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魏母紧接着问:“好!你不相信是她偷的,那她现在人呢?”
魏廷圣停下动作,身体有点僵硬,抿紧了唇没有回答。
看见他这样的反应,知道他动摇了,魏母继续说:“梁奕贞现在不见了对不对?你找不到她了对不对?这是因为她偷到值钱的东西,当然要赶快逃跑。”
魏廷圣眼神灰暗,垂下头,默不作声。
“我认为梁奕贞接近你,根本就是为了你的钱。”魏母声音铿锵,一字一句都敲在他心里。
只有魏廷圣感觉到那隐隐作痛的感觉,可是他还是不愿意相信,甚至出言否认,“不可能,小贞不可能这么做!”
“都变成这样了,你怎么还是不肯相信?”
魏廷圣摇着头,他不能相信那么可爱、温柔的女孩,怎么可能是贼?他不能相信……
魏母继续说着,“证据都摆在眼前了,如果她没偷,为什么会消失不见?她可以出来证明她的清白啊!”
魏廷圣哑口无言,事实上,他也开始怪起她了——责备她为何这样什么话也不说就消失?
难道他只是个不重要的陌生人,她可以什么都不用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那这几个月来的相处到底算什么?
难道在她心中,他什么也不是吗?
“儿子啊!看来你也是被她骗了,算了,就当作我们吃亏好了,你别再执迷不悟了。”
“不可能……”他还是喃喃念着,声音却愈来愈小。
魏母叹口气,“我知道你脾气硬,一向很骄傲,不能接受自己被欺骗的事实,可是事实就是这样,摆在眼前,是无法否认的,碰到这样的人,我们只能认了,就当作是我们运气不好。”
她劝着他,魏廷圣再不想承认,也无法否认母亲的话,渐渐的他沉默了,内心酝酿起了不满——
梁奕贞,你到底在搞什么?难道你接近我,真的只是因为钱吗?
既然要钱,那为什么你只拿了一枚戒指就走?你应该继续留下来,这样才能捞一笔大的啊!
为什么,到底为什么?
自从母亲告诉他这件事以来,他一直不敢相信小贞是这样的人,他始终对她抱持着信任,可是他去找她,却始终落空;到酒吧去找、到学校去找,没有人知道她的去向。
这种种的迹象与证据摆在他面前,就像母亲说的,就算他再不愿意相信,也不得不信:纵使他再不愿,也不得不将小贞当成这样的人。
“戒指丢了就算了,你也别想再去找人,就让她去,我们就当作是花钱消灾……”终于要说到重点了,“重点是,你跟怡璇的婚事要赶快办,怡璇已经怀孕了,很快……”
魏母滔滔不绝的说着,只有让儿子赶快走进婚姻,才能让儿子死心,避免夜长梦多。
也许结婚后,这样的事就能少一点。
魏母说的话,他一句也没听进去,只是继续想着那个女孩,渐渐让自己死心,让自己不再去想她。
从此,魏廷圣开始逼自己不再去想她——既然她消失了,不知去向,就等于坐实了母亲的各种指控,等同于承认了她就是那样的人!
只是偶尔他还是会怀疑,会怀疑有着那样一双眼睛的女孩,有着那样一副温柔笑容的女孩,怎么可能是这样的人?
怎么可能?
许多年过去了之后,魏廷圣或许渐渐忘记了那个曾经邂逅的女孩,或许曾经忘记了那样一个让他又是疑惑、又是不满的女孩,可是他始终难以忘记她的那双眼睛。
甚至到后来,他连女孩的名字也忘记了,但他依旧记得那双眼睛,她的那双眼睛,甚至与他在朦胧间记忆住的那双温柔可人的双眸是如此的相似。
这些都成为他记忆里无法抹灭的一部分,或许随着时间而渐渐模糊,但始终存在着那个女孩……
第四章
不知道过了多久,可能只有几分钟,也可能是好几年,在时光的长河,几年其实很短,短得有如几秒钟,转眼就过,难以分辨,也难以察觉。
要不是因为办公桌前的闹钟响起,恐怕办公桌的主人还掉落在专注的情绪中,难以察觉时光已逝,几分钟、几小时,甚至七年的光阴,都在手指间流逝了,一点也不留。
回过神,抓起戴习惯的粗黑框眼镜,将闹钟抓到眼前一看,六点三十分,时间到了,不能再待了。
她站起身,动作迅速俐落的收拾起桌上的文件,分辨出时间的轻重缓急,可以明天进办公室再看的放一边,必须今晚找时间立刻解决的放另一边。
然后她抓起外套穿上,包裹住她年轻而曼妙的身躯,搭配那副老气的眼镜,这样的打扮让年轻的她将青春的气息彻底封锁,将她原该奔放的灵魂完全禁锢,展现在外的是个老成的她,也是个固执而古板的她。
她是她,但她也不再是她!
二十六岁的梁奕贞还是梁奕贞,但已不是十九岁那年的梁奕贞!现在的她,彻底抛弃年少时期的稚气,成为一个成熟的女人、成为一个事业有成的女人,更是一个母亲。
抱着文件走出办公室,经过走廊,与所有经过的员工打招呼,每个人都亲切的向她问候。
“经理,再见。”
“再见,没事就早点下班吧!”梁奕贞微笑面对众人,虽然她的打扮看起来有点距离,但她并不想因此与员工隔得太远,她唯一改不了的就是那不自觉间会展露在脸上的笑容。
事实上,这一身老气的打扮是为了避开其他男人的追求,现在的她并不想再谈感情,唯一一个让她关切、让她在意、让她爱的男人,就是她六岁的孩子小翰。
而现在,她就是要赶去保母家接小翰——她是个单亲母亲,一个人照顾着小翰,要忙着工作,不得已,只得将孩子托给保母照顾。
其实这几年状况已经好了很多,想她刚到美国跟着姑姑住在一起,边读书、边待产,直到小翰出生后,专注于课业的她既要照顾孩子,又得努力读书。
出社会后,她进入当年在学校时一名教授所开设的电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经理。
这家公司专门代理生产各类消费性电子产品的半导体零件,在产品生产的流程中,处于相当关键的中游地位,由于产品品质佳,加上她的老板是学者出身,很重视研发创新,因此迅速建立起口碑。
他们的产品不只可以使用在电脑上,其他相关产品也都要使用到,所以现在订单数量庞大,许多国际知名企业也开始希望与他们合作。
工作的压力排山倒海而来,但至少她已经掌握了该如何在工作与孩子问拿揑平衡,知道该怎么为自己与孩子找到最好的生活方式。
这样的日子完全被工作与孩子填满,她再也无暇去想其他事,无暇分心去胡思乱想……这样也好、这样也好……
经过当年近乎落荒而逃的离开台湾,这几年下来,她都不曾回去过,就是想要离开台湾那个伤心地;相反的,反倒是奶奶来过美国几次,来看她与小翰。
开车来到纽约城东的一问平房,下车走到房屋前,步上台阶,按下电铃,没等太久,就有人来开门。
“是谁啊……Jane,你来了喔……”来开门的中年妇女对着屋内大喊,“小翰,你妈咪来罗!”
“妈咪……”伴随着小孩子甜蜜的呼喊声,冲出来一个六岁的小男孩,直接冲进梁奕贞的怀里。
她乐得将孩子抱起来。“小翰,你乖不乖?”
“乖!”小翰靠在妈妈怀里撒娇,“不然妈咪可以问雪莉阿姨喔!”指着那名中年妇女。
“是啦!小翰很乖了,只要叫他吃饭的时候肯乖乖吃,该睡午觉的时候不要一直玩玩具,这样就很乖啦!”
“阿姨,你不可以跟妈咪说啦!”小翰连忙抗议。
梁奕贞笑了,却也装出严肃的模样对着孩子说:“小翰,你要乖乖听雪莉阿姨的话啊!”
稚嫩可爱的小脸上露出着急的神色,深怕妈妈会不高兴—小翰最喜欢妈妈,最怕妈妈不高兴了,他知道妈妈工作很辛苦,就算待在保母家很无聊,他还是会尽量乖乖的。“人家有嘛……”
委屈的声音让梁奕贞也心软了,她觉得很舍不得,孩子还这么小,就得放在保母家,不能由她亲自带着,她也很歉疚。
保母打圆场,“Jane,有啦!小翰已经算是很乖了,知道妈咪很忙,总是乖乖的听话。”
Jane是梁奕贞的英文名字,在美国,每个人都这样叫她:事实上,这里没几个人知道她的中文名字,可能只有小翰,还有她的老板史提夫知道。
母子俩向保母道别,梁奕贞带着孩子上车。
依照规定,小翰这个年纪的孩子本该坐在后座,可是小翰很坚持,一定要坐在妈妈旁边,他甚至自己跳上车,自己系上安全带,还对她露出可爱的笑容。“嘻嘻嘻……妈咪,走吧!”
梁奕贞看着孩子的脸,一瞬间失了神……怎么这么像?怎么这么像那个男人?而且小翰年纪愈大愈像……
不想再度想起那个人,再度想起那段难堪的过往,梁奕贞甩甩头,走进驾驶座开车,准备载小翰回家。
她花了好多年的时间才不再去想过往的点滴,让过去的过去,要自己把握住现在,重新在异乡站起来:她告诉自己,怀了小翰、生下小翰,她不后悔,一切的痛苦与辛酸她都自己尝,这一路上,她不想对不起谁,唯一遗憾的就是让奶奶年纪一把了,还这么担心、难过。
“妈咪,我们要去史提夫叔叔家喔!”小翰提醒着。
梁奕贞赶紧收拾情绪、收拾思绪,笑着说:“谢谢小翰提醒,妈妈差点忘了!”
开着车,在街道尽头向左转。今晚她要带着小翰去史提夫教授家。
说是教授,但现在史提夫已是她的老板了。
史提夫是个四十岁的白人男人,透过某种关系,有个领养来的外籍女儿,却是从未有过婚姻纪录——他是个心肠非常好的男人,不但待人温文有礼、文质彬彬,还有着无尽的爱心,总想尽一己之力来照顾需要帮助的人。
当年她边怀孕,边在大学读书,史提夫给了她很多的帮助。
后来史提夫辞去教职,自己开设了一家电子零件公司,并在她毕业后,延揽她进公司服务,给了她一份薪水堪称优渥的工作,让她跟小翰的生活无虞。
史提夫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她担任他公司的财务经理;她常耳闻纽约社交圈许多名媛都想跟他交往,只是他的眼界甚高,一直没替自己找个伴侣。
可她隐约知道,史提夫似乎是对她有着非常大的好感,只是她的心早已千疮百孔,根本无法再容下其他男人!
“妈咪,史提夫叔叔其实很好耶!”
听到儿子突然这样说,粱奕贞有点讶异,不知道聪明的儿子又在想什么?怎么突然会冒出这句话?“妈咪知道史提夫叔叔很好啊!只是小翰怎么突然会这样说?”
小翰看着妈妈,突然有点沉默,似乎不知该怎么说。粱奕贞专心开着车,可是耳朵仍然很专注等着孩子说出下一句话。
“妈咪,老师说,每个人都有一个妈咪跟一个爸爸耶……”
握着方向盘的手颤抖了一下,梁奕贞依旧看着路况,心却好乱,不知该怎么回答孩子这个问题,关于他的亲生父亲的问题。
她想过,孩子终有一天会怀疑,为什么自己跟其他小朋友不一样?只有妈妈、没有爸爸?她想过各种说法,老实说,或是编谎言,可却在面临小翰真的提出这个疑问时,竟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小翰……”
孩子很敏感也很聪明,看见妈妈沉默许久,顿时抢先把话说出来,“妈咪,小翰是没关系啦!雪莉阿姨说,小翰早晚会长大;可是以后妈咪怎么办?谁来照顾妈咪呢?”
小翰一字一句都充满了对她的关心,顿时让梁奕贞的眼眶一红,心里既是欣慰又是感伤,连小翰这么小的孩子都这么关心她。
“妈咪,史提夫叔叔不错啦!雪莉阿姨说,你要给自己一个机会啊!”小翰学着保母说话的语气。
梁奕贞笑出声来,“干嘛学大人说话?”
“才没有呢!我是关心妈咪啊!”
母子两人相视而笑,在这狭小的车内空间里,形成母子间最温馨的氛围,对梁奕贞而言,这彷佛就代表了全世界。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认为这样就够了——有了孩子,有现在的生活,一切就够了,她可以下用再缅怀过往的一切,那不堪回首的一切、那伤痛辛酸的一切,统统放在过去,成为回忆,甚至连回忆都不要了……
来到史提夫家,跟史提夫和他的外籍养女享用了一顿晚餐。
史提夫与这个养女的关系十分亲密,看到他俩互动,简直会让人误以为他们就是真正的父女,证明了他的爱心是多么的无私,而这也是她会这么愿意与史提夫保持密切接触的原因,而且让两个孩子彼此有玩伴,也不会孤单。
小翰和史提夫的养女芬妮在客厅玩得很开心——小翰大了芬妮两岁,像个大哥哥,虽然两个同是东方人,却非来自同一国度;其中一个是男孩、一个是女孩,但两人之间一点隔阂也没有,相处得相当融洽。
梁奕贞在厨房洗着碗,听着客厅传来孩子玩闹的笑声,她的脸上也不自觉浮起笑容。
现在的她,真的只要孩子好就好了,她不再奢求什么,纵使往后的生命只能沿着这样一条轨道向前进,她也会甘之如饴。
“对不起,让你一个人这么忙。”史提夫来到她身后,不好意思的说着。
粱奕贞手里继续忙着洗碗,“别这样说,吏提夫,这些事很简单,一下子就好。”
会喊他的名可是花了很久的时间才习惯,没办法,史提夫毕竟是她的教授,毕业后也很难改变喊他教授的习惯,如果不是他坚持,可能她始终改不了口。
“我来帮你吧!”
梁奕贞不好意思的摇头,“不用了,史提夫,你去陪孩子玩啦!”
可他还是卷起衬衫袖子,帮忙擦拭洗好的碗盘,边做嘴里边笑说:“小翰比我厉害,芬妮现在只听他的,都不听我的了。”
梁奕贞也笑着,“其实我也要感谢芬妮,她真的很乖,相较之下,小翰太爱玩了,我还有点担心呢!”
史提夫却不这么认为,“男生嘛!爱玩一点也是正常的,比较有活力啊!小翰算是很乖了。”
梁奕贞叹息,可是还是微笑着。是啊!她知道,这几年下来,生活依旧忙碌,依旧努力在生活与工作间取得平衡,唯独不变的,就是小翰的乖巧与听话。
小翰其实很聪明,从很小的时候,隐约就发现了自己跟其他孩子的不同——他没有父亲,只有母亲,也因此他更加听话,跟母亲之间也更加贴心。
两个大人就在厨房里谈着孩子,诉说着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的心得,在这一点上,两人倒是有许多共同的经验,聊起天来也相当热络。
可是听着听着,倒是可以听出史提夫话里的端倪——他一直强调着小翰很乖、很可爱,他跟小翰一定可以“相处”得来。
梁奕贞笑了笑,没有反应,也不敢有反应——她一直都知道史提夫对她隐约间展现出的情愫,可她心里却没有同样的感觉。
她知道她已经不需要另一个男人来成为自己的丈夫,可是她突然想起方才来到这里时,在车上与小翰的谈话——她知道小翰其实很想知道他的父亲是谁,甚至可以这样说,小翰很想要一个父亲。
她是不是该为了小翰去找一个男人来当他的父亲?就算不是为了自己,也该为了小翰……
“奕贞。”史提夫突然相当正经的喊着她的名字。
听到他正经八百的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