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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地自传-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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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如果可能,我还想到德国去学德文哩。”就这样他会谈个不完。他对于学外文和旅行国外,有着无穷的兴趣。
  ①马哈尔希·德文特罗纳斯·泰戈尔(Maharshi Devendranath Tagore)是印度现代最伟大的爱国诗人罗宾特罗纳斯·泰戈尔(1861—1941年)之父,以进行社会和宗教改变著称——译注。
  “那么你还要到美国去吗?”
  “当然。不去看看那个新大陆我怎么能够回印度呢?”
  “可是你上哪儿弄那么多钱?”
  “我要钱干什么?我不象你那么时髦。我只求吃得饱穿得暖就够了。而这一点只靠我写书和朋友们的帮助就够我开销了。我总是坐三等车旅行的。我去美国的时候,也打算搭统舱。”
  纳拉扬·亨昌德罗的简朴是出于自然,同时他又非常率直。他一点也不表现骄傲,只是他对于自己作为一个作家的才能未免过分注意了。
  我们天天见面。我们的思想和行动大部分是相同的。我们都是素食者,我们常常在一起吃午饭。这正是我自己做饭,每星期只花十七先令的日子。有时我到他的住处去,有时他到我这里来。我做的是英国式的饭,他却是除了印度饭以外,什么都不满意。他要没有黄豆汤①便吃不下,我做的却是红萝卜汤,而他终觉得我的口味很可怜。有一次他弄到了一点蒙豆②,煮好了带到我这里来,我吃得很高兴。这就开始了我们之间经常交换食物的规矩:有时我把好吃的东西送到他那里,有时他也带来给我。
  ①dal是印度人日常吃饭必备的黄豆汤,豆粒很小,为印度特产——译注。
  ②mung,印度豆类,颇似扁豆——译注。
  那时曼宁主教的名字正挂在每个人的嘴上。由于约翰·伯恩斯和曼宁主教的努力,码头工人的罢工提早结束了。我告诉纳拉扬·享昌德罗:狄斯荣立如何夸奖主教的简朴。他便说:“那么我一定得见一见这位圣人。”
  “他是一个大人物,你怎能见到他呢?”
  “怎么?我自有办法。我必须请你代我写一封信给他。你告诉他我是一个作家,我要为他所做的人道主义的工作当面向他祝贺,还要告诉他因为我不懂英文,所以要你一齐去当翻译。”
  我照他的意见写了一封信。不过两三天曼宁主教便回片约见我们。于是我们一同去见这位主教。我穿上平常会客的衣服,纳拉扬·亨昌德罗却是依然故我,还是穿着那件衫子和那条裤子。我对他这种打扮开了玩笑,可是他却纵声笑起来说:
  “你们这些文明人都是胆小鬼,大人物从来不注重一个人的外表,他们注意的是一个人的内心。”
  我们进了主教的大厅。我们刚刚坐下,便有一位瘦瘦高高的老先生出来和我们握手。纳拉扬·亨昌德罗便这样寒暄说:
  “我不想多耽搁您的功夫。我是久仰大名,特地来致谢您为罢工工人所做的好事。我向来有一种拜会世界名人的习惯,所以今天前来打扰您。”
  这自然是我的翻译,他讲的是古遮拉特话。
  “你们来了,我很高兴。我希望你们在伦敦会感觉如意,也希望你们能多和这里的人往来。愿上帝祝福你们。”
  说完这几句话,主教便站起来和我们告别。
  有一次纳拉扬·亨昌德罗穿着一件内衣和一条“拖地”①到我这里来。我那位善良的女房东开了门,慌张地跑过来——这是一位新的女房东,她不认得纳拉扬·亨昌德罗——对我说:“有一个疯子模样的人要见你。”我连忙跑到门口去,想不到就是纳拉扬·亨昌德罗,我实在吃惊。然而他的脸上除了平时的笑容以外,并没有别的表情。
  ①“拖地”(dhti),一块宽长的白布,一般印度男人缠在身上当裤子用——译注。
  “可是街上的小孩子没有追你吗?”
  “是的,他们跟着我走。可是我不理会他们,他们也就不闹了。”
  纳拉扬·亨昌德罗在伦敦住了几个月,便到巴黎去了。他果然学起法文来,而且翻译了法文书籍。我的法文程度倒是够得上为他校对译文,所以他就将稿子寄给我看。其实他不是翻译,只是写下了大意。
  最后,他果然贯彻了他访问美国的决心。他煞费苦心才弄到一张统舱船票。他到美国以后,有一次因为穿那件内衣和“拖地”上街,竟以“‘奇装异服”被扭控公庭。我记得他被判无罪开释。
  第二十三章 大博览会
  1890年巴黎举行过一次大博览会。关于这次博览会详细的筹备情况,我早就从报刊上读到了,而且我也有一种热切的心情想去看看巴黎。因此我以为最好是一举两得,就在这个时候去巴黎。这个博览会最引人注意的是一座高达1,000英尺左右、完全用钢铁建筑的埃菲尔塔。博览会中当然还有很多有趣的东西,但是这座铁塔是最突出的,因为那时人们还以为这么高的建筑物是不可能安然屹立于地上的。
  我早就听说巴黎有一家素食旅馆,我就在那里开了一个房间,住了七天。我的开销尽量做到省钱,包括到巴黎去的旅程和到那里以后的参观游览。我在巴黎出门大都是步行,我有一张巴黎的地图和博览会的路线图和指南,这些工具要指导一个人去主要的街道和名胜古迹,是绰绰有余的。
  关于这个博览会,除了规模宏伟和内容繁杂以外,我是什么也想不起来了。我还清楚记得埃菲尔塔,因为我曾攀登过两三次,为了表示我也曾经在很高的地方吃过一顿饭,我花了七个先令在塔上的第一层月台吃了一顿午饭。
  巴黎古老的教堂现在还在我的记忆之中,它们的宏伟和安宁是令人难于忘怀的。巴黎圣母院的美妙建筑和内部的华丽雕塑与精致装饰,是叫人忘不了的。当时我觉得除非人们心中充满了对于上帝的敬爱,是不会花千百万钱来修建这么神圣宏伟的大教堂的。
  早些时候,我就读过很多有关巴黎的时髦和逸闻,这是每一条街上都可以看见的。然而那些教堂却令人侧目地屹立于这些情景之外。人们一旦走进这些教堂,立即就会忘却人间的嘈杂和繁忙。当他走过跪在圣母象前的人,他的态度就会转变,成为庄严而虔敬。当时我所具有的感情一直在我身上增长,我觉得这样跪下来祷告的人决非由于迷信;跪在圣母象前的虔诚的灵魂决非只是为了膜拜那块大理石。他们是由真诚的虔敬所燃热的人,他们所膜拜的并不是石头,而是它所象征的神灵。当时我所得到的一种印象是,他们这样崇拜不是损害了、而是增加了上帝的荣耀。
  关于埃菲尔塔,我还得讲几句。今天我不懂得它究竟是为了什么,但是当年我所听见的,有诋毁,也有褒誉。我记得托尔斯泰就是对它进行非难的主要人物。他说埃菲尔塔乃是人们的愚蠢而不是智慧的遗迹。他说烟草是所有麻醉品中最坏的,因为一个上了烟瘾的人会犯上一个喝醉酒的人所不敢犯的罪;酒会使人疯狂,然而烟草却会蒙蔽一个人的明智而使他建立空中楼阁。埃菲尔塔就是人们在这种影响之下的创作之一。埃菲尔塔谈不上有什么艺术,无论如何决不能说它对于这个博览会的真正美丽有什么贡献。人们所以争先围观并以一登高塔为快,无非是因为这座建筑物新奇和庞大无比。事实上它是博览会的玩具。只要我们还具有小孩子的心情,我们终将要被各种各样的玩具所吸引。这座高塔正好说明了,我们还都是一群容易被装饰品所迷惑的孩子。这也许就是埃菲尔塔被建立起来的用意所在吧。
  第二十四章 当了律师又怎样?
  关于我去英国的目的,即打算当律师,我一直到如今还没有作什么交代,现在该简单地谈一谈了。
  作为一个学生,他在正式当上律师以前,必须履行两个条件:“保持学期”——十二个学期相当于三年左右的时间;和考试及格。“保持学期”意即吃掉学期,也就是说每一个学期至少必须参加大约二十四次宴会中的六次。所谓吃掉并不是指真正的吃一顿饭,而是指在规定的时间亲自报到,其余的时间只是参加宴会而已。当然咯,在通常的情况下,人人都是开怀大吃好菜大喝美酒。一顿晚饭要花二先令六便士到三先令六便士,即二至三个卢比。这还算是便宜的,因为如果是在旅馆吃饭,光是喝酒就得花那么多钱。对于我们这些在印度的人来说,如果我们还没有“文化”的话,酒钱超过饭钱,确是一件惊奇的事。我刚知道的时候,也是很吃惊的,我奇怪人们怎么有这样大的气量花那许多酒钱。后来我就明白了。在这种晚宴席上,我常常是不吃东西的,因为我所能吃的只有面包、煮的马铃薯和大白菜。最初我连这些东西也不吃,因为我根本不爱吃这些;后来我既然吃了,我也就有了勇气要别的菜吃。
  晚宴席上准备给法官的菜往往比学生的好。有一个波希学生,也是素食者,为了替素食着想,我便申请只有法官席上才有的素菜。这个请求被接受了,我们便开始从法官席上取得了水果和其他的蔬菜。
  每四个人一组可以分到两瓶酒,因为我不喝酒,人们都想拉我凑数,以便三个人喝两瓶酒。每学期还有一个“盛夜”,除了葡萄酒和樱桃酒以外,还有平时所没有的香槟酒。因此到了这种“盛夜”,我便受到特别邀请,而且到处都有人拉我入座。
  当时我既看不出来,而且一直也弄不明白,这种晚宴怎样能够使学生更有资格充当律师。最初这种宴会往往只有少数几个学生参加,所以他们就有机会和法官交谈,还有人发表演说。这种情况有助于他们获得具有一种优雅而精练的社交知识,而且还提高了他们讲话的能力。可是到了我那个时候,这种情况已经是一去不复返了,因为法官们自己分设一席了。这么一来,这种制度便逐渐丧失了它原有的意义,可是保守的英国还是保持着它的形式。
  学习的课程是容易的,律师们被幽默地称做“宴会律师”。谁都知道,考试并没有什么实际价值。在我那个时候,考试有两门:一门是罗马法,还有一门是普通法。当时有一些正规的课本是专门为这种考试而编印的,而且可以带到考场上去,可是几乎没有人去读它们。我知道有很多人以一两个星期的时间突击罗马法的笔记,便可以应试及格;只要花两三个月的时间读一读普通法的笔记,也可以应试及格。考卷是很容易答的,主考员也是宽宏大量的。罗马法考试的及格率住往达95%至99%,而大考的录取率则达75%或更多。所以谁也不怕落榜,何况考试不是一年一次而是一年四次,谁也不觉得有什么困难。
  然而我却成功地把这两种考试并而为一。我觉得我应该读遍所有的课本。我以为不读这些书是一种错误。我花了很多钱去买课本。我决定读拉丁文的罗马法。我为了应付伦敦大学入学考试所获得的拉丁文知识,对我很有好处。而所有这一切阅读在我到了南非以后,也并不是没有价值的,因为罗马荷兰法就是那里的普通法。所以读了贾斯丁尼亚的著作对于我了解南非的法律,确实有很大的帮助。
  我花了九个月相当艰苦的劳动读完了英国的普通法。布罗姆的《普通法》是一部巨大而有趣的著作,我花了不少时间才读完。斯尼尔的《平衡法》是很有意思的,可是有一点儿难懂。怀特和提德尔的《重要案例》收集了一定的案例,很有意思而且富有启发性。我还以极大的兴趣读过威廉士和爱德华合著的《不动产》以及古德维著的《动产》。威廉士的著作读起来象一部小说。我回到印度以后曾以同样浓郁的兴趣阅读的一部著作是麦尼的《印度教徒法》,不过这里不是谈论印度法律书籍的地方,所以不谈了。
  我参加了考试,而且被录取了,于1891年6月10日取得律师资格,并于11日在高等法院登记。12日我便起程回国了。
  然而不管我怎样读书,我的束手无策和恐惧心里并未因此而告终,我并不感宽自己已经有了执行律师事务的资格。
  但是要描写我这种遇事束手无策的情形,只好另辟一章了。
  第二十五章 我还是没有办法
  在英国取得律师的资格不算难,但是执行业务却不容易。法律书我倒是钻研过,但是如何执行我却没有学过。我曾经用心读过《习律一助》,但不晓得怎样把它应用在我的业务上。
  “应用自己的财产应使无害于人”是其中一个格言,然而我实在不懂得应该怎样运用这个格言而有利于诉讼当事人。我读遍了这本书中所有重要的案例,可是在业务上如何加以运用,并没有给我多少信心。
  而且,印度法律我根本没有学过。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法律,我一点也不懂。我连起诉书应该怎样写也没有学过,而且感到毫无办法。我曾听说费罗泽夏·梅赫达爵士在法庭上作狮子吼的故事,他在英国如何学得这种功夫,我倒是感觉奇异。我并不奢望具有他那种法学上的敏锐,但是我究竟能不能依靠这种职业为生,的确使我深为不安。
  我在学习法律的时候,心中已经充满了这些疑虑和不安。我把这些困难告诉了几个朋友,其中有一个朋友劝我去请教达达巴伊·奥罗吉。我已说过我去英国的时候,本来就带有一封给达达巴伊的介绍信。可是我很迟才把这封信交出去,因为我终觉得自己没有权利去麻烦这样一个大人物。每次听说他要演讲了,我便赶去参加,坐在大厅的一个角落里谛听,等到眼福和耳福都得到满足了,便自回家了。为了和学生有密切的接触,他曾建立了一个学会。我常常参加它的集会,看到达达巴伊对于学生的关怀和学生对于他的尊敬,心里着实快活。过了一些时候,我终于鼓足勇气把介绍信交给他。他说:“你随时都可以来找我谈谈。”但我一直没有去找他。我以为除非最迫切的需要,就不应当去麻烦他。所以当时我竟不敢接受那位朋友的劝告把自己的困难向达达巴伊提出来。现在我已不记得是否也是这位朋友介绍我去见弗立德烈·宾卡特先生。他是一个保守党员,但他对于印度学生的关怀是纯洁和大公无私的。有很多学生去请救他,我也请他给我约定一次拜会的时间,他同意了。这一次的会晤是我永远不能忘怀的。他把我当作朋友看待,在欢笑声中消除了我的悲观情绪。他对我说:“你以为人人都应该成为费罗泽夏·梅赫达吗?象费罗泽夏和巴德鲁丁这样的人总是少数。做一个寻常的律师用不着非常的本领。普通的忠实勤奋,就够他维持生活了。案子并不全是繁难的。好吧,请你告诉我你读过一些什么书。”
  当我把读过的很少几本书告诉他时,我看出他有点失望。但这只是刹那间的事。他的脸上很快又闪耀着那可爱的笑容。他说:“我了解你的困难。你读的书很有限,你也不懂得世故,这是做律师不可缺少的知识。你连印度的历史也没有读过。作为一个律师,应该通晓人情,应该具有从一个人的相貌就可以看出他品格的能力。每一个印度人都应该了解印度的历史,这和律师的业务没有什么关系,但这是你应有的知识。我看你甚至连凯依和马尔逊的1857年兵变史①也没有读过。你马上就去读一读这本书吧,我看你还得读一两本关于人情世故的书。”这就是拉伐拓和申梅尔品尼克等人有关相貌学的几本著作。
  ①即1857年印度人民的大起义,从18世纪中叶开始,英国人采取蚕食的方式逐渐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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