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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珍评传-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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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术》论证其功,乃得称为上品。李时珍说:“女贞实乃上品无毒妙药,
而古方罕知用者何哉?《典术》云:女贞木乃少阴之精,故冬不落叶。观此,
则其益肾之功,尤可推矣。”(《女贞·发明》校点本第三册,第2102 页)
有些药物之所以罕用,实由于罕见:如玳瑁,产海洋深处,大者难得。苏颂
说:“人药须用生者”,更难得到,因此医家罕用。李时珍说:“玳瑁解毒
消热之功,同于犀角。古方不用。至宋时至宝丹始用也。”(《玳瑁·发明》
校点本第四册,第2499 页)以上都说明,古今药物多有变迁,原因亦有多种,
昔日罕见、罕用之药,后世成为常见、常用之药,毫不奇怪。考察药物的发
展,应持历史主义观点。
豌豆,今天成了日用食粮。唐、宋诸本草都未见列入。李时珍写《豌豆·发
明》阐发它的药用价值说:“豌豆属土,故其所主病,多系脾胃。元时饮膳,
每用此豆捣去皮,同羊肉治食,云补中益气。今为日用之物,而唐宋本草见
遗,可谓缺典矣。”(校点本第三册,第1518 页)李时珍并不因为豌豆是日
用之物,就忽视对它的医药价值的研究。其实,愈是日用之物,对身体营养、
健康影响愈大,医家更应悉心研究。李对珍基于此种认识,将今日所用谷物、
菜蔬、肉食、果品一一列入本草,详加研究。不少地方,发前人之所未发。
李时珍用发展的观点看待历代药物学家对本草学的贡献,指出许多药物
的药性、形态、主治功用的认识,都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不断深入研究,
从片面到全面,逐步丰富起来的。《术·集解》指出:“昔人用术,不分赤
白,自宋以来,始言苍术苦辛气烈,白术苦甘气和,各自施用,亦颇有理。”
(校点本第二册,第734 页)这说明术虽是自古以来常用药,对其性味的认
识,也是不断深化的。白鲜皮,曾是治风痹的要药,后代只用它治疮科,说
明对同一药物性味主治的认识,不同时代各有偏重。李时珍在《白鲜·发明》
中写道:“白鲜皮,气寒善行,味苦性燥,足太阴、阳明经去湿药也。兼入
手太阴、阳明,为诸黄风痹要药,世医止施之疮科,浅矣。”(校点本第二
册,第803 页)同样,土伏苓可健脾胃,去风湿,古人却不曾认识。李时珍
将其增人本草并作了详细说明,指出:“土伏苓,气平味甘而淡,为阳明本
草。能健脾胃,去风湿。脾胃健则营卫从,风湿去则筋骨利,故诸证多愈,
此亦得古人未言之妙也。”(《土伏苓·发明》校点本第二册,第1296 页)
此药陶弘景命之为禹余粮,陈藏器名之为草禹余粮,苏颂名之刺猪苓,都因
不明其主治,未正式列入本草。李时珍为之定名,详解其性味、主治,更收
集了六项方剂,列入“附方”,使人们明其体而达其用。他用自己的新贡献,
有力他说明了药物学的内容在不断发展。对古今常用方剂升麻葛根汤的疗
效,李时珍也用自己的临证经验,增加了新的解释。他说:“升麻葛根汤,
乃发散阳明风寒药也。时珍用治阳气郁遏及元气下陷诸病,时行赤眼,每有
殊效,神而明之,方可执泥乎?”(《当归·发明》校点本第二册,第797
页)
李时珍不只用发展的观点分析药物品种、性味、主治的古今变化,而且
对同一药物的主要产地也注视其古今不同。李时珍指出:“黄连,汉末李当
之本草,惟取蜀郡黄肥而坚者为善。唐时以澧州者为胜。今虽吴蜀皆有,惟
以雅州、眉州者为良,药物之兴废不同如此。”(《黄连·集解》校点本第
二册,第771 页)
正由于药物古今兴废多有不同,故本草著作历代多次重修。以往重修的
本草,以唐代陈藏器的《本草拾遗》最为李时珍所敬佩。他评论道:“藏器,
四明人。其所著述,博极群书,精核物类;订绳谬误,搜罗幽隐,自本草以
来,一人而已。”陈藏器对本草学发展作出卓越贡献,可是不少肤浅之上,
反诮其僻怪,对他的著作多有删削。李时珍批评说:”肤谫之士,不察其该
详,惟诮其僻怪;宋人亦多删削,岂知天地品物无穷,古今隐显亦异,用舍
有时,名称或变,岂可以一隅之见,而遽讥多闻哉。”(校点本第一册,第
5 页)这是李时珍对古今药物变化发展的基本看法,也是他坚持发展观点的
生动体现。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新增了数百种药物,对许多药物的性味、
主治,根据自己的新认识,作了详细阐述。由于他以正确的发展观作指导,
故所著《本草纲目》能超越前代,树立新的典范。
三、相反相成的矛盾分析法
祖国医学中包含着深刻的阴阳对立统一学说。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
最善于运用对立统一的法则观察分析问题。他用充分的事实阐明不同的药
物,正因其性质相反,在同一方剂中,可发挥相反相成的作用。人们正是利
用不同药物的对立性,促其“相反而立功”。李时珍更用丰富的临证经验和
医疗史实,阐述了在使用某些药物时,由于忽视对立统一法则,因其有一定
的疗效就长期使用,病愈仍不停止,久之发生偏胜现象,良药转化为毒药,
反致人于死命。他运用对立面相互转化的原理,分析了良转化为毒、利转化
为害、福转化为祸的种种事实。
对立统一法则,人们经常讲、经常用,哲学家们往往讲得比较抽象、干
枯。李时珍结合药物实践经验,运用得十分成功,讲得生动、具体。可以说
古代哲学中的对立统一法则,被李时珍讲活了,用活了。李时珍列举大量生
动事例,说明人们在形而上学思想支配下,为了长生、健康,或眼前的舒适、
愉快,长期服用某些药物,不知不觉走上了慢性自杀的道路。某些庸医由于
不明白矛盾转化的原理,不顾具体情况,妄用某种药物,一时受人欢迎,实
乃驱人于死亡之途。
中医处方治病的基本准则是逆病症用药,即治热以寒,治寒以热,是为
“正治”。在特殊情况下,当病状显示与病因不一致时,采用“反治”原则,
即热因热用、寒困寒用,其根本宗旨是“伏其所主”,针对矛盾的主要方面,
运用对立统一法则,采取医疗措施。“正治”的目的在于使热病因用了寒药
而去其热,寒病因用了热药而去其寒。“反治”的目的是顺从病人表现出来
的假象(即症状与疾病性质相反者)用药,表面上看来是“热”病用热药,
“寒”病用寒药,实质上仍是去热病之热,去寒病之寒,只是由于病状反常,
治疗方法随之反常罢了。治热以寒、治寒以热,是利用相反相成的原理,以
恢复人体生理机能的平衡状态。医疗中贯彻的这一基本准则,李时珍“约取
《素问》之粹言”,作了明确表述,写道:
气味有厚薄,性用有燥静,治体有多少,力化有深浅。正者正治,反者反治。用热远热,
用寒远寒,
用凉远凉,用温远温。治热以寒,温而行之;治寒以热,凉而行之;治温以清,冷而
行之;治清以温,热而行之。气之胜也,微者随之,甚者制之;气之复也,和者平之,暴
者弃之。高者仰之,下者举之;有余折者,不足补之;坚者削之,客者除之;劳者温之,结者
散之,留者行之,燥者濡之,急者缓之。
——校点本第一册,第50 页
李时珍根据《素问》以来中医治疗中的这些基本准则,针对各种病证,
详细阐述了处方用药,无非是按对立统一方法处理问题的过程。凡是符合相
反相成的准则者,则药到病除;违反此一原则,则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
关于仙茅,由于许真君书中说它“久服长生”,不少人妄意久服,反受
其害。原因何在?李时珍指出:“仙茅,盖亦性热,补三焦命门药也。”它
不是任何人服了都可得益,应作具体分析。“阳弱精寒,禀赋素怯者宜之。
若体壮相火炽盛者服之,反能助火。”
天门冬,与滋补方同用,对某些人很有益。脾胃虚寒之人服之反而致病。
李时珍在《天门冬·发明》中阐发这一道理:“天门冬,清金降火,溢水之
上源,故能下通肾气,入滋补方合群药用之有效。若脾胃寒虚人,单饵既久,
心病肠滑,反成瘤疾。”(校点本第二册,第1284 页)“合群药用之”,取
其相反相成,生滋补之效;“单饵久服”,则必然产生偏胜之害,因其违反
对立统一法则。
冬天,不少人喜欢吃狗肉,取其性温,可补脾胃。李时珍却警告说:“脾
胃属土,喜暖恶寒。犬性温暖,能治脾胃虚寒之疾。脾胃温和,而腰肾受荫
矣。若素常气壮多火之人,则宜忌之。”(《狗肉·发明》校点本第四册,
第2715 页)这同服仙茅的道理相似,气壮多火之人,再加性暖之物,超出常
人生理机能所能适应的限度,欲得利而反遭害。
黄檗,是一味补品,人所共知。《名医别录》说它“久服通神”;名医
张元素说它能“泻膀胱相火,补肾水不足,坚肾壮骨髓”。李时珍说它“得
知母,滋阴降火;得苍术,除湿清热,为治屡要药”。有些人违犯相反相成
的规律,妄用之补阴,结果反受其害。李时珍揭示其中道理说:知母佐黄檗,
可产生金水相生的奇效,为补阴要药。然而补阴太过,则“真阳暗损”,阴
阳失调,必生他病。这说明违反对立统一原则,必受自然法则的惩罚。对这
一原理,李时珍体会是何等深刻。(《檗木·发明》校点本第三册,第1922
页)
茈胡,又名柴胡,本经列为上品,言其“久服轻身,明日益精”。医家
大明亦称可“补五劳七伤,除烦止惊,益气力,消痰止嗽,润心肺,添精髓”。
李时珍根据对立统一原理,详加分析,指出,此虽良药,并非人人可用。他
说:“劳有五劳,病在五脏。若劳在肝胆心,及包络有热,或少阴经寒热者,
则柴胡乃手足厥阴、少阳必用之药;劳在脾胃有热,或阳气下陷,则柴胡乃
清气退热必用之药。惟劳在肺肾者,不可用耳。”(《茈胡·发明》校点本
第二册,第787 页)李时珍坚持了一分为二的原则,对具体病证作具体分析,
总之要求药物与病证相当,阐明虽是良药亦非人人可妄意服用。与病相宜者
均是良药,不相宜者则都可为害。
关于梨的药用价值,古代颇有争论。梨名玉乳,又名蜜父。朱震亨曰:
“梨者,利也。其性下行利也。”有润肺凉心,消痰降火,利大小便的疗效。
可是陶弘景曾说,梨种殊多,并皆冷利,多食伤人,故俗人谓之快果,不入
药用。李时珍不同意陶说,认为他“只言其害,不著其功”。他引用《类编》
中故事,证明梨的神效。“一土之状若有疾,厌厌无聊,往谒杨吉老(1060
—1130)诊之。杨曰:君热症已极,气血销铄,此去三年,当以疽死。士人
不乐而去。闻茅山有道士医术通神,而不欲自鸣。乃医仆衣,诣山拜之,愿
执薪水之役。道士留置弟子中。久之以实白道士。道士诊之,笑曰:汝便下
山,但日日吃好梨一颗。如生梨已尽,则取干者泡汤,食渣饮汁,疾自当平。
士人如其戒,经一岁复见吉老。见其颜貌腴泽,脉息和平,惊曰:君必遇异
人,不然岂有痊理?士人备告吉老。吉老具衣冠望茅山设拜,自咎其学之未
至。”(《梨·发明》校点本第三册,第1764 页)李时珍评论说:“梨之有
益,盖不为少,但不宜过食耳。”这一评论包含了两层道理: (1)贯彻一
分为二的原则,分析梨的功用,否定了梨“不入药用”的片面观点:(2)梨
之医疗效果,在于用量适度,少食可以降火,古有明证。这样分析问题,深
得矛盾分析方法的精义。李时珍以大量生动事例,揭示物极必反的法则。指
出许多药物,因用之不节,超出病变发展的需要,产生偏胜之害,导致生理
机能的整体平衡性受到破坏,甚至发展为不治之疾。究其原出,是由于违反
对立统一的矛盾法则,遭到客观自然法则的惩罚。
李时珍分析了《容斋随笔》中的一则故事。洪文安在金陵,秋暑减食,
遵医者汤某处方服舆石丸,果然饮食日进。于是加意服之。十个月后,
猛然发病,衄血斗余。从此经常吐血不止,以致精液皆竭,直至死亡。有人
认为,此乃医家的错误,当日就不应服用石丸。李时珍不赞同这种看法,
他说:“洪文安之病,未必是石毒发。盖亦因其健啖自恃,厚味房劳,
纵恣无忌,以致精竭而死。夫因减食而服石,食既进则病去,药当止矣,而
犹服之不已,恃药妄作,是果药之罪与?”(《石·发明》校点本第一
册,第604 页)这一分析是切中要害的。起初减食是由于人体内部生理机能
失调所造成;投以石丸,饮食日进,说明失调的机能国服药而恢复;这
时停止服石,就可保持内在机能新的平衡了。继续服用,发生偏胜;加以恣
意妄作。导致物极必反,精尽而死,确非医家的过错。
李时珍反复告诫人们,任何药物病愈即当停止,不可过剂。他以葶苈愈
胀为例指出:“肺中水气膹满急者,非此不能除。但水去则止,不可过剂尔。
既不久服,何至杀人?《淮南子》云:大戟去水,草茵愈胀。用之不节,乃
反成病,亦在用之有节。”(《葶苈·发明》校点本第二册,第1067 页)朱
震亨说,“葶苈属火,性急,善逐水”:“且杀人甚捷”。李时珍所谓“既
不久服,何至杀人?”是针对朱氏观点而发。任何药物,如按性味、主治适
当施用,是不至杀人的;用之下当,物极必反,必至杀人,上品良药亦不例
外。
艾在《本经》列入上品,无毒,不杀人,可灸百病。李时珍的父亲曾写
《蕲艾传》一卷,称赞其功效云:“产于山阳,采以端午,治病灸疾,功非
小补”。若“久服不辍”,必至为害。故李时珍写道:“夫药以治病,中病
则止。若素有虚寒痼冷妇人湿郁滞漏之人,以艾和归、附诸药治其病,夫何
不可?而乃妄意求嗣,服艾不辍,助以辛热,药性久偏,致使火燥,是谁之
咎与?干艾何尤?”(《艾·发明》校点本第二册,第937 页)不识物极必
反的法则,”药性久偏”,终至良药酿灾,实乃咎由自取。
良药偏胜成灾,莫若泽泻。此药《本经》列入上品,气味甘、寒、无毒。
说它能”养五脏,益气力”,“久服,耳目聪明,不饥延年,轻身、面生光”。
后世对其特效曾有争论。陶弘景《名医别录》说,其叶及实,均具有强阴气
的作用,“久服令人无子”,即可破坏生育能力。名医大明说它可补女人血
海,服之“令人有子”,即可促进生育。李时珍认为,一说有子,一说无子,
两种说法,针锋相对,其实从矛盾法则看来,各有一定道理。他在《泽泻实·发
明》中说道:泽泻与补药同用,可逐除下焦温热邪垢,邪气逐出,阴强海净,
则有子;若久服泽泻,肾气大泄,血海反寒,则无子。不可“执一”而论。
《校点本第二册,第1351 页)所谓“执一”之人,是用形而上学观点看问题,
各执一偏,而不知矛盾转化的普遍法则。李时珍就此分析了古人用补药必兼
泻邪的对立统一原理说。“古人用补药必兼泻邪,邪去则补药得力。一辟一
阖,此乃玄妙。后世不知此理,专一于补,所以久服必至偏胜之害也。”(《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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