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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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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那边更开心,爸爸,那儿更有家的感觉。”我说。
  “白沙瓦对我来说是好地方,但对你来说不是。”
  “你在这儿工作太辛苦了。”
  “现在还好啦。”他说,他的意思是自升任加油站日班经理之后。但在天气潮湿的日子,我总能见到他忍痛揉着手腕。也见过他在饭后,头冒冷汗去拿止痛药瓶子的模样。“再说,我又不是为了自己才让我们两个来到这里的,你知道吗?”
  我把手伸过桌子,握住他的手。我的是学生哥儿的手,干净柔软;他的是劳动者的手,肮脏且长满老茧。我想起在喀布尔时,他给我买的所有那些卡车、火车玩具,还有那些自行车。如今,美国是爸爸送给阿米尔的最后一件礼物。
  我们到美国仅一个月之后,爸爸在华盛顿大道找到工作,在一个阿富汗熟人开的加油站当助理——他从我们到美国那天就开始找工作了。每周六天,每天轮班十二小时,爸爸给汽车加油、收银、换油、擦洗挡风玻璃。有好几次,我带午饭给他吃,发现他正在货架上找香烟,油污斑斑的柜台那端,有个顾客在等着,在明亮的荧光映衬下,爸爸的脸扭曲而苍白。每次我走进去,门上的电铃会“叮咚叮咚”响,爸爸会抬起头,招招手,露出微笑,他的双眼因为疲累而流泪。
  被聘请那天,爸爸和我到圣荷塞[1]SanJose,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城市。[1]去找我们的移民资格审核官杜宾斯太太。她是个很胖的黑人妇女,眼睛明亮,笑起来露出两个酒窝。有一回她跟我说她在教堂唱歌,我相信——她的声音让我想起热牛奶和蜂蜜。爸爸将一叠食物券放在她的柜台上。“谢谢你,可是我不想要。”爸爸说,“我一直有工作。在阿富汗,我有工作;在美国,我有工作。非常感谢,杜宾斯太太,可是我不喜欢接受施舍。”
  杜宾斯太太眨眨眼,把食物券捡起来,看看我,又看看爸爸,好像我们在开她玩笑,或者像哈桑经常说的“耍她一下”。“我干这行十五年了,从来没人这么做过。”她说。就是这样,爸爸结束了在收银台用食物券支付的屈辱日子,也消除了他最担心的事情之一:被阿富汗人看到他用救济金买食物。爸爸走出福利办公室时,好像大病初愈。1983年那个夏天,我20岁,高中毕业。那天在足球场上掷帽子的人中,要数我最老了。我记得球场上满是蓝色袍子,学生的家人、闪光的镜头,把爸爸淹没了。我在二十码线附近找到他,双手插袋,相机在胸前晃荡。我们之间隔着一群人,一会儿把他挡住,一会儿他又出现。穿蓝色衣服的女生尖叫着,相互拥抱,哭泣;男生和他们的父亲拍掌庆贺。爸爸的胡子变灰了,鬓边的头发也减少了,还有,难道他在喀布尔更高?他穿着那身棕色西装——他只有这么一套,穿着它参加阿富汗人的婚礼和葬礼——系着那年他五十岁生日时我送的红色领带。接着他看到我,挥挥手,微笑。他示意我戴上方帽子,以学校的钟楼为背景,替我拍了张照片。我朝他微笑着——在某种意义上,那日子与其说是我的,毋宁说是他的。他朝我走来,伸手揽住我的脖子,亲吻了我的额头。“我很骄傲,阿米尔。”他说。他说话的时候眼睛闪亮,那样的眼光望着的是我,让我很高兴。
  那晚,他带我到海沃德[1]Hayward,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城市,近弗里蒙特。[1]的阿富汗餐厅,点了太多的食物。他跟店主说,他的儿子秋天就要上大学了。毕业之前,我就上大学的事情跟他稍稍争论过,告诉他我想工作,补贴家用,存些钱,也许次年才上大学。但他恨铁不成钢地盯了我一眼,我只好闭嘴。
  第十一章(3)
  晚饭后,爸爸带我去饭店对面的酒吧。那地方光线阴暗,墙壁上散发着我素来不喜欢的啤酒酸味。男人们头戴棒球帽,身穿无袖上衣,玩着撞球,绿色的桌子上烟雾升腾,袅袅绕着荧光灯。爸爸穿着棕色西装,我穿着打褶长裤和运动外套,显得格外引人注目。我们在吧台找到位子,坐在一个老人身边。老人头上有个麦克罗啤酒的商标,发出蓝光,将他那张沧桑的脸照得病恹恹的。爸爸点了根香烟,给我们要了啤酒。“今晚我太高兴了!”他自顾自地向每个人宣布,“今晚我带我的儿子来喝酒。来,请给我的朋友来一杯。”他的手拍在那个老人背上。老头抬抬帽子,露出微笑,他没有上排的牙齿。
  爸爸三口就喝完了他的啤酒,又要了一杯。我强迫自己,还没喝完四分之一,他已经干掉三杯了。他请那个老头一杯苏格兰烈酒,还请那四个打撞球的家伙一大罐百威。人们同他握手,用力拍他的后背。他们向他敬酒,有人给他点烟。爸爸松了松领带,给那个老人一把二毛五分的硬币,指指电唱机。“告诉他,来几首他最拿手的。”他对我说。老人点点头,向爸爸敬礼。不久就响起乡村音乐,就像这样,爸爸开始宴会了。
  酒到酣处,爸爸站起来,举起酒杯,将它摔在遍地锯屑的地板,高声喊叫。“操他妈的俄国佬!”酒吧里爆发出一阵笑声,大家高声附和,爸爸又给每个人买啤酒。
  我们离开的时候,大家都舍不得他走。喀布尔,白沙瓦,海沃德。爸爸还是爸爸,我想,微笑着。
  我开着爸爸那辆土黄色的旧别克世纪轿车,驶回我们家。爸爸在路上睡着了,鼾声如气钻。我在他身上闻到烟草的味道,还有酒精味,甜蜜而辛辣。但我在停车的时候,他醒过来,嘶哑的嗓音说:“继续开,到街道那边去。”
  “干吗,爸爸?”
  “只管开过去,”他让我停在街道的南端。他把手伸进外衣的口袋,掏给我一串钥匙,“那边。”他指着停在我们前面的一辆轿车。那是一辆旧款的福特,又长又宽,车身很暗,在月光下我辨认不出是什么颜色。“它得烤漆,我会让加油站的伙计换上新的避震器,但它还能开。”
  我看着钥匙,惊呆了。我看看他,看看轿车。
  “你上大学需要一辆车。”他说。
  我捧起他的手,紧紧握住。泪水从我眼里涌出来,我庆幸阴影笼罩了我们的面庞。“谢谢你,爸爸。”
  我们下车,坐进福特车。那是一辆“大都灵”。“海军蓝。”爸爸说。我绕着街区开,试试刹车、收音机、转向灯。我把它停在我们那栋楼的停车场,熄了引擎。“谢谢你,亲爱的爸爸。”我说。我意犹未尽,想告诉他,他慈祥的行为让我多么感动,我多么感激他过去和现在为我所做的一切。但我知道那会让他不好意思,“谢谢。”我只是重复了一次。
  他微微一笑,靠在头枕上,他的前额几乎碰到顶篷。我们什么也没说,静静坐在黑暗中,听着引擎冷却的“嘀嘀”声,远处传来一阵警笛的鸣叫。然后爸爸将头转向我,“要是哈桑今天跟我们在一起就好了。”
  听到哈桑的名字,我的脖子好像被一对铁手掐住了。我把车窗摇下,等待那双铁手松开。
  毕业典礼隔日,我告诉爸爸,秋天我就要去专科学校注册了。他正在喝冷却的红茶,嚼着豆蔻子,他自己用来治头痛的偏方。
  “我想我会主修英文。”我说,内心忐忑,等着他的回答。
  “英文?”
  “创作。”
  他想了想,啜他的红茶,“故事,你是说,你要写故事?”我低头看着自己的双脚。
  “写故事能赚钱吗?”
  “如果你写得好,”我说,“而且又被人发掘的话。”
  “被人发掘?机会有多大?”
  “有机会的。”我说。
  他点点头。“那你在写得好和被人发掘之前准备干什么呢?你怎么赚钱?要是结婚了,你怎么撑起自己的家庭?”
  我不敢看着他的眼睛,“我会……找份工作。”
  “哦!”他说,“哇!哇!这么说,如果我没理解错,你将会花好几年,拿个学位,然后你会找一份像我这样卑微的工作,一份你今天可以轻易找到的工作,就为渺茫的机会,等待你拿的学位也许某天会帮助你……被人发掘。”他深深呼吸,啜他的红茶,咕哝地说着什么医学院、法学院,还有“真正的工作”。
  我脸上发烧,一阵罪恶感涌上心头。我很负疚,我的放纵是他的溃疡、黑指甲和酸痛的手腕换来的。但我会坚持自己的立场,我决定了。我不想再为爸爸牺牲了。这是最后一次了,我咒骂自己。
  爸爸叹气,这一次,扔了一大把豆蔻子到嘴里。
  有时,我会开着我的福特,摇下车窗,一连开几个钟头,从东湾到南湾,前往半岛区[1]东湾(EastBay)、南湾(SouthBay)和半岛区(Penisula)均为旧金山城区。[1],然后开回来。我会驶过弗里蒙特附近那些纵横交错、棋盘似的街道,这里的人们没有和国王握过手,住在破旧的平房里面,窗户破损;这里的旧车跟我的一样,滴着油,停在柏油路上。我们附近那些院子都被铅灰色的铁丝栅栏围起来,乱糟糟的草坪上到处扔着玩具、汽车内胎、标签剥落的啤酒瓶子。我驶过散发着树皮味道的林阴公园,驶过巨大的购物广场,它们大得足可以同时举办五场马上比武竞赛。我开着这辆都灵,越过罗斯·阿托斯的山丘,滑行过一片住宅区,那儿的房子有景观窗,银色的狮子守护在锻铁大门之外,塑有天使雕像的喷泉在修葺完善的人行道排开,停车道上没有福特都灵。这里的房子使我爸爸在喀布尔的房子看起来像仆人住的。
  第十一章(4)
  有时候,在星期六我会早起,朝南开上17号高速公路,沿着蜿蜒的山路前往圣克鲁斯。我会在旧灯塔旁边停车,等待太阳升起,坐在我的轿车里面,看着雾气在海面翻滚。在阿富汗,我只在电影里面见过海洋。在黑暗中,挨哈桑坐着,我总是寻思,我在书上看到,说海水闻起来有盐的味道,那是不是真的?我常常告诉哈桑,有朝一日,我们会沿着海藻丛生的海滩散步,让我们的脚陷进沙里,看着海水从我们的脚趾退去。第一次看到太平洋时,我差点哭起来。它那么大,那么蓝,跟我孩提时在电影屏幕上看到的一模一样。
  有时候,夜幕初降,我会把车停好,爬上横跨高速公路的天桥。我的脸压着护栏,极目远望,数着那缓缓移动的闪闪发亮的汽车尾灯,宝马,绅宝,保时捷,那些我在喀布尔从来没见过的汽车,在那儿,人们开着俄国产的伏尔加,破旧的欧宝,或者伊朗出产的培康。
  我们来到美国几乎快两年了,我仍为这个国家辽阔的幅员惊叹不已。高速公路之外,还有高速公路,城市之外还有城市,山脉之外还有峰峦,峰峦之外还有山脉,而所有这些之外,还有更多的城市,更多的人群。
  早在俄国佬的军队入侵阿富汗之前,早在乡村被烧焚、学校被毁坏之前,早在地雷像死亡的种子那样遍布、儿童被草草掩埋之前,对我来说,喀布尔就已成了一座鬼魂之城,一座兔唇的鬼魂萦绕之城。
  美国就不同了。美国是河流,奔腾前进,往事无人提起。我可以进这条大川,让自己的罪恶沉在最深处,让流水把我带往远方,带往没有鬼魂、没有往事、没有罪恶的远方。
  就算不为别的,单单为了这个,我也会拥抱美国。
  接下来那个夏天,也就是1984年夏天——那年夏天我满21岁——爸爸卖掉他的别克,花了550美元,买了一辆破旧的1971年出厂的大众巴士,车主是阿富汗的老熟人了,先前在喀布尔教高中的科学课程。那天下午,巴士轰鸣着驶进街道,“突突”前往我们的停车场,邻居都把头转过来。爸爸熄了火,让巴士安静地滑进我们的停车位。我们坐在座椅上,哈哈大笑,直到眼泪从脸颊掉下来,还有,更重要的是,直到我们确信没有任何邻居在观望,这才走出来。那辆巴士是一堆废铁的尸体,黑色的垃圾袋填补破裂的车窗,光秃秃的轮胎,弹簧从座椅下面露出来。但那位老教师一再向爸爸保证,引擎和变速器都没有问题,实际上,那个家伙没有说谎。
  每逢星期六,天一亮爸爸就喊我起来。他穿衣的时候,我浏览本地报纸的分类广告栏,圈出车库卖场的广告。我们设定线路——先到弗里蒙特、尤宁城、纽瓦克和海沃德,接着是圣荷塞、米尔皮塔斯、桑尼维尔,如果时间许可,则再去坎贝尔。爸爸开着巴士,喝着保温杯里面的热红茶,我负责引路。我们停在车库卖场,买下那些原主不再需要的二手货。我们搜罗旧缝纫机,独眼的芭比娃娃,木制的网球拍,缺弦的吉他,还有旧伊莱克斯吸尘器。下午过了一半,我们的大众巴士后面就会塞满这些旧货。然后,星期天清早,我们开车到圣荷塞巴利雅沙跳蚤市场,租个档位,加点微薄的利润把这些垃圾卖出去:我们前一天花二毛五分买来的芝加哥唱片也许可以卖到每盘一元,或者五盘四元;一台花十元买来的破旧辛格牌缝纫机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也许可以卖出二十五元。
  到得那个夏天,阿富汗人已经在圣荷塞跳蚤市场占据了一整个区域。二手货区域的通道上播放着阿富汗音乐。在跳蚤市场的阿富汗人中间,有一套心照不宣的行为规范:你要跟通道对面的家伙打招呼,请他吃一块土豆饼或一点什锦饭,你要跟他交谈。要是他家死了父母,你就好言相劝;要是生了孩子你就道声恭喜;当话题不可避免地转到阿富汗人和俄国佬,你就悲伤地摇摇头。但是你得避免说起星期六的事情,因为对面那人很可能就是昨天在高速公路出口被你超车挡住、以致错过一桩好买卖的家伙。
  在那些通道里,惟一比茶更流行的是阿富汗人的流言。跳蚤市场是这样的地方,你可以喝绿茶,吃杏仁饼,听人说谁家的女儿背弃婚约,跟美国男友私奔去了;谁在喀布尔用黑钱买了座房子,却还领救济金。茶,政治,丑闻,这些都是跳蚤市场的阿富汗星期天必备的成分。
  有时我会看管摊位,爸爸则沿着过道闲逛。他双手庄重地放在胸前,跟那些在喀布尔认识的熟人打招呼:机械师和裁缝兜售有擦痕的自行车头盔和旧羊毛衫,过道两边是原来的外交官、找不到工作的外科医生和大学教授。
  1984年7月某个星期天清早,爸爸在清理摊位,我到贩卖处买了两杯咖啡,回来的时候,发现爸爸在跟一位上了年纪、相貌出众的先生说话。我把杯子放在巴士后面的保险杠上,紧邻里根和布什竞选1984年总统的宣传画。
  “阿米尔,”爸爸说,示意我过去:“这是将军大人,伊克伯·塔赫里先生,原来住在喀布尔,得过军功勋章,在国防部上班。”
  塔赫里。这个名字怎么如此熟悉?
  将军哈哈干笑,通常在宴会上,每当重要人物说了不好笑的笑话,人们就会听到这样的笑声。他一头银发整齐地梳向后面,露出平滑的黄铜色前额,浓密的眉毛中有撮撮白色。他身上闻起来有古龙水的香味,穿着铁灰色的三排扣套装,因为洗熨了太多次而泛着亮光,背心上面露出一根怀表的金链子。
  第十一章(5)
  “这样的介绍可不敢当。”他说,他的声音低沉而有教养。“你好,我的孩子。”
  “你好,将军大人。”我说,跟他握手。他的手貌似瘦弱,但握得很有力,好像那油亮的皮肤下面藏着钢条。
  “阿米尔将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作家。”爸爸说。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刚念完大学一年级,考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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