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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躲猫猫-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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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心律也乱了,一下子跳离秋千架。“你干么突然靠这么过来?”
  对上她的大眼,他突然手足无措,不小心踢翻了脚边的塑胶袋,里头装了他特地买的早餐,但现在时间已经是傍晚,再美味的餐点也酸腐发臭了。
  “哇,什么东西这么难闻?”袁媛也跟着跳离秋千,一下子蹦到他身畔,就是要贴着他。
  郑士衷捏着鼻子。“早餐啦!我买了两份准备找你一起吃,谁知道你一早就出门,我到处找你,都忘记吃了。”结果两份心意因此变味。
  这就是为什么她离不开他的原因。这样一个温柔贴心的男人,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她却碰见了,叫她如何忘了他?
  她试过要与他保持距离的,但每次她受伤,给她最多慰藉的就是他,搞到最后,她上了瘾,变成没有他,她的日子就活不出滋味。
  袁媛的个性并不软弱,做不来默默付出,等某一天郑士衷突然开窍爱上她的事。
  她决定主动追求属于她的幸福。
  “也就是说你找了我一天,都没吃饭?”她狡黠地笑望着他。
  “对啦!”饿死他了。
  “你不会打我手机?”
  他急忘了,不行吗?桃花眼闪过一抹仓皇。
  她强硬地将一张脸凑近他。“帮我画眉毛。”
  他苦恼地望着她光秃秃的脸。“早知道你失踪一整天是去搞这玩意儿,我绝对不会到处找你。”
  “好啦,晓得你很辛苦。喏,你帮我画好眉毛,我请你去打市吃东西,从第一摊吃到最后一摊,把漏下的三餐都补回来。”
  “我又不是猪。”瞪着她,他动手开始画眉毛。
  她让那一眼瞪得浑身一颤,两条腿像麻花一样拚命乱抖。
  “不要动。”他扳正她的脸,已经够怕了,她还动来动去,真想弄两条毛毛虫在脸上?
  “衷哥……”她看着他的眼睛。“我现在才发现你不止笑着时电眼勾魂,生气瞪人时,更加厉害。”
  他俊颜闪过一抹红。“找死啊?”
  她掩嘴,嘻嘻直笑。“要死也得等明天领完薪水再死,二十几万呢!可不能便宜了公司。”
  真的很想掐死她……
  “懒得理你。”眉毛画好,他把眉笔丢还给她,没脸看她,因为画得太丑了,两道直线画在她脸上,标准的一字眉。
  “那我理你好啦!”嘻皮笑脸攀住他。“要有公德心,把地上的垃圾收一收,我请你吃饭。”
  “就会说,怎么不帮忙?”抱怨着,手里没停下收拾的动作。
  “太臭了,我会吐。”她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况且我刚刚才伤过心,你忍心让我再伤胃?”
  “我一点都看不出你有伤心的样子。”终于还公园一个清洁了。他拍拍手,环顾四周,夕阳将没,红霞逐渐被黑云取代,再过不久,天空会整个变暗,星星一颗接着一颗亮起来。
  传说人死后会变成天边一颗星,不知道那漫天繁星中,哪一颗是冬冬变的……
  “吃饭了。”袁媛突然扑到他背上。“驾,马儿快跑,我们去夜市吃好料的。”
  “喂!”什么东西嘛!又把他的幻想打碎了。“下来,你快压死我了。”
  “不要,我又累又饿,要休息。”赖定他、缠死他。
  “我这个四处奔波找你的人都没喊累,你有什么资格喊?”
  “当然有。我一大早没吃早餐就出门,在美容院门口站着等人家开门,结果只洗了头,然后自己剃眉毛,又去假发店买假发,四处乱逛,到了公园,从一点就在这里荡秋千荡到现在,疲倦和饥饿是理所当然的。”
  原来她还是在乎庄子维的欺骗,把眉毛剃光,真傻……他不吭声了,背着她慢慢走出公园。
  “衷哥,你怎么知道要来公园找我?”莫非他俩心有灵犀一点通。
  “不晓得,随便乱晃就晃来了。”巧合吧!“那你又怎么会来这里?”
  “这座公园对我有特殊意义啊!”她就是在这里认识他的。“我的初恋。”
  “你的初恋是在这里发生的?”太不可思议了。“我也是,太巧了。”他在这儿遇见冬冬。
  有什么好讶异的?他一天到晚在这里凭吊去世的恋人,某一天,她偶然经过,被他魅惑又哀伤的眼神吸引,于是送上一颗芳心,再老梗下过的相遇,比八点档还要八点档。
  “大楼林立的城市看似繁华,其实很寂寞。在水泥丛林中,绿色无疑是最容易卸除人们心防的,所以很多感情都在公园里发生,没什么巧不巧的。”
  “你说得对。”因此他不爱去灵骨塔祭拜冬冬,总爱到公园回忆两人相处的点点滴滴。“小嫒,你的初恋情人叫什么名字?现在在哪里?”
  那个白痴叫郑士衷,正背着她。“不告诉你。”但她不会跟他说,因为说了他十成十会逃走。“有本事你自己去找。”
  “拿这个刁难我?你忘记我干什么行业了?十天,我就把对方的生辰八字都挖出来。”如果是个好对象,正好可以安慰失恋的她。
  “我要他的生辰八字干什么?你把他整个人送来给我还差不多。”
  “初恋最美。”所以他忘不了冬冬,而袁媛心里则始终挂着初恋情人。“了解,我会帮你查一查,如果对方至今未婚,又没有不良嗜好,我就帮你重圆旧梦。”
  “这点不必查了,对方保证没结婚,也没不良嗜好。”她很了解他的。
  “你该不会到现在还偷偷观察着对方吧?”
  她还趴在他背上让他背呢!“对啊!不行吗?”
  “那个人我认不认识?”有范围才好找。
  “挺熟的。”
  他开始在脑海里过滤自己的朋友,年纪与袁媛适合,能教她念念不忘的,人选不会太多,十根手指数得完。
  “三天,我就把你的初恋情人送上你家。”
  “耶?”他是不是误会什么了?她觉得不太妙。“你确信听懂了我的话?”
  “你的初恋情人是我认识的朋友之一,你们在公园认识。这么明显的线索我还找不到人,第一征信社可以关门了。”
  她现在就想去砸了第一征信社的招牌,郑士衷那颗木头脑袋,实在太了不起了。
  “你要能找到人,我包一百万媒人礼给你。”顺便把自己倒贴给他,这个大笨蛋,为何这么不解风情?为何……她低下头,一口咬住他的肩膀。
  “哇!你别咬啊,我尽快帮你找人就是,松口。”疼死他了。
  笨蛋、白痴、木头,智障……可是,她喜欢。继续咬,但力道放松了一点,要一直咬到他记住她,记进了心坎里为止。
  第三章
  半夜三更,郑士衷家的大门被拍得砰砰大响。
  郑士衷抓起棉被蒙住头,没听见、没听见,他爱困,要继续睡觉。
  咚咚咚……嘎吱,那是大门被踢得发出的惨嚎声。
  郑士衷脑门一阵麻,不必看也可以想象到门闩在巨力破坏下扭曲的可怜样。
  “别敲了!”他跳下床,快步跑去开门。
  他不在乎是哪个不识相的在凌晨时分扰他清梦,就算对方要杀人,也得等他睡饱再说,但他怕门被打坏。
  这间公寓是他和冬冬订婚时买的,里头每一样摆设、装潢,甚至是大门的材质,都是冬冬一手负责挑选的。
  它不止是一个家,还是他心灵的避风港,万万毁坏不得。
  郑士衷打开大门,一肚子火气准备对着恶劣不下速之客爆发,不料竟是袁媛跌进屋里。
  “不好意思,衷哥,我知道吵到你了,但是让我躲一下。”话犹未完,她用闪电般的速度重新将大门关紧、上锁。
  郑士衷看见她满脸污渍,衣服被拉扯得不成样,狼狈得就好像从哪里逃回来似的。
  他嫉恶如仇,尤其讨厌对妇女、儿童施暴的禽兽,莫非袁媛也遇到这类的不幸?
  “是谁?我撕了他。”他额头的青筋都浮起来了。
  “我妈啦!”袁媛惊魂未定地喘着气。“她一发现我剃光了眉毛,差点用眼泪淹死我,你看,我的衣服都快被她扯烂了。”
  “原来……”郑士衷鼓得饱满的气势瞬间消去,发软的身体靠着墙壁。“你说清楚嘛!害我以为……算了!没事就好。”
  “你以为我怎么了?”她没忽略方才一眨眼,他怒火冲天的表情。这是他第二次为她情绪失控,这种被他看重的感觉真不错。
  “我以为你遇到色狼了。”真是该死,亏他每天念经,但骨子里的坏脾气还是改不了。
  “哈哈哈……”她仰头大笑。“衷哥,我的防身术还是你教的耶,出师那天你夸过我,哪个色狼敢对我不轨,一定是前辈子没烧好香,今生才会沦落做太监。你居然忘了?”她出手之狠啊!专断人子孙根。
  柳慑还说,袁媛不愧是郑士衷嫡传弟子,两师徒对敌同样暴力。
  郑士衷被她笑得额上青筋一条一条爆出来。“既然没事就快滚,不要耽误我休息。”
  袁媛两手捂住嘴巴,用力压下闷笑。“收留我一晚啦!我真的不想回家。”老妈对着她哭就算了,连老爸都用那种含着泪光的眼睛望她,害她好想当场撞墙。
  “你敢剃光眉毛就要敢面对现实。”他现在才发现她脸上的污渍原来不是灰尘,而是被汗水融化的假眉毛,黑成一片,实在有碍观瞻。
  “我敢面对啊!就算要我没眉毛去逛大街我也不在乎,问题是我爸妈面对不了。”而她不想被泪海淹死。“拜托啦!就收留一晚?”但她更希望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然后永远给它住下去。
  “我的房子从不收留外人。”这是他和冬冬爱的小窝,除了他和冬冬,谁也没资格入住。
  “干妹妹也不行?你有没有一点良心啊?”
  他看着她脏兮兮的脸,想起她的秃眉,想起她被骗婚,心里起了一丝挣扎。
  “你没道义,看干妹妹这么惨也不拉一把。”她气苦地跺脚。“算了,不求你了,我去睡天桥。”说着就要往外走。
  “你……我出钱让你去睡饭店行了吧?”
  “我难道自己没钱?”拜托,她的年收入还是他的十倍呢!“问题是,人家不让我住啊!”
  “为什么?”现在饭店业的生意不是很好啊!怎么会将上门的客人往外赶?
  “我怎么知道?柜台小姐一看到我好像见鬼一样,拚命跟我说什么饭店经营也不简单、人要往好处想、明天一定会更好……总之讲了一大堆莫名其妙的道理,就是不让我住进去。”
  他看她一副狼狈样,心里有底了。“了解,对方八成把你当成遇到重大挫折,想找地方自杀的客人。”因为自杀率太高了,饭店业现在都会小心过滤客人,以防止自己的营业场所变成命案现场。
  “厚!”她跳起来。“我像是会自杀的人吗?哪怕被一百个男人骗婚,我也会去找第一百零一个男人来生四个宝宝。”
  她的固执让他有一种脑袋被雷打到的感觉。“随便你啦!”
  “那你到底收不收留我?”
  他不想答应,这间公寓对他意义重大,破了例就像背叛冬冬一样,但是袁媛倔强中隐藏着脆弱的眼神却弄得他浑身不自在。
  “算了,台北又不会下雪,睡一晚天桥死不了人。”她嘟着嘴嘀咕。
  “等一下。”他拉住她,一脸为难。
  “干么?”她转眼望向客厅茶几上的报纸。“我不求你收留我了,跟你借几张报纸盖,我去睡天桥总行了吧?”
  他很犹豫,情不自禁想起冬冬,若她还在世,会不会将上门求助的好友赶出去?
  想了半天,他只得到一个结论,冬冬心肠好,一定会支持他肋人为乐。
  “你想留就留吧!不过小心点,千万别弄坏屋里任何东西,知不知道?”加重语气叮咛。“而且只能唾一晚,明早天一亮,自己回家去。”
  “知道啦!”冬冬的遗物嘛!她敢弄坏,除非皮痒。“我保证就住一晚,并且爱护每一样家具和摆设。”
  既然收留她,他索性好人做到底。“你睡左边第一间房,柜子里有冬冬的衣服,你洗完澡自己找一件换吧!”
  “谢啦!”她迫不及待冲向客房,不一会儿又探出半颗头。“放心吧,衷哥,我会把自己洗得很干净,绝对不会弄脏你家的床。”嘻嘻笑着关上房门。
  郑士衷按着胀痛的太阳穴。“谁说这家伙是个女强人?她除了钱赚得多一点之外,哪里有半分女强人的精明与能干?”
  他所有的干妹妹中就数她最麻烦,个性乱七八糟兼莫名其妙,注定他得为她操最多心。
  袁媛洗完澡,一脸诧异地站在衣柜前,呆掉了。
  郑士衷叫她自己选一件冬冬的衣服穿,她以为房间里可能还留有一些冬冬的旧衣服,没想到眼前一柜子洋装却全是新的,连吊牌都没剪掉!这怎么可能会是冬冬的衣服?还是冬冬是购物狂,没事喜欢买一堆没用的东西回家积灰尘?
  回想过去郑士衷对冬冬的描述,冬冬不像是个爱乱买东西的女人啊!为什么会累积了一柜子没穿的新衣服?
  她打开衣柜的抽屉,里头有十来只纸盒,全部是鞋子。
  她的目光被一张保证卡吸引,上头填的购买日期是今年二月,一年内若有问题,保证免费修复。
  “天啊!这鞋子是上个月买的!”
  冬冬早已不在人世,不可能为自己添衣购鞋,那是谁在冬冬死后,仍持续地为她准备衣物?
  “衷哥!”袁媛眼睛不禁红了。
  要多么深的思念,才能做到这种地步?
  难怪他不让外人留宿,这里是他的心灵圣地,而她的强求等于是在为难他。
  她决定明天就走。爱情不只是占有,还必须尊重对方的隐私。
  她小心关上抽屉,目光从第一件洋装扫到最后一件,清一色的粉红、粉紫、粉绿……都是样式可爱、搭配着很多蝴蝶结、荷叶边、蕾丝花的梦幻设计。
  衷哥果然有眼光,所挑的衣服都很适合玲珑可爱的冬冬;可惜不适合她。
  以她一百七十六公分高的体型,若硬要穿粉红色的蛋糕裙……
  “噁!”那画面太恐怖了。
  她勉强从中挑出一件看起来没有那么可爱,蕾丝装饰比其他件少了一点点的米白色洋装换上。
  腰身倒不紧,袁媛是骨感美人,靓丽中带着一点英气,但长袖洋装在她身上却变成七分袖,长裙则成了短裙。
  她鼓起勇气去照镜子,瞬间,胃酸涌上喉头。
  “这也太可怕了吧!”
  冬冬的衣服真的很可爱,完全就是洋娃娃款式;但和模样成熟俐落、穿惯套装的她很不搭。
  现在的她,简直像一团灾难。
  “衷哥。”她赶紧披上一条床单,快步冲出客房,来到主卧室,举起手想敲门,可是……“今天已经麻烦他这么多了,还要为了一件衣服吵他吗?”不速之客做到她这种地步,会惹得天怒人怨吧?
  “算了,也就一件衣服,随便……”不行,想到自己穿这件洋装的样子,她真的好想吐。
  举起手想敲门,放下,又举手,再放下……
  袁媛就这么不停地在郑士衷卧室门口来回踱步。
  却不知房里的郑士衷也为了收留她过夜而辗转难眠。
  帮助别人是好事,尤其袁媛还是他干妹妹,刚受到重大打击,身为干哥哥的他若不施以援手,还算是个人吗?
  但让袁媛涉足他与冬冬的圣地,是否也亵渎了他和冬冬的爱?
  他曾对冬冬发过誓。无论生老病死,他永生永世都会爱着她。
  冬冬去世多年,不是没有女人对他表示过好感,但是他都拒绝了,因为他只爱冬冬一个人。
  今天的破戒让他很为难,一边是已逝的至爱女友,一边是形同知己又甫遭重创的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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