩了回去,因为就在这金光一闪间,他已发现金钗上竟带着无数根毫毛般的芒刺。
他出手一夹,这根金钗虽然必断,钗上的芒刺,却必定要刺入他的手。
刺上当然有毒,他的对头们想用这种法子来对付他的,楚楚已不是第一个。
陆小凤至今还能活得好好的,并不完全是因为他的运气。
他的眼睛快,反应更快,手缩回,人也已滑开,金钗堪堪擦着他的脖子划过。
楚楚手腕一转,金钗又划出。
这根金钗短而轻巧,变招当然极快,霎眼之间,已刺出二十七招,每一招划出的角度都令人很难闪避,每一招刺的都是要害。
这位楚楚动人的姑娘手中的金钗,实在远比那黑衣人的利剑更可怕。
只可惜她遇见的对手是陆小凤。
她的出手快,陆小凤躲得更快,她刺出二十七招,陆小凤避开了二十六招。突然一反手,握住了她纤美柔细的手腕。
手腕并没有断,陆小凤一向是个怜香惜玉的人,怎么能狠得下这个心来?
她的心却够狠,腰肢一扭,突然飞起一脚,猛踢陆小凤的阴囊。
这实在不是一个淑女应该使出的招式,谁也想不到,像她这么样一个温柔可爱的女孩子,会使出这么样恶毒的招式来。
陆小凤却偏偏想到了,将她的手腕轻轻一拧、一甩,她的脚刚踢出,人已被甩了出去,勉强凌空翻身,跌进了贾乐山的怀抱。
贾乐山皱了皱眉,道:“你受伤了没有?”
这句话居然问得很温柔。
楚楚摇摇头,慢慢的从贾乐山怀抱中滑下来,突然反手,手里的金钗笔直刺入了贾乐山的胸膛上。
这变化非但陆小凤想不到,贾乐山自己更连做梦都没有想到。
这无疑是致命的一击!
贾乐山毕竟不愧是一代枭雄,居然临危不乱,居然还能出手,而且一出手就扼住了楚楚的咽喉。
楚楚的脸已吓得全无血色,喉咙里不停的“格格”直响。
贾乐山的手已收紧,狞笑道:“贱人,我要你的……”
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只听“嗤”的一响,一根三寸三分长的指甲,已点在他脑后“玉枕穴”上。
这也是致命的一击!
贾乐山手松开,狂吼翻身,扑向那白发苍苍的老家人。
可是他刚翻过身,又是一阵急风破空,十三点寒星打在他背脊上,一柄苍白的剑也闪电般刺过来,刺入了他的腰。
四个人一击得手,立刻后退,退人了屋角。
剑拔出,鲜血飞溅,贾乐山居然还没有倒下,一张很好看的脸却已变得说不出的狰狞可怕,一双很妩媚的眼睛也凸了出来,盯着这四个人,嘶声道:“你……你们这是为了什么?”
黑衣人紧握着手里的剑,手背上青筋暴起,指节也因用力而发白,却还是在不停的发抖。老家人和梁上客也在发抖。
他们都已抖得说不出话。
能说话的反而是楚楚,她咬着嘴唇,冷笑道:“你自己应该明白我们这是为了什么?”
贾乐山叹出了最后一口气,道:“我不明白……”
这四个字的声音越说越弱,说到最后一个字,已变成了叹惜。
他不明白,死也不明白。
灯光也已渐渐微弱。
屋子里一点声音也没有,甚至连呼吸声和心跳声都已停顿。
贾乐山已倒在他自己的血泊中。
他来得很突然,死得更突然。
陆小凤松开手,忽然发现自己的手心里也捏着把冷汗。
第一个开口的还是楚楚——这是不是因为女人的舌头天生就比男人轻巧柔软?
她已转身面对着陆小凤:“你一定想不到我们会杀他。”
陆小凤承认,他相信这种事无论谁都一定会同样想不到的。
楚楚道:“你也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杀他?”
陆小凤迟疑着——不相配的姻缘,总是会造成悲剧的,这一点他并不是不知道,但他却宁愿让她自己说出来。
楚楚脸上的表情果然显得既悲哀、又愤怒:“他用暴力占有了我,强迫我做他的玩物,又捏住了他们三个的把柄,强迫他们做他的奴才,我们早就想杀了他,只可惜一直找不到机会。”
贾乐山无疑是个极可怕的人,没有十拿九稳的机会,他们当然不敢轻举妄动。
陆小凤道:“这次难道是我替你们造成了机会?”
楚楚点点头,道:“所以我们不但感激你,还准备报答你。”
陆小凤笑了。
“报答”这两个字从一个女人嘴里说出来,通常特别有意义的。
楚楚的态度却很严肃,又道:“我们知道你是去找罗刹牌的,也知道你根本连一点把握都没有,因为现在我们的条件还是比你好。”
陆小凤道:“哦。”
楚楚道:“只要你愿意,我们可以全力帮助你。”
陆小凤道:“怎么帮法?”
楚楚指着地上装满金银的箱子,道:“像这样的箱子,我们车上还有十二口,李霞并不知道贾乐山已了,也没有见过他的真面目,所以……”
陆小凤道:“所以我若冒充贾乐山,用这些钱去买李霞的罗刹牌,会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得到手。”
楚楚叹了口气,道:“贾乐山至少有一点没看错,你的确是个聪明人。”
陆小凤道:“但我却想不通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楚楚沉吟着道:“因为我们不愿让别人知道贾乐山是死在我们手里。”
陆小凤道:“你们怕他的弟子来报仇?”
楚楚笑了笑,道:“没有人会为他报仇,只不过……”
陆小凤道:“只不过他是个很有钱的人,留下很多遗产,杀死他的人就没法子去分他的遗产了。”
楚楚又叹了口气,道:“你实在聪明,简直聪明得要命。”
陆小凤道:“你们既然没把握杀了我灭口,又怕这秘密泄漏,就只有想法子来收买我。”
楚楚眨了眨眼,道:“这样的条件,你难道还觉得不满意?”
陆小凤笑了笑,道:“只可惜这里有眼睛的人并不止我一个,有嘴的人也不止我一个。”
楚楚道:“在这屋里的都是我们自己人,只有司空大侠……”
司空摘星道:“我不是大侠,是大贼。”
楚楚微笑道:“我们知道司空大贼是陆小凤的朋友,陆小凤若是肯答应,司空大贼是绝不会出卖他的。”
司空摘星瞪眼道:“我说我自己是大贼,你也说我是大贼?”
楚楚嫣然道:“这就叫恭敬不如从命。”
司空摘星也笑了。
他也是个大男人,一个美丽的女人在男人面前,无论说什么话,男人通常都会觉得很有趣的。
楚楚显然对自己的美丽很有自信,用眼角瞟着他,道:“你的意思怎么样?”
司空摘星道:“司空大贼并不是陆小凤的好朋友,随时都可以出卖陆小凤,只不过司空大贼一向不愿惹麻烦,尤其不愿意惹这种麻烦,所以……”
楚楚道:“所以司空大贼也答应了?”
司空摘星道:“可是司空大贼也有个条件。”
楚楚眼波流动,道:“什么条件?难道司空大贼要我陪他睡觉?”
这句话说出来,简直比刚才她踢出那一脚更令人吃惊。
司空摘星大笑,道:“像你这样的女孩子,若是睡在我旁边,我睡着了都会吓醒。”
楚楚道:“那么你要我怎么样?”
司空摘星道:“只要罗刹牌到手,就放过那四个女人。”
楚楚道:“你说的是李霞她们?”
司空摘星道:“嗯。”
楚楚眨了眨眼,道:“你为什么这样子关心她们?她们陪你睡过觉?”
司空摘星瞪着她,苦笑着摇头,道:“你看起来虽像个乖女孩子,但为什么说起话来就像个拉大车的?”
楚楚嫣然道:“因为我每次说话的时候,总是会觉得很刺激、很兴奋。”
司空摘星叹了口气,道:“我只问你,我的条件你答不答应?”
楚楚道:“我当然答应。”
司空搞星立刻站起来,向陆小风挥了挥手,道:“再见。”
陆小凤叫了起来:“我的衣裳呢?”
司空摘星道:“屋子里有这么样一个女人,你还要衣裳干什么?你几时变得这么笨的?”
他大笑纵身,最后一句话还没有说完,人已穿窗而出,霎眼间笑声已在三十丈外。
屋子里不知何时已剩下两个人,陆小凤躺在床上,楚楚站在床头。
她看来还是乖得很,又乖又温柔,不知怎地却又忽然问出一句令人很吃惊的话:“你想不想要我陪你睡觉?”
陆小凤道:“想。”
这次他非但连一点都不吃惊,甚至连眼睛都没有眨一眨。
楚楚笑了,柔声道:“那么你就一个人躺在这里慢慢的想吧。”
她忽然扭转身,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走到门口,才挥了挥手,道:“我们明天见。”
“砰”的一声,门关上。
陆小凤只有睁大了眼睛看着屋顶,在心里问自己:“我为什么总是遇见这些奇奇怪怪的人?奇奇怪怪的事?……”
他却不知道怪事还在后头哩。
第六回 松花江上
他们要去的地方并不在天边,在松花江上。松花江并不在天边,在白山黑水间。 “拉哈苏”就在松花江之南,这三个字的意思就是“老屋”,它的名字虽然充满了甜蜜和亲切,其实却是个荒僻而寒冷的地方。
每到重阳前后,这里就开始封江,直到第二年的清明才解冻,封江的时候,足足有七个月——多么长的七个月。可是这七个月的日子并不难过。
事实上,老屋的人对封江的这七个月,反而充满了期待,因为这段时候他们的日子反而过得更多彩多姿,更丰富有趣。
“拉哈苏究竟在哪里?”
“在松花江上。”
“江上怎么会有市镇?”
“严格说来,并不是在江上,是在冰上。”
“在冰上?”陆小凤笑了,他见的怪事虽多,却还没有见过冰上的市镇。
没有到过拉哈苏的人,确实很难相信这种事,但“拉哈苏”却的确在冰上。
那段江面并不宽,只有二三十丈,封江时冰结十余尺。
久居老屋的人,对封江的时刻总有种奇妙的预感,仿佛从风中就能嗅得到封江的信息,从水波上就能看得出封江的时刻。
所以他们在封江的前几天,就把准备好的木架子抛入江中,用绳子牢牢系住,就好像远古的移民,在原野上划出他们自己的疆界一样。
封江后,这段河面就变成了一条又长又宽的水晶大道,亮得耀人的眼。
这时浮在江面上的木架子,也冻得生了根,再上梁加椽,铺砖盖瓦,用沙土和水筑成墙,一夜之间,就冻得坚硬如石。
于是一幢幢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房子,就在江上盖了起来,在冰上盖了起来,用不着三五天,这地方就变成个很热闹的市镇,甚至连八匹马拉的大车,都可以在上面行走。
各行各业的店铺也开张了。
屋子外面虽然滴水成冰,屋子里却温暖如春。
陆小凤听来,这简直就像是神话。
“在那种滴水成冰,连鼻子都会冻掉的地方,屋子里怎么会温暖如春?”
“因为屋子里生着火,炕下面也生着火。”
“在冰上生火?”
“不错。”
“冰呢?”
“冰还是冰,一点也不会化。”
冰一直要到第二年的清明节才会溶解,那时人们早已把“家”搬到岸上去了,剩下的空木架子,和一些用不着的废物,随着冰块滚滚顺流而下。
于是这冰上的繁华市镇,霎眼间就化为乌有,就好像一场春梦一样。
现在还是封江的时候,事实上,现在正是一年中最冷的时候。
陆小凤就在这时候到了拉哈苏。
他当然不是一个人来的,因为现在他的身份不同,甚至连容貌都已不同。
除了原来那两撇像眉毛一样的小胡子外,他又在下巴上留了一点胡子,这改变若是在别人脸上,并不能算太大,但是在他脸上就不同了,因为他本来是个“有四条眉毛的人”,现在他这特征却已被多出来的这点胡子掩盖了。
这使得他看来几乎就像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变成了江南的第一巨富贾乐山。
他的派头本来就不小,现在他带着一大批跟班随从,拥着价值千金的貂裘,坐在带着暖炉的大车里,看起来的确就像是个不可一世的百万富豪。
披着件银狐风氅的楚楚,就像是个小鸽子般依偎在他身旁。
这女孩子有时疯疯癫癫,有时却乖得要命,有时候看起来随时都可以陪你上床去,可是你真想动她,却连她的边都碰不到。
陆小凤也不例外,所以这几天他的心情并不太好。
他是个正常而健康的男人,一天到晚被这么样一个女孩子缠着,到了晚上却总是一个人睁大了眼睛看着屋顶发怔,你说他心情怎么好得起来?
岁寒三友还在后面远远跟着,并没有干涉他的行动。
他们惟一的目的就是希望陆小凤替他们找回罗刹牌,陆小凤变成贾乐山也好,变成真乐山也好,他们完全不闻不问,死人也不管。
从车窗中远远看出去,已可看见一条亮得耀眼的白玉水晶大道。
楚楚叹了口气,道:“这段路我们总算走完了。”
陆小凤也叹了口气,他虽然知道无论多艰苦漫长的路,都会有走完的时候,可是看到目的地已在望,心里还是觉得很愉快。
赶车的也提起精神,打马加鞭,拉车的马鼻孔里喷着白雾,浓浓的白沫子沿着嘴角往下流,远远看过去,已可以看到那冰上市镇的幢幢屋影。然后夜色就已降临。
在这种极边苦寒之地,夜色总是来得很快,很突然,刚才还明明未到黄昏,忽然间,夜色就已笼罩大地。
光采已黯淡了的水晶大道,一盏灯光亮起,又是一盏灯光亮起,本已消失在黑暗中的市镇,忽然间就已变得灯火辉煌。
灯光照在冰上,冰上的灯光反照,看来又像是一幢幢水晶宫殿,矗立在一片琉璃世界上,无论谁第一次看到这种景象,都一定会目眩情迷,心动神驰。
陆小凤也不例外。
这一路上他不但吃了不少苦,有几次连小命都差点丢掉。
但是在这一瞬间,他忽然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若是时光倒流,让他回到银钩赌坊,重新选择,他还是会毫不考虑,再来一次。
——艰苦的经验,岂非总是能使人生更充足、更丰富?
——要得到真正的快乐欢愉,岂非总是要先付出艰苦的代价?
陆小凤忍不住又轻轻叹了口气,道:“这地方假如就在你家的门口,随时都可以走过去,看来也许就不会有这么美了。”
楚楚也叹了口气,道:“是的。”
夜,夜市。
市镇在冰上,在辉煌的灯火间,屋里的灯光和冰上的灯光交相辉映,一盏灯变成了两盏,两盏灯变成了四盏,如满天星光闪耀,就算是京城里最热闹的街道也比不上。
街道并不窄,两旁有各式各样的店铺,车马行人熙来攘往,茶楼酒店里笑语喧哗,看看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