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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明帝青龙元年闰月庚寅朔,日有蚀之。
魏齐王正始元年七月戊申朔,日有蚀之。《纪》无。正始三年四月戊戌朔,日有蚀之。《纪》无。正始六年四月壬子,日有蚀之;十月戊寅朔,又日有蚀之。正始八年二月庚午朔,日有蚀之。是时曹爽专政,丁谧、邓飏等转改法度。会有日蚀变,诏群臣问得失。蒋济上疏曰:“昔大舜佐治,戒在比周;周公辅政,慎于其朋。齐侯问灾,晏子对以布惠;鲁君问异,臧孙答以缓役。塞变应天,乃实人事。”济旨譬甚切,而君臣不悟,终至败亡矣。正始九年正月乙未朔,日有蚀之。
魏齐王嘉平元年二月己未,日有蚀之。
魏高贵乡公甘露四年七月戊子朔,日有蚀之。甘露五年正月乙酉朔,日有蚀之。按谷永说,正朝,尊者恶之。京房占曰:“日蚀乙酉,君弱臣强。司马将兵,反征其王。”五月,有成济之变。
魏元帝景元二年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景元三年三月己亥朔,日有蚀之。
晋武帝泰始二年七月丙午晦,日有蚀之。泰始七年五月庚辰,日有蚀之。泰始八年十月辛未朔,日有蚀之。泰始九年四月戊辰朔,日有蚀之。泰始十年三月癸亥,日有蚀之。
晋武帝咸宁元年七月甲申晦,日有蚀之。咸宁三年正月丙子朔,日有蚀之。
晋武帝太康四年三月辛丑朔,日有蚀之。太康六年八月丙戌朔,日有蚀之。太康七年正月甲寅朔,日有蚀之。乙亥,诏曰:“比年灾异屡发,邦之不臧,实在朕躬。震蚀之异,其咎安在?将何施行,以济其愆?”太尉亮、司徒舒、司空瓘逊位,弗许。太康八年正月戊申朔,日有蚀之。太康九年六月庚子朔,日有蚀之。后二年,宫车晏驾。
晋惠帝元康九年十月甲子朔,日有蚀之。晋惠帝永康元年四月辛卯朔,日有蚀之。晋惠帝永宁元年闰三月丙戌朔,日有蚀之。晋惠帝光熙元年正月戊子朔,日有蚀之。尊者恶之。七月乙酉朔,又日有蚀之既。占曰:“日蚀尽,不出三月,国有凶。”十一月,宫车晏驾。十二月壬午朔,又日有蚀之。
晋孝怀帝永嘉元年十一月戊申,日有蚀之。永嘉二年正月丙午朔,日有蚀之。永嘉六年二月壬子朔,日有蚀之。明年,帝崩于平阳。
晋愍帝建兴四年六月丁巳朔,日有蚀之。十一月,帝为刘曜所虏。十二月乙卯朔,又日有蚀之。明年,帝崩于平阳。
晋元帝太兴元年四月丁丑朔,日有蚀之。
晋明帝太宁三年十一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晋成帝咸和二年五月甲申朔,日有蚀之。晋成帝咸康元年十月乙未朔,日有蚀之。咸康七年二月甲子朔,日有蚀之。咸康八年正月乙未朔,日有蚀之。正朝,尊者恶之。六月,宫车晏驾。
晋穆帝永和七年正月丁酉朔,日有蚀之。永和十二年十月癸巳朔,日有蚀之。晋穆帝升平四年八月辛丑朔,日有蚀之,不尽如钩。明年,宫车晏驾。
晋哀帝隆和元年十二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晋海西公太和三年三月丁巳朔,日有蚀之。太和五年七月癸酉朔,日有蚀之。明年,废为海西公。
晋孝武帝宁康三年十月癸酉朔,日有蚀之。晋孝武帝太元四年闰月己酉朔,日有蚀之。太元六年六月庚子朔,日有蚀之。太元九年十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太元十七年五月丁卯朔,日有蚀之。太元二十年三月庚辰朔,日有蚀之。明年,宫车晏驾。海西时有此变。又曰,臣有蔽主明者。
晋惠帝永兴元年十一月,黑气分日。晋惠帝光熙元年五月癸已,日散,光流如血,所照皆赤。甲午,又如之。占曰:“君道失明。”
晋孝怀帝永嘉元年十一月乙亥,黄黑气掩日,所炤皆黄。案《河图占》曰:“日薄也”。其说曰:“凡日蚀皆于晦朔,有不于晦朔者,为日薄。虽非日月同宿,时阴气盛,掩薄日光也。占类蚀。”永喜二年二月癸卯,白虹贯日,青黄晕五重。占曰:“白虹贯日,近臣不乱,则诸侯有兵,破亡其地。”明年,司马越杀缪播等,暴蔑人主。五年,胡破京都,帝遂见虏。一说王者有兵周之象。永嘉五年三月庚申,日散,光如血,下流,所照皆赤。日中有若飞燕鸟者。
晋愍帝建武元年正月庚子,白虹弥天,三日并照,日有重晕,左右两珥。占曰:“白虹,兵气也。三、四、五、六日俱出并争,天下兵作,王立亦如其数。”又曰:“三日并出,不过三旬,诸侯争为帝。”
晋安帝隆安四年六月庚辰朔,日有蚀之。晋安帝元兴二年四月癸巳朔,日有蚀之。晋安帝义熙三年七月戊戌朔,日有蚀之。义熙十年九月己巳朔,日有蚀之;七月辛亥晦,日有蚀之。义熙十三年正月甲戌朔,日有蚀之。明年,宫车晏驾。
晋恭帝元熙元年十一月丁亥朔,日有蚀之。
宋少帝景平二年二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文帝元嘉四年六月癸卯朔,日有蚀之。元嘉六年五月壬辰朔,日有蚀之。十一月己丑朔,又日有蚀之,不尽如钩,蚀时星见,晡方没,河北地暗。元嘉十二年正月乙未朔,日有蚀之。元嘉十七年四月戊午朔,日有蚀之。元嘉十九年七月甲戌晦,日有蚀之。元嘉二十三年六月癸未朔,日有蚀之。元嘉三十年七月辛丑朔,日有蚀之,既,星辰毕见。
孝武帝孝建元年七月丙戌朔,日有蚀之,既,列宿粲然。孝武帝大明五年九月甲寅朔,日有蚀之。
明帝泰始四年八月丙子朔,日有蚀之;十月癸酉,又日有蚀之。泰始五年十月丁卯朔,日有蚀之。
后废帝元徽元年十二月癸卯朔,日有蚀之。顺帝升明二年九月乙巳朔,日有蚀之。
升明三年三月癸卯朔,日有蚀之。
吴孙权赤乌十一年二月,白虹贯日,时地又频震。权发诏,深戒惧天眚。
晋武帝泰始五年七月甲寅,日晕再重,白虹贯之。晋武帝太康元年正月己丑朔,五色气冠日,自卯至酉。占曰:“君道失明。丑主斗、牛,斗、牛为吴地。”是时孙皓淫暴,四月降。
晋惠帝元康九年正月,日中有若飞燕者,数月乃消。王隐以为愍怀废死之征也。晋惠帝永康元年十月乙未,日斗,黄雾四塞。占曰:“不及三年,下有拔城大战。”晋惠帝永宁元年九月甲申,日有黑子。按京房占:“黑者,阴也。臣不掩君恶,令下见百姓恶君。”日重晕,天下有立王。晕而珥,天下有立侯。故陈卓曰:“当有大庆,天下其参分乎?”三月而江东改元朔,胡亦改元朔,跨曹、刘疆宇。于是兵连积世。
晋元帝太兴四年三月癸亥,日有黑子。辛亥,帝亲录讯囚徒。晋元帝永昌元年十月辛卯,日有黑子。
晋明帝太宁元年正月己丑朔,日晕无光;癸巳,黄雾四塞。占曰:“君道失明,臣有阴谋。”是时王敦陵上,卒伏其辜。
晋成帝咸康元年七月,白虹贯日。咸康八年正月壬申,日中有黑子。丙子,乃灭。
晋海西公太和四年四月戊辰,日晕厚密,白虹贯日中。太和六年三月辛未,白虹贯日,日晕五重。十一月,桓温废帝。张重华在凉州,日暴赤如火,中有三足乌,形见分明,数旦乃止。
晋安帝元兴元年二月甲子,日晕,白虹贯日。明年,桓玄篡位。晋安帝义熙元年五月庚午,日有采珥。义熙十一年,日在东井,有白虹十余丈,在南干日。依司马彪说,则灾在分野,羌亡之象也。
晋恭帝元熙二年正月壬辰,日晕,东西有直珥各一丈,白气贯之交匝。
晋孝怀帝永嘉五年三月丙申夜,月蚀既;丁酉夜,又蚀既。占曰:“月蚀既尽,夫人忧。”又曰:“其国贵人死。”
安帝义熙九年十二月辛卯朔旦,月犹见东方。按占,谓之“侧匿。”
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十一月己卯朔,日始出,色赤如血,外生牙,塊垒不员。明年二月,宫车晏驾。
孝武帝大明七年十一月,日始出四五丈,色赤如血,未没四五丈,亦如之。至于八年春,凡三,谓日死。闰五月,帝崩。
后废帝元徽三年三月乙亥,日未没数丈,日色紫赤无光。元徽五年三月庚寅,日晕五重,又重生二直,一抱一背。
文帝元嘉中,有两白虹见宣阳门外。
后废帝元徽二年八月壬子夜,白虹见。元徽四年正月己酉,白虹贯日。
后帝升明元年九月乙未夜,白虹见东方。
志第二十五 州郡一
○扬州 南徐州 徐州 南兗州 兗州
唐尧之世,置十有二牧,及禹平水土,更制九州,冀州尧都,土界广远,济、河为兗州,海、岱为青州,海、岱及淮为徐州,淮、海为扬州,荆及衡阳为荆州,荆、河为豫州,华阳、黑水为梁州,黑水、西河为雍州。自虞至殷,无所改变。周氏既有天下,以徐并青,以梁并雍,分冀州之地以为幽、并。汉初又立徐、梁二州。武帝攘却胡、越,开地斥境,南置交趾,北置朔方,改雍曰凉,改梁曰益,凡为十三州,而司隶部三辅、三河诸郡。东京无复朔方,改交趾曰交州,凡十二州;司隶所部如故。及三国鼎歭,吴得扬、荆、交三州,蜀得益州,魏氏犹得九焉。吴又分交为广。魏末平蜀,又分益为梁。晋武帝太康元年,天下一统,凡十有六州。后又分凉、雍为秦,分荆、扬为江,分益为宁,分幽为平,而为二十矣。
自夷狄乱华,司、冀、雍、凉、青、并、兗、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江左又分荆为湘,或离或合,凡有扬、荆、湘、江、梁、益、交、广,其徐州则有过半,豫州唯得谯城而已。及至宋世,分扬州为南徐,徐州为南兗,扬州之江西悉属豫州;分荆为雍,分荆、湘为郢,分荆为司,分广为越,分青为冀,分梁为南北秦。太宗初,索虏南侵,青、冀、徐、兗及豫州淮西,并皆不守;自淮以北,化成虏庭。于是于钟离置徐州,淮阴为北兗,而青、冀二州治赣榆之县。今志大较以大明八年为正,其后分派,随事记列。内史、侯、相,则以升明末为定焉。
地理参差,其详难举,实由名号骤易,境土屡分,或一郡一县,割成四五;四五之中,亟有离合,千回百改,巧历不算,寻校推求,未易精悉。今以班固马彪二志、太康元康定户、王隐《地道》、晋世《起居》、《永初郡国》、何徐《州郡》及地理杂书,互相考覆。且三国无志,事出帝纪,虽立郡时见,而置县不书。今唯以《续汉郡国》校《太康地志》,参伍异同,用相征验。自汉至宋,郡县无移改者,则注云“汉旧”,其有回徙,随源甄别。若唯云“某无”者,则此前皆有也。若不注置立,史阙也。
扬州刺史,前汉刺史未有所治它州同,后汉治历阳,魏、晋治寿春,晋平吴治建业。成帝咸康四年,侨立魏郡别见,肥乡别见、元城汉旧县,晋属阳平二县,后省元城。又侨立广川郡别见,领广川一县,宋初省为县,隶魏郡。江左又立高阳别见、堂邑二郡别见,高阳领北新城别见、博陆博陆县,霍光所封,而二汉无,晋属高阳。二县。堂邑,领堂邑一县,后省堂邑并高阳,又省高阳并魏郡,并隶扬州,寄治京邑。文帝元嘉十一年省,以其民并建康。孝建元年,分扬州之会稽、东阳、新安、永嘉、临海五郡为东扬州。大明三年罢州,以其地为王畿,以南台侍御史部诸郡,如从事之部传焉,而东扬州直云扬州。八年,罢王畿,复立扬州,扬州还为东扬州。前废帝永光元年,省东扬州并扬州。顺帝升明三年,改扬州刺史曰牧。领郡十,领县八十。户一十四万三千二百九十六,口一百四十五万五千六百八十五。
丹阳尹,秦鄣郡,治今吴兴之故鄣县。汉初属吴国,吴王濞反败,属江都国。武帝元封二年,为丹阳郡,治今宣城之宛陵县。晋武帝太康二年,分丹阳为宣城郡,治宛陵,而丹阳移治建业。元帝太兴元年,改为尹。领县八,户四万一千一十,口二十三万七千三百四十一。
建康令,本秣陵县。汉献帝建安十六年置县,孙权改秣陵为建业。晋武帝平吴,还为秣陵。太康三年,分秣陵之水北为建业。愍帝即位,避帝讳,改为建康。
秣陵令,其地本名金陵,秦始皇改。本治去京邑六十里,今故治村是也。晋安帝义熙九年,移治京邑,在斗场。恭帝元熙元年,省扬州府禁防参军,县移治其处。
丹杨令,汉旧县。
江宁令,晋武帝太康元年,分秣陵立临江县。二年,更名。
永世令,吴分溧阳为永平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惠帝世,度属义兴,寻复旧。义兴又有平陵县,董览《吴地志》云:“晋分永世。”《太康》、《永宁地志》并无,疑是江左立。文帝元嘉九年,以并永世、溧阳二县。
溧阳令,汉旧县。吴省为屯田。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湖熟令,汉旧县。吴省为典农都尉。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句容令,汉旧县。
会稽太守,秦立,治吴。汉顺帝永建四年,分会稽为吴郡,会稽移治山阴。领县十,户五万二千二百二十八,口三十四万八千一十四。去京都水一千三百五十五,陆同。
山阴令,汉旧县。
永兴令,汉旧余暨县,吴更名。
上虞令,汉旧县。
余姚令,汉旧县。
剡令,汉旧县。
诸暨令,汉旧县。
始宁令,何承天志,汉末分上虞立。贺《续会稽记》云:“顺帝永建四年,分上虞南乡立。”《续汉志》无。《晋太康三年地志》有。
句章令,汉旧县。
鄮令,汉旧县。
鄞令,汉旧县。
吴郡太守,分会稽立。孝武大明七年,度属南徐。八年,复旧。领县十二,户五万四百八十八,口四十二万四千八百一十二。去京都水六百七十,陆五百二十。
吴令,汉旧县。
娄令,汉旧县。
嘉兴令,此地本名长水,秦改曰由拳。吴孙权黄龙四年,由拳县生嘉禾,改曰禾兴。孙皓父名和,又改名曰嘉兴。
海虞令,晋武帝太康四年,分吴县之虞乡立。
海盐令,汉旧县。《吴记》云:“本名武原乡,秦以为海盐县。”
盐官令,汉旧县。《吴记》云:“盐官本属嘉兴,吴立为海昌都尉治,此后改为县。”非也。
钱唐令,汉旧县。
富阳令,汉旧县。本曰富春。孙权黄武四年,以为东安郡;七年,省。晋简文郑太后讳“春”,孝武改曰富阳。
新城令,浙江西南名为桐溪,吴立为新城县,后并桐庐。《晋太康地志》无。张勃云:“晋末立。”疑是太康末立,寻复省也。晋成帝咸和九年又立。
建德令,吴分富春立。
桐庐令,吴分富春立。
寿昌令,吴分富春立。新昌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吴兴太守,孙皓宝鼎元年,分吴、丹阳立。领县十,户四万九千六百九,口三十一万六千一百七十三。去京都水九百五十,陆五百七十。
乌程令,汉旧县,先属吴。
东迁令,晋武帝太康三年,分乌程立。后废帝元徽四年,更名东安。顺帝升明元年复旧。
武康令,吴分乌程、余杭立永安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长城令,晋武帝太康三年,分乌程立。
原乡令,汉灵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
故鄣令,汉旧县,先属丹阳。
安吉令,汉灵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
余杭令,汉旧县,先属吴。
临安令,吴分余杭为临水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